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第31章


到了口试关卡,需要一篇“社会学相关的作品”给教授们审阅,但我之前念的是管理科学,不是社会学系本科,所以在准备口试作品上遇到了困难。
怎办?我想了又想,与其含糊地写篇不上不下的短论文,不如来写点有趣的东西。没错,社会学所的教授们,不该都是很聪明、很风趣的吗?
于是我写了生平第一篇小说——号称具有社会学意义的《恐惧炸弹》前六章,充抵学术论文。这篇小说内容叙述一个大学生一早醒来,发觉周遭环境的声音、语言、文字等所有象征符号都是去原有的意义,文字变成扭曲的小虫,声音变成不规则的噪音,该大学生于是在无穷循环的焦虑中,重新确认符号归属的可能。是篇有伊藤润二气味的恐怖科幻小说。
我越写越有心得、不能自拔,还在资料上附注了这是一系列具有社会学意识的故事,叫都市恐怖病,还洋洋洒洒写了六个月定创作的小说名称,与未来三年的出版计划。
到了口试当天,教授们却摸不着头绪,一个个给我窃笑。不知道是感受到《恐惧炸弹》小说里的幽默,还是那天身上长了跳蚤。
“柯同学,你交这几页小说是认真的吗?”一位教授若有所思的看着我。
“超好看的啦!这个小说虽然还没写完,但已经可以看出社会学意义的潜质,我发觉在小说创作中实践社会学,真的很有意思……”我滔滔不绝地解释。
“等等,你罗列了很多出版计划,请问你之前有相关经验吗?”胖教授质疑。
“没有。但我的人生座右铭是:If you risk nothing then you risk anything。如果你一点危险也不冒,你就是在冒失一切的危险。”我自信满满竖起大拇指。
“所以呢?”教授翘起腿。
“我觉得只要我不放弃小说创作的理想,出版计划迟早都会付诸实现。”我笑笑。
于是,我落榜了。
有很多年,我再也想不起那一句座右铭的全文。
电话中。
“所以,你要去当兵啰?”沈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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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有更重要的东西,一定要先完成。”我信誓旦旦。
“什么东西?”她讶异。
“可能成为我人生的,很了不起的东西。”我看着计算机屏幕上,刚刚贴上网络的未完成小说。
我决定延毕一年。
继为了李小华念了自然组、又因为沈佳仪念了交大管理科学后,重考研究所的那年,我的人生再度出轨。
这一次,没有人告诉我应该怎么做,而是某种内在的强烈召唤。
我用每个月两千块含水电的梦幻代价,向家教学生的家长组租了一栋三楼老房子,老房子的主人是个经常云游四海的女出家人,我算是帮这位师父看守她的故居结界。
在这个超便宜的租屋里,已爱上了写小说的我,不仅完成了当初没写完的《恐惧炸弹》十万字,还一路写了好几篇中篇小说,《阳具森林》、《影子》、《冰箱》,一直到来年的研究所考试快骑到头上,我才赶紧拎起书狂啃,却又忍不住在深夜偷偷写起长篇小说《异梦》。
《异梦》完成的瞬间,我的眼泪崩溃决堤。我知道在某种意义上,我确认了自己与小说创作之间的“连结”,透过了情感与文字完成了。
从此我与小说,有了无比重要的羁绊。
透过小说创作,我可以将我想要表达的许多东西精密拆卸、组合在文字分镜里,呈现在公开发表的网络上,藉此与地球上更多的人“连结”。
那是我再也无法克制的欲望。
我终于拥有了,真正的梦想:成为故事之王。
创作人与故事之间浇输养分的脐带,是很多很多的自我填补其中。片段的,完整的:自觉的,无意识的;表演的,使命的。
而我将对沈佳仪的情感,一点一滴写进了小说《月老》等故事里,更将许多朋友的名子镶嵌好几个故事中,聊表纪念。而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将我们几个好朋友与沈佳仪之间的青春,装在某一部最重要的小说里。
这篇小说将不再是小说,而是一部好看的真实纪录。如各位所见。
有人说,一个人的一生是好是坏,端看他咽下最后一口气时的觉悟,彷佛结局就是一切,过往种种皆不作数似的。模拟到小说创作上,我某程度同意这样的说法--荡气回肠的结局,可以成为故事添上柔软又强壮的翅膀,在最后关头领着一万颗心扶摇直上。
我习惯仗着对故事结局的洞悉力,往前推演出一个具有张力的结局,所须具备的种种元素,乃至故事环节的节奏铺排……例如谁需要说什么话作伏笔、谁做的哪些事会影响到主角的决定等等。
但这份青春纪录,就因为希望充满最真实的气味,所以竟因欠缺了结局,让我无法看见这个故事“该怎么呼吸”,因而迟迟无法开展。
自创小说后,六年过去了。
从国中就开始认识的我们,已经打打闹闹了快十六个年头了。
人生无常,我最可敬的爱情敌手,阿和,他深爱七年的女友不幸车祸过世。阿和一直没有再交新女朋友,研究所毕业后,成为掌握千万订单的中科业务代表。
一直被我陷害的廖英宏当兵前通过了图书管理员特考,下个月退伍。诈胡后,他在爱情的航道上持续浮浮沉沉,但始终没有放弃找到生命中的“那一个人”。
与吃素女友稳定发展的谢孟学当了牙医,由于我以前常陷害他,所以我绝对不到他的诊所里拔牙。我可不想听到“什么?你要打麻醉阿?男子汉不需要这种东西啦!”这样的烂对话。
英文很烂的许博淳玩起大冒险,决意去美国念资工硕士自残。许博淳启程前,我们买了一瓶一九九零年份的红酒,象征公元一九九零年认识的大家,大家喝得很痛快。
拖到最后一刻,才宣布原来也有向沈佳仪告白过的杨泽于,明年也要跑去美国念博士,与即将回台的许博淳换手。
一直用最腼腆方式喜欢沈佳仪的杜信贤,跑到南港当程序设计师,他考上研究所、当完兵、找到好工作都没请过客,希望他看到这篇小说时能够好好反省。
总是在抓痒的老曹,工作一年后跑去清大念硕士。许志彰搬家了,当年放学大家相约打球的神奇院子从此只存在于回忆。怪怪的张家训总算放弃纠缠沈佳仪,交了女朋友。跟我同年同日生的李丰名,与当年在一起在信愿行喜欢认识的女孩分手,准备继承家业。二十七年来都没有打过手枪的赖彦翔,持续没有打枪的意愿,最近在练习魔术搭讪女生(别傻了!)。
大家都起飞了。
几个月前,身为国小老师的沈佳仪,打了通电话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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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作家,最近过得怎么样?”她的声音,久违了。
“超惨,毛毛狗跟我分手了。怎么?妳要再给我追一次吗?”我慵懒。
她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
“这次恐怕不行喔。”她幽幽道。
“又错过我的话,下一次就是……”我还没说完,挖着鼻孔。
“六月。”她接口。
“?”
“六月,我要结婚了。”她宣布。
我莞尔。
真想,给她一个拥抱。
然后给我不认识的新郎,一个勇往直前的屁股突刺。
“新郎……应该是大妳很多岁的男人吧?”我猜。
“咦,你怎么知道!”沈佳仪大吃一惊。
“我想妳再也受不了幼稚的男孩啊。”我大笑。
她笑着反驳,我热烈回讥。七年前的我,根本想象不到这样的画面。
新郎大了沈佳仪八岁,是个典型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沈佳仪一向比同龄女孩成熟许多,看来是再适合不过。
我心爱的女孩,也要展动翅膀了。
Chapter 26
“新婚快乐,我的青春。”我写在红包上的祝福。
婚礼那天,当年所有喜欢沈佳仪的男孩们全部到齐,连久违的周淑真老师有驾到,一起见证沈佳仪从女孩变成人妻、行情暴跌的历史画面。
这根本就是场盛大的老同学会,到访的有一半都是在爱情陆上“志同道合”的难兄难弟……只能看着沈佳仪车尾灯的手下半将。我们合拍一张怨念十足的照片。
许博淳人在美国,我在纸立牌上画了一个笑得很白痴的他,放在桌上,每上一道菜大家就大声嚷着:“许博淳!上菜啦上菜啦!”我们嘻嘻哈哈,兴奋到随时都会掀桌暴动。
“真是的,我一直都以为柯景腾你会跟沈佳仪在一起呢。”周淑真老师摇头:“亏你还跟沈佳仪一起到我家喝茶,真不中用。你们全部都很逊!”
“老师,其实沈佳仪有跟我告白过啦,只是吼,哈哈哈!”我猖狂大笑。
“报告老师!柯景腾只是嘴巴说说,我才是真的追到过沈佳仪得人!”廖英宏为大家倒酒,吆喝干杯。
“得了吧,你那个是诈胡!连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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