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错路》第49章


你我就跟你在一起。
他想,陆洐之也懂,才会提出刚才那般「要求」。
然在他意料之外,对於这般蛮不讲理的作法,陆洐之竟然心甘情愿在承接。
一般人被打,即便心知理亏,多少会被撩起怒气,自然产生反击抵抗举动,陆洐之却是一副俯首称臣的样子。转眼他冷俊的脸便青紫得惨不忍睹,整个人站不太住,晃了几下,又稳住了。
「来……继续。」
当老子会跟你客气?乔可南「砰」地又是一拳,直接打在陆洐之下巴上,那儿立刻擦破了皮,男人仰倒在地,喘了一会,又狼狈地巍巍站起。
他知道,在乔可南停止之前,他得承受。
一开始乔可南还真用了全力,接著就越来越打不下去,陆洐之反击他不爽,不反击他也不爽,总之就是很不爽。
最后乔可南自己都累了,就算戴了护具,手还是很疼。他将之摘下,扔到一边,捡了角落的圆凳子坐下,哼道:「不打了。」
陆洐之一愣,随即虚弱地瘫坐在软垫上──不论是否真伤得这么重,这时做做样子,是必须的。
乔可南深呼吸,仰头看著练习室的天花板,日光灯太亮,扎得他眼疼。
「你想怎样?」他忽问。
陆洐之沉默了一会,答:「这辈子,当我朋友吧。」
乔可南瞬间怔忡,这个男人被他揍了一顿,满身是伤,话都讲不俐落,居然用这副落魄姿态说要跟他当朋友……又不是少年漫画。
乔可南心里一阵发酸,酸著酸著,喉头发紧,泪水不自觉涌了出来。
真是……不知该说他傻,还是太精明。
乔可南用手背抹了泪,道:「我跟你说说我结婚对象的事。」
陆洐之:「……嗯。」
「我在拉斯维加斯结的婚,那教堂名字叫什么,我不记得了。结婚对象是我爱且爱我的人……陆洐之,我不想跟你牵扯下辈子了,所以这辈子,你做得到就来,我不阻止你。」
陆洐之瞪大了眼。
乔可南:「就这样。」
他闭眼,没再看他,这已是自己目前所能做到的极限。
至於之后后不后悔,盛竹如会不会又出现……那再说吧。
至少现在,他决定忠於自己内心的选择。
陆洐之怔著,日光灯太刺眼,似乎有什么东西自他眼角溢了出来。
他猝不及防,抬手遮住。
於是很久很久,都没人再说话。
| 走错路 | 完
' 上 ' | 陆洐之 |
「陆洐之,你真不是东西。」
一个刚跟他在床上翻云覆雨过的炮友如此道,陆洐之没生气,反倒觉得好笑。
「我本来就不是东西。」
那人:「?」
陆洐之看都不看他。「我是人,不是东西。」
那人扯了扯唇。「好吧,你不是人。」
陆洐之挑眉。「我记得没错的话,你被我这『不是人』搞到射了三次,所以你嗜好是人兽交?」
那人:「……我不跟你说了。」跟律师辩嘴,还真没啥赢的可能性。
陆洐之依旧不动声色,穿戴好了衣物,将袖扣一一别好,那人看得很神奇。「你都不问我一下何出此言?」
无聊。「何出此言?」
那人:「听说你甩了小岩?」
陆洐之叹口气:「我没甩他。」
那人:「?」
「我只是拒绝他,然后选了你上床。」
陆洐之口气一副就事论事,那人笑了。「是啊,当著人家的面,揽过我的腰,然后说:『我对你腻了,技术练熟点再来』,承蒙你如此瞧得起我。」那人道:「小岩都哭了,他才刚进圈而已,据说你是他的……第二个?」
陆洐之:「所以我是为他好。」
男人穿好西装外套,转身走了。
陆洐之对自己童年的记忆很模糊。
人类都有所谓的趋吉避凶心理,有些事,太不愉快的,不想记忆,抹煞著抹煞著,就淡掉了,唯独对某些细节会有本能的厌恶残留,其中之一,陆洐之特别讨厌看人软弱。
那会令他联想到幼时无能为力,受人排挤欺负的自己。
所以在圈子里,倘若遇到太弱兮兮的对象,他总格外厌烦,通常都会用上不大客气的态度。
反正这辈子,情情爱爱的,打一开始就被他挑开至人生目标以外。
他没受过这方面的伤害与折腾,纯粹是没有兴趣而已。
或者说,天生同志的他,事业与感情线势必无法画上等号。
从政是他的理想,台湾的政治圈……不,全世界都一样,绝对不会完全接纳同志成为领导。他没有任何谴责意思,纯粹阐述现状,於是他也选择得很快:太虚无缥缈的东西,他不需要。
他不想再历经一次,彷若小时那般的徬徨无助。
第一次见到乔可南的时候,是个冬天。
寒流来了,天气很冷,他从小体温偏低,大抵没受过良好的照顾,即便长大后极力健身,手脚冰冷的毛病始终摆脱不掉。
事务所介绍新进人员,他没兴趣,但仍义务出席,站在墙角,他手冻得要命,插在口袋里仍有丝丝凉气,渗入腿肤,每到这时,他总怀疑人类怎能有这般低冷的体温。
他脸色很差,只想结束了工作,找个人拥抱。
「我是乔可南,大家可以叫我Joke。」
很乾净清朗的男声,不算太低,也不算高。
乔可南?Joke男?
这名字太喜感了,导致陆洐之抬了抬眉,瞥向青年所在位置,目光一震。
浓眉大眼——这是陆洐之对乔可南的第一印象。
那黑黝黝的眼,亮澄无比,眉毛微扬,形状是很自然的精神好看。
第二印象是……他笑得真好,嘴唇微翘,几颗白玉似的牙在唇缝间隐约露出,黝黑色的肤很是健康,整个人透著一股暖烘烘的气息,彷佛能教人感受到阳光。
温暖的人。这是陆洐之对他的综合评价。
陆洐之手脚瞬间就没那么冷了,微微的热从他脚根底隐约涌上,汇聚在下腹处──
那是一个男人最原始本能的反应,在面对他有兴趣的人物时,野蛮又直接。
倘若这是在Gay Bar,他定要用尽浑身解数,得了这人,甚至或许等不及开房,随处找个僻静地方,就要开干。
但,现在不是在Gay Bar,而是在事务所里,他平时工作的地方。
所以陆洐之很快按捺住了那股莫名所以的冲动。
他的手脚,又逐渐恢复了冰冷。
当晚他就去了Gay Bar,这次挑了一个肤色较深,身形结实,五官俊朗的。
这晚他干得很是痛快,转眼就把对乔可南产生的不明冲动,抛诸脑后。
据说Gay跟Gay之间都会有个雷达,哔哔哔,准得很,陆洐之的开关大约是坏掉了,或者他从没开启打算,最好他察觉不到别人,别人也觉察不到他。
糜烂几晚过后他就把乔可南忘了,本来这世上不是真的缺谁不可。
倒是乔可南在事务所里颇受欢迎,虽有点儿呆呆傻傻,其实待人接物很是机敏,会看人脸色,递茶端水,时机态度,恰到好处。
据说是因他高中时失去父母,在亲戚家借住一阵的关系,但青年脸上倒是看不见那种依附人的谄媚,反而像是做得习惯了,而他也不讨厌这么对人。
略微相似的遭遇,但塑造出来的人格,却是两样的大不同……陆洐之扯嘴哼笑。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临,随著季节入夏,陆洐之体内那股骚动也渐渐地沉寂了一些。台湾的夏天很热很闷,但总比冬天又湿又冷,手脚如冰棍般暖不起来的好。
助理办事去了,陆洐之起身,给自己倒茶。
外人说他难搞,却从没人讲他摆架子,因为他连茶水都会自己倒──尽管大部分时候忙透了,索性不喝,渴一下午,连厕所都免上,导致那阵子他嘴唇皲裂得厉害,挑了好几个牌子,才挑到不那么油亮,又适合他情况的护唇膏。
他走到茶水间,不意撞见里头的一个人影。
那人像是刚跑完外务回来,外套脱了,衬衫袖子拉至手肘,襟口微开,他仰头喝水,一点水液从他嘴角边渗落,淌过他起伏的喉结。
大抵在办公室久了,青年原先黝黑的肤色渐渐褪至浅白,象牙一般,坦露的肌理线条仍旧结实,却又带点柔软。他头发长了,微遮住眼……那双黑澄澄的眼,欲遮还露,吸力不减。
陆洐之几乎看傻了。
青年一愣,停下喝水动作,瞥头看见陆洐之,展颜微笑。「啊,陆律师,来泡茶吗?」
陆洐之一般懒得回答,要不他来茶水间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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