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宠 朱轻》第10章


彀。媸翘阈α恕?br /> 严君尧将她压在身下,狠狠地亲了一通,手掌在她身上用力地揉抚,「你再点火,就饿着。」
被他亲得喘不过气来,红着脸蛋,「人家不敢了。」这时候倒知道服软了,她搂着他的脖子,眼眸如水。
这么个娇人儿,又可爱又可恶,他在她脸颊上吻了一下,歎气,「我出去买。」
「好。」她笑了,又甜又乖。
他低头,在她唇上摩挲,坏坏地笑着,「我帮你把内衣扣好,嗯?」
脸蛋,变得更红了,半晌,「好。」
很显然,这个扣好,当然不会是扣好。
当严君尧心满意足地拎着车钥匙走出去后,汪甜还是乖乖地趴在地上,全身上下,连一丝的力气都没有了,像是一隻煮熟的虾子般蜷着,红通通、软绵绵。
除了那件被揉得一团糟的T恤,身上再无其它布料。
第五章
他们这样,应该算是恋爱了吧?那普通的男女谈恋爱会做些什么?汪甜没有什么经验,不过她与严君尧,相处起来与以前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
只不过严君尧以前最多是摸摸她的头,而现在他很喜欢将她抱进怀裡,而她也非常爱腻在他的怀中。
她喜欢他叫她猫儿时,那种宠溺的表情,喜欢看他开车时专注的样子,喜欢他吻她、逗她,也享受与他在一起的时光。他们经常一起吃饭、一起到处旅行。
她不知道严君尧竟然还会开直升机,当她坐在他的身边,在被风吹得有些摇晃的飞机上,穿行于这座闻名于世的大峡谷时,他们欣赏着它的瑰丽壮观、讚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在飞过较窄的区域时,那个男人还很坏心地突然朝巖壁飞近,近得让她尖叫出来,大呼刺激,一直说要再近一点、再近一点,惹来他的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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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也坐上游轮去看着名的尼加拉瓜大瀑布,那雷霆万钧的美国瀑布,还有优雅秀丽的婚纱瀑布,都让汪甜惊歎不已。
坐着电梯而下,穿过隧道,直接来到婚纱瀑布的底端,纷飞的水珠裡,她在他的怀裡开心地笑着,而他搂紧她,吻上那朵娇甜的笑靥。
当然,现实裡并不永远都是轻鬆与舒适。
他们并没有很多空閒时间出外旅行,因为严君尧工作很忙,有时候会好几天都看不到人影。她是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真的是医生,每天都有手术等他,而她在疗养院裡实习,因为顶级、因为昂贵,所以裡面的要求非常严格,她什么都要从头学起,其实也没有多少休息的时间。
汪甜的性格非常会自得其乐,严君尧忙的时候,她也不会耍任性一定要他陪着,她自己也可以过得很开心,也许,就像他有时说她的,有点没心没肺吧。
而且她相信,在爱情裡面的两个人,也有彼此的空间,并不是非要黏到底才可以,所以当今天严君尧打电话告诉她,晚上他跟朋友有约时,她丝毫不在意地点头。
做为一个实习护士,她忙得团团转,再加上她又有心学习东西,大家都很照顾她,喜欢带着她,这样一天下来,她基本上都在到处跑。
等她可以在休息室裡坐下来时,已经快要接近下班的时间。
手机裡,女歌手正无忧无虑地唱起那首轻快的歌,是爱莎打的。
「甜甜,我们今晚一起出去玩吧!现在大家都实习,难得有时间凑到一块。」
「啊?我不想去耶。」他们会去的地方,尤其是晚上,百分之百是夜店啦,那裡除了酒,都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可以吃,而且她不喜欢跳舞,不喜欢跟他们玩那种刺激到爆的撸贰?br /> 她觉得好累喔,没有力气再跑到外面去疯。
「甜甜,你太不给面子了!自从沈乔学姐毕业之后,你都不出来跟我们玩。」
「小姐,我只是晚上不出来玩而已。」
沈乔是他们学校的风云人物,长得漂亮成绩又好,去年六月已经毕业回台湾了。
汪甜与她自从相识,就非常投缘!沈乔人很好,像女王一样很惹眼,追她的人可以挤满纽约州了,不过她的女性朋友很少,在纽约,除了汪甜,她没有别的亲密朋友。
但她们不同系、不同年级,能凑一起的时间本来就少,不过汪甜很喜欢这个学姐,只要她约,汪甜都会出来,沈乔是出了名的夜店女王,所以汪甜也经常跟着她去夜店玩。
「你不知道纽约人的生活,都是从晚上十二点开始的吗?」爱莎受不了地嘀咕,「而且我们有多久没有见面了,你不想我们吗?」
「我不去那种乱七八糟的地方喔。」
「保证很有格调,宝贝。」
「好吧。」汪甜爽快地答应了,想想她也的确很久没有跟朋友出去,趁机聚一聚也好。
这是一家非常高级的夜店,高级在哪裡?听说是知名的设计师专门设计,东西都是用最顶级的,细微如地板,都所费不赀。汪甜打量着这种后现代的设计,非常有质感,有一种魅惑的感觉。
热闹激情的音乐在她耳边迴响,四处都是扭动着的人群,不过还好,至少不会乌烟瘴气。
她穿着很简单的T恤配短裙,厚厚的斜刘海配上可爱的丸子头,可是刚刚在门口差点被拦住不让进来。
她很上道地立刻出示了身份证,这才得以通行,不过汪甜已经很习惯这样,毕竟她长着一张娃娃脸,再加上东方的女孩子身高娇小些,被认为未成年不奇怪,她还曾经被国中生告白呢!查看身份证的事情,还算平常。
踩着被灯光打得一片耀眼迷离的地板,她找寻着朋友的踪影。
这种地方,消费自然不会低,爱莎他们今天受什么刺激了?
不过这个疑问,在看到史丹那大大的笑容时,她就明白了!汪甜当场变脸,转身走人。
「甜甜。」爱莎连忙追上去,拉住她的手,「你干嘛这么生气?」
「哼,不生气?」汪甜冷笑,「等你们卖了我,再帮你们数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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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那么夸张。」
「没有吗?」
「好好好,是我不对。」知道她的脾气,爱莎连忙道歉,甜甜平时都是一脸笑意,性格又好又开朗,可是如果惹她生气,她发起火来却是非常可怕的,「真的不是故意的啦!我打电话给你的时候,刚好被史丹听到了,他就一直跟我讲,想要一起。他真的很喜欢你啊,甜甜,我们都觉得他条件很好,你可以跟他试一试。」
「爱情是衣服吗?」
「噢,拜讬,宝贝。」
是,她知道自己的想法很不纽约,就算在这裡出生、在这裡长大、受这裡的教育,可是从小外婆就告诉她,女孩子一定要学会爱自己,要相信爱情、要懂得付出。坚持自己的想法,并不可耻,保守,也并不是错误。
所以,即使身边的朋友都在十几岁时,有了性经验,而她到今年二十一岁,却依然是处女,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丢脸的,她不喜欢那种一分钟看对眼就可以上床的短暂激情,她受不了自己在派对上,身边的男人都跟她上过床那种糟糕的感觉。
她是保守、是古板,但她活得很开心、活得心安理得,对得起自己。
「甜甜,你知道我们学院有多少女生想要跟史丹来一次?」爱莎握住她的手,「但他却只喜欢你。」
「我不喜欢他。」这句话她已经说过无数次了,可是她的朋友却无法理解。
史丹是出生在富豪之家,他家裡开了好几家大医院,祖辈都是从医的,有体面、有地位。
那又怎样?与她何干?
「他那么帅。」
汪甜觉得跟爱莎实在说不下去,爱莎是一个很不错的朋友,有义气,非常健谈,可是却太纽约了,她是纯粹的纽约女孩。也许,爱莎没有错,而是她汪甜太不上道。
「爱莎,我跟你讲过无数次,我对史丹没有兴趣,请你至少听进去一次。」
「好好好,对不起,是我自作主张。」爱莎很爽快地道歉,涂着深色眼影的眼睛讨饶地朝她眨着。
汪甜看着她,半晌,歎气,「算了。」她接受不了爱莎的观念,同时也不能奢求爱莎理解她的执着。
但她们是朋友,不能改变彼此,却可以包容,这也是汪甜为什么可以跟她做朋友的原因,爱莎也许强势一点、随性一些,但如果她知道自己不对,她绝对不会死不承认。
「抱歉,爱莎,我真的要走了。」既然不喜欢,就不要给别人一点点的暧昧空间,这样对彼此都不好。
「甜甜。」爱莎拉住她的手,「其实我们今晚都是陪梅恩出来玩的。」
「她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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