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忧郁》第10章


要么你也搬来住好了,岂不天天都能看到风景吗,我尽量使自己放轻松,放轻松不成,就装做轻松。
别这种开玩笑,我搬来做什么,你不是有西西陪着吗?她突然脸色阴沉得像色泽幽暗的菌覃一样。
我不敢再说什么了,把视线从一脸戒严令的翩翩脸上移去,我发现天边的云彩不知什么时候竟变成红色的了,红得像伤口处流淌着血,呼啦啦地在空中抖,具有一种惨烈的美。这景色,我见过,是在我掩埋父亲的那天——
那天,我和我父亲的同事,将父亲的遗体拉到郊区的一片水洼地,用手刨了个坑。因为火葬场的烟囱被震塌了,所有的死难者就都集中到了这里。这里弥漫着难以形容的恶劣气味,那是成千上万的尸体散发出来的,招来了无数的苍蝇。长这么大,我第一看到这么壮观的苍蝇,个个都跟屎壳郎一般大小,而且还都有尾巴。这里的苍蝇已经变成了嗜血的动物了。我们一边轰赶着这些苍蝇,一边佝偻着腰去挖坟坑,等坟坑挖好了,我的手指早已磨破了,指甲也掉了半拉。天的远方所漂浮着的火烧云,炽热的要命,简直能把人烤死……对那天的事,我所能记着的就是这些,这些就足够,足够我回味一辈子的了。
地震余波消停下来,已经是一年以后了,我带着我的母亲和我的兄弟们去掩埋父亲的地方上坟,这时候,我才发现那好大的一片水洼地已经不见了,竟变成了一条刚刚铺就的公路,我仿佛被谁施加了魔法似的,一下子瘫痪在那里。母亲一脸困惑不解的惊愕表情,她一个劲地问我:你爸爸呢,你爸爸呢?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在母亲的质询声中惊醒,坐起来,豆大的汗珠噼里啪啦地滴在我赤裸的胸脯上……
许是翩翩见我迟迟不再言语,也许是她早已把刚才的不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会儿,竟跟没事人一样的凑到我跟前,问我:你看我这个戒指漂亮吗?
漂亮,很漂亮,我注视着她那双丰腴的而且是精心修饰过的手,心里酸溜溜的,但是尽量做到不形诸于色。
你要是给我一只戒指,哪怕是铁的,我也立马把这个丢了,她乜斜着我,流水潺潺的表情。
那么,你怎么对送你戒指的那个人交代呢?我问,问的时候我觉得我胸口的某个部位在逐渐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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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送我戒指的人嘛,她故意停顿了一下,把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咬着我的耳朵说,就是我自己。
你,自己送自己戒指,目的何在?我的嘴巴因愕然而张得老大,呈四边形形状。
有了这玩意儿,就没谁追在你屁股后面约你看电影,约你吃饭,给你送花寄情书什么的,也就没必要为此而烦恼了,说罢,她就诡谲地捂着嘴笑起来,笑了半天。
別的声音,別的房间
无论是太阳出来了,还是太阳落下去,现在对我来说,都毫无意义,有意义的是我所校对的那些稿子和床头柜上放着的汉堡和装在保温杯子里的咖啡。饿了,吃半拉;渴了,喝几口。
我只要一校对完,就叫摇篮带走,直接带到印刷厂去,所以,摇篮大部分时间都在我身边待命。他总是双手插在裤兜里,静静地呆在那,偶而拿起我放在桌边的通讯录翻着玩,他似乎对我的通讯录特别感兴趣。
在校对中间,我会停下来,给作者打个电话,商榷某一句话是不是准确,要不要删改,因为我也写过东西,我知道写东西的人对自己所写的东西有多么的自恋。我发现,几乎所有的作者在跟我说完他们的作品后,总要不失时机地褒贬一下别的作者的作品,当然,说好话的时候少。不过,当面的时候则另当别论。嘿嘿,文人就他妈的这德行,别见怪就是了!
有人敲门。
来我这,敲门的只有一位,就是我的主治医生李斌。他很少露面,最多一周只来报到一次。这个中医学院的博士,眼圈总是黑的,显见是熬夜熬的。自从他接了我这么个病号以后,查了不少的书,尝试着开了不少的方子,苦汤子我也没少喝,但都没什么效果。别灰心,我们再琢磨琢磨,总会有办法的,他说,这已经快成了他的口头禅了。
我倒没怎么灰心,因为我压根就没对他抱有太大的幻想,反而跟教授一直保持着热线联系,也许是因为他身上散发着的味道不是来苏水而是古龙水的缘故吧。每次我打通电话,都是一个女孩接,喜欢用热情洋溢的戏剧性语调说话。教授说那是他带的研究生,可是凭我的第六感,我总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远没有那么简单。一般来说,都是我汇报,他倾听,我想汇报什么就汇报什么,他从来不打断我,最后他只做总结性发言:记住,你以前做什么是为了挣钱,现在虽然做的是同样的事却是为开心,属于治疗的一部分。
很奇怪,每一次跟他汇报完了,我都有如释重负的感觉,而且我在跟他汇报的时候,竟没有任何的隐私保护,几乎无所不谈,仿佛我说的不是自己,是别的房间里边的别的人,从我嘴里所发出的声音也是别人的……
在我给教授打电话的时候,伯爵就来了,他没打扰我,只是背着个手在屋里转悠,看看这,看看那,好像他进的不是一间病房,而是水族馆似的,等我撂下电话,他才冲我勾勾手指头,我明白了,他是来拿我每月给堇子的生活费,给她们送去。
他跟堇子的熟悉程度仅次于我和我的女儿。
伯爵是我十八岁进工厂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一见面就彼此喜欢上了,至于说喜欢的理由嘛,现在看来,有点荒唐,仅仅是因为我们俩都失去了父亲,没了依傍,而且又都是老大。我一直喊他叫师傅,他的满头白发欺骗了我,他也答应,而且答应得特别痛快。我记得,是我们跟主任要求要上夜班的,一上就是三年,别人都不理解,觉得我们俩神经有毛病,其实原因很简单,夜班有补贴,可以贴补家用;我还记得,我们夜里休息的时候,总是上厂房的天台上去,躺着,望着高高挂在半空的月亮,听着半导体——哦,对了,那时侯,半导体对我们是多么的要紧呢,是我们唯一的陪伴,可惜节目太少了,我们就把调频定格在朝鲜电台上,因为他们总播放歌曲,我们甚至异想天开地想过要学朝鲜语,以便能听懂歌里唱的是什么,于是就跑到外文书店,一人买了一本朝鲜文的《金日成选集》……
你还是不想把你的情况告诉他们娘俩?他把我给的钱装在一个信封里,又用订书器订上,然后问了我一句。
我觉得不告诉她们比较好,不知为什么,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嘴唇翕动起来,翕动得像一条在鱼缸里游来游去的鱼。
你呀,你,伯爵瞟了我一眼,那眼神让我一想起来,就禁不住打个寒战,他仿佛看的不是我,而是一根陈列在科技馆中的浸泡在酒精瓶里的割下来的盲肠。
永远十九岁
我隔壁的病房总有吉他的声音传来,丁冬丁冬的永远是卡朋特,永远是《昨日重现》,开始听,有点烦,渐渐的,就像吸毒一样的上了瘾,一天听不到,就惶惶不可终日。可是,我始终不知道演奏者是谁。
直到有一天,我的病房里进来一位小姑娘,一位很漂亮的小姑娘,只是白皙的脸庞有点浮肿,她说她是我隔壁的病友。哦,你就是天天弹吉他的那个?我问她。她说是。她有一双坦率的眼睛,坦率得叫人受不了。她给我带来了蛋糕,说今天是她的生日,要所有的病友跟她一起分享。祝你生日快乐,我说。这时候,她突然做了一个我意想不到的动作,她将手搭在我的肩上,吻了我,然后一溜烟地嘻嘻笑着跑走了。我摸了摸脸,就是她刚刚吻过的地方,那里有点痒。
她那种犹如喜鹊欢叫一般的嘻嘻的笑声,使我想起一个人来,她也是这样笑的——她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不知道我这样叫她是不是准确,因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没有像一个真正的情人似的手牵着手散步或是拥抱接吻什么的,从来没有过,我们只是谈话,我们谈话的主题也永远是青年人的理想和抱负,跟风花雪月毫无关联,更没有罗曼蒂克的成分。她比我大,大三岁,似乎比我成熟了许多。现在回想起来,也许所谓成熟只是一种错觉,因为她有时也很孩子气,比如谈话谈到半截的时候,她会突然推我一下:你的眼睛往哪看呀,你要总盯着我的胸脯,我以后就不理你了。我赶紧声明,我没看她的胸脯。她就说:你看了,我说你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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