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萤火虫》第29章


一开灯就看不见了。我好像记得在红楼附近我碰到了他一次,我们没有说话,他隔得很远,笑了一下,由于我当时心神恍惚,所以我现在仍不能解释他笑容的含义。七月去四川度假,祝她旅途愉快。我在时间的推移当中开始学会以遗忘、改变和闭上眼睛背诗。暑假我离开了长沙,我的小说被我弄丢了,其实我是故意弄丢的,我承认那样做是为了表明我的故事的结束,它作为一个分界线,将我从当时的阶段转移到别的阶段,从当时的心态转移到别的心态,这是一种较为胜利的转移。
因为什么都可以忘记。
7月初我来长沙,碰到狗狗,狗狗给了我一叠手稿,狗狗当时微笑了。
那是我熟悉的字体,第一页上不突出也不显眼地写着:
有一只红色的狐狸
就像绿色森林里的火焰
茂盛的巴哥利亚森林
湖泊如此宁静
像天空的眼睛哭了
像姑娘使用的明镜
狐狸在湖边照镜
惊叹自己那样那样的美丽
啊,我有红色的皮毛
啊,我有温柔的眼睛
为什么没有甜蜜的爱情
为什么没有人把我抱得紧紧
有天
多么美好的一天
狐狸在湖中洗澡
清澈的湖水像一个好好的梦
而那件红色的衣服
挂在了树枝上摇摇晃晃
狐狸想:爱情难找,人类真好
巴哥利亚的王子来森林散步
王子说:森林不错不错
王子的随从叫哈吧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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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达指着树枝给王子看
王子,快看,那里挂着多美的皮大衣啊
红得像火焰
光滑得像玻璃
王子说只有美人才会穿这样的衣服
森林里的美人,你在哪里?
王子轻声呼唤
湖中的狐狸想回答
鱼说:狐狸啊狐狸,不要去
鱼还说:狐狸啊狐狸,去了,就回不来了
王子说怎么才能找到森林中的美人呢
哈巴达说等啊等
那红皮衣的主人就会出现
以后的每天
王子和哈巴达都在等
王子披长长的披风
王子有金黄的头发
王子多么迷人
可爱的狐狸藏在树边
可爱的狐狸偷偷看王子
可爱的狐狸爱上王子啦
可爱的狐狸好想说:王子,衣服是我的!
鱼说:小心小心!
但狐狸还是从树后跳出
它说:王子!王子!
哈巴达说:王子,原来是只狐狸呀!
王子拔出利剑
要刺死狐狸
狐狸问:王子不是说爱我吗?
王子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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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狐狸,你有什么不轨的企图?
狐狸哭了
原来王子骗狐狸啊
狐狸狠狠咬了王子一口
狐狸跑啦
狐狸跑啊跑
回到了自己的山洞
狐狸还是没有得到爱情
它想:人类的爱情是假的,是假的啊
……泡泡
我叫泡泡,我美丽而且善变。
我对新的事物会产生为期不长的好感,然后就会做与之相关的梦。我依靠梦想生活,它有时候会成为我怀中的全部。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叔叔就问过我:泡泡,你以后是嫁到香港还是嫁到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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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十五、狐狸遇见小王子(下) 字数:4126
当我刚刚来长沙的时候就萌生一种对它纠缠不清的好感,它很像我的眼睛和脾气。当我闭上双眼抚摸我的脸时就能充分感觉到长沙给我带来的灰蒙蒙的幻觉和例假时的疑惑。在遇到康之前我常常选择空闲的时候在这座城市的各个部位穿行,就像我的爱总飘忽不定。我的爱在我的小半生中以暗恋的形式完美地体现出来,从初一起我一直暗恋一个叫许愿的男孩,那是我的初恋,但我除了知道他的名字和脸以外别无所知,我甚至不能肯定自己在街上是否会准确地认出他的样子,只记得他有一双睁不开的眼睛和一头长短不齐的黑发。其实在此期间我还暗恋过很多人,有英俊的体育老师、会拉小提琴的邻家小孩、背部有纹身的光头少年、会做冬瓜排骨汤的李伯伯,而最能让我激动的是许愿,他初中没有毕业就淹死在学校后面的池塘里。那天天气晴朗,太阳把我的头发晒得非常干燥,池塘旁边有很多丝瓜藤和水缸,我挤在人群中看到他最后的脸,安详而温馨,眉毛紧锁,嘴唇微张,我认定他有话要对我说……虽然他不认识我,为这我起码哭了一个星期。
在长沙我会经常碰见一些执着的马路求爱者,他们莫名其妙地给我送卡和茉莉花并说些肉麻时尚的话,这时我会把垂到脸边的头发往耳后轻轻一挂,告诉他们我也爱他们只是我要走了。他们迫切地追问我的电话和名字,我喜欢他们的迫切,因为这让我觉得自己很美,为了让他们不至于失望,我总透露给他们假名字和假电话。每次我都相信他们是真的爱我。而我真正需要的是康的爱,在我很多闷热芬芳的梦里,他和死去的许愿同时出现,就像一个人的两个重影,甚至让我不可思议的猜测,或许是我神秘的命运把许愿变相地赐给了我。我渴望与他融合,渴望他的嘴唇和双手,渴望他乱乱的头发,渴望他没有力气的脖子。但他总是离开我,总是给我不确定的感情。他不像别的男孩,那群俗不可耐,刚刚认识我就迫切地想亲吻我的男孩,他的被动让我对他的渴望愈加强烈。我有时会很嫉妒七月和唐果,她们可以毫不掩饰地亲吻康,而我不可能做到那样,我无法冲破自己内心的障碍。
我常常猜他一个人,或是和拉酷酷他们一起的时候会干吗,猜着猜着我发现我的腿就会开始抽搐,睫毛开始湿润,这完全表明,我是多么爱他啊。我只好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在纸上画各种符号或写诗。我常坐在床上,身边摆了两个抽屉,我的抽屉内容丰富,有不同颜色款式的发卡,有吃过一半的德芙巧克力,有从塔克堡偷来的木制烛台,有绿色的扇形瓷碗,更多的是精雕细琢的钥匙扣。我喜欢躺着,用一根细绳把散乱的木头珠串起来,珠孔很小,串着有困难就干脆削指甲。我的指甲细长带有不明显的光泽,为了不破坏这种光泽我会万分小心翼翼就像在做一件非常要紧的事,直到室友们自习或看电影回来。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一天又很快过去了。
我的生活是一支过期的口红,我在梳妆打扮时寻找它。我永远记得第一次看见康的时候,在5舍大厅,他无比可爱,穿着条纹T恤和泛白牛仔裤,长着和许愿一样的头发和眼睛,还向我打招呼。我没有听清楚他说的什么,因为他的声音很小,像电台信号出了问题时收音机传出的声音。如果不是他一直忙于他的小说而给我飘忽不定的感觉,我绝对不会选择尚做我的男朋友。尚是我的网友,他说他喜欢我的网名,在网上我叫〃巴黎的红砖〃,他叫〃友好的牧师〃,我们第一次就聊起关于私奔的刺激话题,1个月后他约我见面,我们在充满成熟的麦香味的豆豆坊二楼见面,二楼有厚实的透明玻璃墙,褐色的窗帘布拖拖沓沓的遮盖着窗外的风景,还垂在地上。他一见到我就形容我是一阵狡猾并且细腻的梅雨,他表扬我的举手投足富有创造力。我们认识后没多久就同居了,对我来说,我想这也许是为
了宣泄对康的不满,但是我有种预感,我得到了尚,是肯定得不到康的。
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仍希望在某个月亮也感到孤独的时候,风轻轻吹,我能得到康。其实尚更值得我去爱,他喜欢抽烟,会开车,看人的眼神很欢乐,这样想着,就想成了习惯。康只是我的一个梦,常常会做的梦,每当高大的尚抱我起来,或伏在我身上时,我就有种错误的念头,我多么希望这个人是康啊。康有一个朋友叫胡同,他同时也成为了我的朋友,他是一个没有智商的人,没什么特质,不会吸引我。他曾经心甘情愿地和我们天天在一起,充当我和康的配角,无意中他适当掩盖了我对康的渴望。我想如果胡同具有某种人格魅力的话,我会选择他,而不会草率地与尚在一起的,直到他后来和我的室友阿布开始谈恋爱,从我和康的身边消失,我都没有用正眼给过他什么暗示,对他明显的爱慕无动于衷,对一个像他这样正常的男人来说,这似乎是一种悲哀。但他是个完美的好男人,有时候我不敢多看他的眼睛,他很疼康,我怕某天他会掐死我,做为他对我的报复。
康的朋友中还有个人叫拉酷酷,他很保护康,我觉得他能够猜透我所有的想法。他有锐利得像鹰的眼神和干燥得像螃蟹的语气,我很怕他,我觉得在他面前是暴露无疑的,我想他总有一天会让我失去康。我不知道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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