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二十讲》第32章


如此等等。如果这些事都涉及人的主动行为,我们便不会对这种“同类事物的无限重复”感到惊异。如果我们在一个人的性格中觉察到不变的特点,那么它一定会在同一种经验中重复表现出来。更加突出的是那些情况。一个人并没有施加任何自己的影响,看来是被动地经历某种东西,却会一再地遭遇同样的命运……
考虑到这些观察结果……根据移情中的行为和人类的命运,我们可以冒险假设,在心理生活中确实存在着重复强迫,它超越了快乐原则。我们现在也感到有必要把这种强迫的力量与休克病人的梦以及孩子的游戏冲动联系起来。当然我们必须提醒自己,这种没有其他动机合作的纯粹形式的重复强迫功能,只出现在很少的案例中……
第四讲 超越快乐原则(4)
四现在要讨论的是思辨,思辨往往难以把握,一切取决于承认还是否认的特殊态度。或者可以把它称作对一种观念的出于好奇心的探索,看它究竟能导致什么。
精神分析的思辨是从研究无意识过程得到的印象开始的。意识不可能具有心理过程的一般特点,而只能是它们的一种特殊机能……它主张意识是一个可以称为意识的特定系统的机能。因为意识主要产生对外部刺激的知觉和快乐与“痛苦”的情感,这种情感只能在心理器官内部产生,我们可以由此确定知觉一意识系统的空间位置。它一定在外部与内部的交界处,一定面临着外部世界而又包围着其他心理系统……
我们并不认为意识是(知觉一意识系统)中进行的过程的唯一特性……在其他系统中的所有的兴奋过程都留下了永久性的痕迹,构成了记忆的基础,这与成为意识的问题毫无关系。当一个过程把它们留在永远不会进入意识的地方,它们往往是最强、最持久的。但是我们难以相信在知觉—意识系统中也形成了这种兴奋的持久痕迹。如果它们永远保留在意识之中,那么它们很快就会限制该系统的适应性,以便记录新的兴奋。另一方面,如果它们成为无意识,我们就有任务去解释在系统中存在着无意识的过程,该系统的机能还要伴随着有意识的现象……如果有人认为我们从其他来源对于意识的起源了解得如此之少,那么就要承认“意识产生于记忆的痕迹”的看法,至少承认这种说法在一定的范围内是重要的。
因此,意识系统的特点在于兴奋不像其他心理系统那样留下的永久性变形物,而是在成为意识现象时被释放和消失了。这种对于一般规律的偏离需要根据一个因素来加以解释,它只能在这个系统中加以考虑,这个因素在其他系统中是不存在的,因而可以说明意识系统的地位,这就是它与外部世界发生直接的接触。
让我们想想,生物可能采取的最简单形式是未分化的感觉物质的泡囊。它的表面向外部世界暴露着,它们的不同位置可以作为一种器官来接受刺激……很容易设想,由于外部刺激对于泡囊表面的持久影响,它的物质就会在一定深度发生持久性的变化,于是这个兴奋就会采取与更深层不同的过程……把这种思想应用于意识系统,意味着它的元素对于兴奋的通过所产生的进一步的持久变化不再敏感了。因为它们早已在这方面发生了最大限度的变化。但是它们能够引起意识。这些物质及兴奋过程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对此可以采取许多观点,它们是无法检验的。可以假设这种兴奋在从一个单元传递到另一个单元时克服了抗拒,而这种抗拒的减弱留下了兴奋的永久痕迹(一条路径):在意识系统中不再存在对从一个单元到另一个单元的抗拒。我们可以由此联想到布罗伊尔的一个概念,即区分在心理系统单元中静止的(束缚的)与自由移动的“投入能量”。意识系统的单元无法传输“束缚”的能量,只有自由的能量才能被释放。但是,按照我的观点,目前最好是以约束最小的条件把它表现出来。不管怎样,我们通过这些思辨可以使意识的起源与意识系统的位置联系起来,与兴奋过程的特点联系起来。
关于活的泡囊及其作为感官的外表层我们还想多说几句……它作为一种特殊的覆盖物和薄膜可以把刺激排除在外,就是说使外部世界的能量无法超过一定强度而作用到外表层的里面,从而保持它们的活力……防御刺激对于生物几乎比接受刺激更为重要。这种保护屏障配备着自己的能量库,它首先必须努力保护自己的能量库,保护自己内部能量转变的特殊形式,从而避免对外部世界起作用的大量能量平均化和由此而来的毁灭性影响。接受刺激首先是为了得到关于外部刺激的方向和性质的信息。为此必须能够对外部世界取样,就是以很少的量检验它。在高度发展的生物中,一度为泡囊的感受器外表层早已撤回到体内深处,但是它的一部分仍然留在一般保护屏障后的表面。这些部分就形成了感觉器官……它们的特点是只收集非常少量的外部刺激、只对外部世界采样。人们可以把它们与天线比较,天线接触了外部世界,并且不断地从那儿获取信号。
第四讲 超越快乐原则(5)
在这里我出于好奇论述一个题目,它需要进行最深入的处理。康德认为时间和空间是思维的必要形式,今天我们用从精神分析所得到的知识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发现无意识的心理过程是“无时间的”。这是说,首先,它们不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排列的,时间对它们没有影响,时间的观念不适用于它们。这些都是否定的性质,把它们与有意识的心理过程相比就更明显了。我们关于时间的抽象概念似乎完全来自知觉—意识系统作用的方式,来自对时间的自我知觉。在这种系统的作用方式中,也许还有另外一种防御刺激的形式在起作用。我们知道这些说法看来都很含糊,但我必须把自己限于这样很少一些暗示中。
迄今为止,我们认为,活的泡囊具有防御来自外部刺激的机制。以前,我们认为,在它之后的皮层,作为接受外部刺激的器官一定是分化的。但是这种感觉层(以后成为意识系统)也接受来自内部的兴奋。该系统位于外部与内部之间,在不同的条件下,这种双向的知觉作用就成为该系统及整个心理器官机能的决定因素。有了这道屏障的防御,外部刺激的作用便大为降低。对于内部刺激不可能有防御措施,深层的刺激竭力要通过某种方式直接地不损失地进入该系统,它们释放的特点产生了一系列快乐—痛苦的情感。来自内部的刺激自然比外部刺激在强度和其他性质(可能是幅度)方面与该系统的作用方式间的比例关系更强,但两者最终是由这些条件决定的:首先在所有外部刺激中占优势的是引起快乐与“痛苦”情感的刺激,它们是机制内部过程的指标。其次,内部兴奋行为的形成引起了过分的“痛苦”。于是该系统努力把它看作仿佛是来自外部,这样可以用防御刺激的屏障作为保护手段来对付它们。这就是投射的起源,其中一部分在致病状态中起作用……
让我们再深入一步。当这种外部刺激强到足以打破防御刺激的屏障时,我们称之为外伤。我的看法,外伤的概念涉及与有效屏障的关系。发生外部创伤时,无疑会在生物能量的功能中引起强烈紊乱,并会引发各种保护手段。在这里,快乐原则开始不起作用了。承受大量强烈刺激的心理器官不再能起防护作用,相反,它有了另外的任务,就是对刺激加以控制,把闯进来的大量刺激“束缚”住,以便后来释放。
也许身体特别不舒服的痛苦是防御刺激的屏障被局部破坏的结果。从这种观点出发,从神经末梢通向中央心理器官的兴奋就好像是来自内部。我们期望心理生活对这种入侵作出什么样的反应呢?就是把各方面的“负荷能量”集中在突破口的周围产生相应的能量高“负荷”。配备大量的“反负荷”是为了利于其他的心理系统得到改进,使由此而来的其他心理活动能够广泛地得到麻醉或者减轻。
所有这些讨论,我们称为元心理学,它具有不确定的性质,这自然是基于如下事实:我们并不懂得在心理系统单元中兴奋过程的性质,对此作出任何解释都感到不够合理。因此,我们一直是在和一个巨大的X打交道,我们把它用在一个新的公式里……
我想,可能有人会冒险(尝试)把通常的创伤性神经症看成防御刺激障碍受到严重破坏的结果。古老的“休克”学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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