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第29章


「我说我好肥喔!」毛毛狗气得大叫。 
我飞速盖下电脑萤幕,蹦蹦跳两下冲到床上,抢过毛毛狗手中的薯饼。 
我搂着她,她垮着一张脸。 
「毛,我真的不介意啊,总有一天我们一定会瘦下来的。」 
「真的吗?」 
「真的喔,既然我们一定会瘦,现在就让我多享受一下妳的胖胖啊。」 
「…」她噘着嘴。 
「…」我吻上去。 
许久,毛毛狗乱动来乱动去的身体终于安静下来。 
「公公。」 
「嗯?」 
「谢谢。」 
我戳着毛毛狗软软肥肥的肚子。 
再过几年,Puma就会跑到这里来了吧… 
二哥哥很想你38 研究所没有我想像中的轻松愉快 
原文书又厚又讨厌。 
大概每两个礼拜就会轮到一次课堂报告,不认真点就会当众出糗,唯一押着我继续把原文书啃下去的动力,就是答应自己:「加油,如果再念三页,凑十页,你就可以写一个小时的小说。」然后用「不可思议之萤光笔划过去就算读过了」的密技,快速看掉三页,再快乐地打开电脑进入天马行空的世界。 
真是不成比例的成就感。 
记得每个礼拜三,晚上九点半上完最后一堂高承恕老师的课后,就到了我最热爱的时间——因为隔天礼拜四,一整天我都没有排课,我爱怎么写就怎么写。而在每个礼拜四晚上,我都固定在网路上发表最新进度的连载小说。 
读者很少,全宇宙同时在线上看小说的网友不会超过二十个,但由于大家都是看免钱的,他们超级不吝给我鼓励,胡扯一些言过于实的称赞,例如:「刀大你实在太神啦!」「毫无疑问,我的人生是为了礼拜四存在的!」「刀大,我要追你一辈子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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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爱乱讲,我也就乐此不疲、一口一口吃掉这些读者喂我的自信。 
偶而礼拜三晚上高教授在下课后,会带大家喝酒聊天顺便做学问,我也会跟——这可是相当好玩的社会系传统。每每喝醉了回到租屋,我一头栽下便睡,但隔天凌晨五点半一定硬爬起来、用冷水洗个脸就开始写小说。 
没睡几个小时,酒精还没从我的任督二脉挥发出去,我的意识虽然清楚,但手指跟键盘之间的距离掌握得很差,只好眼睛贴着键盘,聚精会神地慢慢地敲、敲、敲,再抬头核对萤幕上的字对不对。没办法,爱跟摊又爱写小说,就得这么拼命。 
每次凌晨我坐在窗前写小说,或有空白片刻,我看向外面。 
天空深蓝,在麻雀声中透着微光,冷冽的朝露沾满了玻璃。 
我伸出手指在玻璃上头写字,写着「你很强」,惊叹号不忘一竖又一点。 
指尖有点冻,肚子有点饿,视线却给这三个字振奋到。 
「永远别忘记,你有多喜欢写小说。」 
我刻意记住这个自我砥砺的画面。 
我知道,经常回忆它可以给我力量,这就是热情。 
××××× 
不过体重计上最后的数字有多惊人,我却没有太去回忆,现在也想不起来。 
话说,我们两个越来越肥了。 
为了鼓励毛毛狗下定决心减肥,我先拿自己当实验品。 
网路上的读者出了一堆馊主意,我过滤了一下,开始力行不吃淀粉的计画。除了早餐吃得又饱又健康外,我只吃青菜跟肉汤,肚子饿了就喝水,要不就是自己在宿舍里用白开水煮鱼肉或香菇来吃……超难吃。 
肚子饿我绝对睡不着,宵夜能不能禁绝是能否维持原则的关键,所以晚上在肚子饿得咕咕叫之前就冲去睡觉,不让自己有吃宵夜的机会。 
运动最重要,不然好不容易瘦下来又会很快胖回去。 
专程跑去游泳池有点麻烦,不能每天做,我便常常一丝不挂在房间里「干跑」,跑累了,就开始「用各式各样自己发明的动作举哑铃」,包括拿着哑铃做出不断挥拳的动作,拿着哑铃练习第一神拳里的轮摆式移位招式, 
或干脆一边举哑铃一边跑步,要不就躺在床上一边仰卧起坐一边举哑铃。 
我神速瘦了下来,体重来到五十七,久违的腹肌竟然重出江湖。 
毛毛狗非常吃惊,甚至开始抱怨我为什么不等她一起瘦。 
「公公你好厉害喔,那么有毅力,说减就减。」 
毛毛狗哀怨地说,一点也没有替我高兴的意思。 
「只不过副作用有点厉害,我常常觉得这边痛痛的。」我指着腹股沟右边。 
「怎么个痛法?」 
「就按下去会痛……嗯,不按的话也会痛。」 
「要不要去看医生?」胖嘟嘟的毛毛狗皱眉。 
「不必吧?说不定不是跟举重有关,而是我一直写小说没休息,坐太久了。」 
我想,这应该就是勤劳作家的职业病吧? 
好酷,我年纪轻轻竟然就得了,这一定是成功的预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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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喔,那你要记得站起来走一走哇!」 
「那当然啰。」 
我同意,也照办。 
但那股痛楚并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嚣张,我注意到每次我刚刚举哑铃完,那股疼痛就会在我的腹股沟深处炸裂开来,实在不对劲。 
我终于去看了医生。 
「痛多久了?」医生面无表情。 
「应该有几个月了。」我回忆道:「一开始还好,最近越来越密集,甚至会痛到我睡不着,痛到我全身冒冷汗,我现在连走路都很痛。」 
「裤子脱下来。」医生看向远方。 
「……」我害羞地将裤子褪到膝盖。 
医生斩钉截铁地弹了弹我的要害。 
「你这是疝气。」 
「疝气?我真的得了疝气!」我大概是用错了表情,用到中乐透的那张脸。 
「你是不是运动过度?最近有没有搬太重的东西?」医生依旧面无表情。 
我马上兴奋地示范,我是怎么用哑铃做出各式各样畸形的动作。 
医生没有深受感动,只是核对一下行事历,淡淡地宣布:「明天开刀。」 
「明天就开刀?会不会太赶了!」我大惊,忘了自己很闲。 
「是你疝气,不是我。你自己决定你还要痛多久啊。科科科。」 
医生科科科地笑,笑得我脚底发冷啊。 
××××× 
隔天我躺在开刀房的时候,还好奇地东问西问里面的设备。 
「你怎么那么喜欢问?」医生助手忍不住反问。 
「因为我是写小说的啊,什么都很好奇。」我大方地说。 
「写小说?哪个类型的啊?」 
「什么都写。」 
「这么厉害,那你用力吸一下这个。」医生助手拿起一个面罩,靠向我的脸。 
「麻醉喔?」我好奇。 
「不要害怕这不是麻醉,这只是纯氧,放心深呼吸。」 
「……」我很想问干嘛要吸纯氧,是因为听说纯氧吸起来很「嗨」的关系吗? 
但问太多好像很白目,我就大方地深呼吸一口。 
一瞬间,我的意识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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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厉害。」 
我幽幽说了这五个字,便昏过去了。 
动了疝气手术,我超赌烂。 
除了小鸟上面被干了一刀,还被医生禁止疯狂锻炼身体。 
回到电脑前第一件事,就是安排当时正在进行的小说《狼嚎》里的大力士主角海门,于一场举起沉重巨斧的重要事件中……在众目睽睽下疝气! 
二哥哥很想你39 双手胜过安全带 
陈奕迅有一首歌,叫〈十年〉,真挚感人。 〈十年〉的粤语版,歌名〈明年今日〉,同样是林夕填的词,我跟毛毛狗非常喜欢。我们对着电脑萤幕,将音乐开得很大,看着歌词、一遍又一遍用似懂非懂的广东话跟着唱出来。 
人总需要勇敢生存我还是重新许愿 
例如学会承受失恋 
明年今日未见你一年 
谁舍得改变离开你六十年 
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 
临别亦听得到你讲再见 
林夕的词填得真好,每一句话都写中了拥有过爱情的人的要害。 
我的脑中浮现出如果有一天毛毛狗跟我没有在一起了、多年之后的我们于城市里某一角落不期而遇的画面,我就觉得莫名的感伤。尤其是最后一段,更是唱了鼻酸。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 
竟花光所有运气 
到这日才发现曾呼吸过空气 
相遇需要运气。 
相遇之后相守,需要比运气更坚强的东西。 
那种东西,在一起四年半了的毛跟我,有吗? 
「毛,我们永远都在一起好不好?」我搂着她胖呼呼的身体。 
「好哇!公公。」她双脚踢来踢去。 
全台湾没有一个地方,学开车比台中更便宜。 
夏天到了,虽然根本没钱买车,不过现在不学等以后离开台中再学的话就太吃亏了,于是毛毛狗跟我在网路上调查了一下台中驾训班的风评,报名了一间据说是最便宜的地方。 
为了避开酷暑,时间定在每天早上七点,学的是自排—因为我觉得在开车方面我跟毛毛狗应该都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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