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獒》第82章


绑腿里的尖刀,紧紧地握在手里。
硬拼,其实不是个办法,但我知道,狼的主要目标是羊,在狼的大脑所储存的食物信息中,细嫩的羊肉远比粗涩的人肉要好吃多了,如果我们肯放弃这些羊,完全可以大摇大摆地从狼的包围中走出去,狼也不屑于来咬我们,那只会浪费它们的时间和精力。
可是,放弃了这些羊,多吉大叔的一个冬天怎么过?开春以后的明年又怎么过?我不准备就此放弃,一定还会有更好的办法,我看得出狼群还在观察,没有准备立即发动进攻,就赶着羊群往山谷的另一边退。
多吉大叔更不打算放弃这些羊而求得自保,羊群就是他的命,草原上的牧民永远也不会屈服于狼的尖爪利齿,他抱紧了怀里的枪,挡在我后面,慢慢地往后退。
羊群已经被赶到了山谷的另一边,这是两山夹缝间的一片空地,有一条羊肠小道从夹缝间穿出去,多吉大叔可以赶着羊群从这里撤退,而且这条路也特别窄,只要有人守在这里,狼群就不能进行大面积的围歼。
我对多吉大叔说:大叔,你先赶羊群走,我拦在这里。
多吉大叔说:那不行,我怎么能把你一个留在这里,那么多狼,还不把你撕成碎片?别看我是个老头子了,我对这些狼可比你要了解得多,你先赶羊群走,我在后面拦着,再说了,我有枪,安全。
安全个啥?我恼了,心里一着急,突然就学多吉大叔的口气,冒了句藏语出来,我说:那四颗子弹顶个屁用,狼毛都伤不到,这些可不是本地狼,就算你对狼比我要了解得多,可这些狼并不认识你,它们只知道肚子饿了就要找吃的,才不管你是人还是羊,你先走!
我一边喊,一边拉住多吉大叔的胳膊,把他往后推,羊群已经被狼群吓呆了,这时领头的老羊才反应过来,招呼着羊群,一只一只地往山路上退,老羊自己却站在山道口,断后。
我被老羊的这种牺牲精神所震动,羊都能如此,人还能不如一只羊?说什么也不能让多吉大叔留下来,我年青体壮,有的是力气和搏杀技巧,而多吉大叔却已经是个多病的老人了。
多吉大叔一把扯住了我的衣领子,冲我喊:不行,你跑得比我快,你先走,赶着羊群回去,赶得及的话,还能带大黑来救我,我先顶在这里,我看这狼一时也不会就冲过来,这些狼疑心大,我越是一个人站这儿,它们越不敢过来。
山坡两边的狼正好笑地看着我们,我不知道狼的心里又在打什么主意,它们看着我们把羊群往山道上赶,却没有急着要马上进行拦截或是攻击,只是有些犹疑不定地看着,前排的狼似乎有些想动手了,按着前爪,跃跃欲试。
时间不多,哪还容得我们两个在这里浪费口水,我就像以前在部队里时那样,脾气又暴躁了起来,也不管多吉大叔再说什么话,一把揪着他的衣领子,把他提得双脚离了地,大喊道:别说那么多!快点回去!
多吉大叔被我推得一个趔趄,一屁股跌坐在山道上,蜂拥的羊群挤着从他的身边往上跑,多吉大叔老胳膊老腿的,可能是被我这用力地一推,竟然给推伤了,他捂着腰子站起来,喘了一会气说:那好,我先把羊赶出去。说着,把怀里的枪抛给了我。
我听出来多吉大叔好像有话没说完,他只说了一半,我没时间去猜他没说完的另一半话,接过他抛来的枪,往左右观察了一下,准备找一个可以据险藏身的地方,来抵御狼的攻击,然后要一直等到多吉大叔安全的撤退,我才可以找机会脱身。
羊群一只接一只地挤进了山道,因为恐惧和紧张,羊们一直在咩咩地叫,我找了个山壁上的坑洞,这个坑洞有一米来深,约两米宽,显露在山道的一侧边上,我躲在那里,刚好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绝佳位置。
老天总算是眷顾我,在濒临险境的时候,还预先就安排好了一个可以容我藏身的地方,只是藏身的地方安排得不大好,夹在山道的入口处,风从两山的夹缝里吹过来,又冰冷又猛烈,身上的热量一下子就被吹散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浑身的冰冷,整个人像是条冰棍子一样,戳在坑洞口。
山坡两边的狼还是没有动,像是守在道路两边的杀手,我奇怪这些狼对于羊群的逃跑竟然可以这弱无动于衷,它们被风给冻得僵硬了吗?失去知觉了吗?
我才不会傻到这样想,狼像獒一样是生活在大草原上的动物,它们从小就是从严寒中成长过来的,厚实的皮毛才不会畏惧这样的大风雪,狡诈的狼一定是在玩什么阴谋诡计。
第一百一十五章、山道上的乌毛狼
我抱着枪,从坑洞里探出半个头来,左右观察,忽然听到山道上传来羊群凄惨的哭嚎,扭头一看,十几只乌毛公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抄近道冲上了夹道一侧的山坡,多吉大叔刚赶过山道的羊群就被这十几只乌毛公狼给冲散了。
正面牵制,左右包抄,巧妙的迂回战术是狼擒敌制胜的法宝,我和多吉大叔都只是急于带领羊群脱险,在找到唯一的出口之后,竟然忘记了,狼群可能早就已经对这片谷地侦察了几百遍,所以才会那样视若无睹地看着我们撤退。
其实,狼王可能一早就在四周都安排了眼线,撒下了网子,就等着牧民赶着羊群一步一步走进这早就做好的圈套。
我终于相信了狼识人言而且会看天气的说法,这些狼不但会看天气,而且还像个地质学家一样先研究了这一片谷地,把周边的一切地形情况都研究得烂熟于胸。
狼群侦察了这片谷地,发现这里的草还很青绿,不但大草原上的野畜会来吃,牧民们也会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把羊群赶来这里吃草,于是就穿插了眼线,安排了探子,就等着猎物送上门来。
多吉大叔完全可以在乌毛公狼向他冲过去的时候,找机会脱身,狼只是要吃羊,它们要裹腹,图个温饱,并不是存心要伤害人类,可多吉大叔舍不得自己的羊,拼命地把冲散的羊群往一堆赶,一边挥舞着手里的鞭子。
到口的肥羊被鞭子赶跑,这惹毛了几只强壮的乌毛公狼,两只乌毛公狼突然掉转头,一左一右向多吉大叔扑去,我急忙抬手就是一枪,山道曲折,不比平原地区,我忘记了先瞄一下,抱着枪就扣动了扳机。
子弹射出去,风猛烈地呼啸着,子弹的轨迹在风中出现了偏转,没能打中狼的要害,子弹从一只狼的嘴中穿过,先是崩断了它的一根獠牙,接着穿过去,打烂了另一只狼的鼻头。
鼻头是狼非常重要的一个部位,它们就是靠着灵敏的嗅觉来搜寻猎物的踪迹,鼻头被打烂,就意味着这只狼以后将失去独立觅食的能力,它只能凭着好运气,捕抓近在咫尺的猎物。
我这种打伤了又没打死的做法,在狼的眼中看来,是嘲笑它们战斗力的一种挑衅,两只乌毛公狼放开了多吉大叔,一前一后地窜进窄窄的山道,向我猛扑过来。
我大声冲山道上喊:快走,别管那些羊!一边放下怀里的枪,把尖刀紧紧地抓在了手里,两只狼已经扑了过来,我急忙一矮身,左手抄起地上的枪,用枪杆子顶住了猛扑过来的狼的胸口,右手往前一递,尖刀刺穿了狼的咽喉。
尖刀先刺死的这只狼被我打断了一根牙齿,另一只烂了鼻头的狼还没来得及扑过来,一见前面的狼被刺穿了咽喉,鲜血飞溅,急忙半空一个扭身,爪子在山壁上一按,落到了距洞口半米远的地方。
我用脚一蹬,把死了的狼踹出去,尖刀顺势从狼的咽喉中抽出,“噗”的一声,狼血喷溅,我急忙往旁边一侧身,狼血溅红了半边坑洞。
烂了鼻头的狼犹豫了一下,没有向我扑过来,按理说,狼是一种复仇心理极强的动物,在刚才那只狼被刺死的时候,它完全可以趁机向我发起夹击,但是这只狼却没有,瞪视了我两眼,忽然掉转身,再次去扑咬被狼群切断在山道上的那群羊。
我有点莫名其妙,可能这只狼算是狼群中的一个中庸者,比较善于明哲保身,也或许,这样大批的一群狼只不过是在冬季的时候才会组团出来猎食,而事实上,它们的内部却是各自为营的独立的团体?
不管是人是狼还是任何一种动物,团结才是力量,聚则为石,坚硬的石,攻而不破,乱则为沙,轻浮的沙,一吹即散。
我再次探出半边身子,向山谷两侧的山坡上以及山道上观察,终于瞧出了一些端倪,这些狼虽然是一起从藏边迁移过来的,但事实上,它们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大家族,只是在长期的迁移过程中,不断地有狼群加入,最后才壮大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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