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掉自己的女人》第10章


镉械阆褚恢皇苌饲壹⒍龅纳窖颍酱ρ懊俾桃鹨鸬牟莸兀墒怯铀氖强漳⒓峁逃直涞幕牡亍?br /> 她越来越觉得她在这座高楼林立的都市里,不过是一只颈脖在滴血却无人理睬的、孤立无助的山羊。她感到恐慌,感到这个世界是那么冷酷和陌生,就同一只真正的山羊打量着这座喧嚣的城市一样。她决定到塔克堡去,让音乐和年轻人的歌声冲淡她的恐慌和不安。
她把车停在了位于塔克堡前的坪上,走进了喧闹的酒吧,她希望强烈的摇滚乐能洗涤她那紧张的大脑。她觉得她的脑海里长满了海藻,而那些海藻正同她的生命一并争夺着她脑海里的氧气。她希望像风暴一样强烈的摇滚乐能扫荡她的脑海,把恐慌和晦气排泄出去。她坐到了一处小方桌前,服务小姐为她端来了一杯茶,还端来了一盘水果,水果是切开的西瓜、美国提子和一瓣一瓣的苹果。一个头发很长的年轻人正在昏暗的灯光下唱着崔健的歌,一边努力地弹着吉它,一群年轻姑娘围着这个年轻歌手看着。她估计这个长发年轻人只有二十几岁,她想要是她也只有二十几岁那多好啊,那她就可以重新生活,重新选择。一个坐在一旁的中年男人时而拿目光审视着她,猜测她是一个人还是还会有人来。他拿不准样的瞅她,那种目光是探寻女人奥秘的目光,仿佛上面装了个探测器。她不理他,就让他盯吧,我一个人太孤独了。她想。她的手机突然在她包里响了。
她拿出手机时看了那男人一眼,那男人正表示惊讶的样子盯着她,似乎是为她还有手机吃惊一样。她想笑,但觉得那男人长相并不讨厌。“喂。”摇滚歌声和吉它声太吵了,她听不清对方的声音。她举着手机走了出来,这时她才听清对方是大力,他说:“你那里好像歌舞升平样的。”
她似乎闻到了他身上的鱼腥味,那种混淆在这座空气龌龊且尘土弥漫的都市里的鱼腥味。她忽然很希望他在她身边,“你在哪里?”
“我在家里看电视,电视没味,所以就跟你打电话玩。”
她为他找的苍白的借口一笑,她仿佛看见一只漂亮的海豚腾空跃起,又跌入碧蓝的海水中隐没不见了,但它却溅起了一片美丽的白色的浪花,让视者心花怒放。“那你来一起听歌吧,我在塔克堡。”她说。她回到位置上坐下时,邻桌的男人还是用那种含勾引意味的眼光瞧她。
一刻钟后,大力穿件细格子衬衣和一条西短裤来了,他没看见她,她却看见了他。
她为自己把他想象成了一只海豚而微笑了一下,他的身材、他的脸和他身上的气味还真有点海豚的味儿。歇斯底里的摇滚歌声让她的心情变得好多了,没有目的地呆坐变成有目的地等待,这也是她心情转好的另一个原因。她太需要一种刺激了。她觉得世界在她身边舞蹈,人人都在扮演着角色,而她却如一具僵尸,没有参入感,有的只是局外人的观望。她现在想参入,想在某种寻欢作乐的过程中寻找自我。她觉得她的生活太没有阳光了,她觉得她只是站在生活岸边的一个木头人。她看着寻找着她的大力,当他快走到她身边时,她向他招了招手,对他笑。他在她身边坐下了,这时她瞥了眼那个一直拿眼睛盯着她看的男人,那个男人这时已扭开了头,目光抛到了别的女人身上。他是个在这种场合寻找女人的孤独者,他的生活肯定也同她一样一团糟。她问大力:“你喝什么茶?”
“随便,”大力说,“有两天没看见你了,一看见你就觉得很亲切。”
她很高兴他说这种亲密的含挑逗性质的话,“我看见你也很亲切。”
他的眼睛亮亮地盯着她,她喜欢这双眼睛,这双眼睛像鱼的眼睛一样黑亮黑亮的,有一种电流从这双眼睛里放出来,与她交合。
她盯着这双眼睛,昨天晚上,她梦见他长久地吻着她的脖子,让她仰着头。这个梦让她的心头颤栗。她说:“你的眼睛长得好。”
“我就是眼睛长得好?我的鼻子怎么样?”他高兴地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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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于是就端详着他的鼻子,“鼻子也好。”
他们没在塔克堡坐多久,他们现在不需要音乐了,只需要一个两人单独相处的世界,因为只有在那样的世界里彼此才会有火花碰撞。他们出来,上了她的奥迪,她问他到哪里去。他说:“到我家去,我出门时可能忘记关电视机了。”
他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她也愿意接受这个借口的欺骗。他曾三次对她说“到我家去吧”,她都拒绝了。她清楚那是一个危险的地带,对于她这只孤寂的山羊来说,那是一片有狼群出没的芳草地——也许那儿充满了节节高、勿忘我、满天星、太阳菊和兰花草等美丽的草本植物,但危险得很哪。在某些场合下,她总把自己看成一只孤立无援的高傲的母山羊,她一直拿不准她怎么会这样看待自己,也许是因为她的生辰八字属羊吧。
她今天不愿意想过去,也不愿想将来。他坐在她身边,那种像海风一样好闻的鱼腥味让她陶醉,她又为自己在一小时前忽然把他想象成一只漂亮的海豚而兴奋。她其实应该把他想象成一只并没什么可骄傲的普通的狼,这只狼在这座两百万人口万众一心地制造着污染的城市里,碰巧撞见了她这只山羊,并把她叼走了。但在她的潜意识里,她不愿意这样想象他,她宁可把他视为一只她能接受的美丽的海豚。她笑了。他说:“你笑什么?”
她说:“没笑什么。”
她把车开到他住的那幢楼前,她和他下了车。这是一栋七层楼的房子,楼道里黑乎乎的,没有路灯,有的只是废置在一旁的炉灶和硬纸盒什么的。他在前领路,手里举着打火机,打火机上燃着一团黄火,那团黄火的亮光在冲撞着黑暗。她跟着他,她想要是装了灯就用不着集中这么多精力上楼了。他住六楼,他开了门,拉亮了灯。这是那种一室一厅一厨一厕的老房子,房子没有任何装修,客厅的灯还是那种一根电线垂下来的灯,灯头上装着只可能只有十五支光的灯泡,墙壁已经不是白色了,透出一种灰暗的黄色,还有铅笔的涂鸦——估计是他女儿所为;一张方桌,桌上摆着台二十一英寸的彩电,电视机并不像他说的忘了关了,只是没罩电视机罩,那东西扔在了桌上;一张长沙发,棕色的人造革皮的某一处已烂了,贴着黄胶带,一张老式的茶几摆在沙发前,茶几上搁着只玻璃烟灰缸,还搁着只青龙瓷杯。这就是她走进去时扫一眼的结果。地上很干净,地做过猪肝色油漆,但一些地方的油漆已脱落了,露出了水泥本色。他说:“哎呀,电视机是关的。我忘记了。”
她笑了笑,并没为他的这个借口生气,如果她有什么顾虑,她就不会上楼来。
“我家里什么都没搞。”他解释,“我懒搞的,这种一室一厅的房子,住着没劲。”
她穿着一身土色的连衣裙,这是那种棉织品连衣裙,虽然穿着舒服,但式样很普通。
她今天并没打算和他见面,早知道如此,她应该讲究一点。客厅里没有镜子,她想看一下自己的面貌。她希望自己这一会保持的是一种姣好的面容。她希望自己是二十二岁,是刚刚读大学时那副模样,蓄着长辫子,由于年轻。随便穿什么衣服都好看。客厅里很热,一种闷热,尽管是六楼,又是夜晚,可是没有一丝风。长沙的夏天就是这样,气温总是持续在三十八九度,即使是夜晚,气温也不会降下来。她说:“好热。”
“卧室里有空调。”他看她一眼说。
他走到卧室门前,将鞋子脱下,走了进去。卧室铺着绿绿的地毯,几件漆着国漆色的老式家具大柜、书柜、书桌和宽大的席梦思床将卧室的空间占满了。空调装在窗子上。
他走过去,将空调打开,一种嗡嗡嗡的压缩机声音便在卧室里轰鸣不息。他把床上的毯子挪到一边,床上还丢着几本书。他说:“进来吧,站在空调前先吹一下,好热的。”
她依照他的模样把鞋脱下,走了进去。他让她站到空调前,他让大部分凉风先吹她。
这是台春兰空调。她闻到了房里有一种烟气。他解释说:“你看,我一个单身汉,什么都懒得搞。这台空调还是今年夏天才买的。”
她接受着凉风的吹抚,那种热得要流汗的感觉终止了。他说:“关了门,用不着十分钟,房里就凉快得很了。”他走过去关门,他走回来时脸上的笑容有些做作,这是那种抑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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