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守望者》第38章


不见我演那场戏了,”她说,说的时候,声音有点儿异样。 
“不,我看得见。我不会在你演戏之前走的。 
你以为我会不看你演的戏?”我说“我大概在安多里尼先生家里住到星期二晚上。随后我就回家。我要是有机会,就打电话给你。” 
“钱在这儿,”老菲芘说。她想把钱给我,可是找不到我的手。 
“在哪儿?” 
她把钱放在我手里了。 
“嗨,我不要那么多,”我说。“只要给我两块钱就够了。不跟你开玩笑——拿去。”我想把钱还给他,可她不肯收。 
“你全都拿去好了。你以后可以还我。看戏的时候给我带来好了。” 
“有多少,老天爷?” 
“八块八毛五。六毛五。我花掉了一些。” 
一霎时,我哭了起来。我实在是情不自禁。我尽量不哭出声,可我的确哭了。我一哭,可把老菲芘吓坏了,她走过来想劝住我,可你只要一哭开,就没法看在区区一毛钱份上止住。我哭的时候仍坐在床沿上,她伸过一只胳膊来搂住我的脖子,我也伸出一只胳膊搂住她,可我依旧哭了好久,没法止住。我觉得自己哽咽得都快憋死了。嘿,我把可怜的老菲芘吓坏了。那扇混帐窗子正开着,我感觉得出她正在哆嗦,因为她身上只穿着一套睡衣裤。我想叫她回到床上去,可她不肯。最后我终于止住了。不过的的确确费了我很大很大工夫。接着我扣好大衣上的钮扣。我告诉她说我会跟她保持联系的。她对我说,要是我愿意的话,可以跟她一起睡,可我说不啦,我还是走的好,安多里尼先生正等着我哩。随后我从大衣袋里掏出我那顶猎人帽送给她。她喜爱这一类混帐帽子。她不肯接受,可我让她收下了。我敢打赌她准是戴着这顶帽子睡觉的。她的确喜爱这一类帽子。随后我又告诉她说,我一有机会就打电话给她,说完我就走了出来。 
不知什么原因,从屋里出来要比进去他妈的容易多了。主要是,我已经不怕他们发现我了。我真的不怕了。我心想,他们要是发现,就发现吧。说起来,我还真有点儿希望他们发现呢。 
我一直走下楼去,没乘电梯。我走的是后楼梯,一路上绊着了总有一千万只垃圾桶,差点儿把我的脖子都摔断了,可我终于走了出来。那个开电梯的连看都没看见我。他也许仍旧以为我在楼上狄克斯坦家里呢。 
第24节
安多里尼夫妇住在苏敦广场一个十分阔气的公寓里,进客厅得下两个梯级,还有个酒吧间。我到那儿去过好几次,因为我离开爱尔克敦。希尔斯以后,安多里尼先生常常到我们家里来吃晚饭,打听我的情况。那时候他还没结婚。等他结婚以后,我常常在长岛森林山的“西区网球惧乐部”里跟他和安多里尼太太一起打网球。安多里尼太大是俱乐部的会员。她有的是钱。她比安多里尼先生约莫大六十岁,可他们在一起似乎过得挺不错。主要是,他们两个都很有学问,尤其是安多里尼先生,只是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小聪明往往胜过他的学问,有点儿象DB。安多里尼太太一般很严肃。 
她患着很严重的哮喘病。他们两个都看过DB写的所有短篇小说——安多里尼太太也看过——DB要到好莱坞去的时候,安多里尼先生还特地打电话给他,叫他别去。可他还是去了。安多里尼先生说象DB这样有才能的作家,不应该到好莱坞去。这话简直就跟我说的一样,一字不差。 
我本来想步行到他们家去,因为我想尽可能不花菲芘过圣诞节的钱,可我到了外边,觉得头晕目眩,很不好过,就叫了辆出租汽车。我实在不想叫汽车,可我终于叫了。我费了不知他妈的多少工夫才找到了一辆出租汽车。 
开电梯的好容易最后才放我上去,那个杂种。 
我按门铃后,安多里尼先生出来开门。他穿着浴衣,趿着拖鞋,手里拿着一杯掺苏打水的冰威土忌。他是个很懂人情世故的人,也是个酒瘾很大的人。“霍尔顿,我的孩子!”他说。“天哪,你又长高了二十英寸。见到你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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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安多里尼先生?安多里尼太太好?” 
“我们两个都挺好。把大衣给我。”他从我手里接过大衣接好。“我还以为你怀里会抱着个刚出生的娃娃哩。没地方可去。眼睫毛上还沾着雪花。” 
他有时候说话非常俏皮。他转身朝着厨房嚷道:“莉莉!咖啡煮好没有?”莉莉是安多里尼太太的小名。 
“马上好啦,”她嚷着回答。“是霍尔顿吗? 
哈罗,霍尔顿!” 
“哈罗,安多里尼太大!” 
你到了他们家里,就得大声嚷嚷。原因是他们两个从来不同时在一间房里。说出来真有点儿好笑。 
“请坐,雹尔顿,”安多里尼先生说。你看得出他有点儿醉了。房间里的情景好象刚举行过晚会似的。只见杯盘狼藉,碟子里还有吃剩的花生。 
“请原谅房间乱得不象样,”他说,“我们在招待安多里尼太太的几个打水牛港来的朋友……事实上,也真是几只水牛。” 
我笑了出来,安多里尼太太在厨房里嚷着不知跟我说了句什么话,可我没听清楚。“她说的什么?”我问安多里尼先生。 
“她说她进来的时候你别看她,她刚从床上起来。抽支烟吧。你现在抽烟了吗?” 
“谢谢,”我说。我在他递给我的烟匣里取了支烟。“只是偶尔抽一支。抽得不凶。” 
“我相信你抽得不凶,”他说着,从桌上拿起大打火机给我点火。“那么说来,你跟潘西不再是一体啦,”他说。他老用这方式说话。我有时候听了很感兴趣,有时候并不。他说的次数未免太多了点儿。我并不是说他的话不够俏皮——那倒不——可是遇到一个人老说着“你跟潘西不再是一体啦”这类话,有时候你会觉得神经上受不了。DB有时候也说的太多。 
“问题出在哪儿?”安多里尼先生问我。“你的英文考得怎样?要是你这个作文好手连英文都考不及格,那我可要马上开门请你出去了。” 
“哦,我英文倒及格了,虽说考的主要是文学。整个学期我只写过两篇作文,”我说。“不过‘口头表达’我没及格。他们开了一门叫作‘口头表达’的课程。这我没及格。” 
“为什么?” 
“哦,我不知道。”我实在不想细说。我还有点儿头晕目眩,同时我的头也突然痛得要命。一点不假。可你看得出他对这问题很感兴趣,因此我只好约略告诉他些。“在这门功课里,每个学生都得在课堂里站起来演讲。你知道。而且是自发的。要是演讲的学生扯到了题外,你就得尽快地冲着他喊‘离题啦!’这玩艺儿都快把我逼疯啦。我考了个‘F’。” 
“为什么?” 
“哦,我不知道。那个离题的玩艺儿真叫我受不了。我不知道。我的问题是,我喜欢人家离题,离了题倒是更加有趣。” 
“要是有人跟你说什么,你难道不喜欢他话不离题?” 
“哦,当然啦!我当然喜欢他话不离题。可我不喜欢他太不离题。我不知道怎么说好。我揣摩我不喜欢人家始终话不离题。‘口头表达’里得分最高的全是那些始终话不离题的学生——这一点我承认。可是有个名叫理查。金斯拉的学生,演讲的时候若是离题,他们老冲着他喊‘离题啦!’这种做法实在可怕,因为第一,他是个神经非常容易紧张的家伙——我是说他的神经的确非常容易紧张一一每次轮到他讲话,他的嘴唇总是哆嗦着,而且你要是坐在课堂后排,连他讲的什么都听不清楚。可是等到他嘴唇哆嗦得不那么厉害的时候,我倒觉得他讲的比别人好。不过他差点儿也没及格。他得了个"D",因为他们老冲着他喊‘离题啦!’举例说,有一次他演讲的题目是他父亲在弗蒙特买下的农庄。在他演讲的时候大家一个劲儿地冲着他喊‘离题啦!’教这门课的老师文孙先生那一次给了他一个F,因为他没有说出农庄上种的什么蔬菜,养的什么家畜。理查。金斯拉讲了些什么呢?他开始讲的是农庄——接着他突然讲起他妈妈收到他舅舅寄来的一封信,讲到他舅舅怎样在四十二岁患了脊髓炎,他怎样不愿别人到医院去看他,因为他不愿有人看见他身上绑着支架。这跟农庄没有多大关系——我承认——可是很有意思。只要有人跟你谈起自己的舅舅,这就很有意思,尤其是他开始谈的是他父亲的农庄,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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