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日子过成段子》第8章


足够了。能瘦吗?这是我们所有人的疑问。我身边的朋友说能,这倒让我对这本书的功效产生了好奇。
这是本非常有意思的书,与其说是锻炼手册,不如说是私人日记,因为每天的变化需要你自己记录,在第一天的页码上我看见一句特温馨的话“称一下你的体重,要面对现实。”第二天是“你一直把自己当胖子,现在要用瘦子的思维方式想问题。”这多好玩啊,于是你对每一天的锻炼都有了一种新的期待。
写书的老外叫乔治,是全美健身教练大哥大,他的减肥计划简单得令人难以置信,不需要体育馆,不用教练,也不必有特殊的饮食和专门设备,在家里你就能由人变“鬼”,哈哈,不是都想得到魔鬼身材吗?这个老外的训练方法据说已经被300多万人使用过了,反正如果你减肥减得前功尽弃走投无路,不如试试“清晨8分钟”锻炼法,要是你一天连8分钟的时间都抽不出来关爱自己,实在懒得已经无可救药了。
瘦溜,在今天就是时尚概念,用我们邻居大娘的话说“现在兴瘦,要是胖了连对象都难找”。我们都觉得这句话简直就是真理,因为她家闺女工作好、为人好、心灵手巧无可挑剔,就因为胖,只能在家里闭月羞花。我兴冲冲地送了这本书给她,我们像观察小白鼠一样隔三差五地关注一下她身体的变化,我们渴望看到“脱脂”后的轻盈。
“专门为没有时间进行锻炼的人设计的瘦身计划”,多具有诱惑性的一个方案,其实不管怎样,如果能养成一个锻炼的好习惯就是最大的收获,健康比身材更重要。
有的人天生骨骼就大,再要把自己练成小鸟依人状怎么可能,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所以每天抽出8分钟进行锻炼是必要的,但千万别把塑造魔鬼身材当终极目标,否则走火入魔,半人半鬼岂不更可怕?
握你那冰凉的小手
《左手握右手》的书名实在平淡无奇,甚至觉得跟陈彤以往的风格都不一样了,那么清爽的封面透着一股小女人的妩媚。好在翻开书,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还是那么古惑麻辣,让人看着解气,或者被气得半死。
我忘了我们第一次在他们报社时见面是否特郑重地握过手,那天她正缩在办公桌底下不知道翻腾什么,看着她憋了一脑门子汗才钻出来,觉得这人特别亲切,像个朴实的民工。惨白的小脸,一副圆眼镜颤微微地架在鼻子尖上,她当时正火得如日中天,手里攥着刚出版的书问我“出版社给你书了吗?”我点了点头,她说:“那我就自己留着了。”我当时也注意到她的手了,白白细细上面还挂着土。
电影里说“握着老婆的手,就像左手握右手”——整个儿没感觉。握手是一个人与人最初相识的动作,这种透着神秘色彩的触觉让人对彼此有了某种心理暗示,我最害怕那种只把手伸过来半只,没有握的动作,就那么生硬地往你手心里一戳,等着你攥她,要是小手冰凉再沾点儿湿汗什么的,能让你恶心半个月。你说如今连饭馆里的芥末鸭掌都给整只了,凭什么你只给半只呀?对那样的人我总是心存疑惑,很少把他们当成朋友。要碰上那心眼儿实成,抓住你的手捏鼓没完没了也够腻味人的,这些手无论是左手握右手还是右手握右手让人心里都不怎么舒坦,还不如自己握自己呢。
可是陈彤不同,她的小手温热,经常冒出来的新闻责任感让她像女侠一样到处为弱势群体打抱不平,前些日子陈彤搬家,几个民工对她家的东西带着仇恨连摔带打,家俱坏了很多。她当时特委屈,觉得自己写了很多文章维护外来务工青年的权利,维护农民的利益,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对待自己,难道只因为她住的房子用的家俱比民工强吗?可是事情过去她还是要用自己的小笔杆子为需要帮助的人吆喝,声音不高但偶尔管用。
年轻的时候,她像舞弄兵器一般,把自己才华的锋芒转得上下翻飞,机敏尖刻,经常把社会现象骂得狗血喷头,大快人心。现在的陈彤已经离开了她当初的许多尖锐,而多了一些柔顺机智。
陈彤是个很真诚的人,说话没遮没拦,她的文章跟人一样,很少有过多的修饰。《左手握右手》里的一些文章我是熟悉的,她爱“骂人”,但人家那是俏骂,嘴角带点儿笑意,得谁骂谁,得谁拍谁,劈头盖脸,铺天盖地,让你根本躲闪不及。我不惹她,因为我心里清楚我的反映没她快。陈彤骂得智慧,没粗话,不伤人,斜刺里冷不丁扎你一刀,总是致命的,让人很疼。大概很多个夜晚,她开着昏暗的台灯左手右手一起挠键盘解构我们的生活,小智慧就在指尖和电脑的摩擦中冒出了火花,她躲在暗处自己美。
陈彤将女人的友谊比成冰激凌,虽然让人觉得非常脆弱,但吃进去感觉良好。男人的友谊就不然,她把男人的友谊比成烈酒,喝顺了的时候倍爽,喝不顺的时候就惨了,她说:“我不是不相信友谊,我是不喜欢以友谊的名义来要求朋友为生意无条件买单。我讨厌被考验的友谊。”
其实陈彤这个人比她的文章哏儿多了,认识她先从她的书开始吧。
一招鲜 吃遍天
我的耳朵已经死去了。
今天,我们对于音乐的梦想不会幼稚地出现在音乐排行榜里,没人需要那些所谓原创音乐的启蒙,曾经疯狂地用双卡录音机翻录出的TDK还在抽屉里,但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去听,里面的音乐已经成了呻吟。我庆幸自己在最青春的时候没能成为一名摇滚青年,我的耳朵就已经死去了。现在的人习惯把垃圾的东西叫成“商业”,于是美丽包装下的音乐成了棒棒糖,很多人用自己单纯的唾液摩擦着舌头以及一些泛着甜味的色素,以为那就叫甜蜜。
因为对摇滚乐和中国原创音乐并不感兴趣,所以我不知道王小峰是谁,看了一本被很多媒体把马屁拍得哒哒响的《不是我点的火》,才知道那人原来是写乐评的,大概很有名,因为在书的作者介绍里说王小峰“十多年来,凡是叫媒体的地方都做过”,这牛吹得难免有些弱智,不过想想凡是敢大着胆子放言者都能被一些人推崇,那叫个性,所谓“一招鲜,吃遍天”,要的就是虚张声势的劲儿。
这是一本乐评的合集,其中收录了作者多年来对音乐的感触,《不是我点的火》改自比利。乔尔1989年的一首歌曲《不是我们点的火》,王小峰说这首歌是从事新闻行业的人必听之作,“因为他把从1949年到1989年这40年间世界发生的大事串在一起,共涉及到102个时间,60多个人物,像一本微缩的历史书。”当然,就在王小峰自己的乐评集里也出现了不少人物、事件和历史背景,从中不难看出他确实一直在关注耳畔的音乐世界。
也许是因为写作时间不同,他的观点也经常自相矛盾,上一篇文章刚把格莱美贬得一无是处,下两篇提到一个音乐人的成就,标准就是得了几个格莱美提名;刚刚因为音乐逐渐依附在视觉上而悲哀,在谈到MTV的风行一文时却说“MTV使我们看到了音乐的声音”……什么才是音乐的审美标准,是王小峰?是格莱美?还是我们自己?
如今我们的胃里充满了太多的欲望,而所有的欲望都还来不及消化,于是我们不得不让自己臃肿的身体在等待发酵中获取简单的麻醉,这样的麻醉让我们更加迷恋一个自我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我们自以为无所不能。无论是摇滚乐还是王小峰都犯了同样的错误。
王小峰在文字里并不掩饰自己的好恶,他绝不吝啬溢美之词,正如他找准时机也会毫不客气地冷嘲热讽一下,他说“摇滚明星用酷、时髦的东西来包装他们的虚伪、欺骗和贫乏,用音乐上的才华来为他们不良言行作辩解,掩饰他们的虚伪,他们知道弱智的歌迷最吃这一套。”这是我认为书中非常爽的一句话。
《不是我点的火》的作者王小峰据说早年有一个绰号“愤怒乐评人”,他确实与一般的乐评人不同,至少他有自己的观点,哪怕偏激哪怕肉麻,他想到的就一定会说,我想他一定不是那种拿了音像公司宣传费就手软的人。“一招鲜,吃遍天”,如果真能这么坚持着就算虚张声势一点又有什么呢。
我最欣赏王小峰在后记中的一段话:“我喜欢音乐带给我的那份自由,尽管这种自由在片刻间就远去,但我还是期待它的再一次出现。”我想,曾经埋藏在年轻时光里的岁月就是这样被音乐包裹着,让心飞翔,只是随着我们逐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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