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心理揭秘》第4章


的外甥女心存不轨;特别是这位舅妈年轻时也颇有艺术才华,但却受限于环境而无法发挥,因此对病人能如愿地在歌唱领域里一展所长,心存嫉妒。由于这种气氛,病人在舅舅家里总是小心翼翼的,于舅妈耳力所及的范围内,她是尽量不唱歌、也不弹钢琴,同时也尽量避免唱歌或弹琴给舅舅听,因为怕舅妈会突然现身,引起她的反感。
就在前几天,她舅舅颇有雅兴地要她弹点什么给他听,她当时以为舅妈出去了,于是坐下来边弹钢琴边唱歌,但想不到舅妈突然一脸不悦地出现在门口。她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被人发现般吓一大跳,连忙合上钢琴,匆匆走开。在这之后不久,她就出现了手指尖麻刺感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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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唱家喉咙里的心事(2)
F医师认为,病人早年跟坏姨父的搔背事件虽然已被埋藏在她的记忆深处,但最近跟好舅舅的钢琴事件却又触痛了她,两个事件都和她的“手指”有关,也都代表了一种“心理创伤”,在相因相成下,终于导致了症状的爆发。
解析:
本案例中这位年轻的F医师就是弗洛伊德(S。 Freud)——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而这个个案就是他早年研究“歇斯底里症”之众多病例中的一个。
这位女歌唱家的症状,比起前述案例的O小姐来,可以说单纯得多,纯属“转化型歇斯底里精神官能症”。“转化型歇斯底里精神官能症”患者表现出来的症状以运动系统或感觉系统的机能性障碍为主,但却找不到明显可见的器质性原因(即神经系统方面的病变),而且若仔细观察,通常还会发现这些症状违反了已知的神经病理学常识。为了进一步探讨这些症状的来龙去脉,我们需先了解它们的“特征”:
在运动系统障碍方面,以异常动作和麻痹这两种症状为主。异常动作包括头颈、四肢、躯干的震颤、抽搐等,当旁人注意时,其异常动作往往会更加明显,有时会发生全身性的惊厥,四肢狂乱地动作着,但不规律且不一定对称,病人看似完全无法控制自己,不过却很少会伤害到自己或咬到舌头;有时候病人会有“立行不能”的现象,躯干抽搐,如喝醉般手舞足蹈不成步履,但却很少摔倒,即使摔倒也会避免伤害到自己。
麻痹或不完全麻痹通常发生在四肢,病人会模拟一般观念里的麻痹,而有单瘫、半身不遂、全身麻痹等,但与真正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引起的麻痹还是不太一样,譬如真正半身不遂的病人,走路时是以臀部为支点作回转式地移动麻痹的下肢,而歇斯底里性半身不遂则是拖着麻痹的脚走,若仔细检查患者麻痹的部位,可以发现肌肉功能正常,并无萎缩现象。另外,声带肌肉的麻痹会导致歇斯底里性哑巴,病人虽不能说话,但却能咳嗽或耳语。
在感觉系统障碍方面,包括麻木、感觉过敏或感觉异常等。皮肤的感觉障碍可以发生在任何部位、任何形状及任何形态,但以四肢较多。如果病人四肢有歇斯底里性的运动系统障碍,在该部位通常就“理所当然”地有感觉障碍,但其分布与感觉神经系统的分布并不一致,而是属于病人观念里的想象区域,譬如刚好是手套或袜子覆盖区域的麻木,或者从前额到会阴以正中线为界的半身麻木,但这都违反了体内感觉神经纤维分布的情形。
感觉器官的障碍最常见的是各种不同程度的单侧或双侧的盲、聋,病人虽然抱怨说他的两只眼睛都“瞎”了,但走路却很少跌倒或伤害到自己。若将一杯水放在桌子的边缘,要“瞎眼”的病人自己去拿时,他探出手来,看来虽是在杯子的四周乱摸,但却绝不会碰到杯子让它摔落,在这样有惊无险地乱摸一阵后,他会抱怨说他“拿不到”,而要求别人拿给他。
从这些“特征”我们不难看出,形成这种有违神经病理学的症状可能“另有原因”,但在当时神经学泰斗沙考的影响下,绝大多数的医师还是认为它们是神经系统方面的毛病。弗洛伊德原也专攻神经学,早年亦曾远赴巴黎,受教于沙考门下。对歇斯底里症,他起初也接受沙考的神经病变说,但后来在接触南西学派(Nancy School)以催眠术除去病人歇斯底里症状的神奇效果后,他开始认为歇斯底里症可能有心理的原因。在回到维也纳后,他又和布鲁尔医师合作,布鲁尔告诉他治疗O小姐(即前述案例)的经验,使他更加相信歇斯底里症的心理成因。随后,弗洛伊德在自己的临床经验里也获得了类似的结果,于是两人合写了《歇斯底里研究》一书,确立了歇斯底里症的心理成因。
但在形成歇斯底里症的“心理结构”(Psychological mechanism)方面,弗洛伊德和布鲁尔的见解稍有不同。虽然两人都同意它肇因于过去的心理创伤事件及伴随之情感的郁积,但布鲁尔认为,在事件发生时,患者没有或无法发泄其情绪,主要是因为他的意识正处于恍惚或转变状态中,多少有“身不由己”的意思(如前述案例中的O小姐)。而弗洛伊德则进一步提出“潜抑”(repression)的观念——因为这些情绪是患者的道德、教养所不容许的,所以他“主动”将这些情绪连同该创伤经验驱赶出意识层面——也就是潜抑到潜意识(unconscious)里。积压的情绪不得发泄,终于“转化”成肉体方面的症状,而这些症状通常是该创伤经历的象征性表现。
本档案可以说是弗洛伊德这个理论的生动说明。女歌唱家第一次出现的症状“窒息及喉咙窄缩感”,正是她对姨父种种恶行及对她辱骂等“隐忍不言”的象征性表现;至于她第二次出现的症状“手指尖的麻刺感”,则是早年替坏姨父搔背时,受到性骚扰的心理创伤所致。此一创伤经历原本积压心中,还没有找到“出路”,但在跟好舅舅的钢琴事件中,她被舅妈怀疑与舅舅有性的瓜葛,而且媒介同时是“手指”(弹钢琴与搔背),在极度慌乱、无辜被疑所引起的愤懑中,积压已久的情绪终于找到了它的出路——“手指尖产生麻刺感”。
治疗的方法跟前述案例一样,都是将病人催眠(弗氏后来改用自由联想),降低她的心理潜抑,重温那段“不想记起”的情感性创伤经历,将它们“说”出来,并对它们采取新的看法,让积压的情绪得到发泄,身体症状即会跟着消失。
女歌唱家喉咙里的心事(3)
弗洛伊德对歇斯底里症的研究,可以说是他对精神疾病(特别是精神官能症)动力学理论研究的起点,也是精神分析学说的源头,因为这些研究,而使他从一个神经学家逐渐蜕变成精神学家。
就转化型歇斯底里精神官能症来说,弗洛伊德认为,病人常“选择”某些身体症状来表现他们的心事,譬如这个病人选择“窒息及喉咙窄缩感”来表示她“隐忍不言”、“如鲠在喉”的心事;而另一个病人则选择“颜面神经痛”来表示她对丈夫曾“掴她一巴掌”的愤懑;而在《少女杜拉的故事》里,杜拉有一种歇斯底里性咳嗽,这乃是她“认同”于被她视为情敌的另一个女人的症状所致。但所谓象征、隐喻、意义等,乃是文学与哲学的范畴,而非医学的范畴,因此,当弗洛伊德将他的注意力从病人症状的“生理特征”转移到其“象征意义”时,他事实上已脱离了科学史学家孔恩(T。 Kuhn)所说的传统医学“典范”,或者说他尝试建立另一个崭新的、介于医学与哲学之间的“典范”,这也使他从一个“医学家”慢慢蜕变为“哲学家”。今天,有不少人认为,精神分析学说并非一个“科学体系”,而是“哲学体系”,可谓其来有之。
但我们必须在此强调,将精神官能症的重心转移到“心理”层面,并不意味它和“生理”因素无关。其实,从经历同样的心理创伤事件,但并非每个人都会出现精神官能症的事实即可看出,它还是有相当的“体质”因素。虽然它未必是沙考所说的神经系统的“遗传性变质性作用”,但却是一种必要的内在因素。现代的看法认为,体质因素是导致精神官能症的“必要条件”,而外在事件的刺激只是“充分条件”。
学生物科学出身的弗洛伊德,是不可能否定精神官能症的体质因素的,但因为在他那个时代,要深入研究体质因素,有其技术上的困难,所以他将注意力转移到心理因素上。即使时至今日,医学界对精神官能症的“致病体质”问题还是说不清楚,因此,本书在解说时,对体质因素只是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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