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也有一双媚眼》第23章


尽管我心里有一万种对她不满的理由,却没有一条能够摆出来驳斥她。为此我很沮丧,但是我又不愿将这种沮丧表现出来,就只好耸了耸肩,用调侃的口吻说,“看来,我的这次求爱行动是失败了。”
就在我准备转身走掉的时候,陆清却一把抓住我,匆忙忙地说,“我虽然拒绝了你的求婚,却并没有拒绝你的爱呀。”
我傻冒似的问道,“此话怎讲?”
“我们成不了夫妻,却可以成为情人,而且还是很不错的一对情人。”她的眼睛笼罩着一层水气,显得特朦胧。
“可是,这不是我的第一选择。”我疲惫地做了一个手势,话语中带有些勉强。
“做情人也许比做夫妻更要持久,更富有新鲜感,因为彼此都有更宽松的活动空间。”陆清极为坦率地说,我从她那里似乎找到了一个不设防的城市,就像罗马。
在她面前,我不想做一个“###者,”况且她的“持久战”理论,听来,也不无道理。起码我们不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架,也不会为谁来刷碗、谁来拖地、谁不谁多花了零用钱而反目……接下来,我们谈了很久,谈得也很多,之后,我们开始接吻,甚至还做了爱。我知道,她只是给了我局部的麻醉,头脑依然还是清醒的,我的内心深处仿佛被冷兵器戳了一个窟窿。
陆清的头枕着我,她的长发像浓密的葡萄藤一样爬满了我的胸脯,“你相信婚姻吗,柯本?”她问。
我凝望窗台上的花,透过那些枝叶的缝隙,可以看到黄昏时的最后一片金色的晚霞在慢慢融化。我说,“我不但相信婚姻,也相信爱情。你呢?”
“我同样相信爱情的存在,至于婚姻嘛,不,不相信!”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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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我拒绝了陆清的一再挽留,走出她家,走进这个都市漩涡一般的街道上,街道的空气里弥漫着一种熟透了的苹果的味道。
许是脱离都市生活太久的缘故,看着那些楼,看着那些灯,看着那些从身边轻盈地走过的人,竟有一种神秘的不真实感,仿佛处在幻觉之中,完全迷失了。
一个骑摩托的小伙子突然停在我跟前,“要摇滚音乐会的票吗?”他问。我发现他耳朵上居然带着两只骷髅形状的巨大耳环,在霓虹灯下泛着橘黄色的光。
“什么时间的?”我百无聊赖地问了一句。
“就是现在,你会听到最棒的摇滚。”他说,他瘦瘦的瓜条子脸跟满是斑点的蜥蜴差不多。
“地点呢,我不认识。”我想,闲着也闲着。
“坐上来,我带你去。”这小子没等我坐稳,就发动了摩托。摩托开得极快,迎面扑来的疾风打得两颊生疼。
演摇滚的地方,在一条偏僻的小街上,是老毛子早年储存粮食的一家粮库改造的,门口罩着伪装网,筑着沙袋掩体,冷眼一看,还以为是战地指挥部呢。进去以后,才发现,前后左右大都是二十岁上下的小兔崽子,像我这样的“叔叔”几乎绝无仅有,幸好台下比较暗,只有几个探照灯在头顶上晃来晃去,谁都看不清楚谁。鼓声一响,歌手声嘶力竭地一吼,我所有的不安一下子就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场上,尖叫声、口哨声和爆炸般的呼喊声差点把顶棚掀翻了。
歌手唱歌的时候,背后背着个报话机,脑袋上绑着绷带,是很奇特的造型,问旁边的人,他们告诉我,这支摇滚乐队的名字叫“上甘岭”,所以才这副打扮。不过,他们唱的都是“穷街”和“软饼干乐队”的歌,我一点也不陌生,比如《响尾蛇》,比如《完蛋了》。歌手在台上唱,我也随着周围的人一块又唱又跳,载歌载舞,地板上腾起一团团的烟尘。以往,我一定会觉得这样疯狂而忘形挺傻,挺痴呆,而此时此刻,我需要的就是疯狂,就是要暂时忘掉这个令人沮丧的世界,让自己神经一下。
歌手吉他弹得不错,嗓子太差,一双鼓出来的眼睛流露着梦呓般的神情,抱着改装成爆破筒形的麦克风嚎叫着。我将手卷成喇叭筒形状,冲台上喊,“嘿,你唱的忒臭了!”
旁边的一个红发女孩对我说,“你是听他来的,还是听自己来的?”
我说,“当然是听他来的。”
她说,“那就难怪了,我们都是为痛快自己的嗓子才来的,谁顾得上听他唱的好坏哪。”
我恍然大悟,怪不得歌手这么恐怖的嗓子,还能引起如此狂热的反响呢,敢情。
不一会儿,我浑身上下就挂满了粘稠的汗水,嘴唇龟裂了,嗓子也嘶哑了,眼前直冒金星。突然,一个趔趄,几乎栽倒,幸亏那个红发女孩扶住了我,她从旁边伙伴手里抢过一瓶矿泉水,往我头上浇了浇,才让我清醒了些。
红发女孩用嘲讽的口吻说,“叔叔,这里实在不是你这个年龄段的人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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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气无力地问道,“我不到这里来,又能到什么地方去呢?”
“在家里陪着老婆孩子呗。”她说。
我像个幽灵似的踉跄了几步,苦笑地对她说,“我没有老婆,哪来的孩子呀。”
女孩使劲撇了撇嘴说,“天呐,你真是忒失败了。”
她说得不错,走到室外,我解开了纽扣,撩起衣裳,让早春的风吹拂着裸露的胸膛。我想,我真的是一个失败者。这时候,我感觉到了一种无论如何都难以填满的空虚。
夜色把都市分解了,分解成三角形、菱形和椭圆形的阴影,我仿佛就在这些阴影的中间融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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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座楼房的台阶上坐下来,抽烟。这座楼房还保持大跃进时代的美学趣味,全木制结构,门楣上雕刻着铁锤和麦穗的图案。台阶是白色大理石的,上面爬满了一道道岁月留下的皱纹。
我像一个朝拜者一样注视着这个城市,心中凭添了许多的亲切感。一年前却不是这样,一年前我离开这里搬到乡下去的时候,对这里雕花鸟笼似的沉闷生活厌倦到了极点,恨不得立时展开翅膀飞走,飞到我向往已久的田园。在那我可以栽几株芬芳的夹竹桃,用小铲子给向日葵嫩绿的根茎培土。要不,就在一望无际的青纱帐里,戳上几个活灵活现的稻草人吓唬麻雀……结果,满不是这么回事,所谓的田园生活真正体验起来,就像一颗丢落在泥淖中的浆果,我们只能无聊地打发着时光,慢慢地等待着腐烂。我们的期待落空了。
看来,理想只是用来向往的,而绝非是用来实现的。
我正胡思乱想着,大概是摇滚演唱会结束了,许多的年轻人蜂拥出来,打破了街道的宁静,其中有两个朋克打扮的小子好奇地冲我喊,“嘿,哥们儿,干吗呢?”
我说,“想事哪。”
“这么多的事,你想得过来吗?干脆,告诉你一个偏方,什么都别想,也就天下无事了。”他们说。
“你那偏方管用吗?”我打着哈哈说。
“这年头,什么家都有,就是没有思想家,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思想家都他妈的累死了。”
“你们是哲学系的吧?”我知道前面不远就是一所文科大学。
“得嘞,拜拜啦!”那两个小子没回答我,骑着自行车跑走了。
我仍旧坐在那里抽烟,一直坐到第一片早霞出现在这座城市的上空。深蓝色的楼群轮廓开始变得清晰可辩,就像用长焦镜头拍出来的照片,极富层次。我清醒地意识到,我其实是属于这个城市的,这个城市自然也属于我。我依然是这个城市默默无闻的一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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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我就离开了乡下,回到了车水马龙的城市,而且又重操就业,当起了书商,把那所带有风车的大房子全权交给秀大妈去打理,也许偶而我还会去那里住上几天,只为了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而已。
我办起了自己的文化公司,正着手引进美国小说家法马的科幻作品的版权,比如《走向你们分散在各处的尸体》,再比如《传说中的河船》,整天忙得四脚朝天,甚至忙得连跟原田和苏怀见上一面都不太容易了。自然,他们也很忙,起码跟我一样忙。
我的电话也换了号,已经没再同铁木儿和陆清联系了,我不想要她们找到我。我以前的生活被颠覆了,我只有一切从零开始。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可以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这是毛主席他老人家说的。毛主席的话一句顶一万句。
每个周末,我就去县城的那个中学,把花枝接过来。我们一起开车去兜风,车窗外一辆又一辆的汽车或快或慢,有的超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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