《唐僧日记》第10章


保安:“清风经理,就是这几位,他们是从长安来的。”
清风经理打量了一下我们几个,然后作了一个揖:“几位好,请跟我来。”
我们跟着他往道观里面走。这道观真是不一般,一路上,左右都栽着各种花草果树,远处还有香炉袅袅。怪不得人家都说“道骨仙风”,来到这道观里还真像是到了仙境一般。只见是,幽鸟乱啼青竹里,燕雀齐斗野花间,让人的心情都跟着飞了起来。
不一会儿,我们走到一间屋子门口,门前挂着一块牌子“总经理室”。
“这就是我们总经理的办公室,你们稍等。”李经理先走了进去。
过了没一会儿,一位四十岁左右的道长和清风经理一起走了出来,“让几位久等了,赶快请进屋。”道长颇为热情。
“这就是我们的总经理镇元大仙。”清风经理在一旁介绍。
镇元大仙把我们四人迎进屋里坐下。
“镇总,我们还没自我介绍呢,我们四人从长安而来,前往西天取经。我姓唐,名三藏,长安的”道明寺“是我出家的地方。这三位是我的徒弟悟空,悟能和悟净。”
“你是从道明寺来的?是不是长安以东五里地的道明寺?主持是绝育法师?”镇元大仙突然瞪圆了双眼。
“绝育法师已于两年前圆寂,阿弥驮佛,接替他担任主持的是梦遗法师。您,认识绝育法师?”我问。
“说来话长啊,大概十年前,我还是道观里的一个小小的业务员。一次去长安走访客户,在长安郊区被几个小混混砸晕了,抢了我身边的所有货款,幸亏被几个路过的道明寺的小师傅救到寺里,好生照顾了两周,才逐渐康复。那时正值严冬,如果不是”道明寺“所救,可能我已经被冻死在野地里了。绝育法师当时也给了我许多关照,我对此一直感激不尽啊。”
“呵呵,镇总,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啊,世间确有这么多机缘巧合。”他乡遇故知,是件很开心的事情。这一点,看它能够同“洞房花烛夜”等并列为人生四大幸事就可以看出来。镇元大仙虽然不是我的故知,但也算是半个故知,所以,我的开心程度就算没有同“洞房花烛夜”一样澎湃,至少也能够得上“后花园私会小情人”。
“师父,那十年前你应该在寺里见过镇元大仙啊。”悟空突然想起了什么。
“是的,但我们寺里经常救人,尤其是荒年的冬天,有路边冻僵的人被抬进来救治,那是常有的事,我也记不得谁是谁了。”
镇元大仙继续说:“今天能够在这里遇到旧时的‘救命恩人’,心里真是激动啊,来,我们赶快去我们的公司餐厅,给几位师傅接风洗尘!”
Bingo!绕了半天,总算达到我的目的了。
不过,表面上的客套还是要有的,“镇元大仙客气了,其实我们现在在这里的几个都谈不上是您的救命恩人。这几位徒弟自然不必说,他们根本是第一次见镇元大仙。而我,当时虽然在道明寺,但年级尚小,并不参与师兄们的救人活动,最多也就是端茶送水感染一下师兄们的高尚情操而已。”
“唐长老此言差矣,唐长老自幼就在道明寺长大,对我来说,您就是道明寺的化身。更何况,您现在代表道明寺前往西天取经,您已经是道明寺当然的形象代言人了。”
呵呵,形象代言人,那道明寺也没付我什么报酬。我长得这么俊,可不能白给了。
“来,几位如果不嫌弃,我请各位一起共进午餐。”镇元大仙手一伸,请我们先走。
“感谢镇元大仙的盛情,可是我们无功受禄,心中有愧啊。”我还在假客气,却见八戒沙僧悟空都已跑到门口,就等镇元大仙领路去餐厅了。
唉,暖饱思淫欲,我的几个徒弟饿着肚子,果然什么欲都没有了,连假客气都免了。
我们跟着镇元大仙走了两分钟,就到了楼下的公司餐厅,门口挂着狂草的牌匾:五庄餐厅。
进去一看,哇,真够漂亮的,还说是个公司餐厅,一派富丽堂皇。
宾主坐下,镇远大仙跟里面的服务小姐嘀咕了几句,没多久,菜就依次送了上来:南禅素脆鳝、雪球明虾、清汤肚片……,虽然都是素斋,确实做得异常鲜美。其实,我们在这么饿的状况下吃这些佳肴真是浪费了。不信各位可以试试,饿了两天,你一定也会啃棵青菜都觉得是人间美味。
这些菜,别说是吃了,就是听听,也让人垂涎不已。
“你们几位都是我的贵宾,又代表我的救命恩人,所以我把我们这里只有太上老君过生日和太上老君过满月时才摆出来的菜都端上来了。比如这道”南禅素脆鳝“,用香菇制成,先去蒂、洗净,剪成长方形,并拍上淀粉,入热油锅炸至酥脆。然后挂上调好的适口卤汁,淋上麻油装盆。吃起来口感酥脆,形、味都似脆鳝。
我赶快夹了一块放在嘴里,否则八戒悟空这帮家伙就快把那盘子打扫干净了。味道果然不错,镇元总经理所言不虚。
“还有这道,雪球明虾,把成条的油皮摊开,抹上马铃薯泥馅,两头夹上胡萝卜丝卷起来,用面糊粘牢封口,弯曲成对虾形。炒锅置旺后,下入花生油,再把备好的”对虾“下锅炸成虾红色,捞出装盆,再撒上些白糖,此为北京功德林名菜之一,酥脆香醇,堪称素菜一绝啊。”
“真没想到在素斋中还能有着么多名堂,镇总对中国饮食文化真是太有研究了。”
我端起一杯茶,要敬敬这位美食家。
“其实我也没什么研究,只是比较喜欢,平时琢磨琢磨而已。”
八戒把最后一个雪球明虾塞进了自己的嘴巴后说:“镇总,你们公司一直以人参果享誉天下,不知今天有没有人参果的菜啊,比如清炒人参果啊,油炸人参果啊,或者,高温烹调可能会破坏人参果里的维生素。维生素么,维持长生不老就靠它了,索性就当作是餐后水果吧。”
“八戒!”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得无礼!镇总好茶好菜招待我们,我已心中有愧,怎可再要这要那。”
八戒噘了噘嘴:“师父,我也是为您着想。老有那么多妖怪来找您,为的就是吃您的唐僧肉,想要长生不老。若咱们打包几个人参果回去,妖怪来时,只需给他一个人参果,便可免去打打杀杀。老是动刀动枪的多不好,我们都是斯文人,更何况,一旦一不小心杀了个把妖怪,您又要说我们是防卫过当,要追究我们的刑事责任,哎,做人难啊,做保护唐僧去西天的取经人就更难了……”
这话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倒不是为了他们杀了妖怪我斥责他们。妖怪么,之所以做妖怪,就是该杀的。你问为什么?妖怪不杀,难道杀神仙啊?这年头,凡是和上头有点关系的,谁不是沾亲带故的都做了神仙?没关系的,有点钱,也可以买官嘛;最不济的也能捐个土地神。你别小看这土地神,官虽不大,油水也不少,那些辖区内的老百姓,要是不把他的毛缕顺了,家里种不出庄稼可是要命的事情啊。即使耍点小脾气,让你倒在田里作肥料的大粪不烂掉,也够臭你一条街的。前两天我还听人说,上一期中“大唐福利彩票”头奖万两的那人,第二天就花万捐了个大区的土地神。你想,万,刨去税收,也就剩下个万,他能花一半买这个土地神的职位,可见这个职位有多肥。所以圣人都教育我们说“官中自有颜如玉,官中自有黄金屋”。什么?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废话,读书就是为了考科举做官,难道不是“官中自有黄金屋”吗?否则,能光着屁股从书里掉出来的,绝对不会是一个美丽的处女,而只能是一条书虫。
妖怪,都是属于一无后台,二无钱财的人士,虽然有些才能,却难以融入这个充斥着潜规则的主流社会。他们不谙拍马行贿等晋身之道,被主流社会排挤。主流社会利用自己的话语权,不断地妖魔化这些“妖怪”,以至于普通老百姓越来越理所应当地认为“妖怪”就是“妖怪”,就是“假丑恶”的代表。其实,妖怪中还是有很多受压迫的善良代表,这一点,如果你看过聊斋的话,就会很有感触。(下面扔上臭鸡蛋,说《聊斋》是清朝人写的,现在是唐朝。对不起,又穿帮了。我的思绪一贯是天马行空,请大家原谅,这也是我同其他优秀作家共同拥有的优良品质。)
我之所以也想弄几个人参果,是因为好多漂亮的女妖怪,其实都是十分仰慕我的,只是为了长生不老,也只好一咬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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