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的孩子》第36章


“煤球”听故事时从开不看任何人,更不出声,却能记住这些故事里的所有内容。杂货铺里从来就没人注意过他。在村民的眼里,这个男孩儿的存在和一条爬在地上的狗没什么两样,当然就更没人在乎他想什么了。有时候,当“煤球”无意中发现杂货铺掌柜清明用他那像牛一样的大眼睛专注地盯着自己看时,马上会感到不自在,因为那眼光似乎能把他前后看穿,更因为他早已习惯了完全被人忽视的活法。
“煤球”一直觉得清明是个怪人,因为他虽然很少说话,却常在自己坐的小板凳上放些吃的东西。有时是两个玉米饼或几个红薯,偶尔还有一块包着好看的糖纸,值一分钱的水果糖。“煤球”在离开杂货铺时总会迅速地把它们卷进自己衣服的前襟,出门时对谁也不看,虽然他知道此时清明的眼睛肯定在盯着自己。他一路跑回家,然后把食物分给春桃、“天将”和自己吃。如果有一块水果糖,他们就轮流舔,直到把它完全舔光。
每个灵魂都有寻觅快乐的本能。被命运挤压得变了形的灵魂更是如此,不过无论是它们寻找快乐的方式还是被找到的快乐本身,都注定了是与众不同的。它们有着比一般的灵魂更急迫、更强烈的需要,而这种需要常常会产生令人震惊的结果,无论是好是坏。
“煤球”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什么样。狼狗“天将”是秦长河从自己家逃离时带出来的,那时它仅是一条刚能睁开眼睛的小狗崽。“天将”就是他给这狗起的名字。秦长河死后,除了院子里稻草堆周围的那些石头,“天将”就成了家里唯一与秦长河有关联的东西。事实上,“煤球”从很小的时候起就一直偷偷地并固执地把这条雄性十足的狼狗想象成是自己的父亲。抱着“天将”一起坐在窗边随心所欲地胡思乱想是他感到最安全的时候。每当他感到孤单、绝望或是羞愤时,就一把抱住那条狗,只要一触到它暖和的皮毛和身体,这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就会呼吸变缓并很快平息下来。“天将”体壮、威武,即使没东西吃时也挺直着脖子,眉头微蹙,一付尊严不可侵犯的神态。
(。。)
“煤球”很早就知道自己与村里的其它孩子不一样,春桃也与村里的其它女人不同,而且很不同。年龄稍大,他又明白了这一切都是无法改变的。这种如影相随的羞辱和绝望,让他只想永远抱着“天将”,一起生活在窗边那个看不见的世界里。当他在另一个世界里酣畅淋漓地杀敌时,他习惯全身用力搂紧他的狗,似乎只有这样那个世界才不会中断。他害怕回到现实中去。
夜里,他一次又一次看着小泥房黑黑的顶棚,绝望的感觉让他身上发抖,发疼。他马上不可抑制地想象自己在一次次想象中的战争里肆意驰骋,勇猛歼敌,最后被炮弹炸得粉身碎骨,光荣牺牲。这种情景似乎总能立刻启动他深藏的生命能量,带给他活力、冲动和深深的满足。
“煤球”就这样长大了,并且不可思议地长成了一个高个头的小伙子。村长在他十四、五岁时就让他和村民一起下地挣工分了。但是,不管他干什么农活儿都显得苯手苯脚,到头来挣的工分还不及别人的一半。与村里的同龄人在一起,他似乎总有点与别人不同的地方,可是却没人能说得清那点不同到底是什么。干活儿时,村民们喜欢拿他玩笑,他多半都不去理会。只有一次,一个村民在开他的玩笑时顺带也开了他父亲的玩笑,“煤球”立刻就变了模样。只见他猛地把手里的铁锨插在地里,眼睛直直地瞪着那个村民,直到那个人被看得心慌,最后找了个借口跑了。
“煤球”从小就不习惯看别人的眼睛,不论是老是少,是男是女。所以一旦他抬眼看人时,被看的人就会感到浑身发怵。很多村民早已认定,这个行为怪异、喜欢在窗边一个人发呆的孩子迟早会变成和他母亲一样的人。
一九七九年,“煤球”十八岁。那年的春夏交替之际,村民们听说附近的村子里来了一些军人,是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农村招募新兵的。这事在天水坞引起了不小的躁动,适龄小伙子们的心跳全都加快了。
一天,“煤球” 和一些村民在离村子不远的麦地里撒化肥,忽然看见几个身穿军装的人从邻村向天水坞村走来。“煤球”扔掉了手里的镐头拔腿就往村里跑,一起干活的几个小伙子见状也跟着他跑了。当别人都向村委会的大院跑时,“煤球”却先跑回了家。他用水洗了洗自己的脸和手,换了一件别人给他的平时舍不得穿的旧衣服,又找出一双也是捡来的、但比自己脚上的鞋略好一点的“解放”牌球鞋,然后才向村委会跑去。
就在村委会的院门口,“煤球”迎面撞上了一个正往外走的军人。他是个四十多岁的陕西人,皮肤黝黑,比 “煤球”矮了将近一个头。他是来天水坞村征兵的主要负责军官。
“咱们什么时候走啊?”“煤球”脱口就问,那口气仿佛他已经被正式批准入伍了。
四川军官楞了几秒钟。他对这个一见面不打听征兵条件,却只问什么时候走的小伙子感到有些意外和好奇。他再次看了看跟前这个高个子的男孩儿。很快,这个参加过朝鲜战争的老兵惊异地在这个年轻村民的脸上发现了一种不多见的东西,一种只有经过长期生死较量后才可能有的决然和将生死置之度外的近乎残酷的冷静——那是一种只能在久经沙场的老兵身上才能见到的特质。一时间,这个军官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眼前这个小伙子产生如此的感觉,因为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
“你叫什么名字?”军官没有回答“煤球”的问题。
“煤球!”对方不假思索地回答把军官和周围看热闹的人全逗乐了。
“煤球?”这是名字吗?严肃点!我问你的大名叫什么?”征兵军官立即脸色一变,正色问道。
“煤球”紧咬嘴唇,没有说话。有围观的村民立刻向军官解释,“煤球“的确就是这个小伙子的名字,因为从出生起他就没有用过别的名字。军官听完,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这时,人群中走出来一个人来,是来村委会找村长办事的瘸子饲养员春分。他用女人般的尖嗓音对大家说:“煤球”有大名,叫秦保国!”人群立刻一片骚动。系着围裙的春分向军官走进一步接着说,这名字是“煤球”的父亲在世时就给自己当时未出生的儿子起好的,但是还没等用上他自己就先死了。他又说那是“煤球”的父亲来到天水坞后不久,在饲养棚给村里的马匹钉马掌时告诉自己的。
“他爸一直觉得自己快出生的孩子是个儿子。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儿子将来去当兵,保家卫国,实现他自己没能实现的一大心愿。所以他给儿子起名叫秦保国。”
在场的村民全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都有些愕然。“秦保国”这几个字让他们感到很不习惯,实在无法与他们叫了十多年的“煤球”联系起来。他们觉得这种大气、得体的名字似乎应该是另一个什么人的名字,决不该属于“煤球”这个男孩儿。
两个星期过去了。经过各种测试和审查,“煤球”成为天水坞二十多个报名参军的小伙子里最后被批准入伍的两个人之一。这事出乎了所有村民的预料。虽然那个陕西军官在了解到这个叫秦保国的小伙子特殊的家庭情况之后,在做最后决定时也曾有过犹豫,不过最终还是无法改变自己对这个年轻人已经形成的特殊兴趣和一种认定他必会是一名好兵的强烈预感而破例录取了他。
当“煤球”穿上军装和他母亲告别时,春桃和平时一样地微笑着。她温柔地看着儿子,说出来的话却仍旧是重复了十八年的对自己男人说的话。
作为军属,春桃将在“煤球”参军后由村委会照管了。
“煤球”临走的前一天,向瘸子饲养员春分借了两块钱,专门跑到六里外的公社给“天将”买了二斤肉,一直看着他吃完。那一夜他是抱着“天将”睡的,和它说了一生中最多的一次话,直到天亮。
第二天一早,接新兵的军用卡车就开进了天水坞,停在村委会的外面。车上已经装了不少刚从其它村子接到的新兵,身上都戴着布做的大红花。村长天不亮就通过广播叫起了全村人,带着他们在村委会的院子里敲锣打鼓喊口号,欢送“煤球”和另一个入伍的本村青年。参军在村里是件大事,比有人结婚、生孩子?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