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心理揭秘》第28章


极致形式。
库登是一个单纯的虐待者,看不出他有任何受虐的倾向,他在性方面的虐待行为,可能跟他的偷窃、纵火、社会破坏行为等有较密切的关系,也就是一种不受道德意识所约束的攻击行为。就像他自己所说,他的变态罪行乃是他“本性”的一部分,也许他有遗传自父亲的残暴本性,再加上后天环境和学习经验,特别是从替狗手淫、折磨狗以及和绵羊性交而刺杀绵羊的经验中,将“性”与“痛苦”联配在一起,产生类似“制约”的关系。而贫苦、不幸的童年生活也使他对社会充满敌意,缺乏应有的良心意识,种种因素加在一起,终于产生了令人发指,但他却不以为意的恐怖罪行。
库登最后的渴望,“在自己的头颅被砍下时,能听到鲜血滴到盆子里的声音”,让人想起“虐待症之父”萨德的一句话:“死刑的绞架是我欲情的宝座”。这种类型的虐待者常是“感觉饥渴者”,因一再追求更强烈的感觉,最后终至必须将对方置于死地,看到鲜血喷洒而出或血肉模糊的场面才能获得满足。对于这种人,“死刑的绞架”也许真的是他最理想的归宿。
壁橱里的尸体
克利斯提说他在勒杀及强暴了女人之后,有一种奇怪的“和平”和“幸福”的感觉,甚至为自己感到“骄傲”。
1953年,在英国某个小镇,一位牙买加房客从住处闻到一股难闻的臭味,他循味而往,发现臭味来自屋主房间内的壁橱,但壁橱被新贴的壁纸封死,他撕开壁纸,赫然发现里面塞着三位女性的尸体。大惊之余,他立刻报警,经过警方的搜索,又在屋子的地板下发现房东太太艾雪儿的尸体,并在后院里挖掘出两具枯骨。
警方确定离家四天的屋主约翰·克利斯提(John )就是凶手,发出通缉令,不久,克利斯提被捕,他坦陈罪行,以下就是克利斯提的自白。
克利斯提说他出身于贫苦的工人家庭,父亲以维多利亚时代惯有的粗暴蛮横方式对待子女,但他却得到母亲的钟爱。从小他就是一个柔弱而不快乐的孩子,在学校的成绩不好,游戏也不在行,又经常生病,再加上母亲的溺爱,因此常以柔弱来博取他人的同情。
克利斯提有早熟而强烈的性欲,他说他在10岁时就被姐姐激起性欲(他有三个姐姐),但他对女人的恐惧亦同样强烈,因为姐姐们总是对他颐指气使,让他抬不起头来。15岁时,他想和一个女孩子初试云雨,但却完全不济事,彻底失败。这件糗事后来传开来,同伴们都叫他“没有鸡鸡的克利斯提”或“不能人道的克利斯提”,这种取笑使他很久都抬不起头来。
22岁时,他邂逅了艾雪儿,不久就和她结婚,但婚后有两年之久,都无法“完成”真正的性交——因为他在这方面确实不济事。
克利斯提从小就有偷窃的恶习,且经常被捕。婚后在邮局工作仍难改恶习,不久即因偷窃邮局汇票而坐牢。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克利斯提竟被征调为战时的后备警察,由小偷变成警察后,他即开始作威作福,欺压邻里。四年后,他勾搭上一个军人的妻子,但有一天,军人突然返乡,看到妻子和克利斯提搞在一起,狠狠地将克利斯提修理了一顿。
饱受羞辱的克利斯提,心中充满了愤恨,但却不敢报复。不久,他利用妻子回娘家的机会,邀一名年轻的妓女到他家,将她勒死,然后再与她性交,事后,他将尸体埋在自家的后院里。一年后,他又利用太太不在家的时候,骗一个女人说他有治疗鼻炎的妙方,其实是将“治疗”用的吸管衔接在瓦斯管上,当女人吸进瓦斯后,即失去意识,克利斯提就脱掉她的衣服,一边勒着她的脖子,一边强暴她。事后,他杀死了这个女子,同样将她埋在后院。
也许是两次的性谋杀驱除了克利斯提不少情感的重担,也许是嗣后他太太经常在家,随后五年,克利斯提并未再犯下任何罪行。
直到1949年,克利斯提心中那股不安的邪恶又逐渐高涨起来。这时,刚好有一对年轻的夫妇搬到他们楼上来。年轻而漂亮的妻子有孕在身,可怜的丈夫来向克利斯提吐苦水,说他已无力再抚养孩子。克利斯提抓住机会,骗说他是堕胎的老手,就在某天下午,经过那位可怜丈夫的允许,来到孕妇的房间,准备为她堕胎,事实上,是假借名义,饱览她的肉体,然后将她弄昏迷,予以强暴。结果这位孕妇没有醒来,克利斯提遂骗那位可怜的丈夫说他妻子在堕胎过程中死亡,要他不能张扬,而合力将尸体埋葬。
三年后,克利斯提又展开他最后的疯狂谋杀。他先勒死自己的妻子艾雪儿,然后将她埋在屋里的地板下。谋杀的真正原因不明,也许是为了想将房产据为己有。随后两个月内,他又陆续骗了三名妇女到他的住处,利用瓦斯让她们陷入昏迷,再予以奸杀。事后,他将尸体塞到壁橱里,并贴上壁纸予以掩饰,然后离家;直到那位牙买加房客发现尸体才东窗事发。
法院认为克利斯提罪实难逭,而将他判处死刑。
解析:
克利斯提跟前一个案中的库登有点类似,都是具有性虐待倾向的杀人狂魔,但在心理动因上可能稍有不同。
克利斯提明显地具有性的自卑与挫折感,他有着强烈的性欲,但老天爷却作弄他,让他生来就是个畏缩、柔弱的小男人,早年受到玩伴的嘲笑及后来受到军人的殴辱,更使他对“无能”的自己及让他觉得“无能”的女性怀有模糊的恨意,为了满足他无法满足的性欲及恨意,将女性弄得“不省人事”,然后任意摆布、玩弄她们,遂成为他的最爱。克利斯提说,他在勒杀及强暴了女子之后,有一种奇怪的“和平”与“幸福”的感觉,甚至为自己感到“骄傲”,这种情绪反应似乎就是来自他积压甚久的性自卑与性挫折的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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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佛(de River)曾报告过一个年方20岁的连续杀人色魔,他惯用的手法是在月圆之夜,手持木棒守候,将过路的女子击昏,然后加以强暴。但令人惊讶的是,这位色魔的性器非常短小,以致于他和太太必须彼此借“###”才能获得满足。这样一个无法从正常性行为里获得满足的男人,为什么要外出去强暴女人呢?很可能就是来自性自卑与性挫折。瑞佛推测,那根“巨大的木棒”可能就是“勃起的男性性器”的象征,他用它来击倒受害的女子,是在发泄自己的性自卑与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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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掘墓人
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在不可遏制的冲动下,到墓园里挖出女尸,在尸体上面自慰,有时还亲吻和爱抚尸体……
巴黎近郊的某个墓园,在某年的春夏之交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怪事:刚埋下不久的尸体又接二连三地被挖出来,而且尸身受到蹂躏。所有被挖出的尸体都是女性,其中还有一个年仅七岁的小女孩。
大家怀疑这是性变态者的疯狂举动,于是加派人手在夜间留守墓园。但当这个墓园的守卫增加后,凶手却又转移到另一个墓园去,而且变本加厉,不仅挖出尸体,还剖开尸体,掏出肠子和内脏,弄得满地狼藉。
有一晚,在某某墓园的守候者发现一个黑影正翻墙想进来,他们开枪射击,但却被对方溜掉了,不过从现场留下的一块衣服碎片判断,对方是一个军人。
几天后,一个挖墓工人听到一个工兵说,他们有一位同胞B中士最近意外受伤而在某军医院住院。有关单位派侦探去刺探,结果B中士很爽快地坦陈他就是那位令人发指的尸体蹂躏者。
在犯案时,B中士年方27岁。当他被捕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甚为惊讶,因为他是一个表现出色的军人,还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在军中同胞之间颇孚众望,不像一般军人喜欢说脏话,而且定期上教堂做礼拜。同时,他也很有女人缘,善于对女性献殷勤,有不少女朋友——虽然都是乡下女孩,其中还有几个是真心想嫁给他。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成为令人发指的尸体蹂躏者呢?我们恐怕只能从他的过去中找答案。
B中士成长于农村,据他说在8岁时就发现自己有非常强烈的性欲,耽溺于手淫,到十几岁时,一天自慰的次数常高达七八次,只要看见女性的衣服就会勃起。他不仅过度自慰,还一边自慰一边幻想自己正在折磨、蹂躏裸体的女孩。这种虐待倾向似乎跟他易怒及不耐烦的脾性有关,他从小就喜欢摔东西,他说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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