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一号案》第57章


白宝山没坐过飞机,飞机一起飞他就怕了,抓开面具要上厕所。张镇和王炜架着他过去——他们也紧张,担心在飞机上出事。还好,飞机平稳之后他安静下来。张镇把他安置在靠窗的座位上,把遮阳板放下,给他扎好安全带。飞机飞行过程中,让他吃饭,喝饮料,但告诉他,为了不影响别的乘客,尽量不要再上厕所。 
3个半小时之后飞机抵达乌鲁木齐。自治区公安厅四处的警察、乌鲁木齐市局的警察来到机场,机场还聚集了十几家新闻单位的记者。白宝山等人押解下来,仍戴上面罩,直接上了警车。路上十几辆车随同,开到乌鲁木齐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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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宝山刚到乌鲁木齐时,抵触情绪仍大。预审科的同志分析,不要过高估计白宝山。他也像普通犯人一样,认为自己死是早晚的事,抱怨自己从小没享过福,做这么大的案子,并没享受过。这说明他有着普通犯人一样的心理,虽然在杀人时不眨眼睛,但面对死亡,也眷恋这最后的时光。 
为了做好白宝山的工作,看守所尽量为他创造些条件,买了新被褥,换了洗漱用品,伙食上也常常为他做些改善。白宝山刚押过来,戴着手铐脚镣,第二天,看守人员就把他的手铐打开了。这是一种待遇,也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为他在生活上能够更方便些。 
来到新疆,他所担心的事情并没发生,新疆警察和北京警察一样,以法律为准绳,人道地对待白宝山,在各方面,尤其在生活方面,对白宝山都是很关照的。白宝山踏实下来,在新疆的预审过程中,他能够积极配合,从而保证了对白宝山的审理工作的的顺利进行。 
白宝山、谢宗芬持枪抢劫杀人案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于1998年3月3日上午10时正式开庭。 
审判长由孟潮担任。 
在庄严的国徽下,白宝山戴着手铐脚镣,站在被告席上。 
审判长对白宝山在北京、河北、新疆所犯15案逐一进行了法庭调查,依次是:袭击高井电厂哨兵抢劫枪支案;枪击装甲兵司令部哨兵余启明案;枪击巡警孟彬、肖远、王建庆、姜书启案;枪杀“八一”射击场哨兵赵长文案;枪杀涂水高炮团哨兵蒋鹏程击伤霍建军抢劫枪支案;抢劫辛集、石家庄市场未遂案;枪杀德胜门女摊贩许桂花抢劫烟款案;袭击奎屯哨兵未遂案;袭击141团“人影库”案;杀害王吉平抢劫摩托车案;枪杀民警姜玉斌、时春勇抢劫枪支案;边疆宾馆杀害7人击伤5人抢劫人民币138万元案;天池杀害吴子明案;服刑期间杀害李宝玉案;服刑期间杀害傅克军案等。 
法庭出示现场照片、杀人工具、现场物证,宣读被害人证辞和目击证人证辞,白宝山对上述罪行供认不讳。 
谢宗芬供认了跟随白宝山去辛集、石家庄实施抢劫(未遂)的经过,供认了数次跟随白宝山提取枪支、赃款、缝制挂枪袋等参与犯罪的过程,但她认为,她失去了自由,这都是在白宝山的胁迫下不得已的行为,并在法庭上宣读了她的悔过书。 
白宝山的辩护律师在辩护中认为,白宝山所犯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就白宝山的认罪态度较好,并表示悔过,提请法院予以注意。 
白宝山在做最后陈述时,显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这是案件审理中,他第一次流下眼泪。 
白宝山说:“我犯了死罪,我最初抢枪时就想到了。我想给后人留几句话:犯过罪的人别学我,好好接受国家的改造,犯罪是没有前景的。我也希望,政府对劳改(释放)犯别歧视。我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对前罪的判决不服,那时我想,如果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如果判我无期,我老了,出来没能力杀成年人,我就去幼儿园杀(孩子)。我还想说一句,谢宗芬做的一切都是我强迫她干的,我杀她是早晚的事。我给她11万,是为了堵她的嘴。我犯了这么大的罪才有权力在这儿讲几句话,这个代价太大了,(那是)多少人的鲜血换来的今天……我对无辜死亡的人……(哭)……说声对不起……(哭)希望以我为诫,不要做一个对社会有害的人……” 
谢宗芬的辩护人在辩护辞中说:谢宗芬的行为是在白宝山的胁迫下做出的。胁迫有轻度、中度和重度胁迫之不同,以侵犯他人财产或隐私为手段,是轻度胁迫;以伤害他人身体为手段,是中度胁迫;以杀害他人生命为手段,为重度胁迫。谢宗芬所受的是重度胁迫,是以杀害她及她的全家相威胁。谢宗芬的行为是在其所受重度胁迫不得已而从事的行为。对此,希望法庭在量刑上给予足够的重视。 
谢宗芬在自我辩护中说:“我是农村妇女,不懂得法律,都是白宝山逼我那样做的。他打我,骂我,我不听他的,我和我的家人都有生命危险。我上有老母,下有一双女儿,请求政府从宽处理……” 
然而,法律是严正的,法律也是无情的。 
法庭庄严宣布:白宝山犯有杀人罪,抢劫枪支罪,抢劫公民财产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待别恶劣,危害特别巨大,依法被判处白宝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案犯谢宗芬犯有抢劫罪、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白宝山的大弟,免于刑事起诉,无罪释放。 
1998年4月,一声清脆的枪声,结束了白宝山罪恶的生命。
后记
白宝山的案子已经过去了,无论这个案子影响多大,总归已成历史。 
犯罪总是令人厌恶的。它给社会造成破坏,给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惩办罪恶是法律的神圣职责。 
白宝山案件,留给我们一些什么呢? 
天生的罪犯是没有的。由宝山一步步走向犯罪,有他的思想根源,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白宝山的思想脉络分析起来很简单,但背后的原因并不简单。并不像他反复解释的那样,由于对判决不满,出狱之后便抢劫杀人。白宝山始终不肯承认,他由普通盗窃犯发展成罪恶昭著的杀人犯,一个中间环节至关重要——那就是由宝山在监狱里两次谋杀狱友。这与他的本性有着直接的联系,我们只能认为,他有着凶残和懦弱的双重性格。白宝山回到社会上,先后杀害了十几条人命,按照他的说法,他不抢劫杀人,就无法生活(不是生存意义上的,包括心理意义上的),我始终怀疑,他有嗜杀癖的倾向。在法庭上,他并不敢正视这一点,他极为不适地把责任全部推给社会,正说明他的懦弱。白宝山这样的犯罪分子,犯罪智商很高,个人素质却极低,形成鲜明的对照。他们本身就是包含着种种矛盾的怪胎是动辄杀人的狂妄分子。 
的确,白宝山有着超一流的射击技术,有良好的体能,极强的心理素质和一整套严密的反侦查手段,是建国以来所罕见的。他连续袭击军营,袭击警察,在大型公众场合公然作案,也为建国以来所少有。然而,法律是严正的,经过一年半的较量,白宝山最终也难逃法网,在北京、河北、新疆、四川警察的协同作战下,白宝山这个破坏力极大的犯罪分子,终于走上了彻底覆灭的道路。 
新疆警察是很令人敬佩的,回想起他们来仍觉得很亲切,张秀明、杨德禄、黄亚波、周传强、张卓敏、单笑夏、江援朝、龚兴言、彭建国、靳鹏、何强、江笑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新疆的采访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在此向他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靳鹏是个大个子警察,身高一米九,驾车时要把座位后推半尺,采访中很长时间都是由他陪同我。他有过光荣的经历,在一次追剿暴力犯罪团伙的战斗中,他险些就被歹徒引爆炸死。 
张卓敏几乎总在新疆南北到处奔波,一忽儿在巴州,一忽儿在阿克苏,一忽儿又到了喀什——哪里有大案子他就出现在哪里。张卓敏患有糖尿病,为人却很乐观。有一个冬季,他去南疆追逃,时间紧迫,他只好一面通知当地刑警队,一面亲自上路设卡,雪夜拦截歹徒车辆,被同行们誉为“处级卡”。 
在石河子,周传强推开其他工作,细细叨叨地跟我从下午一直聊到晚上10点;江援朝陪我到沙漠边缘的149团看姜玉斌被害现场,归来路上(天已快黑),发现一辆被通报的可疑车辆,立刻上前拦截——使我体验了一次“临战”的感觉;龚兴言告别时拱拱手,我知道他是说,拜托了,希望你把大作写好。何强好讲“怪话”,诉说一阵下边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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