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灭元神》第1810章


“为什么!”商芷清一顿足,手中的书,都抓破了几页,她的声音因为不甘和悲愤而变得有几分凄厉跟沙哑:“你就这么讨厌我么?”
宛若陆弃的虎啸一般,这一声泣血般的质问也惊起了几只山鸟。同样的问题,相比二十五天前,幽怨之气浓重了几倍,凄婉之色也多了几分,就连陆弃这个铁石心肠的人也触动了。
眉头微皱,陆弃这次没笑,他缓缓转过了身,看到了商芷清那一双望穿秋水的剪水瞳。这一刻,陆弃的心没来由的狠狠地抽了一下,他突然好像开窍了一般,认知到了他要是离开的话,似乎真的会伤害到这个女人。
“这真是个傻女人!”这话是陆弃在心中说的,他似乎不记得,他这是第几次用傻来评价商芷清,他也不知道,傻有时候,却是一种情话。
“我并不讨厌你。”这是陆弃口中说出来的,说出来之后他就愣了,以他的性格不该说出这样的话,可是既然说了,就再加一句?
“只是……”顿了顿,陆弃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向一个女人解释,一抹苦笑在他嘴角浮起:“我习惯了一个人,你明白么?”
眨了下眼睛,商芷清有些迷离地看着陆弃,她突然感觉,陆弃在这一刻,真的是很……迷人。对,当陆弃表示不讨厌她,并像她作出解释,还带着一抹羞涩的笑容时,她发现,陆弃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迷人的男人了。
“我明白!”双眸含情,盈眶的泪珠依然滴落,商芷清却笑了,犹如一朵清新滴露的百合。
“你……这就明白了?”陆弃愕然,眨巴了下眼睛,他反问“你明白么?”那只是对商芷清不理解他的一种无奈罢了,却没想,商芷清真的回答了。
商芷清再次点了点头,眼中满是善解人意的笑:“你放心,我不会打扰到你的习惯的,在我回来的时候,我会在山下长鸣两下喇叭。”
这似乎也是一个办法,陆弃目光微眯,以他对商芷清的一点了解,也知道这个女人属于工作狂型,除了偶有假期,恐怕都不会太长回住处。但是他很不理解,为什么这女人突然就这么明事呢?
第十一章 兽王
陆弃没有把商芷清当一回事,他比商芷清更知道什么叫偷窥。作为一个屠者,无论是利用高超的隐匿手段,还是借助科技手段,他偷窥他人的事情做过不下三十次。
所谓偷窥,是暗中窥视的意思,被窥视者毫无疑问是不知情的。可是自己呢,他是知道商芷清在看他,更何况,他并不介意被人看到他穿红色内裤的样子。
穿内裤出现在人面前很丢人么?或者说,穿红色内裤很丢人?
再说,陆弃根本不在乎什么丢人不丢人,这世界上有多少个人真的能记得住他?作为一个优秀的屠者,陆弃很成功地让几乎所有的人都不记得他的存在。
可是,陆弃的名号,却是让成千上万的人记得,尤其是最近,山鬼比里死在暗部兽王手中的消息,已经在黑暗世界传得沸沸扬扬。
是的,在这个受众群很小,却很恐怖的圈子里,陆弃被人称之为兽王,因为他的战斗风格诡异。论凶猛,他可以像熊虎一般;论奇巧,他可以跟猿猴仿佛;论飘逸,他又宛若天上飞禽。
在沪市,一幢八十层的大厦顶层,在全部由落地窗组成的大厅里,一个体型修长,身着黑色紧身皮衣,目如鹰鹫,左脸有一道半寸长的血褐色伤疤的男子正眯着眼睛看着明珠方向。风吹过他脸颊,将他那稍长的鬓发吹起,会发现,这人除了让人感觉到几分阴郁外,轮廓还是很帅的。
一个身穿黑色修身风衣,身型高挑,浓妆淡抹,却不失艳丽的女子伸手轻轻抚摸着男子的后背脊梁,她的手背上纹着一只蓝色的小鸟:“再过三个月就是暗麒麟部首选定的日子了,到那个时候,暗麒麟部的生杀大权花落谁家可就要敲定了。”
“不知不觉,鹤仙人那老东西死了已经十年了。”男子目光微眯:“如果不是暗部这个狗屁传统,这暗麒麟部早就是我囊中之物,可是现在……蓝鸟,亀老有透露什么意思么?”
蓝鸟,正是风衣女子的名字:“亀老再一次要了兽王的资料,这已经是今年第四次要了,恐怕又是要跟暗黑龙部和暗火鸟部的部首碰头了。黑鹰,他们三人肯定是要考虑你部选择部首的事。”
黑鹰蓝鸟,都是暗部的地级屠者,只不过黑鹰是暗麒麟部,而蓝鸟却是暗玄武部,可鲜有人知道,她们却是一对兄妹,嫡亲兄妹。
两兄妹都是屠者,还都是赫赫有名的地级屠者,确实让人有些惊讶。黑鹰缓缓转身,唇角上扬,因为脸上枪痕的原因而显得有些狰狞:“兽王能活着回来,这让我很意外。”
“是啊,山鬼比里,加上韦德伍,这样的组合,即便是你我,单独出手,成功率都不会超过六成,所以我在亀老面前推荐的是兽王去。”蓝鸟眼中也闪过一抹惊异,她的本意是让兽王送死,抹去她兄长最大的竞争者。
“我知道,你是想保护我!”黑鹰点了点头,眼中有一丝暖意。
可蓝鸟的这次别有用心的推荐,却让陆弃获得了更大的威名,她轻叹了口气:“比里的死,在东南亚这边无疑是投下了一枚核弹。游神、自卫隐忍部等组织,对于兽王的实力评定,排在了你我之上,甚至被称为准天级屠者。”
“准天级屠者?”黑鹰舔了舔下唇:“多么荣耀的字眼啊,可是,终归是没用的东西,没有相应的本事,终归不能跟天级屠者相提并论。”
“可暗部是以实力来确定部首归属的。”蓝鸟微微皱眉:“还有三个月,你和他都还有一次任务的机会,如果他的表现再是如此出色,加上鹤仙人的原因,几乎可以肯定,他将是暗麒麟部的部首。”
“他要是成为了部首,我将永无出头之日!”黑鹰脸上浮起几分狠色:“所以,我绝对不能让他成功。”
的确,二十四岁的部首,拥有挑选任务的权力,又拥有不俗的实力,不出意外,陆弃将能活得很滋润,恐怕在这个位置上一坐超过六十年。黑鹰今年已经三十三岁,等上六十年?那时八成可能他成了一捧枯骨。
蓝鸟凛然:“那你就得在下一次任务中出色完成,这样三部首才会重新重视你!”
“是的,我的任务肯定能出色完成。”黑鹰怪笑了一下:“但是他的运气,恐怕就没这么好了。”
陆弃从来不相信运气这个东西,他喜欢一句话,机遇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如果天上真的会掉钱,如果不早点起床,也是捡不到的,别指望钱会掉进门窗紧闭的房里。
就像陆弃这次能在生死之间突破到化劲层次,是运气么?如果被人开枪命中心脏部位也是运气的话,陆弃绝对不会希望有下一次。
如果不是因为陆弃拥有足足十九年的锻炼,如果不是陆弃已经达到了暗劲层次的巅峰,如果不是陆弃这么多年一直接近自然,高强度仿生,离那一丝拳意天道很近,那么这一次,死的就是陆弃了。
在陆弃的世界观里,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有人能中五百万,也是因为买了那张彩票,许多人总是羡慕人中奖了,却忘了自己没有去买彩票,或者没有长期坚持买彩票。
所以,没有任务的时间,他不会在高档会所喝红酒玩女人,只会在没有人能看到的角落里苦练五禽戏,或者琢磨那些或可爱或狰狞的动物。
多了商芷清这个邻居,除了一开始会让陆弃纠结于穿内裤冲凉还是光身子冲凉的问题之外,并没有其他什么不妥。
商芷清确实没怎么打扰到陆弃,除了每天早晚的招呼一下之外,剩下的也顶多用她那明亮的眼珠子肆无忌惮地“偷窥”陆弃,然后偶尔以此为借口,邀请陆弃吃大餐。
陆弃很想告诉这个傻女人,他是能吃,但他绝非一个好吃的吃货。他能吃,只是因为他的日常训练让他的消耗有这么大,相反,对于这种口腹之欲,陆弃没有一点感觉。
作为一个孤儿,他比许多人更明白粮食的作用和重要性,美食和白面馒头对他来说,都是同样的东西,谁让他的字典里没有“享受”这样的字眼呢?
可以说,陆弃是个很没有情调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的华夏账户中拥有数亿华夏币的资金,他却连辆自行车都没有的原因。
不过陆弃显然没有跟商芷清交流过这个问题,他和商芷清之间的相处模式,都是后者问话,他偶尔答偶尔不答,后者问得也不多,没有要探人老底的意思,所以陆弃回答得就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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