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入门2》第15章


对了,最近北川悦吏子①搬到了S女士家楼下。茶毕,大家来到了她家。房门打开。房间的布置与S女士完全不同。S女士家,摆放着整套意大利的真皮沙发,房间装饰得非常豪华。而北川因为家里有个小女儿,所以整个房间都铺装了地板,充满了家庭的气氛。除了餐厅的饭桌外,几乎没放什么家具,只为了让孩子可以随心所欲地玩耍。摆放的玩具可爱极了。
天壤之别的两个寓所,尽显两个女人不同的生活方式。但是,无论哪个,都棒极了。
一个是周游世界、生活奢华而又充分享受爱情的S女士,一个是事业有成、精心营建温馨爱巢的北川。要是有人问我选择哪个,我想说,哪个都要。因为我既不想放弃爱情又需要更多的埃尔梅斯、费恩蒂。但是寂寞的时候还需要有家里人支持我。总之我是一个很贪的人。啊,好一座让我对女人的生活浮想联翩的豪宅!
8 第一次扎耳朵眼
今天是我人生的一个里程碑。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扎耳朵眼。您瞧!
迄今为止我没扎过耳朵眼,并非有什么特别的主义之类。一言以蔽之曰:“疼!”我的朋友之中有人找便宜的地方扎耳朵眼,结果第二天便化脓了。这也是我发怵的原因之一。我特别怕疼。
但是看看这世上的女人,10个人有10个人都戴这钻石耳钉!现在的世道就是这样,谁要是戴着大耳环,就会被认为太跟不上时代了。我有很多很多耳环,就为这,一个也不能戴。
前几天,我和一个大名鼎鼎的讲究穿戴的朋友一起喝茶,看到电视上出现了女演员某某小姐。我们俩异口同声地说:“戴这么一个大耳环,差劲之极!”
她长得挺招人喜欢的,戴一副白色的圆耳环,可实在是显得土气。我当即决定扎耳朵眼。
我有非同小可的宝贝。那是豪华的耳针,是我参加“钻石个性奖”时获得的奖品。闪闪发光,非常漂亮。那光芒就会让你想到真的钻石毕竟非比寻常。不戴上它,真是大错特错。
于是我马上到熟悉的医院去扎了耳朵眼。就觉得很麻,倒也并不感到疼。早知如此,不如早点扎了。
扎了耳朵眼,我很是得意。这回我也跟大家一样了,或者说可以加入讲究穿戴者的行列了。我正偷着乐呢,哲夫打来了电话。
“有什么有意思的事儿吗?”
“有!有!”
他刁钻地、喜形于“声”地叫道。
“我说,你是不是在卡姆德加尔森买了双白鞋?然后你还跟人家店主说:”我有件八年前买的卡姆德裙子,怎么穿才能配上套?‘是不是?“
看来是跟我一起去的人告诉他的。今年4月,卡姆德加尔森重新装修,搞了个稀奇的橱窗,晚上也发出银白色的光。我手扶玻璃窗往里看,我丈夫对我发了火:
“你像点儿人样!”
毫无疑问,卡姆德加尔森总店是我最发怵跨入的三个地方之一,就连从门前走过都有些忐忑不安。
“那下次我陪你一起去。”
时装杂志编辑人A女士说。听说她跟卡姆德的老板很够交情。
一直没有机会,不过上周我们两个一起上街的时候她提议进去看看。那天正好下雨,我照例是一身不怕雨淋的打扮。我一个人可没有进卡姆德的勇气,这回跟媒介的实力人物一道,还怕它不成!
果然,一进店,大家都上来打招呼。当然是冲着A女士了。
“您能光临,我们真高兴。”
我由于过分紧张,不觉也装起门面来了。
“我,有一件八年前买的卡姆德裙,是一件百褶裙,特叫人喜欢,就跟今年的流行款式一样。请告诉我,怎样才能跟今年的流行款式配上套?”
八年前,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照相的时候,服装师给我配上卡姆德裙。那是一件蝉翼纱的黑色百褶裙,我特喜欢,我跟老板“商量”后,立马就买下了。后来,搬家整理物品又找出来了。就是单穿它也算得上最新款式,可我还想更突出今年最新流行的气派。
“不过,就在那一瞬间,你算完了。”哲夫庄严地向我宣告。
“你听人家说呀,会穿戴的人,常把5年前、10年前在什么地方弄到的旧货上心调配一下,不也挺带劲儿的吗!我就一直向往着也能那样。”
“不过,流行这玩艺儿,每年都有微妙的变化,你那么弄肯定不行!现在这年月呀,像你那么弄的人,只能被人认为寒酸,拿不出手。”
“这究竟是谁定的?!莫非是东京都知事石原那么说的?”
“社会的潮流就是那样。你可是走了一着臭棋呀。”
我这才想起来,怪不得当时老板的表情有些异样呢。社会的潮流把我的大耳环变成了破铜烂铁,把我变成了拿不出手的人了!我现在的安慰,就是光焰夺目的钻石啦。社会的潮流依然在耳垂上!你有意见么?
9 感伤照片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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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居时整理物品,找出来了!找出来了!(数量不算多)这便是从前他的照片和信函。
我深深地体会到,长期过独身生活也有独身生活的琐事。当时他在海外生活,远隔千山万水的热恋,这些全是那时候寄来的航空信。它们着实让我透不过气来。哦,我想起来了,当时我拿他寄来的信给哲夫看(尽管选了些无关大体的),他却嘲讽地说:
“你在跟一个中学生通信吗?”
不错,他是个干粗活的,运笔拙劣,汉字也不会写。当时我心想:哲夫这家伙真是个坏蛋!可现在这么一看,那字也真是忒邪乎了点儿……
另外还找出了一张双人照。那是在雪地里我们两人照的,我很中意的一张。我把它放大了。这种物件是不能拿给我丈夫看的,我就向秘书山小姐炫耀。
“哇!您过去的他可真是个美男子呀!”
听她这么一说,我真是喜不自胜。
“您跟他可真是天生的一对儿啊。岁数也挺般配。一看相片就知道是特要好的两个人。”
是吧,是吧,我真是喜不自胜。我这个女人可和玛莉安不同,绝对不说已经分手的人的坏话。当然喽,刚分手的时候恨过他,也跟周围人说过他的坏话。我们不是有缘分才好上的嘛,而且他是我爱得死去活来的人啊,怎么能说人家的坏话呢。
我在少女时代,读了许多许多恋爱小说,是一个幻想极其丰富的女孩,但实际上并不曾有任何一件有趣的事情发生。虽说当时是在乡下的学校,可周围的女孩都开始有男朋友了。一上中学,就连原来跟我在一起的窝窝囊囊的同学都有男生给她写信了。可我呢,硬是啥事没有!
我暗自担心,胡思乱想。
我这辈子大概不会有什么恋人了。不是吗,没有任何一个人对我说什么“我喜欢你”啦,“我爱你”啦之类的话。一想到这些,我就甚感悲伤,不觉潸然泪下。
不过,也真是不可思议,到了适当的年龄,还真会有那样的人出现。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陷入情网的时候,就拼命地问他:
“我这样的女孩,配得上你吗?真的可以吗?”
我在他眼中,到底是什么样呢?无论在多么热恋中的男孩眼中,胖总归是胖,耷拉眼角总归是耷拉眼角吧。然而他却真心实意地说我“招人稀罕”,当时我想这可真是奇迹了……
我跟他一起去吃烤肉,一打嗝就满嘴蒜味。最后还在他那住了一宿。我喝醉了,鼾声大作。这是第二天早上他告诉我的。然而,不可思议的是我们的恋情还在继续。我都觉得奇怪。
跟我在雪地里一起照相的男人,一想到他,就是现在我都要流泪。那一阵子,我不知道这种奇迹能持续多久,就试探他的心思。我盛气凌人地对待他,做了许多让他讨厌的事。到后来,真的让他讨厌了。
他说跟我分手的那封信,直到现在仍保存完好。尽管时间过去很久了,可还是没有勇气去读它。唉,如果当时我有现在的智慧,何至于弄到如此悲惨的结局!
但是,不光是这些天真的记忆,我还找出了当年发胖那阵子的许多照片。尽管我现在也属于胖墩儿之列,可那会儿的胖劲简直是异常。面部是双下颏,肚子就跟刚刚通过入门检查的相扑弟子①一般。以前我说过多次,我被称作女罗伯特·德尼罗②,体重上下浮动十几公斤。但是看看照片,最近十年中有数年一直处于超胖墩儿水平。
就在我沉浸在感慨之中的时候,哲夫打来了电话:
“我说,这次想在‘参观穿戴名人家居装饰’专栏介绍介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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