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杏俱乐部》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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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杏俱乐部 第一部(6)
备忘录
鼠标的箭头指向文件“红杏俱乐部之一”,轻轻双击,页面中间弹出提示“请键入打开权限密码”,一行**号被填入空白处,一个回车的声音,文件展开了:
备忘录
薛兰,一九五四年出生于南京,父亲是少将军长。她六八年参军后一直在部队服役,是医院里的内科医生。她性情高傲和活跃,颇有高贵血统的气质,同时又不乏交际的本领。长相雅丽,身材高挑,皮肤洁白,步履轻盈,如清风中一只蝴蝶。银铃般声音,爽朗而明亮,既健谈又喜笑,决无淑女的腼腆,属于个性极为开放和展露的人。服饰相当讲究,基本上全是名牌的,品味既端庄又高雅,好象时刻准备着参加英国上流社会的晚宴。解放军的革命传统很难在她身上找到影子,舍得花钱,但不善理财,对家务事更是到了厌恶之地步,发誓不论嫁给谁,决不下厨房。年青时,对她的追求者甚多,她的美貌虽然迷倒不少痴情汉,但结果是,浪费了别人的感情,也同时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可岁月更无情,到三十多岁了,她仍然是情场赢家,婚姻败将。可能是因为越发现实了,或者是感觉活得太累了,想停下歇歇,八五年才草草结婚,丈夫是工程师,也是出身高干家庭,公公是副省级干部。遗憾的是,丈夫身患糖尿病,体质较差,无法满足热情奔放的妻子之需要。一年前,在医院巧遇一位“老情人”。那位男子在当年极得父母的好感,认定是女婿的最佳人选,可是她对此人缺乏了解,加上当时身边已有心上人,所以并没有引起她的重视。她和“老情人”开始约会了,在汽车上发生了关系。她很兴奋,说是到此时此刻才知道自己白活了四十多年。
于莉莉,一九五九年出生于武汉,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机关工作。她小巧玲珑,看上去永远是个大学生,岁月似乎没有给她留下更多的皱痕。短头发,平时喜欢穿一身白,是别人对她最主要的印象。热爱运动,特别是游泳,身穿的泳衣一反常态,花色鲜艳,让人刮目相看。人很随和与健谈,甚至可以在办公室和同事们谈论自己的妇科病,还大大方方的把下体B超检查相片递给男同事过目,说是给提点“建议”。不过,她的开放远不及丈夫的开放来得早,来得彻底,其实还当她为自己有妇科病而觉得对不起丈夫的时候,丈夫早就有了新欢,不久,这对生活了近十年,又有一个可爱女儿的夫妇终于离婚。离婚后,她认识了一位比她小十岁的男子,两人很快堕入了爱河。这位小情人有健壮的体魄,但却没有钱。自从两人相好后,花费全由莉莉姐姐包了。她在单位里是有名的富姐,听说是丈夫给她的“分手费”。对她坐奔驰宝马,同事并不吃惊,倒是得知她客厅中的吊灯就值三十万,大家真正算是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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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锦英,一九五八年出生广西,父母是一般的干部。人长得清秀端庄,上了四十岁开始发胖,但并不臃肿,只是多添了女人的几分丰满。她是个在单位,在家里都十分稳重的女性,除了上班挣钱,相夫教子就是她全部的生活内容。家务事全由她包了,虽然辛苦劳累,但是只要在外面做生意的丈夫能平安和顺利,她也没什么怨言了。生活的平淡和孤独并不对她造成太大的影响,曾有个男同事想约她晚上外出消遣,她也无动于衷,次次婉言回绝,她觉得男女理应授受不亲。她还好声劝告那位有家室的男同事,多把心思放到妻子身上,对自己就免了吧。她当然想男人的关爱,但是,她只敢想得到来自丈夫的爱。不过,事与愿违,她丈夫在外面搞了个打工妹,当她发现此事时,先是震惊,后是伤心,连连叫自己命苦,声声骂男人的无情无义。不过,最后她还是被那位关心她的男同事说动了心,终于突破了所有的防线,也成为了一个迟来的“第三者”。
鲁珊,一个在单位被评价为“敢穿”的女性,虽然年龄已经过了三十,但是穿着一点不会向年青姑娘们示弱。她是工商局里第一个穿牛仔裤的,也是第一个蹬上高跟鞋,而当女同事刚开始亮相短裙的时候,她又首先以肚脐装出场了。皮肤略黑,胸部较平的她,也许自知容貌并不属于美人一级,那么就来个堤外损失堤内补,固此相当舍得在穿着和化妆上先声夺人。同事们不仅很少见过她的丈夫,她也很少谈论自己家里的事情。不过,接近和熟悉她的人知道,她看不起自己那位属于“老实巴交”的丈夫,她说他没有一点“情调”。外人看去,她这么做似乎挺对不起人的,老公是公务员,工作积极,不讲吃穿,并且最难得的是对妻子全心全意。女人还图个什么?鲁珊并不这样认为,做人除了做好本分之外,人生应当丰富多彩,甚至有时应该去“疯癫”一场。浪漫,浪漫,什么都不缺,缺的就是浪漫。她渐渐地疏远丈夫,和一位公司的高级白领发生了感情,爱得还挺深,同事经常看到她去逛男装商店,净是买些几千元一件的衣服,提包,别人问起了也不脸红,说就是给男朋友买的“那又怎么的”。她多次要离婚,但是老公永远都两个字:“免谈”,毫无商量的余地。她现在已经搬出来和男友同居了,往下她不知道怎么办,碰上丈夫这种人还真挺麻烦,她希望丈夫也能敢做敢为一些,比如,大骂她一顿,打她两个耳光,轰她出门。至于八岁的儿子怎么办?她倒很想得开,她的态度是:让孩子跟他父亲要比跟她这个母亲要好。除了自己的丈夫,她还看不起单位里那些抱着老规矩不放的怨妇们,她笑话她们,她提醒她们,女人是为自己活的,不是为老公活的,老公到外面找快活,我们女人自己也可以来个以牙还牙,想爱就爱!你瞧,我老公对我够听话的,但是,我还不稀罕呢。女友们劝她,小心着点,男人没有几个好东西,不怕哪天白马王子玩够了把你也甩啦。她坦然得很,那么再找一个呗。
红杏俱乐部 第一部(6之二)
白宁宁漂亮而文静,二十五岁那年已经和青梅竹马的高凯定下了终身,只等着半年后办喜事了。那段日子,甚至还要往前数数,她似乎每天都到高家侍候老人,打理家务,俨然一个“上门的媳妇”。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一个女军人出现在高凯的视线中,小伙子对这位女军人一见钟情,不能自制,移情别恋的结局已是无法避免。高家老人生气,宁宁姑娘沮丧,但是,高凯已经鬼迷了心窍,去意已定。他承认是他不好,他有意承担所有的骂名,但是,他认为爱的东西是非常感性和自我的,理性和道德有时难以解释清楚,既然已经不爱了,何苦还硬拧在一起,不如现在就断,以绝后患。错一时怎么都好过错一生。这一突如其来的不幸,给善良和执着的宁宁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一下子不仅整个身心憔悴了,而且几乎完全失去对爱情的兴趣和需要。后来,她虽然在父母的压力下改变了一辈子不再嫁人的念头,在三十岁那年和一位小学教师结了婚。但是,高凯的影子永远在她心中挥之不去,说不清是爱还是恨,总而言之,没有任何力量和神灵能把初恋在她心中抹平。她不爱,甚至不喜欢她的丈夫,反而鬼使神差地爱上一位比她大二十岁的上司。这就是通常说的孽情,一年之后,果然悲剧发生了。以可悲来收场一般是可以预见的,也是难已避免的,但是,宁宁所遇到的过于惨烈了,因为这是两条人命的代价。带了沉重绿帽的丈夫,多次劝说妻子不听,一天夜晚居然拿起菜刀把妻子砍死在床上,然后自己纵身跳到七楼之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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