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欲望的诱惑》第40章


多的感慨,太多的在瞬间涌出来的精神之灵气。它们让我只能将胸中的一切用这口浊气吐出来,再吸进一些新鲜的东西,包括我的思想在内。
我很羡慕他们,从心底涌出来的真心实意。但我离他们太远,我们不是一个档次。也可以说他们是生活在天堂,而我则是生存在地狱。甚至于说,我是生活在地狱的末端。我从他们的身上,第一次看清了我的生活。
深圳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城市。
我们可以看见我们自己的生活在别人的印衬下,而现显出污浊的本来面目。它不需要你的精神麻醉。在这儿,一切都清清楚楚地承现在你的眼前。你无法逃避,它们已经深入到了你的每一寸一毫的生活之中。
这很残酷,但这就是社会,就是生存的含义。在这里,它会让你将全身的潜力都散发出来而没有丝毫的犹豫。你会听凭于它的漩涡,跟着它的节奏而逐步体会到拼搏的感觉。许多人都把拼搏当成了人生的唯一,而不再是休闲。但是,每当他们拼搏过后,到了晚年,他们也会同样保持着这种激情,而潜移默化地用在对于生活的体验上。他们的享受生活也同样在于不停地运动,静止是他们的抛弃儿。他们看不起呆纳,看不起木然,更看不惯消沉与颓废。
然而,没有人说这个地方不美丽。经历过这儿风雨的人,更会对它产生感情。他们希望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或者成为一个真正有血性的人。所以,他们就需要在栽倒的地方,重新爬起来,再站稳站直了。从而再开始新一轮的冲锋,体验新一轮的激情与失败。在环境的影响下,他们可以吃苦,可经经受更多的磨难,也同样可以承受太多太多的失败。寻他们而言,失败永远不可能成为终点。失败只不过是前进道路上的一小丛荆棘。它会为后面的道路铺上一层暖暖的毡毯,提供一股强而有力的动力之源。也许他们永远也达不到自己的既定目标。但是他们会自豪地说,我真正经历过,我为此而奋斗过,我也为此而付出过自己的鲜血与汗水。所以,我永远也不会后悔拥有如此多彩的人生。
年轻的血液里流淌的也是年轻的思想与精神,年轻注定也会成为灿烂奔放的朋友。也可以说,是年轻组成了这座城市,使它散发出更加有魅力的质感来。每天的希望,每天的理想都在萌芽。每天的算计,每天的目标都在行动。每天的鲜花,每天的硕果都在收获。每天的五谷杂粮油盐酱醋生活辛酸甜蜜落魄失意高兴盎然都在融炉里巨烈地默默的搅荡。
带血泪的青春(5)
这是我对于这个城市的简单认知,虽然我依然还是一个游子。但是对于它,我莫明地开始萌生了一些感情,很清晰地在我的涅磐里来回浮动,并深深地烙下一些甜苦的痕迹。我描写它的身姿,因为它确实美丽。只可惜我的笔墨不能生花,不能将它的全部质华全盘显露。这会是一桩憾事。
我不可能永远露宿街头,因为那儿有太多的露气和蚊子。这使我非常恼火。我选择了一个比较便宜的租屋,相当于集体宿舍。在二室一厅的房间里,住着大概有十多二十人。而我则被安排到了大厅里,大厅不是很大,却搭着三张上下床。床挨着床,隔壁的任何声音在我的面前都一清二楚。
我选择了一个上面的床位,至少我以为空气会好些,再说也干净多了。从住下来开始,我就开始寻找工作,但所获甚少。深圳是人才的摇篮,一次在中信广场。深圳电台举行了一个名为如何处置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论坛。我现在依然是流浪者,只是没有那么显露了。但是,我非常关心这一点,因为这些人都毕竟是属于弱势群体。
节目一直按照原定的计划进行,行到中间时。主持人收到了一张纸条,纸条上是一位在深圳落魄的人写的,他说,他已经讨了三天的饭。在语词之间说出了一些他们群体的心声。后来在主持人的询问下,才明白他也曾经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还是大学本科学历。而且他在内地时也有一份舒适的工作。但是,出于内心的向往和热血激荡的冲撞,他来到了深圳。但是,深圳的鱼龙混杂,使他尝到了社会的繁复与黑暗。他的钱被人骗了,也不止一次。从编术的高明度上来说,他在内地的社会上根本就没有此等的翻板。
作为一个男人,我明白他的勇气。他能够走出这面对的一步,证明他确实有过太多太多的思想争斗。论坛的主题依然在无谓地进行,起没有起到根本性的改变,也只有乞丐流浪者本身才能知道。但有一点这儿可以澄清,那就乞丐与流浪者的性质并不是一回事儿。乞丐也属于流浪者,但流浪者却不一定非是乞丐。有的流浪者是为了梦想,有的为了生活,有的则是为了一些特别的目的。
就学历而言,我永远会处于竞争的劣势。就身体而言,我也会处于不堪的境界。与堂堂的东北大汉比较,我确实也太小巧玲珑了一些。再加上皮薄骨软,真正的上了体力的活计,我是根本干不了的。所以,不是我想赋闲,而是必须得赋闲在家。而家呢!也吸不过是一个长两米,宽一米左右的空中楼阁。
(。。)好看的txt电子书
和我住在一起的有一位老大爷,长得异常的沧桑。他说他曾经当过画家手下的模特。如果你想象力丰富一点儿的话,设若他戴上一张头巾,就像是豫中平原上的老农一要。真的很像。眼睛细细的,笑起来就更细了。脸上的皮肤皱巴巴的,很黝黑,像榆树的皮。笑起来的模样特别像一个老顽童,非常地快活。他的职业也很特殊,专以收废品为生。这个活计确实谈不上档次的问题,只是比捡垃圾要好一些。硬要说成是体面一点的话,则是二手货的老板。
他喜欢喝酒,喜欢抽烟,且瘾都很大。酒是他的挚友,饭菜未上桌,酒已先到。只要你一踏进屋,有他的时候,屋里必然弥漫着酒气。他也是很大方热情,直招呼你,直到你不好意思地逃之夭夭。或者直接与他坐下来再和他对干上三大杯。他撸起袖子,笑声传到了很远。
我没有什么事儿,在他的对面坐下来。他已喝下了几杯,面色上已现出了一些红晕,嘴角有些抽噎着说:“来,来,来,陪我喝上几杯。”
“我不喝酒的。”我推开他递过来的酒,脸上也堆上了笑。
“不喝酒?一个男人,不喝酒不行的,来吧,喝上一杯,就一杯。”他盛意渐浓。
我还是推开他,“真的不喝,真的不喝。以后我再陪你,好不好?”
“好,你以后一定要陪我。你上次也这么说,可是现在却依旧是没喝的。”
“嘿,没想到你现在的记忆力还是很好的,李大爷,你现在有多少岁了?”
“你问我啊?”他迷离着有些红红的眼。他接着又说:“你猜猜,我现在有多大?”
“我猜不出来。”我摇摇头。
“真的?”他不信。双眼紧紧地盯着我,我看见了他眼角的血丝,有些绸密。
“当然是真的,我还会骗你不成,况且我骗你我又会有什么好处呢?”
“哦,那倒是。不过,你就随便猜猜,我今年到底有多大?”
我再仔细地看了看他,再抿着皱眉地想了想,说:“大概你就五十出头左右吧?”
“哈哈。。。。。!”他仰头笑起来,显然是被我的话给逗乐了。“五十岁,你这眼睛,简直是太差劲了。我都六十有一了。哎。。。。。。!”说完他便灌下一口酒,叹出一口气。
“六十有一啦!”我瞪大了眼睛,露出一些不相信的神色。在我的内心里也是,他的相貌的确可以证明他有此年龄。但是他的工作,却不是他这个年龄段的人所应该承担的。就是在我的老家,那儿即使很穷困,但对老年人的尊敬却还是存在的。况且对于花甲老人的工作量也应该在控制之下。而这位李大爷却非常地有力量,他能将一百多斤的纸皮由七楼扛到一楼。在外人看来,这没有什么,因为重物没有压在自己的身上。
“你老伴呢?”我忍不住又问了一句。
“老伴?唉!”又一声叹息飘荡了过来,他的神色间凝结上了一层忧郁。转而消散了,很快的工夫。但笑容也还是回来得很快,他又爽朗地笑着说:“老伴早上了西天了,唉!不说她,不说她。说些其它的吧!”
我明白我触碰到了他的伤心处,这也许是一块还未完全消散的伤疤。稍加碰击,它也许就会鲜血崩溅。我停下了以?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