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第26章


沈佳仪笑嘻嘻地看着我,跟我打赌等一下有没有足够的幸运可以看见日出,我不置可否,还沈溺在两人共享一对手套的小小幸福里。
十几台相机与三角架立在广场中央,不约而同对准云海,四周都是嘻嘻哈哈的情侣喧闹,行着粉红色的光合作用。
“挪,慢慢等吧,看样子还要一阵。”我递过小摊贩买来的热豆浆。
“谢谢。”沈佳仪捧着热豆浆,珍惜似地吹气。
我心中暗暗发誓。如果等一下太阳破升而出,万丈金黄穿过云海的瞬间,我就把握时间牵起沈佳仪的手,进行第二阶段的“告白”—问沈佳仪要不要当我女朋友。
胜或负。全部或归零。一百分的天堂人生或负一百分的地狱生活。
一个深呼吸中决定,就是这么一回事。
“那个,山上的空气很稀薄。”我看看正吃着肉包子的叶恩瑄。
“嘿呀。”叶恩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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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很少,算是稀有资源了。”我凝视着叶恩瑄的眼睛。
“什么稀有资源,你要说什么啦?”叶恩瑄皱眉。
“我刚刚发现,这里的氧气只够两个人呼吸。两个人刚刚好。”我压低声音。
“……”
叶恩瑄吐吐舌头,捧着吃到一半的肉包子光速逃开,远远地看着我奸笑。我感激地朝她比了个含蓄的发冻中指。
就这样,沈佳仪与我站在广场中央,分享独属两人的稀薄氧气。天空的颜色变得诡异难辨,似乎已到了破晓前夕的暧昧时分。但深墨沓滞的天色越来越淡,却不见石破天惊的日出。
“今天好像看不到日出了呢。”路人甲哀怨。
“怎么可能,阿里山的云海日出最有名了啊!”路人乙叹气,放下相机。
没有日出?今天没有日出?
没有日出要怎么表白心迹?我的心脏跟着迟迟不到的太阳埋在厚厚的云海底,沈佳仪的脸色也露出好可惜的信号,转过头看着我,叹了一口气,不说话。
我好不容易积聚的勇气,在那一瞬间完全溃散。
罢了……罢了……我叹气。
几个小时后,我跟沈佳仪撑着无精打采的身体搭着北上的火车,离开了命运大魔王击败我的嘉义。沈佳仪要回台北,我则要回新竹交大,两个人的座位居然差了很多节车厢,连聊天都不能,我只能独自看着窗外打呵欠,在玻璃上的雾气写字。
孤孤单单的火车上,我恨恨不已,发誓下次不再倚靠随时会背叛我的自然景象决定告白的时机。
我要自己来。我要再跟我很要好的八卦山上骑着摩托车,跟坐在后座的沈佳仪大声告白……我要用吼的,用吼的问沈佳仪要不要当我的女朋友,吼到连命运大魔王都会被我的气势震到魂飞魄散。
我不能再因为一个意义不明的叹气,就提前将自己三振出局。
越想越气,我简直想把太阳火火掐死。
“喂,今天虽然没看到日出,但还是蛮高兴的啦。”
我抬起头,沈佳仪站在我面前,揉着睡眼惺忪的兔宝宝眼睛。
沈佳仪腼腆笑着,看着正在写纸条给她的我。
“不要写了,陪我说话。”
“……好吧,我有什么办法?”
“喂!”
从嘉义回新竹后,我的脑中一直挥之不去沈佳仪在火车上找我说话的模样。她不过是离开自己的座位,走过几节车厢找我说话,如此而已。但对一个很喜欢她的男孩子来说,其中代表一丝丝心意都值得探讨。
过年时许博淳重考班放假回彰化,我们一起吃火锅,我迫不及待跟他报告我最新的进度,其中当然包括重要的嘉义往返之行。
“柯景腾,沈佳仪在嘉义农专说的可能没错。”许博淳烫着猪肉片。
“小三?”
“你喜欢的,或许根本不是沈佳仪。”许博淳装出一副高深莫测。
“他妈的你发什么病?我追沈佳仪有多用力,恐怕是你看最多吧!”我嗤之以鼻,烫着薄猪肉片。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你喜欢的,不是你眼中的沈佳仪,也不是沈佳仪自认真正的自己。”许博淳嘿嘿嘿。
“那是什么?难道你要说,我喜欢的其实只是他妈的‘喜欢沈佳仪的感觉’?”我瞪着他。
“难道没有可能?你喜欢沈佳仪的时候,一直都很有精神啊。承认吧。承认也没什么啊,也没有比较不好。”许博淳哈哈笑道。
“我喜欢沈佳仪,也喜欢我自己,所以当然也喜欢喜欢着沈佳仪时候的我自己。”我捞起猪肉片大口嚼着,说道:“喜欢对的人的时候,我身上可是会发光的耶,谁不喜欢因为喜欢的人发光的感觉?”
是啊,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连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Chapter 22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告白的最好时机”这种东西?
喜欢一个人,在什么时候告诉那个人,真的很重要吗?
我们看了太多好莱乌电影,看过太多日剧,看过太多言情小说与少女漫画等,这些东西再再教育我们,告白一定要浪漫,一定要精心设计,一定要让对方眼睛为之一亮(最好还能够再荡气回肠中带点淡淡的泪光),不然就辜负了“爱情”两个字之所以发生在妳我之间、而不是其它人的独特意义!
受过长期精良的训练,我们知道告白的时机可以有很多可能。
例如在课堂上朗颂国文课文时突然若无其事地说出“沈佳仪我好喜欢妳,请妳当我的女朋友吧”这样的怪句子,或是在扫地时间一起倒垃圾时不经意将喜欢脱口而出,或是在朝会时操场上唱国歌时吼出喜欢妳……一百个人有一百种爱情,意味着至少有一百种喜欢人的方式,既然如此,告白的时机也就真的是千奇百怪。
但,吊诡的问题来了……如果女孩也喜欢男孩,那么男孩在什么时机告白,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即使告白的方式五花八门,看起来很有怦怦响动的生命力,但如果告白的对方,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交往”,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衣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即使男孩一边打呵欠一边告白,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剩下失败的一成机率,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呵欠告白的瞬间,歼灭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仅仅是表象,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再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惜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能够拥有最好的心情,好记忆相本里留存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
多么诚意的心意。
回到故事。
错过了我心中理想的告白时机,整个大一,就在继续与沈佳仪维持好友关系的模棱两可中度过。
在那个根本没有手机的年代,我在宿舍公共电话前长长的队伍里,拿着电话卡度过好快乐的夜晚。
抽屉里沈佳仪的信件越来越厚。
为了缩短我跟沈佳仪的致命三公分,我时不时就往隔壁清大的游泳池跑。
为沈佳仪哼哼写写的歌,已经可以出一张精选辑了。
在这段期间,我与这群同样喜欢沈佳仪的死党们,在泳池里度过一个充满氯气味道的夏天,晒足热腾腾的阳光。此时大家一个个都知道了我对沈佳仪的喜欢都很骇异我的心机与布局,更被我以强大友情为后盾的爱情实力给震慑住,纷纷打退堂鼓。
“所以,就只剩下我孤军奋战啰!”我笑笑;在泳池旁吃着热狗。
“柯景腾,我恨你!”廖英宏咬牙,跳水。
水花四溅中,许博淳重考上了淡江资工。
而我,办了九刀杯自由格斗赛。
九杯刀,自然是起名自我的绰号九把刀了。
是的,当了小说家后,每次遇到采访都会碰上一模一样问题:“为什么你的笔名叫九把刀”,对我的骚扰已到黯然消魂的地步。
在此回答个痛快。
九把刀是我大学的绰号。为什么九把刀是绰号,肇因于我写了一手很无厘头的歌,歌词极短:“九把刀,把他磨一磨,它就会……亮晶晶!亮晶晶!”别问我在写三小,大家下意识都联想到我,在那一瞬间我的绰号就这么拍板定案。之后谏选笔名时我根本没有细想,九把刀便九把刀。
为什么要办什么鬼格斗赛?
我很热血,喜欢看格斗漫画,《刃丸》、《第一神拳》、《斗鸡》、《功夫旋风儿》、《铁拳小子》、《柔道部物语》都是我的最爱;我国小国中时也很爱找人打架,到了大学甚至还买了副拳击手套在寝室,对着墙壁就是一阵自Hight式、装模作样的殴打。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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