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日的大学生活》第42章


如果有人在冬天结婚然后洞房,一定不会说“良宵苦短”。冬天的夜晚,实在太长太长。 
我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静待天明,抽完了自己的,又爬到上铺将老狗那盒拿下来。好几次,雪光从窗户斜映进来,我都以为是天亮了,迫不及待地从枕头下翻出手表看时间。 
此起彼伏的呼噜声,衬得这个冬夜更加安静,寂寞如毒蛇,啃噬我孤独的心。 
我在黎明时分点上最后一颗烟,终于在恍惚中睡去。 
在梦里,我见到一和尚,坐在一堆柴垛上,神态安详,跟我说咱俩一起去极乐世界吧。我说不去,怕疼,要去,吃安眠药不挺好的吗?他说阿弥陀佛,然后向我借了火机,啪地点燃。 
很快地,我闻到一股焦臭味、、、、、、 电子书 分享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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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煤球,你想死呀!” 
刚睁开眼,就看到加爵第二气懑的脸,手里抓着搪瓷杯,盯着我的被子。被子上烧破了一个洞,刚被加爵第二用水泼过,意犹未尽地袅着清烟。老狗、炮灰和锦江都从被窝里探出头来。 
“谁偷我水喝了?”加爵第二叫道,声音比刚才大了许多。 
我感动得一塌糊涂,揉了揉被子,说:“已经熄了,不用了。” 
“我是问谁偷我水喝了,那是我烧的水!” 
操,在他看来,我烧不烧死和他的水被人偷喝完全是两码事,而且后者显然比前者情况严重,于是我告诉他,是我喝了,不知道是你的杯子,现在正恶心着呢。 
家爵第二狠狠地剐了我一眼,气愤地将搪瓷杯往桌上一扣,摔门而去。这让我无比内疚,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什么类似于“杀了家爵第二全家”之类见不得人的勾当一样,而且,被我满门抄斩的当事人,还是刚刚将我从死亡线上拉回的救命恩人。 
为了不让自己由于偷喝了家爵第二半杯水而羞愧至死,起床后,我找了个理由跑去农大亡灵那“避祸”。在车上,我的脑海不时出现这样的场景:张芬端着茶杯,放在电脑桌上,体贴地问我渴不渴。 
“厕所友,前几天在老乡会上结识了一个老乡,长得挺漂亮,呆会介绍你认识。”亡灵笑嘻嘻地搓着双手。 
当晚亡灵请吃饭,理由是他要走了,去深圳。我想他去深圳的原因,主要是看到大家都往深圳跑,莫名其妙地便生出了“我也去”的想法,可等到自己的想法坚定之后,再听到别的同学说也去深圳,他就觉得挺巧。他说的这个女生,也准备考完试后去深圳,于是他俩都觉得挺巧。你想想,孰不相识的男娃女娃,居然在同一个“家乡”长成了一对青年男女,然后又考上了同一所学校,再然后竟然又不谋而合地同时做出了去同一个地方的决定,这多巧呀!所以他俩聊了几个回合后,便相约同行。 
我注意到亡灵用的是“结识”而非“认识”,可见他在经过上次情书事件后,一定针对提高语文水平下过一番卧薪尝胆的工夫。不过他所谓的“漂亮”,我倒真没敢当回事,直到那女生在我俩枯等了近一个小时后闪亮登场,方才明白,亡灵已不再是原来的亡灵。 电子书 分享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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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盯着叫花鸡,一边思忖着等一下该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夹起左腿还是右腿,一边焦急地等待着第二个露露登场。 
“小娟,这边!”亡灵敲着筷子,我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鹅蛋脸儿,垂着两个不多见的辫子,长得挺具古典美。眼神接触,她半张着嘴,好象特惊讶。 
“是你?”她挺热乎地凑过头来盯着我,而我还在纳闷,迅速在被杂物堆积得有些沉甸的记忆中翻找着,想拉一根弯弯曲曲百转千回的长线,跟眼前有些许熟悉的陌生人物形象连接,可记忆的闸门死活橇不开。 
“你不记得我了吗?鼻涕虫?我俩捏过泥人儿的。”她两眼放光,说得就像是前两天发生的事儿,“你流着两滴老长老长的鼻涕,光着屁股蛋、、、” 
“陆小娟?”我总算记起来了。 
“果然是你!没想到还能碰上,真好!”她兴奋地抓起我的手,那个激动,特像红军过了雪山草地后终于会师。在我上下三路来回打量了一圈,她说道:“呵呵,挺像模像样了,差点没认出来。想当年那鼻涕流的,嘻嘻!”可见我“光屁股”“鼻涕虫”的形象在她脑中已经根深蒂固,经过这么多年时光的洗涤,仍然记忆犹新。 
(。。)
于是我俩你一言我一语地将思绪拉回了从前:话说十七八年前,也就是公元一九八六到八七年的样子,我俩都还是小屁孩的时候,曾住在同一间屋子里,也就是当时所谓的“团结户”。 
陆小娟的老爸是一退伍军人,退伍后仍对一开始深恶痛绝到后来相当受用的部队生活念念不忘,每天清晨喊着口号带着我俩跑步。但我俩最大的兴趣所在,还是跑到楼对面的烂泥地和泥巴捏泥人。 
记忆中的她,一头烂草样枯黄的头发,脸蛋红扑扑的,泥人捏得挺逼真。我怎么捏也捏不像,就管她要,她不给,然后我就一脚将她捏好的一排娃娃踩个稀巴烂,趁她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溜之大吉。跑出去老远,才听到她哇地哭出声来,不知道是她反应慢还是我反应快。 
当时陆小娟纠结了一帮姐妹给我取一外号叫“鼻涕虫”,我觉得她的评价挺中肯,便不以为意,隔壁楼比我大两岁一家伙还尿床呢,我想我流了鼻涕,就没东西尿床了,于是坚持将鼻涕流到底。 
陆叔叔经常打趣说要给我俩凑对象,让我乐了好一阵,心想老婆有着落了,等陆小娟成了我老婆,我就天天逼她捏泥人儿,将家里都摆满,摆不完就送给隔壁那个尿床王。对此陆小娟好象不怎么感兴趣,她爸说一次,她就啐一次,有时候还哭。 
快上小学的时候,陆小娟她爸调去了北方,陆家举家迁徙。 
我还记得最后一次我俩撅着屁股蛋趴在烂泥地捏泥人的情景,她说我明天要走了,今天我捏的泥人全送你。我就老老实实帮她和泥巴。我俩从早晨忙乎到黄昏,一声雷响,下起暴雨来。我拉起陆小娟的手就往家跑,跑了几步,她甩掉我的手往回跑,泥人已经全被淋得稀烂了,她抓起两堆面目全非的泥巴,一边跑一边哭,嘴里喊着“泥人!泥人!”我也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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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娟走后,她家就成了我家的一个支部,我被安排在她原来的房间。可我没有半分胜利者该有的兴奋,反倒失落了好长一段时间。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当时挺牛逼的形容时间流逝的俩形容词。),当我差不多把她忘却了的时候,意外地收到她从遥远的北方辗转寄来的明信片,上面就一句话:“鼻涕虫,你还流不流鼻涕呀?”我打了两遍草稿工工整整地写了回信告诉她:感冒的时候偶尔还流。她再工工整整地回我回她的信,顺带寄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她,头发已经不枯不黄,脸蛋照样红得柿子似的。当时我俩念小六。 
接下来的半年,我俩书来信往,从大谈学校所见所闻到大抄诗辞歌赋,字迹也从工工整整一笔一划到潦草得比医生的处方笺还杂乱难辨,数量更是由每周两封到每两周一封锐减,到最后,我收到她类似甲骨文的回信,一个字也没认得出来,于是决定不再浪费国家洁白的纸张,没再写此回信的回信。这段经历对我俩的直接影响,就是我俩的文笔跟书法都有大幅度提高。后来我才知道,我俩的关系,就是当时初中的哥哥姐姐们感觉挺时髦的“笔友”。 
陆小娟兴致高昂地追忆着如烟般的往事,亡灵又打开一瓶啤酒。 
“为了美好的明天,干杯!”三人一仰脖子。 
亡灵在我跟陆小娟说话的时候,喝了不少闷酒,醉成了一滩烂泥,还在叫酒。店老板赶紧递了三瓶过来,好象生怕亡灵反悔。亡灵摇摇晃晃地支起腰去接,脚下一滑,人就到了桌底。我站起身准备去拉,一阵头晕脑花,连忙坐下身子。 
三人相互搀着,好歹将亡灵折腾到了宿舍,我发现自己周身上下汩汩地直冒虚汗,算算,我在这四十多个小时中,睡了不到两个小时。于是我不假思索栽趴在亡灵身边,准备好好睡一觉。 
“不行!鼻涕虫,你要送我回去!”陆小娟慌忙拽住我。醉眼朦胧中,我看到陆小娟的双眼,泛着水雾。 
一路上,陆小娟一直拉着我的手,我便任由她拉着。当她在一处积雪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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