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剑卿(第一部 燕山情劫》第3章


白衣人已打马转向,听得白大官人一口应下约期,不由回过头来灿然一笑,又拱了拱手方才打马而去。 
白大官人却觉眼前一亮,略有失神。那白衣人原就是天生一张笑面,不语也笑,此时一笑而露齿,分外灿然,也就越发显出白衣人的潇洒绝伦。按说白大官人生性风流,游历江湖三年,向来是美人堆里扎根,早已见惯美色,就算是在男人之中,也无人能比他自己那张面容更出众,不应当还会为白衣人一笑而失神,只能说白衣人的潇洒风姿委实是过于出众,即便是面相平凡的缺点也被掩过了。 
白衣人这一笑,使白大官人心中又添几分好感,回过神时,见白衣人骑着马已渐行渐远,蓦地手中玉扇一敲掌心,丹田中提上一口气来,扬声喊道:“今日相逢是为缘,尚未请教兄台尊姓大名。” 
白衣人一声长笑,笑声远远顺风而来。 
“白衣折梅驾火影,侧身天地一剑卿。” 
听得风中传来的这两句话,白大官人才知晓,原来今日自己遇见的是近十年里,江湖上风头最健的顶尖高手之一。白衣,是指他平素最喜穿着白色衣衫,折梅,是指他的独门武功折梅手,火影,是他的骑下的汗血神驹,侧身天地,是形容其人性格潇洒不羁、不拘礼法,剑卿是其名,江湖中人,取其首尾,称之为白衣剑卿。 
知道了白衣人的身份,白大官人反倒对三日后清风楼之约而犹豫起来。白衣剑卿,是天一教的右使,这天一教,在江湖上,虽然不是什么凶名昭彰的邪教魔门,却也不是行事正义的名门正派,天一教成立于十年前,教主方宏隐雄才大略,麾下网罗了一批能人,势力发展迅速,很快就成为江湖上不可小视的大帮派。 
最近几年,天一教行事日渐乖张,时常与白道中人冲突,白大官人这三年里,就出手教训过好几回天一教众,这白衣剑卿说起来与他应该是敌非友。既然白衣剑卿一眼就认出他的身份,白大官人也不知这清风楼之约会否是白衣剑卿设下的鸿门宴了。 
去是不去,一时间白大官人着实拿不定主意,他本就是不定性之人,骑上自己的一匹白马,纵马往燕州城而去,直到快入城的时候,才想着既然是敌非友,那也就不必结交了,只是他亲口应下了清风楼之约,若是不去,岂不是要教人笑他无信无义,又或是怕了那白衣剑卿,他素来爱惜名誉,这种背信之事白大官人是怎也不肯做的,三日后便往清风楼一往,与那白衣剑卿说个清楚,便就是龙潭虎穴,他也是不怕的。 
进了燕州城,寻了一家客栈,白大官人一脚才踏进门,便撞见一个熟人,怜花公子季惜玉。 
所谓物以类聚,能与白大官人成为至交的,自然是性情相近趣味相投之人,这怜花公子季惜玉,也是一等一的自命风流之辈,家中三妻四妾比白大官人只多不少,却还整日在外面寻花问柳,偏偏这人也生了一副好相貌,虽比白大官人略差了些,却也是少见的美男子,又兼嘴甜口蜜,在江湖上也甚得女子青睐。 
“赤宫兄。”这季惜玉正从楼上下来,一眼望见白大官人,立时便招呼起来。 
白大官人一抬头,见是季惜玉,顿时喜笑颜开,走上前去,玉扇在季惜玉肩上一敲道:“你怎在这里?” 
季惜玉笑嘻嘻道:“赤宫兄所为何来,小弟自然也是所为何来。” 
这一句话说得两人心照不宣,一阵嘿嘿地笑。笑够了,季惜玉伸手作了请的姿势,道:“赤宫兄,你来得正好,小弟要去办一件事情,正缺人手……” 
白大官人崩紧脸孔,佯怒道:“你这是什么话,感情我就是专程跑到燕州来给你当跑腿的。” 
季惜玉哈哈一笑,连连作揖,道:“赤宫兄莫怪莫怪,是小弟说错话了。不是小弟有事,是美人儿有事,赤宫兄也是怜香惜玉之人,这个忙不会不帮吧。” 
“哦,是哪家美人儿?”一说到美女,白大官人眼也亮了,也来劲儿了。 
“嘿嘿,赤宫兄可知道燕州女儿十六七,颜如花红眼如漆说的是谁?” 
“燕州温家堡的温小玉。”白大官人眼神更亮了,他来燕州,可就是冲着这位燕州女儿来的。 
季惜玉大笑,道:“赤宫兄说得不错,有一事你大概不知吧,我与温家堡的温堡主也算是表亲,前日我借亲戚之名上门拜访,见了温小玉一面,果然是个美人儿,不仅人美,而且辣,辣得够劲,辣得回味无穷。我打听过了,温美人最喜良驹,赤宫兄,若是我等能奉上良驹一匹,必能博美儿人的芳心。啊,可要先说好了,赤宫兄,温美人可是小弟先看上的,你可不能跟我抢。” 
白大官人见季惜玉兴奋得面颊飞红,不由谑笑道:“看你说的,朋友妻不可戏的道理,我还不懂吗。看看你,小心温美人辣死你。不过话说回来,听说温家堡名下有一个马场,良驹多多,你又从哪里能寻来让温美人看得上眼的马来讨她欢心?” 
季惜玉道:“寻常良驹自然难入温美人的眼,我要弄来的,是传说中第一等的好马,汗血宝马。” 
白大官人一惊,突然想起白衣剑卿来,他的坐骑火影,可不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惜玉兄,你不会是想打白衣剑卿的主意吧?” 
季惜玉一怔,望着白大官人叫道:“赤宫兄,你什么时候变成神算了,小弟这点心思,怎么都瞒不住你。” 
白大官人一笑,玉扇敲着掌心,寻思了一会儿,才道:“惜玉兄,这忙,我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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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燕州城南郊,平地阔野,草木繁盛,正是温家马场所在之地。此时正值黄昏,万马归栏之际,马场里一阵喧闹,正在忙碌间,从燕州城内飞出两匹快马,直往温家马场而来。衣襟飘扬中,显现出的是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冲在前面的少女,一身火红劲装,红巾蒙头,俏面泛着一抹激红,漆黑的眸子紧紧盯着前方隐约透着急躁,后面的少女装着绿衣,丫环打扮,扬鞭打马,明显跟得有些吃力。 
“小姐,您慢点儿,我跟不上您了……”绿衣丫环眼见自己越落越远,不由得急喊出声。 
“小兰,你太慢了,我不等你了,马场就在前面,我先去了。”红衣小姐似乎很着急,一句尚未说完,人已去远了,最后几个字听到绿衣丫环耳里,早已模糊不清。 
“小姐……”绿衣丫环又急又无奈,只得死咬住银牙,拼命跟了上去。 
这红衣小姐不是别人,正是温小玉。此时,温家马场的大门正缓缓关上,温小玉远远见了,娇叱一声道:“慢着!” 
寒冬腊月,风声刺耳,正在关门的温家下人哪里能听得到女子的娇叱,倒是有个眼尖的,远远看着一匹黑马上像飘着一朵红云,直往马场而来,虽看不清样貌,却也知道黑马红衣是自家大小姐的标志,连忙阻止了关门,便在这一缓之间,温小玉连人带马已冲进了马场中去,把关门的几个下人惊出一声冷汗来,心道:若是没有这一缓,他们岂不是就要被马撞上了。 
比起外面的这一阵喧闹,温家马场东面一间马房外,却显得闲兴许多。一张石桌上摆了两样小菜,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地上倒着三个空酒坛,边上还有几坛未开封的酒,其中一人正在往碗中倒酒,显然正是喝到酒兴最浓处。 
“来,剑卿老弟,咱们再干一杯。” 
边上坐着的另一人正是白衣剑卿,闻言端起碗来,道:“尹大哥,干了。”说着,一碗酒下肚。喝到现在,他仍是面不红气不喘的模样,这份海量倒也是够惊人的。 
“剑卿老弟,你我五年未见,倒想不到你的酒量见长啊。” 
白衣剑卿口中的尹大哥,尹人杰,望着白衣剑卿哈哈大笑,虽是一身马夫打扮,可是浓眉大眼,满脸络腮胡,粗犷之中也是眼神如炬,是个豪爽汉子。 
“尹大哥,如今你再想灌醉我,可是不能了。” 
白衣剑卿一张笑面,对当年自己轻易被眼前大汉灌倒的事情早已不以为意,“说起来,尹大哥你也太不地道,失踪五年,到如今才告知小弟你的下落这也便罢了,怎地屈身在这温家马场做个小小马夫,岂不有辱大哥一世英名。” 
“唉,自从五年前你嫂子过世之后,大哥我就看破了世上这些名啊利啊,飘泊了几年之后,便想寻个安身处,前年路过此地,看这些马儿不错,我便在此落下脚来,每日里驯驯马,喝喝酒,这日子过得也逍遥。” 
白衣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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