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欢凉色》第104章


我伸手,轻抚他紧蹙的眉心,淡若自语,“若是再差一点儿,也许,你我便要天人永隔了,你怎可独走,你走了,我该怎么办?”
“小姐……”帐帘被掀开,沉香端着一碗东西送了进来,“小姐,这是熬好的米汤,您先吃,外面还有一些,是留给将军的。”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我不饿,对了沉香,孔裔吃过药了吗?”
“小姐放心吧,副将吃过了,而周大夫也说,只是旧伤崩裂和一些小伤,没有大碍。”
我点头道:“帮我换一盆冷水来,他还在高热。”沉香应是,放下碗,仍有担心,劝我,“小姐,无论如何多少也要吃点儿。”
“小姐……”曹潜应声而入,我猛地回头,忙问:“如何?可是寻见人了?”曹潜眉目黯淡,点了点头,“高昂找见了,伤得不算太重,可晋阳他……”顿了顿,曹潜有些硬咽,“已经连尸首都找不见了,而后面的侦察兵来报,从他们那两处正有万人朝鞍马山靠拢而来。小姐,现下该怎么办?这里本不是可以停留的地方,因着火炮的缘故,已经彻底打乱了将军原本的计划。”
我轻叹,转而问曹潜:“江欲晚带的五千人应该所剩无几,而殿后的孙、高二人,本留了五千,现下应该也没剩多少了吧。”
“正是如此,现下整个队伍中,只剩一万人可作战了,还有千余人负伤。”
我哼笑,“这秦染真是不得了,竟能把我们团团围在山中不得出,可若不是他送来那一尊火炮,怕是也未必赢得过我们。”
曹潜纳罕道:“小姐何以认得那火炮是秦染送来的?”
我凝眸,轻声,生怕惊醒床上熟睡的人,“多年以前,我曾在李哲赐宴中山王的席间听他说起过,那本是李哲送给中山王的东西,究其不同之处,便在火炮本身是鎏金的,而其他火炮断是不敢造成如此,所以当火炮在山顶调转定准方向的时候,阳光反射,我们才可以看见闪亮耀眼的光,当它正对我们的时候,便是长光凝成一点之时。我方才知晓,中山王的这门火炮应是随着李哲被带回北越,而我们同袁鹏浩纠缠这几日,正好给了秦染将火炮送至袁军帐中的时间。难怪他不愿下山,隔岸观火,原是想看看这皇家火炮的威力,更是希望我们别死得太慢。”
曹潜恨得咬牙切齿,一张俊脸铁青着,“秦染这小人,当初若不是将军可怜他,他还不知能活几日,现下吃里爬外,反咬一口,真是恨不得扒他的皮,拆他的骨。”
“副将,来报。”外面有人高喊。
“报。”
“山下发现袁军踪迹,似乎正在向鞍马山下收拢。”
曹潜闻言大惊,扭头看我,“小姐……”
我细细思索,喃喃道:“现下我们在东面,想翻过鞍马山必然会跟袁军发生冲突,他们人多,显然会在我们可能翻山的地方拉成一道战线阻拦。我们只能强破,可如此打算,必要冒险。”
“曹潜,把许岩平、高昂和孔裔招来。”
曹潜应是,转身出了帐子。
“小姐,您该不会是打算……”沉香看我,眼中莫名浮动着猜疑。
“你跟着江欲晚一起走,应该可以逃得出去,帮我好生照顾他。”我转眼,就等几人进来商最送江欲晚出山的事宜。
“小姐,你若如此,我也要留下陪你。”沉香目光坚毅,一字一句道。
“你便是如此对我吗?”我和沉香闻言一怔,皆未曾想到身后睡着的人突然醒来。我转头,看江欲晚脸色苍白,仿若一尊精雕细刻的玉质雕像,涤过了千年的冰水,寒得扎人。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个险,冒得值得。”我走到他身前,屈膝伏在他身侧,坚定道,“信我一次,我不会有事,只要你活着,你一定会来救我的,我知道的。”
江欲晚怔怔地看我,干皱的薄唇微启,那眼色不容他人辩驳怀疑,亦不容我自说自话,“我若有心爱你,只是想与你比肩相伴,看脚下江山万里,而不是用你换江山,你这蠢念,不要再有,你且记住。”
“可是……”我急道,却被他挣扎起身,冷声打断,“你可知,若是你再落入李哲之手,只能沦为他利用的工具,他不会善待你。而我宁愿死在这里,也绝不会让你再涉险。你扶我起来。”
他一动,身上包裹的层层厚实棉布便隐约可见染红的迹象,那触目的艳色,看得我揪心,我帮他拉拢袍子,系好衣扣,喃喃而问:“明明是可以退一步,保全大家,为何非要玉石俱焚,你听我一句吧。”
“重沄。”他轻唤,幽幽一叹,“我会好好待你,不会让你无枝可依,你若信我,便听我的。”
手停下,僵在半空,竟不知该怎么放才好。他伸臂,揽我入怀,我不敢靠得太近,生怕压痛他的伤口,可他却任性地越抱越紧,不再言语,只是叹息,幽远而绵长地回荡在空旷的山林之中,宛如一声绝唱,久久不散。
最终还是拗不过他的主意,山下聚集而来的士兵越来越多,火把排成长长一队,如撒网一般,在东西两翼的山间排成一排,如收网之势,不断往山下归拢。
我们连夜顺着东面山坡一路往上奔走,预备从三个方向直奔鞍马山山顶。为躲避游荡在山间巡逻的士兵,在鞍马山半山腰处便分兵行事,一队由江欲晚亲自带领,直攻东面战线的最左侧一处,另一队由许岩平、高昂带队,断战线最右侧,而中间部分则由曹潜一人带兵突破,如此一来,长长一条防卫战线便被切成三段,便是人数再多,也会顾此失彼。就算山下围拢了大批人马也赶不及上来救援,如此一来,我们出山的可能又多了几分。
江欲晚本不愿将我带在身侧,可我执拗不肯,他无法只得带了我走。秋夜风寒,尤其到了夜里,风吹阵阵,轻而易举地打透身上的衣服,让人倍觉寒冷,江欲晚执意不肯穿上我的那套精致软甲,而是随意挑了件普通士兵那种沉重又坚硬的盔甲穿。
因是分兵三路,每路人数不多,于是绕过举着火把巡山的士兵并不算难,更何况士兵本就身着玄色盔甲,夜里想看个清楚,也着实困难。
江欲晚本就体力不支.虽是骑马而行,可沿路颠簸,脸色越发苍白。我勒过马头,靠近他,轻声问:“你可还好?”
江欲晚微微侧头,月色下,一双温润带笑的眼,流光如水,他不答反问:“重沄,你可记得当时我们在陵江赏月?”
“记得。”
“真是极美的,若是有朝一日,我做闲云野鹤,必是要在陵江安住下来,日日都与你看日出日落,你说可好?”
我侧眼看他,似乎笑得格外满足,眼却望向远方,仿佛让他心驰神往的陵江月色就在山的那面,放眼便可寻见。
“好。”我轻应,心头却是无端一紧,说不出滋味几何。
“重沄,你且跟在我身后,千万小心。”
“江欲晚……”
他闻声扭头,定定地看我,没说一句话,只是淡然一笑,随即高喊一声,猛然策马昂首跃进。身后人马簇拥跟随,我身下的马向前奔跑,可很快我便发现,身后不断冲向前的长枪轻骑慢慢将我围在其中,我随着这一行人,仿若洪水猛兽一般,化作一柄锐剑,似疾风骤雨直刺东边战线。因为早有预谋,又突然袭击,显然袁军并未有应战准备,但见兵如天降,也是慌作一团,营内灯火通明,悉数可见,更使得攻营的士兵得心应手。之前的苦苦相逼,之后的赶尽杀绝,让这些杀红眼的士兵,如得神力,挥舞着手中长枪,如天光折射出的一道道亮光,翻滚在战马嘶吼、刀剑相拼和撕心裂肺的号哭声中,似乎一条条矫健银龙,翻江倒海,凶猛畅游。
我只看到刀起刀落,一个个鲜活面孔,从惊异到恐惧,扭曲的面容,高溅的血液,只是白光一闪,地上便又多了一具尸体。有些已是尸首分家,淌血的头颅顺着刀落的方向,落在满地尘土之中,翻滚出很远,我仍可清晰看见他怒睁的双眼,不可置信,不甘不愿。新仇旧账,人若是走投无路,便可激发出惊人的潜力,已是饿了两日之久的士兵却仍旧精神饱满,骁勇善战,而带头的江欲晚更是勇猛威武。他挥着长剑,冲在最前面,丝毫看不出,就在几个时辰之前,他曾受过重伤。
袁鹏浩为防我们翻山而出,只在主营的东侧部署了一条密集战线,而大部分力量皆派下山去,只为能将隐藏在山中的江欲晚生生逼出,再一举歼灭。可他未曾想到,江欲晚竟然躲过巡山,并未与他对阵,而是兵分三路,破他相对薄弱的东线。这样一来,他若想一举歼灭,必然要集山下所有人,并再次启用火炮,可毕竟东线距离主营太近,若是还有侥幸逃生的一路人钻了空子,他的主营便不保矣。
于是江欲晚决定强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