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继王位那年,边将郑虢趁先父尸骨未寒发起叛乱,我率军戴孝平叛,血染白绢。生死毫发之间,无暇思索对方是不是真的该死,更没有想过他们是不是有父母妻儿殷殷相盼,凡是扑向你的,必须奋力杀死,否则死的人,就是自己。我紧握长刀,劈向冲上来的人,砍断他们的头颅,刺穿他们的胸膛,一股鲜血喷进我的眼眶,天地尽染……战后,我换下衣服,那是一身干净的血,因为我杀死的所谓‘敌人’不过是服从军令是普通士兵,他们何罪之有;那却是一身肮脏的孽,不管是叛乱者,还是平叛者,为了自己的权与欲,涂炭生灵,草菅人命!”
花少钧微握双手,仿佛这么些年依然洗不净十指鲜血,他叹道:“你没有上过战场,没有杀过人,不会明白生命的脆弱与可贵……”
风,随着忧郁低沉的回忆,仿佛吹到了当年的战场,尸横遍野,天阴,雨湿……
养尊处优的凤都殿下将人命做儿戏,以白骨为阶梯不过是根深蒂固的单纯的优越,也并非他本性嗜血,轻贱人命,如今听花少钧所述,颜鹊不禁打了个寒噤,也略有些醒悟和自知出言轻率,但他却不认错,反问道:“既然你当年可以镇压郑氏,如今却为何不能对抗钰京?”
“因为当年有罪的人是郑虢,而如今有罪的人,是我。”
“有罪?何罪?”
“怀璧之罪。”一个从出生就背负的,唯有一死才能赎清的罪。
颜鹊不解其意,眉头大皱。
花少钧道:“殿下想知道,可问凤都王,她该清楚。”
花少钧不说,颜鹊谅自己也问不出来,便不说话,自斟自酌起来,却喝得心中甚不畅快,一杯比一杯喝得更急。
“殿下应下了?”花少钧忽问道。
颜鹊一杯闷酒正要入口,听花少钧如此问,便放下酒杯,抬眼笑道:“锦都王凭什么认为我会答应?”两眸微眯,一动而媚。
花少钧只是微微扬起嘴角,“第一,殿下有能,第二,殿下有心。”
“有心?”颜鹊举杯而笑,“锦都王未免太过自信,我为何要为自己姐姐的敌人以身犯险?”将酒杯向前一送,做了个“请”的姿势,独自饮了。
花少钧丝毫不为颜鹊言语所激,也不慌不忙的斟酒自酌,悠悠道:“于凤都,帝都玄都是敌,而锦都,”一笑,“虽不敢说是友,却至少同病相怜。难道殿下尚未分清孰敌孰友?”
颜鹊表情一僵,眼中精光乍现,那眼神是必要讨个说法的。
花少钧续说道:“商晟与陛下联手,先除锦都,而后与凤都联手,谋权篡位,若陛下胜,自然容不得犯上作乱的凤都,若商晟胜,他也会挥兵南下,直捣彤梧,一举歼灭凤都,一统四方。”
“啪”,置杯有声,一言定论!
颜鹊闻之心惊,却又不服,驳道:“玄都凤都永以为盟,你凭什么如此断定?”
“凭商晟辛苦打下的天下不会与旁人分享,凭你姐姐颜白凤偏偏是想与商晟共拥天下之人,与商晟谋天下,甚于与虎谋皮!”
颜鹊无言以对,或者说是被花少钧的气势震慑的不知所措——锦都王温文尔雅,有君子之风,但首先,他也是王者。
花少钧又道:“海都主祭,地位特殊,任谁都不可能对通神灵者毫无敬畏,况且傲参从头到尾都没有搅入这场争斗,傲参自知海都兵少势微,自保尚恐不足,何言它图,他也已看清无论谁胜谁负,封国将成过去,天下的臣民只有一个君主,帝之下,不再有王。故我敢言,待天下底定,胜负已分,傲参必会自请削去王爵,以全身家性命。殿下若想救凤都,就该奉劝凤都王学学海都,淡然处世,不欲不争,这天下,不会有她的份!”
花少钧有理有据,却偏偏是连嘲带讽,激怒了颜鹊。颜鹊抄起细君,愤而起身,剑指花少钧道:“花少钧,既然你这样看不起凤都,看不起我姐姐,你我之间还有什么好谈!”
颜鹊的声音引起楼下守卫小小骚乱,却即刻被子车灭制止了。
花少钧仰视颜鹊,却不落下风,凌然道:“我说这些,是有求与殿下,故投桃报李,凤都王若不迷途知返,今日我之言,三年之内必将实现!”
颜鹊心中愈想愈惊,却不服软,讥讽道:“锦都王,你自身难保,不觉得预言他人祸福太过可笑吗?既然你料事如神,也用不着我帮忙,还是自救吧。”
颜鹊发了狠话,脚下却寸步未动,毕竟花少钧分析得丝丝入扣,合情合理。
花少钧不愠不怒,坦然视之——他以言语激颜鹊,是要打消后者心中对他挑拨离间的顾虑,果然,自觉被轻视而愤怒的颜鹊一点也没往离间计上想。
如若颜鹊真能说服颜白凤,那至少是先去了玄都一支助力。不过以颜白凤的固执,花少钧暗自摇头,也不做太多希望。
颜鹊虽是置气,却识得轻重,花少钧所说,他不得不忧,二姐青羽病逝时他不在凤都,如今只剩白凤一个亲人,他是无论如何也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到她了。
颜鹊想通各中关节,不说心服,却问道:“商雪谣怎么办?”
花少钧听颜鹊如此问,心知已将他说服,只是凤都殿下心服口不服,而花少钧对小自己六岁的颜鹊就像哥哥对待弟弟,无意争个谁是谁非,心下一笑了之。而说到商雪谣,那实是花少钧一纸书信就能将颜鹊请来锦都的原因。
花少钧道:“他是商晟的妹妹,不会有事。”
颜鹊想也是,便不为商雪谣担心,又问道:“你怎么放心把这么重要的事托付于我,毕竟我是凤都王的弟弟。”
花少钧轻笑道:“与君子相处,唯一个‘义’字,与小人相处,唯一个‘利’字,而我与你,唯个‘信’字。”
颜鹊好剑,自然也有些士人习气,“信”之一字,何其之重,士人为信,可倾其智,舍其命,花少钧一字千金,正中下怀。
“信?”颜鹊轻嗤,“锦都王,恐怕你信错人了。”他转身就走。
花少钧摇摇头,却忍不住发笑,颜鹊若真要走,如何无影而来,便如何无踪而去了,哪用得着“走”这么磨磨蹭蹭、拖泥带水。
“若我以锦都‘百花杀’相赠,殿下以为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看了一篇朋友推荐的文章,很轻松,相较之下觉得自己的文字沉闷了些,鉴于某人有看了好文章就爱往人家文风上拐的恶习,偶也很想写轻松,但是,把这篇一以贯之的完坑先,O(∩_∩)O哈哈~
PS:(厚脸皮滴)偶很喜欢对颜鹊声如古剑的描写,嘻嘻,不过同时也很郁闷,为啥酱紫滴灵感不在偶描写主角的时候起火花,好吧,鹊鹊也是偶滴爱,用在他身上也不浪费。
再PS:跟朋友聊天说到方言,不知道鹊鹊那个让偶有爱滴声音是不是也是方言(众:你是作者啊,你怎么会不知道?鱼:偶真的不知道,不知道……)。想象下,比如操着粤语滴鹊鹊跟讲四川话滴花少对话……场景诡异无比,尼亚加拉大瀑布汗…_…|||
最后PS:亲绵还记得“百花杀”是鹊鹊最想得到的那把剑吧?呵呵。
百花杀 八(总54)
百花杀,戮尽百花而不凋春。
传说剑之成,风云裂,天地缺,剑气纵横,桃花浴血。铸剑师感应天地澎湃、自然浩荡,怒而挥剑,劈风斩雨。时花海烂漫,如茵如席,花树蓬勃,如云如盖,剑气所指,至精至纯,至绵至厚,百花倾心如飞蛾扑火,舍芳魂而不惜红颜腰折。风消雨驻,却似经历了一场屠杀,枝头齐齐不见伤痕,只余一地残红,三春未过而花事荼蘼。然剑气凝天地菁华、聚日月灵气,落花数月不枯不蔫,经夏尤艳,风吹花舞,散撒的天地是春,花已谢而春未残,世人神之。
传说固不可信,而颜鹊看到百花杀时的震撼却不逊于亲眼目睹“戮尽百花而不凋春”的奇景——剑长四尺,宽有寸余,脊微隆,无纹饰,茎腊一体,圆茎,圆首,无格,通体纯黑。
那黑色——颜鹊抬头正碰上花少钧的目光,不禁一个激灵——如他的瞳孔。
花少钧不知颜鹊所想,笑道:“殿下何不一试?”
颜鹊将手搭上剑柄,用掌心摩挲,慢慢的握紧,再握紧,直到没有一丝空隙,仿佛粘成一体。他闭上双眼,净心吐纳,之后缓缓睁开眼睛,提了口气,将剑握起。可以感受到古剑不只是重量的沉重,那是从水底泥沙下提起一断埋没的记忆,克服了水的冲刷,泥沙的阻隔和时间的遗忘,重见天日。
握剑的右手已经开始发烫,热而麻的感觉一直冲到肩膀,最终不可遏止的撞向心脏,颜鹊提剑挥舞,如龙翻巨浪,鹰贯长空,酣畅淋漓,只是不知雀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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