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乐)》第22章


夫出轨什么的。
所以,这真是个适合她的世界?
“榛儿……”她真的很幸运。
“嗯?” 
“明天,是榛儿的生辰了,榛儿十七岁的生辰。”是她的榛儿来到这个世界的日子。
“嗯。”连榛想起爹爹和他说起他出生时的事,“爹爹说,我出生时天寒,下着雪,是娘大老远的找来接生的,我才得以平安降生。”可惜,他并非如娘所愿是个女孩,爹爹也因为身体受了亏再也不能生育了,失望至极的娘连名都没给他取,与爹爹也恩爱不再。他本来是不喜欢习字的,可是娘是读书人,一直的期望就是有个女儿能把她教养成一个极具才情的女子,为连家争光。于是他开始拼命地学着爹爹教他的一切知识,希望能让娘认为他这个儿子也不比女儿差,从而能对爹爹好些。
可惜,这终究是抵不过一个能继承家业的女儿。
“爹爹跟我说这些是不想我怨我的娘吧。”
“那,榛儿你怨么?” 
沉默许久,连榛才答道:“不能怨,因为爹爹说不能怨给予生命的母亲。”看向他的妻主,有些不解的,“只是榛儿很奇怪,女儿真的有那么重要么?” 
清平握住夫郎的手,“我不能说不重要,榛儿,你也知道我酿酒的技术,我也想有个传人把这技术世世代代传下去……”感到夫郎有一瞬间的僵硬,清平安抚性的吻了吻他的脸颊,“可是对我来说,这不是最重要的。我想要和榛儿就这么过一辈子,什么都比不上这个。”毕竟比起后继无人,她更怕孤独一生。
“妻主……”
“榛儿说过相信为妻的话的,不是么?” 
“……是的,我相信。”
……
说话声渐消,寂静的夜里,清平抚摸着夫郎熟睡的脸庞,在他耳畔轻声说着:“榛儿,你是,我的男人了。”
在大冷天里,连榛大概是觉得有些冷了,向清平怀里缩了缩,两人依偎得更加紧了。
隔天早上,破例地,清平起的特别早,而连榛还未醒来。
进了酒馆,她的那三个员工已经开始工作了。
“哟,老板娘今天起的可真早,怎么不见老板娘夫郎呢?”李云天笑得意味深长。
清平也不理她的这番打趣儿,走到柜台,随手拨弄着算盘,“继续当你的掌柜,还是去洗茅房,自己选一个。”
李云天闭声了。
“小高,”清平转向一旁倚着柱子站着的高手,“那糯米酒我已经弄好了,等下就给搬出来好了。”她这老板娘正事还是要做的。
高手仍是站着,对她这老板娘的话恍若未闻,什么回应都没。
“小高?” 
“……”
“高儿?” 
“……”
“小高儿?” 
“……”
“高手?” 
回头,高手面无表情地看着清平。
彻底无语了,清平有些无力地说到:“麻烦您把酿酒房里的糯米酒搬出来。”
点头,高手依旧面无表情地进去——搬酒去了。
关小南拿着抹布进来,看见清平,脸色有些怪异,高声说了句:“老板娘,禽兽!” 
把清平气得,黑着个脸,拉了那死小孩,直接扒了她裤子,也不管她的尖叫,就这么扔到她哥房间里,惊得兄妹俩都不知道怎么反应。
禽兽?老娘就禽兽给你看。既然老娘管不了你,就让你哥来克你。
“李云天。”
“是,老板娘?” 
“待会儿榛儿要是醒来,就跟我告诉他一声,我出去了。”
“老板娘要出去?”在昨夜过后的一早? 
“嗯。”
第二十三章
一直清楚,这个身体有笔感情烂账。青梅竹马的两人因家世问题被父母阻拦,最终男的随着母亲离开烨城,那个乐清平为情所伤,才变得颓靡不振,对自己娶的夫郎也不甚在意。
当然,这都是明大夫对她讲的。
她是从来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过,可是没想到今天却让她直接地对上了。
清平看着眼前的男子,蒙着纱,有些眼熟,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文公子?” 
文瑜眼神暗了暗,“乐……小姐。”
“这还真是巧。”清平打着与陌生人说客套话的语气,“没想到会在这玉珍铺遇到文公子。”
“这里的饰物都很不错,我以前经常来这儿。”文瑜看着面前陈列着的玉佩首饰什么的,微笑着——应该是笑着,清平隔着面纱只能隐约看出嘴角勾起的弧度,“小时候爹爹和娘对我管得不那么严,我经常溜出来在这条街玩。我前几年离开烨城,没想到这次回来还能看见这间铺子,还有这条街也没什么大变化。所以很喜欢独自一个人来这里逛逛。”
这又不是经济高速发达的现代,才几年而已,不会发生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的。
“看来,有些东西是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改变的,你说是么,乐小姐?” 
“呵呵……”清平敷衍地干笑着,“是啊。”
文瑜认真挑选着首饰,不再说话。清平也沉默,在那尴尬着,想到家里的夫郎,就望着快些回去。
在这里和一个不熟的人耗时间,怎么也比不上回去抱夫郎。
“那个,文公子,要是没事……”
“乐小姐,”文瑜看向清平手里的玉佩,“那个是?” 
“是送给拙荆的。”清平想到榛儿再次收到她这个妻主送的礼物时会有的反应,心里浮起一丝暖意,“今天是他的生辰。”所以起了个大早——虽然照李云天她们的观点来看也不是特别早,来到这儿取这两块玉,刚想付钱走人的时候就被眼前这个云枫的未婚夫绊住。
“上面的图案……”
“是菊,特地让刻成这样的……世间水陆草木之花甚繁,我钟爱的也只有这一种。”
“可是你喜欢的不是莲么?”文瑜拔高了声音,急切起来,收到清平狐疑的眼神后才惊觉失态,连忙解释,“你看,我也是在烨城里长大的,曾听过乐小姐的名声,”像是找到最好的理由,语气平静下来,“那是乐小姐可是烨城出了名的才子,再一次灯会上做过一首诗,就是关于莲的,而且写得极好,我就是因为这样才以为……那首诗我还记得是怎么写的……以莲起兴,引出对一个男子的爱慕……”
“可我已经忘了。”清平冷然看着眼前她半路认的姐姐的未来夫郎,“都那么久的事了,我都已经忘了。”清平看着瞬间变得有些呆滞的男子,“而且我乐某人现在可不是什么才子,只是个为了家计辛苦酿酒的一个小酒馆的主人罢了。”看着他逐渐变得黯淡的眼眸,“再说,所谓的莲花呢,是在水里的,而我乐某人是实实在在的陆地动物——就是在地上生活的,两者,不同路,再怎么喜欢也不能走到一块儿不是?” 
“说的……也是……”似很艰难的才吐出这么一句,也只能说这么一句。
“对了,文公子和我那云姐姐的大喜日子定在什么时候,我好酿些酒给你们俩当贺礼。”
小三以前就这么说过她,“乐清平,你就是个狠心胚子,只要不是你心疼的,什么狠话都飚得出来,不把人弄绝望就绝不休手。你就他妈的是个混蛋。”
狠?她不承认。她只是不想有人扰了她平静的生活,这个文瑜是那个乐清平惹的烂账,她可不想背,要是一个搞不好,让他那未来的酒痴妻主知道了,还不知道会激出什么事儿来。
所以,能灭就灭。
“这个,还没定。”明显低落的声音。
“哦?那也没关系,总之两位大喜之日,清平我绝对会送上厚礼。”让某个酒痴很高兴的厚礼。
“那文瑜先谢过乐小姐。”努力的维持平静的表象。
清平客气一笑,“如此,清平就先告辞了,文公子还请慢慢挑选饰物,可别因我坏了公子兴致。”
“好。”
清平握着两块玉,加快了回家的步子,压下伤了别人的心的罪恶感。
榛儿已经起来了,和在书房里叫东儿习字。
李云天看着自家老板娘回来就直冲夫郎那儿去的背影,大摇其头,“这个女人可算是被男人绑死了。”
书房里,东儿正倾下身子,认真地临摹字帖。榛儿也在一旁看着书,时不时的,凑到东儿身边为他解释不懂的字词,不经意间抬起头,看见自家妻主站在门边,微笑着说一句:“妻主回来了?” 
把玉收进怀里——等晚上再给,清平走过去,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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