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性家教》第23章


“作为家长,一定要教育孩子对不管是语言上的性骚扰还是行为上的性骚扰都要有自觉的防范意识。”
庄生说:
“南京有一个15岁的少女,她的防范意识就很强。在事情尚未发生时,她便主动给以性生理解疑、性心理疏导、性理论指南为主题的‘智慧果’青少年性咨询热线去电话咨询。
“她说:”我们女生有时会在一起议论起被男人骚扰的经历,原来还真有不少人遇到过这类事情呢。虽然我暂时还没有遇到,但我怕万一哪一天遇到了以后不知道该怎么办。能不能教教我?‘
“对于15岁少女的求教,该热线多年从事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学研究的沈曙虹老师非常详细地给予回答。”
警惕对孩子的性侵犯
性侵犯,孩子与家长心中永远抹不去的痛……
——一位母亲语
关于对孩子的性骚扰,资料比较详细,家长们也谈了许多,专家也提供了许多真知灼见,顺理成章该进入第二个话题了:对孩子的性侵犯。
梦蝶说:
“对孩子的性侵犯,是一个非常严峻的沉重的话题。对此,家长决不能等闲视之。
“我们无法回避这样一个现实:近年来儿童和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遭受性侵犯的案件见诸报端的频率越来越高。以下,我们从众多对孩子性侵犯的案例报道中,选择几则,让大家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确实触目惊心。”
小学校长奸淫8名女生被判死刑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福建一小学校长因玩弄8名女生,仅35岁就送了命。
此事发生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居阳村一个只有8位教师、50多名学生的小学。该校校长郭震斌,职业中专毕业,从教13年,已有家室。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下半年至2004年4月间,被告人郭震斌以体检、检查女生身体是否干净等为由,先后将8名小学女生叫到自己的宿舍内,实施奸淫、猥亵等犯罪行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他的罪行被受害女生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下来,后被该校一位细心的女教师发现并举报。2004年5月初,郭震斌被警方拘留后,供认了犯罪事实。
强奸猥亵幼女12名,江西一小学代课教师被判12年
在不到两年时间内,江西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某村小学代课教师曾宪材,竟公然在课堂上强奸猥亵女学生12人,其中年龄最大的12岁,最小的仅8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曾宪材有期徒刑12年。
2004年3月18日,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某村小学一年级某班数学教师请假,由曾宪材代课对全班进行数学测验监考。考试结束前15分钟,曾宪材在教室巡视一圈后,走到最后一排,用抠摸等方式对一名9岁的女生佳佳(化名)进行猥亵,因佳佳不敢作声,兽性大发的曾宪材继而将佳佳抱坐在自己腿上实施了强奸。因被曾宪材强奸后下身流血不止,在被送往村医务所和镇卫生院均无法止血的情况下,佳佳于次日凌晨被送往吉安市妇幼保健院急救。至此,曾宪材猥亵强奸幼女的罪行才得以暴露。3月25日,曾宪材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上半年至2004年3月18日,曾宪材在两所村小学任代课老师期间,多次以辅导做题或看学生做作业为由坐在女学生身边,共强奸猥亵8至12岁女生12名。其中,一人被强奸,另有2人各被猥亵8次,1人被猥亵7次,2人各被猥亵3次,7人各被猥亵1次。
八成性侵犯来自“身边人”
据新华社报道,16岁的女中学生小静与经常逃学旷课的唐某等6个男孩是同班同学。这几个男孩在放学路上拦住了小静,并邀请她一起出去划船。单纯的小静认为跟同班同学一起出去玩应该不会有事,就爽快地答应了。可就在划船后,这6人将小静拉入河边小树林轮流进行了猥亵,后来又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将小静奸污。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最近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发生的性侵犯案件,除了普通的突发性强奸案件外,熟人作案的性侵犯案件竟占80%以上。
14岁少年强奸4岁幼女
据《兰州晨报》报道,14岁少年凡凡奸污了4岁的小女孩小雨(化名),日前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8月27日下午,家住甘肃省榆中县某村的凡凡发现同村小雨正在自家门前玩耍,遂起歹心。于是,凡凡将小雨叫到自家屋内并将小雨奸污。事后,为防止事情败露,凡凡反复劝小雨不要将当日下午发生的事告诉小雨母亲。事发当日晚,年仅4岁的小雨最终还是将此事告诉了家人,其母闻听小雨所言立即追问,待问明白事情的经过后,小雨的母亲立即找到凡凡质问,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一审判决凡凡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当孩子遭遇性侵犯……
2004年,刚刚12岁的阿姝(化名)和家人趁着假期从老家来到深圳探望打工的父亲。深圳的夏天闷热得出奇,但幸好一家人居住的出租楼楼顶是一片宽敞的空地,等强烈的阳光在下午变得柔和之后,阿姝会和妹妹及小伙伴们上到楼顶来玩耍。
一天下午4时左右,与阿姝同住一楼的阿强(化名,时年14岁)来找她及妹妹到楼顶玩耍,可到了楼顶时阿强却威胁阿姝说:“我是受老师的命令,对所有15岁以下的女孩进行检查,希望你好好配合回答我提出的问题,否则我到法庭告你。”阿姝被吓住了,以为阿强真的是执行学校布置的“任务”。于是阿强便脱掉了她的衣裤,用双手摸阿姝的乳房,几分钟后又推倒阿姝,用手抠摸其阴部并插进阴道,导致阿姝出血。后来在楼顶另一侧玩耍的阿姝妹妹看到姐姐出血大声喊叫,阿强才收手。
当晚,阿姝父母便发现了阿姝的异常,经询问后他们决定报警。后来阿姝经医院诊断为处女膜9点破裂,警方法医检验所进行验伤时确认阿姝外生殖器红肿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致。警方经调查后确认阿强违法不满16周岁,只对他进行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可事情并不是大人们想像得那样简单,警方的警告、大人的责罚、众人的唾弃并不能弥补这件恶劣事件给一个女孩造成的伤害。出事后,阿姝变得惊恐不安,晚上不是睡不着觉就是经常被噩梦惊醒,比她小几岁的妹妹因为是唯一的现场证人及事后向警方出示证词,也搞得惊恐不安,不知道大人的世界究竟出了什么大事,一家人和和美美的日子也一去不复返,而那个肇事的阿强却顶着个警告若无其事地晃悠着。
两个月后,阿姝的父母在别人的好心指点下,找到了一位专业律师打算出这口闷气,他们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阿强支付医药费、交通费等900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可庭审时,阿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阿强父母)却说,阿强只摸了阿姝的乳房,即警方在行政处罚书中认定的“污辱”,并未抠其阴道,他们还要求对阿姝进行重新鉴定,但由于此时距事发已有两个多月,无法重新鉴定。于是,阿强父母认为,医院的验伤报告只证明阿姝的处女膜破裂,但未指出是陈旧性破裂还是新鲜性破裂,所以不能证明阿姝处女膜破裂是阿强的“污辱”行为所导致,所以不同意索赔要求。
《深圳晚报》记者王雅所的这篇“当孩子遭遇性侵犯……”的报道受到了各方面的关注。
对此,深圳市医学会性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陶林著文提醒家长。
他说——
对孩子的“性保护教育”越早越好。
这个案子再一次给所有家长敲响了警钟,对孩子要及早进行性保护教育(教授孩子如何进行自我保护,以预防性侵害),基本上从孩子五六岁上幼儿园时就应开始,因为这时的他们已懂得男女不一样,家长应告诉他们:“除自己的同性父母之外,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异性父母都不能随意触摸自己的身体,尤其是自己的隐私部位,即胸部及阴部。”“任何人都无权观看和触摸自己的隐私部位。”尤其是上小学后,更要告诫孩子这个保护自己的原则,否则就是对自己的侵犯行为,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这都同样重要。
根据全世界的调查显示,性侵犯、性骚扰、乱伦行为大部分都发生在熟人间,因为熟悉和信任,孩子会认为这是正常的事,缺乏基本的防备意识。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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