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你玩》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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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狗·德云社·自由主义及其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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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狗不是红颜色的狗,红狗是“迷恋红尘的狗”的简称。
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毕业留校的老师教我们哲学,此人年轻有为,学术有成,为人也非常精灵伶俐。哲学到了他的嘴里能够变得人性化一点,有趣一点。据他自己说,他很不喜欢佛学,因为佛学似乎把世界看得太透,以至于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喜是悲,都多了两分淡薄在里边。难于让人痛痛快快地发泄自己的感情,享受这个世界带给我们的种种快乐,或忍受这个世界掷给我们的阵阵困苦。人变成了佛,就失去了做人的意义。但是他对佛学的不喜欢,并不影响他给我们花半个学期讲佛法东进以及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没办法,谁让他教的是《中国哲学史·下》,自唐以后,哪家的学说没加入一些佛学的影子呢。
据他说,他上大学时,有一个室友———他念的是哲学系,他的室友当然也就是哲学系的学生———深通佛法。对佛学痴迷有加。看他慧根独具,天天都要给他讲解佛法的要义。对国学有兴趣的人都知道,佛学和佛教并不同,讲解佛法的要义,并非是要传教,而是一种哲学观点上的讨论。然而众所周知他并不喜欢佛法,给他讲解佛经似乎有点对牛弹琴。按说你不听也就罢了,偏他又是对各种哲学体系都“知其一二”的人。于是每天他们宿舍里都是各种佛学名词与哲学名词的针锋相对。无论他那个室友如何舌灿莲花,弘宣妙法,他总能找出应答、反击之语,且全是哲学义理,最少在表面上也不是胡搅蛮缠。最后逼得他那个室友骂他为“一阐提”,意即无药可救,万死不得超生之人。他嘿嘿一笑,油滑不堪地说了一句:“我就是迷恋红尘,我乐意。”
这是王祖贤主演的《青蛇》里的一句台词,一心为正义而奋斗的法海拉着许仙腾云驾雾地飞奔金山寺,要逼他收心认错。许仙在天上被法海拉的狼狈不堪,死缠烂打浑不讲理地喊了这么一句:“我就是迷恋红尘,我乐意!”
说实话,对于这种大学生斗智兼显示知识的哲学辩论,以这么一句通俗电影的台词收场,我感到很欣慰。哲学本来就是指导人生所用,这一句电影台词,可能会更精准地显现出两人争论的要点。而且我还想说明的就是,这么一个结尾,更像学生大学宿舍里所做的“学术讨论”应有的本色,可爱!
迷恋红尘,只能说是一种态度,很难说是真的人生上的指导思想。如果有人真能放弃一切理想、道德、家庭、信仰、风俗,而义无反顾地迷恋于红尘中的一切色声犬马,一切大悲大喜,他反倒更接近于“顿悟”,更接近于大勇敢和大智慧。人生于世,必然要受到道德的约束,被理想所左右,让流言伤害,更有家庭的积责压在身上,并且因未来不确定性而陷入“永远的未雨绸缪”这种可怕的状态。纸醉金迷的时候,总会想一想杯中是否依然有酒,痛饮狂歌的时候,也还要为朋友为父母为妻儿早些回家。在这个世界上,我还从来没见过一个真正能迷恋红尘的人。
往往迷恋红尘的人,最有道德心;表现得最好色的人,最重感情;行为上放浪形骸,最至情至性。就像狗一样。狗从来不掩饰对肉骨头的渴望,见了骨头狂吠而上,谁敢动一动就钢牙相向。狗也从不掩饰对人的喜欢,一遇熟人就飞奔向前,乱跳乱转,连扑带叫。狗也不会伪装失败,掩饰恐慌。如要真的斗败了,必要夹起尾巴灰溜溜地逃走,伴以哆哆嗦嗦的惨叫,而从不会外强中干装模作样地骂两句人,说两句毫无意义的横话。
迷恋红尘的狗简称红狗,我就是红狗。

有一家电视台采访我,问我:如果把郭德纲比作一个动物,你会把他比作什么。我想了想说:野狗。
到在现我都觉得我这个比喻十分恰当:他并不善良,但在这个难于用善或恶来形容的社会上活了过来,在和同类的争斗撕咬中,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他毫不掩饰对骨头的渴望,为了争得一口食物也可以不择手段。无论是一群不怀好意的人,还是一群争食成性的狗,他都决然面对,直扑向前。野狗都有狼性,狼可以盯住目标数十里追踪,野狗也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毅力。
早在十年前,在东琉璃厂的旧茶馆里,我第一次看见他时,就觉得他不是一只平常的狗———听着他在台上讲很露骨的性暗示和性笑话,招得一屋子男男女女乐不可支,我忽然感到:原来相声的原生态很可能就是这个样子。
十年后,德云社红透了半边天,我有点庆幸,十年前我没看错人。这十年来我们一起说相声,在对相声的理解方面,他给了我不少帮助。而他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也把他带到了大红大紫的位置。然而每每他在台上演出,我从边幕看过去时,觉得他依然是十年前东琉璃厂旧茶馆的那只外来的、不平常的狗。
红狗·德云社·自由主义及其他(2)

其实相比于狗而言,我更喜欢猫。但是猫永远是那么超然万法,卓尔不群。就算是流浪猫,都流浪得那么锐利。这和我的个性不附。猫永远那么小资,永远不能和光同尘,其实我很想和猫一样,但是我没那种条件。
我曾经见过这样一个签名档,一望而知是一个非常爱猫的人写的,真是写得文光射斗锦绣一般,反正我是写不出来。这个签名档说:
要说
猫是高贵的独特的敏感的自尊的自爱的自恋的孤芳自赏的自以为是的自言自语的自食其力的最可爱的宠物
不许说
猫是臭美的孤僻的过敏的自私的小资的狂妄的无精打采的肥头大耳的四体不勤的好吃懒做的最懒惰的废物
听明白了吗?哼唧……
猫永远用自娱自乐和孤芳自赏的态度面对一切不平等和不公正,我不行,虽然我是那么的爱猫,但是我还是当狗吧。

我从记事起,就对女孩子有好感,但是直到上大学以前,都不敢把这些好感表达出来,在我看来,这就叫不敢放心大胆地去迷恋红尘。我从懂事开始,就知道占便宜是舒服的,吃亏是不舒服的。但是每次占了便宜,心理上总是受到一种道义上的谴责。比如我小的时候常跟一个同学打架,打架的起因是五花八门,大概就是小孩子之间的互相“贱招儿”,对错一半一半。但由于我是老实的好学生,功课都不错。而那个孩子是调皮捣蛋的坏孩子,每周都要请家长。所以老师每次都是不问青红皂白地让他罚站。有的时候,确实是我没理,人家一边罚站还一边激烈地与老师嚷嚷,我却随便编个瞎话老师就会完全信,罚他的站以至于罚站的时候更长。说实话,每次这样,我都从心里觉得不公道,比自己罚站还难受———这又是不敢彻彻底底地迷恋红尘。占了便宜还不高兴,还要背上道德上的包袱。
但是在相声里就完全没有这个问题,当捧哏的一口一个“爸爸”叫着,自己一口一个“唉”答应的时候,完全是占便宜的快感,而不必有道德上的负担。因为我完全是在演戏,是为了艺术而占的便宜。下来之后,在台上吃了大亏的师长们还要把我拉过来,指出我刚才哪里哪里的感觉不对,哪里答应快了,哪里答应慢了,哪里还应该更坏一点。师长们是连说带练,说着说着,我又在不自觉中答应了好几声“爸爸”。
我还有一个事实要说明,就是我自从学相声那天开始就是学捧哏的,虽然我比逗哏的下的功夫多一百倍,但还是捧哏。因为捧哏本来就应该比逗哏的强。所以最初这些“爸爸”是我叫别人,但我就是乐此不疲。假如你说,这也是一种迷恋红尘———谁都有叫别人爸爸的需要,当然,前提是这个被叫爸爸的人不是亲爸爸,否则这个话题就失去了意义。比如,我在事业上不得志的时候,就有一种感觉,如果去叫领导一声爸爸,可能会好的多,但终归咬了半天牙,这一声爸爸叫不出口。不像在相声里,为了虚妄的利益,可以爸爸爸爸亲爸爸的叫上半天———如果你这么说,我不执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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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喜欢上相声这个东西的,就像我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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