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郁闷》第27章


乒:海丁估计能从卡尔·非什尔那找到些工作。
乓:我今天上班时间过的真慢。
乒:海丁去了图书馆找了些书。
乓:我想我真的被我们小组里的那个瘾君子迷住了。
啪啪啪,球弹出桌子掉到地上。“你在说什么,什么瘾君子?”
我想最好还是显得自然些。“没什么,”我说,弯下腰捡球,“你知道,只是种感觉,很快就会过去了。”
他狐疑地打量着我,“没你说的那么简单吧。”他的英国口音为他的话平添了一些威严。
“我知道我知道,”我说,“什么都不会发生的,真是感觉奇怪而已。他一团糟,我不可能和他卷到一起的;况且他也根本不可能迷上我,他只是比较友好而已。”
我们离开,径直回家。
“我会监视你的。”他警告道。
我趁海丁洗澡时,把那张纸条藏进钱包。想到它就在那儿,我心里有点蠢蠢欲动。
我电话上有条留言。“是我,格瑞尔。听着,既然明天是周五,我们又没什么事要做,不如放一天假,就当是我们的心理健康日吧。如果你同意的话给我电话。”
我和海丁把晚上的时间都花在了阅读上。他读诗歌,“天哪,我搞不准在我们这种清醒早期是不是该读安妮·塞克斯顿 Anne Sexton,美国著名女性主义女诗人,抑郁症患者。的诗。”他评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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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英国人的入侵(4)
我读着一本平装小说。我每页必须得读两次,因为我根本集中不了注意力。十点时,我们关灯睡觉。但我至少有一个小时睁着眼,脑子里一遍遍回映福思特递给我电话号码时的情景。
突然我灵光一闪,我想起我根本没看到他在小组活动时写那个号码,那他一定是活动前就写好的了。这意味着他在活动外至少都想我一次;这意味着不管是有意识还是下意识,这都可能影响到他选择穿什么衣服来;这意味着那件紧身白T恤是特意为我穿的。有时候人们把男同性恋比作十几岁的小女孩,他们是对的。我想原因在于男同性恋们在中学时还不会表达那种异样的情愫。我们一直压抑自己,直到成年后才学会胡思乱想,分析谁穿了什么白T恤,为谁而穿……
“你睡着了吗?”海丁轻轻地问。
我咕咕哝哝,装作几乎已睡着了。最好还是自己留着这些迷思吧,况且,在复原院时,没人说心怀幻想有什么错。
“我不知道,我只是心神不安。”
我在电话里和皮格海德说。我打电话是想问问既然我有天假,他想有什么安排。“你发烧了?”
他开始打嗝。“没有,就是有点……”他又打嗝。“我老是忍不住打嗝,”接着他承认道,“我是有点发烧,头有点晕。”
一刻钟后我已经出现在他的家里。他看上去很糟糕,脸色苍白,不停出汗,打嗝不止。“你得打电话给你医生了。”
“我已经打了,”他说,“她出城了。她的信息中心在尽力找她,让她给我回电话。”
维吉尔呼呼喘着粗气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仿佛暴风雨正在逼近。“你能带维吉尔出去散散步吗?我今天还没带它出去呢。”
马上要中午了。皮格海德通常上班前七点时带他出去,即使休假时也如此。
我把维吉尔带了出去。他脚一落在马路沿上,就抬起腿来撒尿,他几乎撒了有二十分钟。我带着他绕着街区溜。我突然发觉我有点恐惧,接着我意识到是因为我从皮格海德眼里看到了前所未有的东西:害怕。
回到公寓后,皮格海德发誓说他很好,他只要休息一下就行。他对我说我没必要再留着照顾他,他需要什么可以自己打电话。我离开了,但是回家的一路上有种不安的情绪笼罩着我,挥之不去。
我到家时海丁正往杯子里倒开水,“这么快就回来了?!你朋友还好吧?喝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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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在水槽上。“我不知道,很奇怪,皮格海德从来不生病。”
“但是你说过他得了艾滋病。”
“不,他只是HIV阳性,他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艾滋病。我是说,他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病状,感冒都没得过。”
“好吧,可能不过是个感冒;但是你不能否认,那也有可能……”他绕着圈子说道,“那可能意味着更多……”
他的话重重地落到地上,发出巨响,以至于我们都沉默无语了。我绝不允许自己,哪怕只是想像一下那种可能性。
最后,我说,“现在我们有新的艾滋病治疗方法了,不像从前了,现在我们有办法了。”我这么说时,我发现我声音里有种我向客户推荐他们根本不想要的广告时的腔调——我在兜售。
海丁笑了,吹着他的茶。
“太烫了?”我说。
他点点头。“哦,对了,你的那个治丧人朋友打电话给你了。”
“吉姆?什么时候?”
“你在皮格海德家的时候。对不起,忘了告诉你了。”
“没关系,我待会儿打给他。”
“他说他一定要和你谈一下。”
某种渴望一闪而现。要在以往,我可能会说我想喝一杯,但是现在我只想能转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我要忘掉皮格海德和他的打嗝。我给吉姆回去电话:“什么事?”
“我遇到了一个人。”他说。他总是遇到一个人,他的一个人通常持续一个星期,或者持续到他终于承认他是干哪行的那天,而这一天迟早会到来。
“哦,是吗,她怎么样?”我问。
“她很棒,”吉姆说,“一个电脑程序员,而且她身材很火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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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英国人的入侵(5)
他们是在东乡村的一个叫乌鸦的昏暗忧悒的哥特式酒吧里遇到的。那种酒吧总让那些只习惯夜间活动的夜猫子趋之若鹜。
“你们俩出去……”我想说白天也出去吗,但是还是改口说成,“一起吃晚饭或干别的?”
“是的,我们已经成功约会三次了。你猜怎么着?”他兴奋地说,“她知道我是干什么工作的了。”
“吉姆,你确信她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吗?”
“是的,”他有点生气,“我确信。”
我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一幕场景:一个长黑发和黑指甲的脸色苍白的女人,身穿黑色蕾丝,浑身颤抖地把她自己交付给一个治丧人;然后一辆黑色灵车在偏僻的高速公路上呼啸而过,锡罐子们在车后迎风飞扬,车后窗玻璃上有个用剃须膏写的标语:我们结婚了!
“听起来不错。”我说。
“我们打算今晚去那家酒吧喝酒。我想知道你愿不愿意来,这样你也能见见她。”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害怕。我想起我在复原院里雷对我说的话:如果你走进一家理发店,你迟早会剪头发的。所以不要去酒吧,想都不要想!
“吉姆,我真的很想见见她,但是我真不该再去酒吧了。”
海丁从他的书里抬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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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实际上不是酒吧,其实算是家餐馆。他们是有吧台,不过基本上算餐馆。”
海丁注视着我,眼睛在说,怎么了?
我想到如果我不去,我太不够意思了;而我一意识到我在做什么,我就知道我会没事的。“几点?”我问。
海丁张大嘴,眼睛难以相信地盯着我。
“八点。”
“好,告诉我地址。”
“你疯了吗?”我挂断电话后,海丁问。
“那不是酒吧,是餐馆。”
“是家有酒吧的餐馆。”他辩论道。
“听着,我会没事的。我只是走进去,见见那个哥特女孩,喝杯矿泉水,然后离开。”
海丁露出一副不信任的家长相。他不用说话,只消用表情就让我感觉到这一点。
餐馆在伍斯特街上。因为它独特醒目的外观从一个街区外看都能鹤立鸡群,所以我很容易就找到了它。它那两扇巨大的法式大门向人行道敞开着,长而厚重的红天鹅绒门帘从每扇门悬垂下来,在夏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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