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万种死法》第2章


她闭了一会眼睛。然后她睁开眼说:“我想起了许多往事,在街上的感受。我的艺名是班比。在长岛,我和嫖客在他们的车里干。他们来自长岛的各个角落。在莱克星顿,我们有一个旅馆可用。我无法相信我曾那么做过,我曾那样生活过。上帝,那时我太嫩了!我没那么纯洁无辜。我知道自己来纽约的目的,但我确实太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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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八百万种死法(3)
“你在街上拉客有多久?”
“肯定有五六个月。我不太在行。我长得不错,你知道,我会表演,但在街上我不够机灵。有几次我焦虑症发作,根本没法工作。达菲给我白面儿,但那只能让我更难受。”
“白面儿?”
“你知道,就是毒品。”
“对。”
“然后,他就把我安排在室内,那样好一些。但他不喜欢,因为那样的话,他就不太好控制我了。在哥伦布圆环附近,有一个大公寓,我在那儿工作,就像你去办公室上班一样。我在室内——我不肯定——大概又干了六个月。就那样。然后,我跟着钱斯干了。”
“怎么会这样?”
“那时我和达菲在一起。我们在一个酒吧。不是皮条客酒吧,是一个爵士俱乐部,钱斯进来跟我们坐一桌。我们三人一起聊天,然后,他们把我扔在那儿出去了。谈了一会儿,达菲一个人回来,说我以后跟着钱斯。我以为他是要我干他。你知道,就像卖淫。我很生气,因为我本以为是三个人一起出来玩的,为什么让我工作。瞧,我没把钱斯当成嫖客。然后,他解释说,从此以后,我将成为钱斯的女孩。我觉得自己像是被他刚刚卖掉的汽车。”
“他是那么干的吗?把你卖给钱斯?”
“我不知道他干了什么。但我跟钱斯走了。还不错,比跟着达菲强。他把我带出那个房子,把我安置在一部电话机边上,到现在,呃,有三年了。”
“你想让我帮你脱身?”
“你能帮我吗?”
“我不知道。也许你可以自己干。你跟他什么都没说过?暗示过,或谈论过,诸如此类?”
“我害怕。”
“怕什么?”
“怕他杀了我,或给我毁容,或其他什么的。或者,他会说服我放弃这个念头。”
她身子前倾,把染着波特酒色指甲油的手指放在我手腕上。这个姿势显然是蓄意而为,但很有效。我吸入她的香水气息,感受她的性感魅力。我没欲火焚身,也没想上她,但我无法对她的性力量无动于衷。她说:“你能帮我吗,马修?”
然后,马上补充道,“你不介意我叫你马修吧?”
我只好笑笑。“不,”我说,“我不介意。”
“我赚钱,但留不住。实际上,我挣的并不比在街上多。但我有点钱。”
“哦?”
“我有一千美元。”
我没说什么。她打开钱包,拿出一个普通的白信封,把一根手指头伸到口盖下,扯开信封,从里面取出一叠钞票,放在桌子上。 “你替我去见他,”她说。 我拿起钱,握在手里。我得到一个机会去当金发娼妓和黑人皮条客之间的调解人。那可不是我曾渴望过的角色。 我想把钱塞回去。但我从罗斯福医院出来刚九或十天,我欠那儿的钱,月初我的房租该到期了,有多久没给安尼塔和孩子们寄东西了我都懒得去记。我钱包里有钱,银行里更多,但加起来却没多少,而金?达基嫩的钱同别人的一样好,也更容易赚,至于她的挣钱方式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我点着钞票。它们都是用过的百元大钞,一共十张。我留下五张放回桌上,把其余五张还给她。她瞪大了眼睛,我认为,她肯定戴了隐形眼镜。没人会长那种颜色的眼睛。 我说:“先收五百,那五百事后再收。如果我能让你脱身的话。”
“成交,”她说,突然咧嘴一笑,“你本来可以把这一千元全收下的。”
“也许有动力我会干得更好。你再来点咖啡吗?”
“如果你要,我就要。我想,我更喜欢甜的东西。这儿有甜点吗?”
“这儿的核桃派不错。奶酪饼也挺好。”
“我喜欢核桃派,”她说,“我非常喜欢甜食,但从不会增加一盎司体重。很幸运吧?”
2 有个问题。要想跟钱斯谈,我得先找到他才行,但她没告诉我怎么才能找到他。 “我不知道他的住处,”她说,“没人知道。”
“没人?”
“他的女孩都不知道。当我们中间有两个碰巧在一起,而他又不在屋里时,那就是一个很不错的猜谜游戏。努力猜猜钱斯住在哪里。记得有一个晚上,我和那个叫桑妮的女孩在一起,我们打发时间,就想出一个又一个怪异的答案。如他和他的残废妈妈住在哈勒姆区①的一个廉价公寓里,或他在‘糖山’②有座大宅子,或他在郊区有所平房,每天往来于城郊之间。或者,他在他的车里放几个箱子,靠它们生活,每晚到我们中某个人的公寓里睡上几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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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八百万种死法(4)
她想了一会儿,“只是他和我在一起时从不睡觉。如果我们真的上了床,事后他只躺一小会儿就起来,穿上衣服出去。他曾说过,如果房里有别人,他就睡不着。”
“要是你必须跟他联系呢?”
“有一个电话号码。但那是代接电话服务站。你可以随时打那个电话,一天二十四小时,老有一个电话员在那儿接电话。他总是去查他的电话记录。如果我们外出,或是干什么别的,他就每隔半小时或一小时查一次。”
她给了我电话号码,我记在笔记本上。然后,我问她他把车停放在哪里。她不知道。记得那辆车的车牌号吗? 她摇摇头:“我从不注意这类事情。他的车是一辆卡迪拉克。”
“这倒出乎意料。他常在哪儿出没?”
“我不知道。如果想找他,我就留个口讯。我不出去找他。你是指他是否常去某个酒吧?他有时会去很多地方,但没固定的。”
“他常做些什么?”
“你指什么?”
“他看球赛吗?去赌博吗?他一个人时干些什么?”
她考虑着这个问题。“他做不同的事,”她说。 “你指什么?”
“看他跟谁在一起。我喜欢爵士俱乐部,所以,跟我在一起时,我们就去那里。如果他想要度过这样的一个夜晚,就会打电话给我。还有一个女孩,我甚至都不认识她,但他们去听音乐会。你知道,古典音乐。卡内基音乐厅①什么的。还有一个女孩,桑妮,她喜欢运动,他会带她去看球赛。”
“他有多少女孩?”
“我不知道。有桑妮,楠,还有喜欢古典音乐的那个女孩。也许还有一两个。也许更多。钱斯不大谈私事,你知道?他总把事情闷在肚里。”
“据你所知,他的名字就只是钱斯吗?”
“没错。”
“你和他在一起,嗯,三年了?而你所知道就只有半个名字,没有住址,还有一个代接电话服务站的号码。”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他怎么收钱?”
“你是指从我这儿?有时他来我这儿拿钱。”
“他先打电话吗?”
“不一定。有时打。或者,他打电话让我把钱带给他。在某个咖啡店,或酒吧,或其他地方,或在某个街角,然后他把我接走。”
“你把赚的钱都给他?”
她点头。“他给我找公寓,他付房租,电话费,所有的费用。我们去买衣服,他付钱。他喜欢帮我挑选衣服。我把赚到的钱给他,他还给我一些,你知道,当作零用钱。”
“你不留些私房钱?”
“我当然留了。你以为我怎么得到这一千美元的?不过也挺滑稽的,我留的并不多。”
她走时,这个地方已经挤满了上班族。走前,她已喝够了咖啡,开始喝起白酒了。她要了一杯酒,剩下了半杯。我一直在喝黑咖啡。我的笔记本上记着她的住址,电话号码,还有钱斯的代接电话服务站号码。仅此而已,实在不多。 她走后,我把咖啡喝完,从那叠百元大钞中抽出一张付帐。阿姆斯特朗酒吧位于五十七和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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