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理想一点时间》第34章


却,同时也让部分公众的满腔热血几乎冲出胸膛。而你们,至今不愿去法院起诉她,要她登报道歉,要她赔偿一万或者只是1元人民币的赔偿,就凭你们这羞羞答答的样子,要怪,也得怪你们自己。 
也许你们会想,公众最终也不能把红会怎么样?是啊,2002年,当《南方周末》报道希望工程涉嫌挪用巨额善款的文字被封杀后,国家审计署曾派出10人团队进驻希望工程审计了三四个月,可2002年、2003年,审计报告没有对外公布;到了2011年的今天,仍未对外公布。希望工程的某些人会不会因此窃喜?其他违规的慈善机构会不会也在私下偷笑?呵呵,皆大欢喜?但民意和信任,就是在你们的掩盖和窃喜中一天天流逝,直到无可挽回。 
这一次,由郭美美引发的民众对红会的问责,如果也像2002年那样毫无声息地被你们慢慢遮盖……不!我相信,这一次,民众定然不会忘记,他们会使劲捂住自己的腰包——而你们七、八两个月收到的捐款数,已能说明今非昔比。我相信:如果信誉破产,质疑就会不断发酵,“谣言”就会不断散播。即使公车超标门钻过去了,还会有无数的“谣言”追逐你们。 
最后需要澄清的一点:贵会一位人士在微博上说,我发此帖是为炒作“一本没有影响的杂志”。平心而论,还真没这回事。我甚至担心,这条微博会给自己供职的《博客天下》带来负面影响——因言获罪的媒体太多了。如是,我只有赶快辞职。同样担心的人,还包括我的太太。 
但我依然把那条微博发了出去,也包括这封公开信。我相信,包括我在内的每一个负责任的中国公民都会如此。在那“万恶的旧社会”尚有闻风而奏的御史,何况是今天的人民共和国?如果这条微博能让你们的“三公”消费彻底暴露在阳光下,能引入社会力量去监督中国最大的慈善机构,那我个人就无所谓了。 
最后感谢关心我的网友,还有诸多采访我的同行。我们会获得更多的真相,因为我们年轻,也因为中国仍在进步。 
(。。)
吴晨光,201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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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方炜:我们都将是下个上访被抓的霍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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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敏 于 2011/8/21 8:50:29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我们都是“霍小丽”
前苏联作家谈论在“苏联社会主义制度下”对于幸福的理解,这样说道:“半夜响起敲门声,敲的却不是我家的门。”
今天看到“陕西女子进京指证黑监狱 已被当地警方抓走”并且强行拘禁已经超过72小时的消息,我对苏联作家的幸福观有了更切实的理解。
对此,陕西定边县官方给出的解释说:“霍小丽属‘无理由上访’,定边县不予支持。”“不予支持”成为进京抓人并强行拘禁的理由,这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领导人一再强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胡锦涛主席在不久前的讲话中更是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霍小丽的身份当属人民之列,而且没有触犯法律,这是无疑的。否则,定边县官方给出的抓人理由也不会仅仅是对其上访行为“不予支持”。
我不知道定边县是不是属于中国宪法的约束范围,定边县委和县政府是不是属于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管辖。如果定边县属于中国宪法的约束范围并且属于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管辖,那么定边县官方这次进京抓人行为就是严重违反宪法,就是与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响对抗。
定边县官员对记者解释说:这次违法进京抓人行为并强行拘禁“是由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三方会商决定,是省上的意思,我们只是执行。”如果这位定边县的官员没有撒谎,那么,陕西省、榆林市官方就和定边县官方一样,涉嫌共同违法。
如果定边县官方乃至陕西省、榆林市官方的这次违法进京抓人并强行拘禁的行为没有得到制止并且最后没有承担违法的责任,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霍小丽。
定边县官员转述县长杨志先的话,把霍小丽进京上访定义为“无理由上访”,真是颠倒黑白。如果一个人按照宪法赋予的权利到自己国家的首都找自己国家的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却被地方政府与黑保安公司勾结,莫名被抓起来关进黑监狱并遭受凌辱,这种悲惨的遭遇还被定义为“无理由”,那么我真想问这位定边县长杨志先,如果你被更高一级的政府与黑保安公司勾结拘禁并凌辱,逃出黑监狱之后,你会主张自己的权利吗?如果你主张自己的权利,别人却说你“无理由”主张权利,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如果你以为自己是个县长,就不会受到非法侵犯,那么你真的错了。别说你这个芝麻小官,如果宪法和法律被肆意践踏,国家主席都不能自保安全。
四十五年前,中国的国家主席举起一本宪法,试图用以抵抗侵犯他的非法暴力行为,却最终归于失败,命丧黄泉。四十五年前的国家主席和今天的霍小丽所需要的,都是要切实保障国家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地方政府拿手中的公权力公然对抗国家宪法,这个国家还有宪法的地位吗?国家宪法可以被肆意践踏,这个国家还有希望吗?
附:
陕西女子进京指证黑监狱 已被家乡警方抓走
2011年08月20日 04:02
来源:新京报
去年9月,陕西定边女子霍小丽到北京上访被榆林市驻京办关进“黑监狱”并遭凌辱;今年8月她到现场指证“黑监狱”。
本报讯(记者涂重航)陕西定边女子霍小丽遭“黑监狱”凌辱后,坚持讨要说法,为此,她已多次被警方拘留。16日,定边警方再次将霍小丽强行从北京带走,截至发稿,已被限制人身自由超过72小时。
“5名警察拳打脚踢”
17日,霍小丽女儿杨帆说,她从16日开始,与母亲失去联系,随后她打听到,目前母亲被警方带回定边。17日,杨帆在定边县看守所看到母亲,当时霍小丽手臂上有乌青伤,头发、衣衫凌乱。
此前,霍小丽来京向朝阳区公安分局询问她去年举报的“非法拘禁”案。8月5日,朝阳公安分局答复她说,办案人员不在,让其先回去等待消息。此后,霍小丽一直在北京招待所和榆林市驻京办居住。
18日晚,霍小丽在定边县人民医院偷偷向记者打来电话称,16日,定边县公安局民警卯学军找到自己说有领导和她座谈。霍小丽称,她刚从榆林驻京办下楼,就上来5名警察将她控制。霍小丽说,她当时奋力挣扎,头向墙上车上撞,但5名警察将其头发抓住,拳打脚踢,强行将她按进车,直接从北京开到陕西定边县看守所。
“无理由上访不支持”
霍小丽称,她被押回定边后,因头疼,身体不适,定边公安局将其送往定边人民医院,并派警察24小时看管。从16日截至记者发稿,霍小丽已被控制超过72小时,当地公安部门没有任何说法。
昨日,记者致电定边县县长杨志先,他说,将妥善解决此事。随后即不再接听电话。定边县公安局长苏志强则称,押送霍小丽的是由副县级调研员钟玉铮负责,他不清楚。钟玉铮昨日以家事繁忙为由,不予回应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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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定边县一信访官员自称接到县长指示,给记者打电话称,霍小丽属“无理由上访”,定边县不予支持。此次派公安将霍小丽从北京接回定边县的行为,“是由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三方会商决定,是省上的意思,我们只是执行。”针对霍小丽称公安人员有殴打行为的指控,该信访官员称,警方只是进行劝服。
■ 回放
进京上访被关“黑监狱”
去年9月7日,霍小丽替姐姐来京反映当地拆迁问题。在国家信访局接待中心外,霍小丽与其他4名上访男子被榆林市驻京办送到朝阳区十八里店横街子村的“黑监狱”。今年8月5日,榆林市驻京办负责信访的乔永军承认此事。
去年9月24日,霍小丽与王梅、贺志荣一同到朝阳区小武基派出所举报“黑监狱”“非法拘禁”,派出所接警后捣毁这所“黑监狱”。举报“黑监狱”成功的霍小丽并未讨回说法,反而被榆林市驻京办押回定边。去年10月1日,定边县公安局以其“非法上访”实施行政拘留十日。
今年3月,霍小丽准备来京反映公安机关办案不力,在路上她就遭到定边县公安人员拦截,并在她身上搜走“起诉定边县公安局和榆林市驻京办的材料”。随即,定边县公安局以霍小丽涉嫌“诬告”罪,将其刑拘31天。“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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