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郁闷》第34章


她的公寓不像我们家以前那么干净了。我小时候,我们家总是一尘不染。那张柚木餐桌上若有一粒灰尘,都会引起一场彻底的大扫除。
就像今天抱着这个男人一样,我也不得不要抱我母亲。我要在众目睽睽下抱她进餐馆,我的脸因为羞耻而红得发烫。在餐馆那么多人中,只有她需要两个人做一个人的活。
当初她那么残忍地把年少的我送给她那个精神错乱的医生,现在瘫痪了,可怜了,就恳求我了?
我不去看她,是因为我对她的身体完全陌生。她仿佛是寄存在别人的身体里,一个瘫痪的女人的身体里。她辛辛苦苦放弃了原来的身体,到头来却换来这么一个虚弱破败的身体。我恨她是因为我觉得她是故意这么做的。她冲动行事,然后又后悔了;她似乎觉得这样瘫了,就可以重新获得别人的注意力。
当然,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她是在一天夜里睡觉时,脑子里的一根毛细管爆裂了,然后一觉醒来,就不得不和她过去的生活挥手作别,仿佛那些是一场旧梦。我的母亲住在一个瘫痪女人的身体里,每次我抱她时,仿佛是在抱个陌生人,仿佛我只是在看望一个躯壳。它像个灵媒,能够经常和我已死的母亲通灵。我每次用她卫生间时,尤其感觉别扭。因为那里面不是该有的漂白剂或洁厕灵的气味,而是另一种怪异的味道;厨房也是这样。这些房间都充斥着瘫痪的味道,充斥着残废人的味道。
我的母亲从来都不觉得她十几岁的儿子让一个恋童癖者插屁眼有什么不正常,所以这个女人也别想指望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她没有资格要我给她换灯泡。我十二岁时她把我送人,所以现在也别指望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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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维兹和西班牙甘椒(8)
但我还是帮了那个坐轮椅的男人。我一直爬了四段楼梯,把他抱回家。他趴在我身上,像一堆要洗的衣服一样无声无息。我一直把他送到家门口,然后伸进他口袋掏钥匙。我的手碰到他的死腿,仿佛是在猥亵地侵犯他,但是他对此毫无知觉,毫无反应,因而看上去像是已经习惯了被侵犯,也许还很欢迎,或者至少能容忍。当我一把把摸找像公寓大门的钥匙时,他指点道:“不是那把,不是那把,是铜的圆的那把。”当我把钥匙插进锁时,我吸了口气,做好准备迎接那种像条大狗般从房间里蹿出来的可怕、腐烂的瘫痪味道。
我打开门,眼前立刻一亮,出乎意料地看见一幕截然不同的场景。房间大且充满了艺术气息,一尘不染;塞满书的书柜一直耸立至天花板;墙上挂满黑框相片,应该是他以前的相片,他和朋友们站在海边,器宇轩昂;还有电脑、传真机……一个富丽堂皇的壁炉,里面没有木头,而是装满了丁香花。
他让我把他口袋里的零钱拿出来放到台子上。“不,不是那个,是放着钱的那个。”我把零钱和那些钱放到一起。我暗想,我可以拿走这些钱;我可以拿走那张毕加索的素描;我甚至还可以取了他的性命,他只能乖乖就范,毫无还手之力。他现在在靠信任而活,只能靠对别人的充分信任。他连连对我表示感谢,我笑起来,说没什么。
回家路上,我一直觉得浑身不自在,仿佛他身上什么东西传到了我身上。我不敢碰我的脸,担心那些微分子会传播到我脸上。我想起我自小认识的一个叫安妮的女孩,她四岁时有一天在院子里玩,把狗屎弄进了眼睛里,结果那只眼睛因为寄生虫感染而瞎了。想到这里我更加头皮发麻,感觉他的残缺、他的需要、他的依赖,都附到我身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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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我母亲一样,都是没有壳的蛤、蜗牛或龙虾——残废而暴露。
我每天都跟我母亲通电子邮件。如果不那样,她会感觉她被抛弃了。但今晚没有她的来信,很奇怪,这让我感觉怅然若失。我不禁想她为什么没有写信,但我并没有深想,我没继续想她是不是摔倒了,或者又中风了,让她左边也瘫痪了;我没继续想她是不是饿了或心情不好。我只是想起她那些曾在我电脑屏幕上闪烁的文字;我把它们都存进了以她命名的小文件夹。这是为数不多的我们之间关系的见证,我一条条存进去,标上日期和时间。我和她不仅是城市相隔,电脑相隔,还是时间的相隔。我还是常给她打电话,但我从来没给她寄过钱,尽管我的一小笔钱对她来说可能都是巨款。
这是在惩罚她吗?
我也不知道。只是有时候似乎很难找到邮票,似乎没时间写支票再寄出去。我对我母亲没有承诺,我只是对她像她对我一样。
有的时候我会忍不住幻想我有这样一个母亲:她身穿海军百褶裙和白衬衫,蓝色的毛衣从她肩膀上自然地搭下来;她上车把她的茶色皮包扔到车座上时,包里不会发出药瓶子撞击的声音;她会对时装,而不是各种医疗咨询,兴趣浓厚;她会有一头漂亮的披肩长发。
她会娇弱地对我说:“介意帮我拿这些瓶子吗?”她还会去农贸市场买鲜山羊奶,然后拿它洗澡。“它们对我皮肤有好处。”她总是振振有词地这么说。
当我把我全是A的成绩单给她看时,她会说:“虽然看上去没什么可骄傲的。不过就是多一点的这样努力,就会是普林斯顿大学和本宁顿学院的区别了。”接着她会诡秘地笑着对我说:“亲爱的,想想看,本宁顿都是些女同性恋去的地方呵。”
即使只是幻想,我有时也会恨我的母亲。我会认为她太斤斤计较,太追求物质。我会抱怨说:“你的眼睛已经整过一次了。”
而她会回答:“不!上次整的不好,所以这次才算。”
我的母亲还会跟开加盟店的人约会。
“你不是很喜欢开加盟店的吗?”她竭力要说服我。
“妈妈,他简直就是只猪。我看见他挠他屁股,然后还闻闻手,而且他手上毛太多。”
她还会每月定期去纽约市里“朝圣”一次,回来后会大包小包地全是从第五大道买的东西。而我顶多只会远远地瞻仰曼哈顿一番,把它看作没有屋顶的购物中心。我不会对它心存爱意,相反,我会告诫自己以后少来这个地方。
所以当我十八岁时,自然而然地,我申请了南加州大学。我的母亲会吓一跳,她会说:“天哪,你不会是真的吧?那所大学?你是怎么想的啊?你要读什么专业?快餐技术?冲浪?”
我会说:“不,妈妈,我要读昆虫学。”
她听了一定会生气,因为她听不懂这个词,她会说我在卖弄(当时我应该是个书呆子)。“哦,如果你想当医生,你不应该去这个学校。”
“是虫子,妈妈,不是医生,是研究昆虫的。”
她会一下子呆住的,拿着指甲油刷子的手会停在半空。“你说什么?”
我会看着她,耸耸肩。
“你说什么?”
“虫子?”
“是的,妈妈,昆虫学,虫子。”
然后她会把指甲油刷放回瓶子里,拧紧它。她会一边往她指甲上吹气,一边看看我。“我该怎么说呢?你真是年少冲动,你会后悔的。”
我会告诉她,这是我的选择。
然后她会立刻提醒我,是她在供我上学。
我会说我会自己挣钱。
于是她会问,怎么个挣法?
我会说,我会打工存钱。
然后她会说我一定是疯了,要带我去看医生。她会说:“如果你不去,我就一毛钱也不给你了。”
我还是不答应,我会气愤地摔门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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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们会一个星期都不和对方说话。
但是最后,我还是去了普林斯顿大学。因为我的母亲终归在很多方面是对的。而且这样会使她很高兴,也会使生活更好,所以我会去的。况且研究虫子是不会有什么前途的,我还是应该尝试一下法律专业。
于是我的母亲会给我买只劳力士手表,作为犒赏。
我会在开学的第一天戴上它。
当然,我有可能到头来成了一个酒鬼律师,那个时候我才翻然醒悟,然后埋怨我母亲一直以来过度保护我了。所以到最后,事情还是扯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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