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第30章


“今天好像有点太晚了,一会儿下班的人都去,人太多了。不方便。”
坐在后面的陈红闻听此言,表示反对。
“那乐乐,平时你最喜欢玩的是什么?”
秦鹰柔声问。
“骑马,叔叔,我最喜欢骑马。”
“行,我带你去一个北京最原始的马场,是傍晚骑马最美的地方。”
乐乐欢叫起来。
陈红没想到秦鹰如此喜欢孩子,替孩子着想。她心里有些意外的欢喜。
在此之前,从没想到过,秦鹰会介入到她和孩子的生活中来。
“叔叔来啦,叔叔来啦。”
乐乐又叫了起来,陈红收回思绪,定眼看去:一路烟尘中,秦鹰像一只俯冲直下的鹰,冲到近前猛然勒马停住,轻盈利落地跃下马来。
早已等候在前的马师,情不自禁赞叹了一句,接过了缰绳。
“亲爱的,你真棒。”
陈红赞叹了一句。
浑身流淌着汗水的秦鹰走了过来,陈红递上矿泉水和湿毛巾上,本想给他擦汗,但女儿在前,她不想表现得太亲热,几乎本能地保持着一种距离,就像刚才她坐车后一样。看样子,秦鹰不是没注意到这种下意识的距离,就是很自然地认同接受了陈红的做法。
秦鹰接过毛巾擦了一把汗,又“咕噜”喝了大半瓶水,把毛巾递给陈红,伸手抱起了乐乐。
“叔叔,我要骑马。”
“叔叔骑得好不好?”
秦鹰虚荣地问。
“好,帅呆了”
“那叔叔教你好吗?”
“好。”
秦鹰伸手打了个响榧,骑师又牵了一匹马过来,这是一匹纯种蒙古马,高大、结实、腿型瘦长,线条构造很好,流畅柔韧棕红的毛,光亮纯净,一看就是匹上等好马。
“来,乐乐上马,叔叔带着你骑。”
秦鹰把乐乐抱上马,自己也翻身上马,跨坐其上,把乐乐放在胸前。
“小心点。”
陈红上前一步,扶住了马肚,仰头嘱咐。
“放心吧,我教她。”秦鹰调皮地向陈红眨了一下眼睛,一抖缰绳,马开始“得得”起步。
“妈妈,拜拜。”
乐乐在马上兴奋地挥手叫。她喜欢刺激冒险,对什么都好奇,自小就这样。
陈红的目光紧随着马背上的他俩,蒙古马驮着他俩慢慢走远,悠闲漫步。
秦鹰正在调教乐乐的骑姿,乐乐本来就会骑马,不一会就看见乐乐握住了缰绳,挺胸收腹,姿态优美、神采飞扬、操控着马的前进、后退、转弯。
在秦鹰胸前坐着的乐乐,随着马的节奏,蹿上蹿下,起伏跳荡,像一只藏在袋鼠妈妈口袋里的小袋鼠。
夕阳已落到山那边去了,远处的西山上空是一团彤红桔黄的火烧云,非常壮观;远远望去,马场外,一片暮色中的原野,笼着一重重轻烟,像缭绕的薄纱;几乎成为背景的连绵远山,目之所及,开阔遥远。暮色中,在马背上慢慢游走的一大一小两个人,是那样的生动、挺拔、自信、骄傲、温暖、自由迷人……
陈红几乎被这金黄色马场上,这幅夕阳中美丽的剪影迷住了,她静静地看着,不舍收回眼光,直到蒙古马再次飞奔起来……
你美丽,所以我美丽
9点钟的时候,向西来了,乐乐已经睡了,屋中显得很安静。骑马回来后,秦鹰在三元桥附近的红子鸡大酒楼请她们吃饭。点了一斤基围虾,半只文昌鸡,蒜茸蒸扇贝,还有一个汤,一个青菜,一个豉椒牛柳,这些都是乐乐和陈红爱吃的。
秦鹰要了一瓶香槟,和乐乐碰杯,服务生开香槟时,瓶塞“嘭”的一声,一股汽浪从瓶口冲出,乐乐手舞足蹈直叫好玩。旋转着的金黄色的气泡冒出的香味,扑鼻而来。还有香槟那种特殊的酸甜刺激了她的味蕾和神经,她一口喝了半杯,晕胘中,脸色绯红,灿烂地笑着。
回家的路上,吃饱喝足,玩累了的乐乐,在车上睡着了。陈红把她抱在怀里,在一明一暗不断闪现的光影里,看乐乐酣睡时,像天使一样纯洁可爱,娇嫩的脸,喜悦之情不由从心底油然而生,笑意再次浮现在她的脸上,她痴痴的看着。
“开心吗?”
秦鹰的声音忽然出现在耳边,陈红惊醒过来,抬头看了一眼秦鹰,秦鹰的目光正注视着她,满含温情,陈红的眼光和他的眼光交错相撞的刹那,陈红心头一惊,像只受惊的小鹿,把目光飞快闪开,低了头。
“开心,谢谢你秦鹰。今天下午,乐乐过得可开心了。”
她几乎本能地冲口说出。
秦鹰俯过身,左手握方向盘,右手握住了陈红的左手心,那种温暖有力,可以依靠的感觉,再一次像一股电流击中了陈红的心脏,她的心一阵震颤抽搐。
他就这样握了她的手,默默开车向前。
这种感觉好极了,陈红只愿这路永远延伸下去,永无尽头,不用再停车,他们就这样相握相依、相坐,一生一世,永无尽头。
进了小区广场的停车场,秦鹰停了车,下车开了车门,抱过陈红手中睡熟的乐乐,陈红下了车,伸手要接乐乐。
秦鹰轻轻推开她的手说:“我抱她上去吧,小家伙挺沉的。”
两人并排走过小区花园的鹅卵石小道,那时小区很静,蓝色的天空中,点缀着几颗水钻一样的星星,神秘清幽。小区一幢幢楼房的一些窗户中,放射出桔黄的灯光,温暖迷人。在迷人的光影下,秦鹰细细的审视着乐乐的脸。
“红红,乐乐真漂亮,气质好高贵,性格又好,你真有福。”
“谢谢。”陈红愉快地说。
“红红,我想向你提个小小的要求。”
秦鹰看着陈红,停住了脚步,期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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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要求,你说。”
陈红调皮地看着他。
“红红,以后多给一点我和乐乐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多和她玩,我带她去骑马,游泳,去博物馆,还有周末,也可以到我妈那去,和我姐姐的孩子一起玩,让她有个伴。”
秦鹰认真地说。
陈红闻听此言,心中“咯噔”一沉,难道他要未来?
和秦鹰在一起,陈红从没想过这问题,她以为可以不用想。
她和他在一起很放松,自然,就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用去想未来。
他26岁,未婚,英俊,有一个不大不小属于自己的公司,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而她32岁,被丈夫抛弃,虽然小有事业,可是,一碰到长久未来这样问题的时候,她就觉得自己老了,那些从没想过的问题,只一瞬间,全部涌到她眼前。现实的东西一旦闪现,所有的一切,就变得残酷,面目狰狞。
在这之前,她只是单纯的喜欢他,享受他的青春,勇猛,热烈、强壮和持久,贪恋他随时随地爆发的激情;她喜欢他的开朗纯净,像阳光一样温暖,自然大气沉稳;喜欢他的酒、烟草和汗混合的味道;喜欢他平时叫她“红红”,做爱时叫她“宝宝”,疼爱责怪时,叫她“傻瓜”;更喜欢他洗干净澡时,身上发散的那股幼兽的味道。一点点腥味,一点点奶味,一点点毛发和皮肤的腥香味混合在一起,那么纯净,温馨好闻。喜欢他的善良,细致……喜欢他的一切的一切。
如果要向前再迈出一步,这一步就显得太远、太累、太沉重,这让她害怕。她只要现在,享受现在,不能太贪心,不能要得太多,也许他自己还未脱了孩子的稚气,喜欢跟孩子在一起,才会这样说。她这样想,怕自己自作多情。
虽然一时间思绪翻涌,但她柔顺的天性,还是让她对他点了点头。
“小傻瓜,走吧,真不明白,你怎么有本事,把女儿带到这么大,养得这么好。”
他用手划了一下她的鼻子,两人一起向楼门走去。
向西喜欢喝铁观音,他来之前,陈红已叫小阿姨烧好一壸开水等着,待他坐定后,陈红坐在转角沙发上给他洗茶,倒水,冲茶,端茶,动作娴熟优雅。
从前,到陈红家里的人,只有向西一人,能享受到这样隆重的待遇。她以此来显示她对他,和对他音乐绝美的天才的尊重。
柔和的灯影下,紫檀木茶具泛着暗红深邃的光影,没有放任何音乐,空气中却似乎缭绕着丝竹轻轻撩拨的音符,清脆、静谧。
向西喝了一杯又一杯,陈红不断地给他续水、冲茶、倒茶。
向西喜欢铁观音,馥郁清新的醇香味,喝进嘴里浓香满口,有点苦涩,继而甘甜;这种微甘,长久地停留在舌苔,喉管,回味无穷;滑到喉管,味中,温和舒适;还有一种五脏六腑被洗去油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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