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宫(出书版) 猛虎嗅蔷薇》第16章


一众宫女啧啧称赞之际,我起身行礼,我对芷岚说:“不若我再为公主另选上一身宫装,公主参详一番如何?”
芷岚对我的要求从不会有异议,她总是微笑点头。我为她挑的是一条金红相间的十二破,是贵族女子时下最喜欢的,制作也最为繁复,据说这样式也叫仙裙,为当年隋炀帝所创制。外面配的是一袭浅金色丝线织成的纱衣,上面时隐时浮着龙凤花纹。脱下白玉项圈,换了幅嵌宝金项链,上缀有红、蓝宝石,珍珠及绿色翡翠,还配有一套的耳坠。头上也是一式十六件的嵌宝金簪,围绕中间的一支碧玉凤凰。
做完这些,我才说:“我觉得之前的装束更美一些,然当下这身行头倒更合了明天的一出大戏。不知可也合公主的意?”
芷岚用了然的眼神对我笑道:“这才明白,父皇为何苦心安排了你陪我同去塞外。”
本是晚春时节暖意融融、轻松懈意的殿宇,忽然间就变得冷硬起来,我恍恍惚惚,竟不知再说什么好了。
我转身对小韶说:“小韶,炉上的药不知煎好没,一起回去看看吧。”
小韶喏喏道:“药?哦,是,药恐怕是煎够时辰了。”
我随即起身向公主告辞,约定明日我来陪她梳妆,然后一同前往御花园赴宴。
一回到侧殿,我就推说困倦,要小睡片刻,嘱小韶不要扰我。
其实并非困倦,而是被公主方才所言搅得心乱不已。真的再不愿想起前尘往事,真的再不愿直面自己正如棋子的命运。然而皇家的血脉都逃不脱待价而沽,我又如何在宫廷中期待一份真心,更何况那还是至尊帝王的。况且,当年的我又哪里倾过我的真情,不过是在宫中险地趋利避害而已,他又哪会不明了呢?
经过了那么长的岁月,到了今日,斯人已不复存在,我还有什么可怨,什么可疼?相别9年,他还记得我的心机才智,还记的有我这个人,终是给了我一个重启命运之锁的机会,我已是应该伏地叩谢了。

“夫人,您穿什么去参加皇上的盛筵呀?”
当小韶如此问我时,我突然莫名发笑。真不曾想,有九年的时间我没有换过一件衣裳,而如今因由将来要陪着公主远赴突厥和亲,并且也将是和亲队伍中身份最高贵的随行人员,宫里备下的,各处赏赐的,我的各季华服霓裳竟然要比当年做宠妃的时候还多出许多,我竟然又会有机会再次坐在这里琢磨明日的盛筵穿什么这个似乎于昨日刚刚发生过的梦一般的往事。这怎么不是件叫我无限酸楚又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呢?
我答小韶:“已想妥了,就穿那套上月我自己用银灰缎子和同色轻纱裁的新衣。”
“好啊!看夫人做了,还不见夫人穿上呢!”
会想着做那身衣裳,是因为小时候见大嫂曾在一年中秋赏月的时候穿过,月光下,衬的大嫂像仙人一样,小小年纪就知道爱漂亮,羡慕不已,吵着问大嫂要,还被家中女眷好一顿嘲笑,都叫我还是先把鼻涕擦干净,明天也别再爬树了好些。衣服没要到,但脑海里总留下一个影像:那才是最美的一件衣裳。后来,好歹长成了个姑娘家,再问母亲说要做件一样的,母亲就说那种颜色年轻姑娘家哪里可以穿,还是等我成了妇人,有了儿女,让我的夫婿送给我吧!
一等,就等到了这时节,我的夫婿已进了据说从未有过的旷阔和坚实的陵墓,而我今生断定是再也不会有什么儿女了。
如今太后已是这般景象,我随公主离开也已是定局,年纪又都长于如今新帝的后妃们,行事倒反而不像当年那般顾虑重重,小心不敢僭越了半分去。渐渐的享受起我在宫中清闲而暇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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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就想着我要有一件那样的衣衫,不是母亲买的,不是夫婿送的,是我托了公公替我到整个京城最好最贵的绸缎庄买回来,然后我自己亲手裁制的。
精美的锦缎拖出了长长的裙幅,我又在里面用浆过的纱衬了好几层,这是反复试了好多次才想出来的。原本刚做好的时候,总觉得没有大嫂当年的那身裙子那么飘逸、华贵,思索良久,才明白那时节庭院之中,晚风忽起,大嫂的裙子随风漂荡,才溢出了别样风采。总不能叫人对着我的裙子不停的摇蒲扇,最后就创了这么个法儿,倒没料着效果出奇的好。
当小韶取来衣衫帮我穿了起来,裙摆层层荡开,闪着忽隐忽现的光芒。上衣是同色的轻纱,笼在我苍白的近乎透明的皮肤周围。
小韶惊叫着说:“夫人,多么美啊!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宫装。”
“天啊!夫人,你会让宫里的其她女人妒忌的发疯的。明天她们的侍女就会给我送来银钱,然后偷偷问我夫人的衣衫是京城哪家裁缝做的。”
我被小韶滑稽和得意的面庞引得发笑。年轻的少女是这样的激动和快活,再美的衣裙也换不来的。
对着菱花铜镜,我叫小韶为我挽起来一个高髻,比起今日的宫廷中时新的半翻髻、反绾髻、乐游髻、双髻,回鹘髻、愁来髻(1)等林林总总,早已过时,然而我觉得发式好看、庄重莫过于此了。
化的是个远山黛,脸上略施朱色,成慵来妆,头上配的是一支金鹿角发饰,有些大,有些沉,小韶用了好几把金栉和金钿才把它牢牢固定住。我在发髻后不起眼的地方插上了八王赠的那只碧玉簪,不动声色的以示我的在意。
颈上添的是件缨珞金项圈,式样简单质朴。由于轻纱薄且透,缠臂金(2)就必是少不得的。 手指上雕工繁复,花样百出的金戒指足足带了三只。如此一来,衣裳颜色虽然单了,配上夺目而制式尊贵的饰物,该是于突厥人面前也不失我女官的身份了。
我在殿中一边轻轻的踱了几步,试试新裳是否随身,确定其不至碍了行步,一边不得不屡次尝试着叫小韶安静下来,小女孩如此兴奋,大声嚷着我就是她奶奶故事里的九天仙女下了凡尘。
注:
(1)这是几样流行于唐朝的发式,不过本文是历史架空,所以用了很多前朝后代各个时期的历史元素,看官切莫认真。
(2)缠臂金就是臂钏,相当于现在的臂环。
突厥人(一)
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
这个女人是谁?她是皇后吗?不,走在她前面的那个小女孩是将要嫁给父亲的公主,成为新的可贺敦(突厥对可汗妻的称号),按他们的规矩,皇后不会走在公主的后面。她是妃子吗?汉人的女人真美啊! 这片土地这么富饶和充盈,气候宜人,他们宫廷里的女人既不需要象寻常女人那样劳作,也不用象我的母亲们那样随父亲四处抢占最丰厚的草场。
……
这样想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若干年以后,她会躺在我的怀里,当我说她太瘦小的时候,她笑着对我说她曾经被长期幽禁,那时候她才真的瘦。当她说她那时没有干净的水,更没有不变质的食物的时候,我惊骇的想用我所有的羊群塞的她比我的奶妈………草原上最肥壮的女人还要胖;当她纤细的手指在她的手臂、大腿和胸脯上比比划划,告诉我那时她的身体消瘦到了什么样子,我觉得我在战场上也从未如此紧张,我的恐惧来自于害怕她的生命等不到我就在那时停止了。
可是她眼神里闪烁的光芒让我知道她的灵魂像我的一样飞在自由的蓝天上,她对生命的坚韧和执著比得上草原上最凶狠的头狼,虽然她拒绝我在她身上刻上像我胸前一样的狼头………我们骄傲的图腾。作为我的女人,这世上最尊贵的女人,她应该有的,但我发现最早的时候我向她发誓绝不使用我的武力和权势是个绝对的错误,因为那之后我再没有任何办法让她向我屈服,她的学问好像比海还深,连可汗的汉族臣子也比不上我的星星,将来我会让她成为我占有的土地上最闪亮的星星。
……
天啊!从她身上把眼睛移开是多么的困难,她坐在角落里也好像会发光,她的脸庞比其她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要亮,让你除了她,什么也不想看,什么也看不到。可我真的不能再看她了,她也许已经注意到了。她也许是皇帝的哪个妃子吧,再看就太失礼,太有失我突厥国的尊严了。
她有多大年纪?也许比我大吧?为什么那个皇帝也在看她?他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干脆封她做皇后,然后让她坐在他边上,那样他就可以一直看她了。她看起来真的是比最嫩的羊羔肉还要鲜美。我又在看她了,她已经注意到了吧!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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