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乐)》第16章


“不曾。”
“很好,那么除你之外,可还有人进去过?” 
“高手曾进去搬过酒。”
“其间可曾出过什么纰漏?” 
“不曾。”
闻言,清平拿出一个酒碗重重一放,厉声道:“那么这个你们作何解释?”
李云天不解,什么什么解释?她上前,拿起酒碗,里面盛着的是颜色如血的葡糖酒,只是这气味……淡定的脸色出现裂痕,李云天含了口酒,果然……“这酒,酸了。”
这下向来面无表情的高手都微微蹙眉,关小南更是惊呼:“这可是给钟员外的酒啊!” 
这下糟糕了,那钟家在烨城也算是颇有名气,因唯一的女儿就要娶女婿,特定提前好几个月亲自来乐天酒馆请老板娘酿造好几大缸葡萄酒,而现在,酒居然酸了,再重新酿也来不及了。这事得罪了钟员外是小,传出去坏了酒馆名声是大。
“刚才我去酿酒房查看的时候发现本该密封的酒缸被人打开了……”葡萄酒是用细菌在无氧条件下发酵形成酒精而酿得,因此必须密封,若是密封不当便会形成醋,就有酸味。
李云天面如死灰,这下是真的闯大祸了,那些个小错老板娘也许能够容忍,但是这次估计不行了吧。真是的,好不容易才找到一所容身之处,就又失去了么?
深吸口气,清平把怒火压下,缓了缓语气,道:“云天,我只要你一句话,是不是你干的?” 
能被相信么?李云天怀着渺茫希望,平静的道:“不是。”
清平环视大家一周,“你们呢?” 
关小南关东儿连忙摇头,高手更是满脸不屑,扭头看也不看清平。
“很好,那么云天我问你,我不在期间,有没有特别的事发生?” 
李云天有些颤抖,“老板娘,你的意思,是不是我可以留下来?” 
清平奇怪地瞟了她一眼,“你,我用得好好的,干嘛要赶你走。”而后又恶狠狠地道:“可是敢耍把戏耍到我乐清平的头上,哼,绝饶不了她。你倒是快给我说,这段时间有没有特怪异的事。”
李云天沉思,怪异的,倒也没什么怪异的事,就像平常一样,除了有一次和隔条街的王二麻子去喝花酒……云天猛然一惊道:“有一件奇怪的事。那个王二麻子, 平时跟我也不太熟络,可是就在老板娘刚出发不久,开始经常来酒馆并跟我搭话。后来她拉我去了寻欢馆,我喝醉了,在那过了一夜……那时身上是带着钥匙的…… 但自那以后那王二麻子又和我疏远了起来。”
清平冷笑,犯人找到了,“那就是她没错了。”
关小南不禁插嘴道:“就知道上青楼就坏事,云天姐姐,老板娘的教训还不够么?”被清平眼一横,关小孩立即噤声。
轻咳两声,见连榛并无异样,才又继续道:“云天呐,所谓事不过三,这次就算了,但我不希望还有下一次。”
“是的,我知道,我以后会小心的。”
“可是老板娘,那个王二麻子该怎么办呢,要不直接报官?” 
高手难得开金口道:“不可。”
“确实不可,这事要是传出去,有损酒馆名声。”李云天也反对。
清平笑得一脸阴险,“明的不行,咱们,来暗的。再说,”清平看了一眼连榛,而又继续道:“那王二麻子与我们无冤无仇,怎会想到害我们酒馆,她背后一定还有主使者。”关键是要灭了拿枪的人,而不是被人当枪使的人。“这事儿不用操心,我不会让那人好过的。”
“那给钟员外的酒呢?” 
“这个我也有办法,”在烨城活不下去大不了在找另一个地儿,“可是云天呐,”清平语气一转,不怀好意地笑着,“那十几二十缸酒也不是小数目,虽说你不是始作俑者,但也是因为你疏忽导致,这损失,该赔吧。”
李云天寒毛一竖,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该……”
很好。
“榛儿。”
“是。”
“拿算盘和纸笔来。”
算盘纸笔来,连榛拨动着算盘,清平在他旁边念着:“咱也不跟你细算,那些葡萄酒大概一千两,安抚钟员外大概需要一千两,还有再酿新酒大概需要一千两,还有精神损失费什么的……”许久,清平停下,问:“榛儿,大概有多少?” 
“约一万两左右。”
清平点头,“再来就是立字据,我念,榛儿写。”
“好的。”
“我,李云天,乐天酒馆现任掌事,因疏忽过错,导致酒馆损失严重,先欠下乐天酒馆主人乐清平一万两白银以赔偿其损失。但因资产不足,以劳力抵还,从今日起愿为乐天酒馆免费工作五十年。”大概就这些了吧。
“好了。”
夫妻俩默契十足,一个说一个写,彷佛演练了无数次般。
清平接过榛儿写的字据,扫了一遍,拿到已被清平如抢钱般的行为吓傻了的李云天的面前,“李云天,画押吧。”
一旁的关东儿怕怕的退了两步,“老板娘好恐怖。”
“不会呀,”连榛笑得灿烂,“妻主蛮可爱的。”
可爱……连榛哥你也很恐怖。
看着李云天满含泪水签下等同于卖身契的关小南警惕自己,长大了决不能去青楼,只守着哥哥就好。
“那,老板娘,接下来该干什么?” 
喜滋滋地收好那张字据,清平闻言挑眉,“接下来?”看向自己的夫郎,挽上他的手,兴冲冲地说:“榛儿,今天冬至,晚上会有花灯会,和为妻约会去。”
第十八章
华灯初上,烨城最为繁华的朱雀街上灯火通明,来往的人,脸上罩着面纱的是未出阁的男子,露出好奇的目光,打量着周围,没有罩面纱的已为人夫,随着妻主儿女,显得有些拘谨。
街道上熙熙攘攘,笑语不绝,如此热闹之景,倒赶走了预示着冬天将来的寒气。
冬至过后,就将进入一年中最为寒冷的一个季节。
清平伸出手包住连榛的手,细细地摩挲着,有些不满,她家榛儿的体温较常人低,晚上睡觉时手脚捂了半天都不见暖。“快冬天了呢,过些天为妻去买些裘袍,可不能让我家榛儿冻坏了……不许说不要。”
暖意从手里阵阵传到心里,连榛道:“嗯,还有妻主的。”
两人的手相握着,又走了几步,停下步子,连榛有些紧张,低下头,“那个,妻主愿意让榛儿给你做件袍子么?” 
“什么我愿不愿意的,”清平轻轻敲了敲他的脑袋,“榛儿要给我做衣服,高兴还来不及……只是你不许累着了。”
“榛儿知道。”
“那,在那个袍子上给我绣朵菊花好不好?” 
“菊花?” 
“嗯,要用那种金黄色的,穿起来肯定是贵气逼人。”
“可是妻主不是喜欢莲花么?” 
“谁说的?”
连榛一顿,道:“妻主有件冬衣,在衣角地方就绣着朵莲花。”而且,一般来说是不会绣在那儿的。
绣着莲的衣服?没印象。“我比较喜欢菊。”
连榛想起了重阳时妻主酿的菊酒酒瓶上写的诗句,“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嗯,还有菊花可以泡菊花茶。”其实这个才是清平喜欢菊花的关键吧。
“妻主,”他唤道,“咱们在家里种些菊,可好?” 
清平眼角拉伸,盈盈地笑着,“好。”
突然,清平放开紧握的手,“榛儿呆在这儿别走,我等下回来。”
清平向一旁摆着小饰品的摊子走去,独留连榛一人,杵在原地。手在寒风中瑟缩了下,渐渐变凉,就像从未温暖过一样。隔着层层人海,连榛看着他的妻主时而皱眉时而比手画脚的和那摊主不知说些什么。
连榛不是没有察觉,他的妻主,变了。以前虽然对妻主印象不深,但他记得在新婚之夜初见妻主,以及后来的浅浅几次交谈中,她的妻主都不算是个善言辞令的人,但是自妻主受伤后,开始挑起家里的大梁,与巨贾云家家主和烨城中最有影响的一方势力刘老大打交道中,如鱼得水,再者,听明姨说妻主以前是会写字的,而现在……这些转变绝不是简单的忘记,就能解释的。
一阵寒风吹来,连榛不住地打着寒颤。
清平回来,手里拿着一支玉簪,按住连榛的肩膀,把簪子插入连榛的发间,柔和的色泽衬得本就温润的男子更加雅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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