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第22章


乐乐异常活跃,吃得也多,一会夹这个,一会要那个,陈红觉得这才像一家人,奇怪以前怎么没想过要嫁他,要和他恋爱,却找了一个连屁股都不用拍拍,就走了的混蛋?
吃完饭,他们在沙发上坐下,小阿姨端来两杯冰柠檬水,又端一杯给乐乐,乐乐接过,仰头喝了大半杯,然后用遥控器打开了电视,一个个翻检搜索着节目频道。俩人各喝了半杯冰水,这是夏天。
“新专辑的曲子,完成了多少?”
陈红侧着头问他。
她的眼光柔和,满是关心。
他们已有两个多月未见,自从他决定为明年新专辑谱曲后,他就关起门来,拔了电话,关了手机,截断了跟外界的联系,有事只能用E…MAIL跟他联系。
这种时候,他需要绝对的安静,几乎与世界隔绝,他在自己音乐的海里游走,外面的世界进入不了他,他也进入不了外面的世界。
“停了,写了三首觉得不对,被迫停了。”
向西有几分焦躁,不耐烦地说,今年第三张专辑的主打歌,一打榜就进入前三甲,后来更是周冠军,月冠军,大街小巷终于到处飘着陈红的歌声,实现了他们的理想,专辑也开始好销,陈红的出场费,演出费也开始上涨。这一切利好的消息,促使他们要加快第四张专辑词曲创作,而向西却遇到困难了。
“怎么,遇到障碍啦?”
陈红关心地问。
“这几年欧美流行拉丁风情和RAB,感觉今明两年就要主宰大陆乐坛了,我就不知如何做音乐了。要把这时尚的元素融入到自己的音乐中,总觉得不对劲,不对味,好像生拉硬拽,可是,如果还是只写自己的音乐,不管时尚,新专辑销量就会成问题,会把第三张专辑打下的天地和人气断送掉,这是我最害怕的,两者如何融合?这是我最担心的。”
(。。)
向西说完,又喝了一大口冰水。
他擅长的是抒情长调,咏叹,旷达,幽深,神秘、飘渺,深邃,与拉丁的激情,动感是相对应的,但和自话自说,似谵妄病患者的毫无乐感美感的RAB,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一点内在的联系。他实在不能认同。
“整个大陆的音乐风向,都是跟着欧美转,欧美流行几年后,被大陆音乐人抄来,再把它们变得更蠢,更浅薄,更难听,跟着风行一两年,这是大陆音乐人的悲剧。” 陈红说。“RAB是下里巴人的自话自说,一种倾诉形式,跟以前的京韵大鼓、评弹、山东快书一个形式,表达的内容、节奏、曲调有些变化而已,只有节奏,没有旋律,不是真正的音乐。真正的音乐是优美的旋律,能触动人的灵魂,引领人飞升,不是咽口水,吐唾沬。RAB,你不用管它;拉丁是一种生命的舞蹈、是生命的游戏、是生命深处激情的爆发,我喜欢它。瑞奇马丁的歌充满激情,能在瞬间点燃人们身体深处的欲望,燃烧、烤灼人们沉寂的心。尔后,又让你慢慢沉醉,像喝咖啡蜜酒,越听越沉醉,越振奋。”
向西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她说这些话时,他已听不见电视音响的嘈杂,只听到她的声音,这个女人太聪明,一语点破了他想了多时,却不明晰的东西,她的见解总是那么到位,一针见血,让人钦佩。
作为一个女人,她又太不聪明,作为一个男人,他只需要一个倾听者,不需要一个教他怎么做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在她身边的,除非是一个胸襟宽阔,博大、智慧、成熟,能力超常的男人,各方面都非常强大,自信优越,且有宽容,包容之心的男人,否则无形中,这个男人会有大的压力。
向西和她相处,时常感到这种潜在压力,让他沮丧,自惭形秽,他不是一个心胸宽阔,懂得欣赏、包容女人的男人。所以,更多的时候,他成了旁观者,远远地、冷静地看着她,他距她既远又近,无形中有一段看不见的距离。
“行,我明白了。”
向西怏怏地说。
陈红却丝毫没感觉到他情绪的低落,仍然热烈地说。
“向西,星期一,我要去上海参加。‘上海夜之夜’开幕式的演唱会,星期三,到广州参加‘新丝路模特大赛’闭幕式演出,下星期,我可能赶不回来了,你替我接乐乐好吗?”
“行,你放心吧,我会把乐乐带好。”
听说接乐乐,他马上来了精神,爽快地答应了。
他喜欢乐乐的聪明、机灵、幼稚、可爱、和她在一起倍感轻松,新鲜,看世界好像换了个角度。
“真奇怪,乐乐就跟你亲。”
“要不,怎么能当我干女儿呢!”
向西用手摸着头发,有些羞涩的笑。
自己象一条被关在笼中待宰的狗
总想去上海看看,看看那个传说中,到处流淌着小资情调的上海,是个什么样子,看看那个曾培养出一个如此儒雅、温柔得体,智慧超群的男人的上海,是个什么样子。
前天晚上,想着这次去上海,能在上海待两天两夜,能有时间逛逛上海的大街小巷,陈红兴奋得一夜没睡。
过去到上海演出,都是赶场,傍晚到,晚上演出,第二天一早走,匆匆的来,匆匆的去。这没办法,为了生存发展,要尽可能减少开支成本。现在,她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时间了,终于可以从容一些了,就为了这一点,她也觉得自己这几年的辛苦、努力、坚持值了。
以往,上海留给她的印象,无非是飞机降落时的一片灯海,红云,坐车路过时的各色灯河,还有尖尖的东方明珠塔,锦江酒店的中西合璧,金壁辉煌,一切都是匆匆而过。
现在,她一个人溜出酒店,撑把小防晒伞,背个双肩包,穿件背带短裙,架副墨镜,梳着平直滑顺的头发,趿双拖鞋,溜溜达达,走在上海一条又一条的大街小巷中,看沿路特色小店的风景,不知疲累。
当她看到街角拐弯处,一家星巴克咖啡,熟悉的模样时,她走了进去。
女人坐在玻璃墙角的壁炉旁,炉中的火光,一闪一闪,像古老岩洞的篝火,神秘、幽怨、凄凉。
壁炉前,摆放的是张竹木合制的摇椅,泛着淡褐色的油光,女人躺在摇椅上,摇椅轻轻地摇,她微闭着眼睛,脸色苍白,像一张单薄的白纸,很淑女的齐耳直发,衣装随意却质地精良。
她沉默着,像是在思考,又像在期待,或许,在期待着这个玻璃墙外,阳光灿烂的下午,会有一位面容光洁,身形挺拔,潇洒儒雅的男士,向她走来,温和地说一声:“HI”然后握了她的手,带她走。
屋中有冷气,清爽如春。
炉火是电灯照亮的,纯是装饰,没有温度。她却时常俯向火炉,弯着腰,相握着的双手,伸向炉火前,似乎想在那上面取点暖。她坐的地方,顶上没有灯光照射,使这个角落显得有些阴暗。这阴暗覆盖了她,让她获得了一种平静和安全感。
她这样坐着,摇着,从下午到晚上,从晚上到深夜。如果能这样摇摇晃晃,在轻柔的摇晃中,轻轻睡去,不再醒来多好。
丈夫一夜间卷走了公司,家中所有的积蓄、资财。给她留下一大笔一大笔未付款,欠条,她只有重操酒吧唱歌旧业,唱歌,赚钱,养孩子,养自己,还钱,开小店。她得有个休养生息,安身立命的地方。
那个时候,她很累,每晚拎个包赶四、五个场。到下半夜三、四点,才有休息,就是这样。仍有来不及等还债的债主,向法院起诉,买通法院强制执行。
今天早上,她预备上班,公司和家,已被法院查封,白纸黑字,一寸半宽,一尺长,盖着法院鲜红印章的封条,已经斜贴在曾经属于她的每一个门上,公司的员工,早跑得一个不剩,早等在公司门外的法官,见她来到,把她带上警车。
她被关在法院地下室用水泥、钢筋、铁栅栏垒成的墙中。不准坐,只能站或蹲,墙是冰冷的,坚硬的,空气中散发着死尸的霉腐味道。她觉得自己像一条被关在笼中待宰的狗,在绝望恐惧中煎熬。
她的脑中回想着,刚才两个法警把她夹在中间,空气稀薄肮脏的警车上的情形,前头司机副座上的法官,频频回过头。她看见一张满口嘴臭,一张被长期酗酒,泡肿胀变形的脸,满脸红紫,满脸赘肉,油光闪闪,像猪一样,她感到恶心,闭上了眼睛。
这只猪头显然被没有得到预期的恭维、赞美或谦卑的乞求激怒了。他开始大声恶毒地咒骂:外地人真讨厌!到处是犯事的,骗钱的,我敢说,北京大大小小的案子,90%以上,都是外地人干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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