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这东西》第37章


如果男方不想与妻子面对面过日子,他们就可以加班或与同事吃饭喝酒消磨时光,到深夜才回家,这样做虽然多少有些不快,但是,有家总比离婚说得过去。特别是眷恋孩子、疼爱子女的男人会千方百计地回避离婚,回避与孩子分离。
结婚之际,男人乐意娶生活能力差的女性为妻。因为这种女性一旦有了孩子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养育孩子的家务中,很少有发生变故的可能性。
此外,还有一些男性认为:所谓结婚就是独占某一女性,使之成为自己掌中之物。
尤其是在女方是光彩四射、令男性神魂颠倒的女性的情况下,通过结婚可以使她成为自己的专利品,对之加以约束。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婚后仍希望在工作岗位上获得晋升的妻子容易与丈夫问产生龃龉,这也可以归于以下原因:作丈夫的担心妻子在社会上过于放得开,自己就难以把握独占她的机会。
只要妻子走向社会,她就会有大量的机会与诸色男人接触,结果她们的眼界就不会局限于家庭这方寸之地而会放眼,外界了。这种倾向府欲独占妻子的男子而言,决非好事;可以说它使结婚的意义失去了一半。
明确地说,所谓结婚,对男性来说就意味着同意或决心被某一个女性约束起来。
本性轻浮放荡的雄性,不论有魅力还是没魅力,他们都会寻求各种各样的女性,移情于她们,有时还企望与她们建立起更为深厚的关系。这种雄性表明自己已专情于某一固定雌性,宣布放弃放荡行为的方式就是结婚。这种“宣言”从而也是否定雄性原本的放荡欲望的重大表决。
当然,在结婚之前女性也需要下一定决心的,但是,由于她们不具有男性那种放荡的本能,因此对她们来说,决意结婚也不会有特别受压抑的感觉。
第十六章 离婚信号
在结婚时男人对爱情是不寄太大希望的。姑且有个完整的家庭,能够顺利地养儿育女、平平安安地生活就够令人心满意足的了。他们并不指望有什么浪漫情怀,当然如果有这方面的内容的话,固然更好,但是没有它们也无碍大局。因此,男人们永远难以理解女人们那种以“看不出与你共同生活下去的意义”为借口而打算离婚的冷漠态度。
较之普通恋人之间的分手,夫妇间的分手更为复杂。
下面是一位已结婚十三年的女士所讲述的一则真实的故事:她想与丈夫离婚,便去向律师咨询,律师却说:“仅仅因为不喜欢您丈夫便要离婚,这纯属任性行为。”因而她受到了很大震动。
从几年前开始,她就在生理上讨厌起丈夫,感到与他保持性生活是一种痛苦。可是,听律师那么一说,她就不愿进一步交谈了。当然那位律师也是男性。她说:“如果那位律师是女人的话,就一定不会说出那种话来,也许还会设身处地地同情、理解我。”她后悔自己去找男律师咨询了。
听了上述故事,我认为:男女在对离婚的看法上确实存在着差异。或许可以说这是一则颇具象征意义的逸闻。女人要求离婚的理由,除去诸如“丈夫有外遇”、“丈夫施暴”、“丈夫不给家里钱”之类世人都能接受并容易理解的原因之外,大多女性是由于“看不到与丈夫共同生活的意义”或“在生理上对丈夫有一种厌恶感”等比较抽象的原因而考虑离婚的。然而,站在男人的立场上看,后者也许是令人费解的理由。
换言之,男人是不会因“看不到与妻子共同生活下去的意义”或“在生理上对妻子有一种厌恶感”等理由而考虑离婚的。在这点上,男女之间可谓大相径庭了。
那么,男女之间为什么会产生如此之大的差异呢?原因之一似乎还是在于男女之间存在着的生理差距。刚才提及的那位女性自从对丈夫的爱开始降温,开始厌恶他之后,在性方面接受丈夫就成了她精神上的痛苦。因此,即便她丈夫提出要求,她也不愿轻易与之发生关系。而且,她不仅仅是在精神上感到痛苦,在肉体上也蒙受着煎熬。在丈夫一再要求之下,出于尽妇道的考虑,她偶尔也要接受一次,但是在整个性行为过程中她都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总希望能快点结束。
当然,妻子对丈夫感到厌恶,甚至动了离婚的念头是有其背景原因的。例如,当她与婆婆发生矛盾时,丈夫总是站在母亲一方而不向着自己。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夫妇对人生价值的看法也产生了差异,而且感性差异日益明显;加之,生活中大大小小的诸多龃龉日积月累,使妻子对丈夫逐渐失去了亲近感。最终妻子感到无法与丈夫共同生活下去,而一旦有了这种感觉她就难以在肉体上接受丈夫了。
然而,对该女性的这种痛苦无论作何说明,在男人们看来都是费解的。因为男性与女性相比较而言对性对象的包容范围广泛,他们会毫不犹豫地与不太喜爱的女性保持性关系。
因此,即使他们不喜欢妻子了也不会立即与她们断绝性关系。这一点表明丈夫们与妻子们的价值观不同。而且就算他们不想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也不会马上提出分手的。
但是,女人一旦讨厌对方,就会厌恶他的一切,甚至连他拿筷子的方式都不能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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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形之下,即使爱情挥发了,男人也不会产生那么强烈的憎恶感。当然对对方的行为男人多少也会感到气愤或厌烦,但不会因此对共同生活、保持性关系抱抵触情绪。
这就是男人性观念的暧昧性或虚无性的佐证。但是,反过来看,也可以说正因为如此,男人才显得容易通融。
下面,让我们就此方面稍做一番量化研究。假设我们把常想见到对方并且见面后就想拥抱,即所谓的恋爱状态设为正值的话,那么在感情降温状态下,男方的情爱值可能会回到零,但是,不会跌落到零以下的负值。然而,女性在爱情冷淡阶段,情爱值会一下子变为负值。最后她们会对男方产生“生理上的厌恶感”,甚至打算离婚。
这种落差是男人难以理解的。即使女方对男方直说:“在生理上我已经无法忍受与你在一起了”,男方也不会明白她的真正用意。这种时候,大多男人会茫然有所失。
然而,关于男女在离婚方面的感性差异,仅凭上述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论是难以说明清楚的。男女关于结婚的原本意识就有所不同,它最终也会加大双方对离婚这一问题看法上的差异。
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只要没发生天大的事情,男人就不会主动提出离婚,这一点可以由女方的行为作证明:据统计,在提出离婚申请的人中,妻子占百分之八十。
那么,男人们为什么不愿意离婚呢?其最大原因是:在当今社会,结婚并非男人和女人个人对个人的关系,而是家庭与家庭相结合的社会契约关系,这种想法极其根深蒂固。为此在考虑婚配时,与其注重爱情,更多人更为关心是否门当户对以及对方能否与自己的父母和睦相处,对方是否会被人轻视等外在的东西。在亲朋中也有人刻意要求男方按照上述条件选择妻子。越是出色的人这种倾向越明显。如果他们是商界政界的巨头或官僚的话,那么,他们大多是根据家世选择妻子,而把爱情放在第二位或第三位。尤其是在官场,绝对不能拒绝上司为自己介绍对象已成为普通常识,如果谁胆敢拒绝,那么他就不会有出头之日。
对男性而言,值得炫耀的妻子当然是漂亮的女性,但出身好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有人说“某某夫人的父亲是某某公司的总裁”,那么对被人说及的男方而言,这绝非坏事。
事实上在充满竞争的社会中,妻子的出身会影响到男方的前途。发迹欲望强烈,具有野心的男人大多会考虑好这点后才决定结婚的对象。因此,常常会发生这种现象:原本已有女朋友的男子,当上司问他能否和自己女儿结婚时,他也会爽快地应允。由此可见,对男人而言,所谓结婚或许更应该重视社会体统和体面以及形式上的完备。因此,尽管婚后爱情成份不多,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男方仍然不想毁坏家庭。
想必这已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总之,结婚时不把爱情作为绝对因素加以考虑的男子大有人在。甚至可以说,哪怕没有恋情,但只要女方出身名门,与她共同生活感觉不会太坏,就可以与之结婚。换言之,他们怀有一种乐观的想法:即使双方之间没有热烈的恋情,但只要作为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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