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同人)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 作者:羞涩的药》第139章


了以后便一天天地好了起来。
接连几日都是阳光明媚;冰雪消融之后,秦霜的觅食工作也顺利了许多;先是打到两只兔子;后来又找到了一个地下的窝;把里面正在冬眠的蛇都挖了出来;剁了头尾、去了内脏,提着肉条美滋滋地回去了。
到了洞口的时候看见聂风正坐在火堆旁,怔怔地出神,一只手却是蒙在自己空空的左眼之上,都没注意到秦霜回来的动静。回过神来才猛地发现了,转头微笑,跟没事人一样道:“霜师兄回来了?咦,那是蛇么?正好我已经把火堆弄旺了,可以开饭了。”
秦霜也没说什么,点点头,就将蛇肉穿上树枝开始烤。
聂风微笑时双目清亮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现在其中之一变成了一个狰狞可怖的洞。这样的伤任何人都会觉得痛,但是聂风总是默默的,从不在他面前提起,坚强得令人心疼。对于这样的人,最好的方式便以平常心待他。
再过了几日,等聂风的身体好得差不多,能够行动自如了,秦霜便提出要去找步惊云。之前他和聂风说的时候心里就十分挂念,眼见得过了都快一个月了,不知怎的,有一种不安的预感在心里酝酿得越来越强烈,便再也等不下去了。
他让聂风先留守,自己下山去先采买些必需品,顺便也探探附近的情况。
结果一到了山下的小镇,就看到四处都贴满了追拿三人的告示,悬赏高额的赏银。秦霜用泥抹花了脸,东躲西藏的,最终才把要买的东西都给凑齐了。
聂风在洞穴中,见他回来便问道:“霜师兄,外面如何了?”
秦霜叹口气:“唉,别提了。雄霸搜了山,没找到我们,就在山下布了网。现在已经到了两个男人走在一起就会被人怀疑的地步了,什么世道啊!”
聂风也跟着蹙了眉:“那我们怎么办呢?”
“我已经想好了,既然如此,那就……”秦霜将他搜集的那些易容之物在地上摆开,道:“扮女人。”
聂风:“……”
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体,又看看秦霜,欲言又止。
秦霜见他一副想说不好又看在自己的份上忍着不说的样子,不禁笑道:“只是我自己而已啦,你那样的身高,易容成女子也不像,反而惹人注意。只是你的头发也太出众了些,得戴上帽子遮一遮,对了,眼睛和鼻子也得修……”
说到这,猛地停住,望着聂风,带着尴尬和歉意。
聂风反倒神色如常,只点头笑道:“嗯,那就有劳霜师兄了。”
聂风的容貌自然天成,既带着他娘武林第一美人的精致,又自有一种青年的挺拔与洒脱,五官的俊美正是恰到好处,一分不多,也一分不少。秦霜先是给在他的眼睛周围涂了黑,造成一种眼窝很深的视觉效果,再给他的鼻梁抹上一层东西,显得粗大了些,脸颊和嘴唇也都动了点手脚,看了看,颇为满意。
犹豫了下,最后从怀里摸出了一个黑色的眼罩,轻声道:“我还买了……这个,给你戴上好么?”
四目相对,聂风闭上眼睛,默默地点了点头。秦霜便凑过去,覆在他的左眼上,将带子绕到后脑勺打了个结。
拉开距离再看,果然加上这个眼罩后,聂风整个人看起来便和原来的大不相同了,变成了虽然英俊但偏于粗犷的形象。
接着秦霜又捣鼓起那些胭脂水粉,拔出剑来做镜子,照着在自己的脸上描描画画。他的容貌本来就偏于阴柔,只需稍作加工,把眼角画长,嘴唇涂红什么的,不一会儿也就完成了。
看了看,自己的个子虽不高,但毕竟也是男人的骨架,要弄出女子的体形来就不得不再加一道工序。于是背过身去解开衣衫,把两个实心馒头用带子绑在胸前,然后再系回腰带。女子行走江湖,嫌自己本来的装束不便,便换上男人的衣服,这也是常有的事,倒不必真的穿女装。
秦霜双手按着馒头推来推去,把位置调正了。转过身去,见聂风正怔怔地看着自己,不解地问道:“怎么了?很不像么?”
聂风的目光在秦霜胸前停留了一会,又立即小心地移开了:“不……挺,挺好的……”
秦霜看他这样,还以为他是有些不适应,便笑道:“没事,你多看看也就习惯了。”
当下把东西都打了个包,起身道:“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聂风笑应了声“好”,一低头,突然看到秦霜的剑还落在地上,便伏下身去捡,谁知手指一伸却碰了个空,顿时笑容僵在了脸上。
单眼看东西,有时感觉和实际位置会有一定的偏差,那剑柄其实在更远一些的位置。
秦霜回过头,就看到这样的场景。聂风又够过去,这回就拿到了,递了过来。
秦霜伸手接过了,佩戴在身上,上路的时候却又握住了他的手。
没有再放开。
根据原版的剧情,步惊云自断左臂逃离雄霸后,昏倒在一条河流中,被冲到了凤溪村,也就是于楚楚所在的村庄。于楚楚救起他,把他带回了家,正好她阿爹于岳久为麒麟臂所苦,觉得它不受控制,见到步惊云后便认定了他才是麒麟臂真正的主人,于是便遵循了NPC角色为主角奉献的宿命,将麒麟臂换给了步惊云。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既然小镇上所贴的悬赏是针对三个人的,也包括步惊云,也就说明他果然没有被雄霸杀掉或者擒获,那么他很有可能就会像电影中所表现的那样,绝处逢生。
流经此山山谷的河流名为金水河,秦霜便与聂风顺流东行,又重新进入了两湖地区。
原来的银两在与天下会人打斗的时候已经丢光,找不回来了,身上仅剩的那点碎银子一路花销下来,很快就没剩下多少,需要节省了。于是晚上住在郊外,秦霜把买的几张饼全给了聂风,自己却只探手入怀,把胸前的那两个馒头掏出来啃。
一抬眼见聂风又是怔怔地望过来,还以为他是过意不去,便解释:“现在已逃出远了,我们也不必再乔装了。最近手头挺紧,这馒头丢了也是浪费,还不如拿来填了肚子的好。”想了想,又宽慰他道,“你吃饼吧,我没什么的,而且其实这馒头吃起来也挺香的。”说着嗷唔一下又咬了一口。
“噢……”聂风的喉结动了动,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止住了,用一种食不知味的奇怪表情默默地吃起饼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秦霜一路打听,终于问到在金水河下游的沿岸,果然有一个叫凤溪村的地方,便拉着聂风急急地赶了过去。
这凤溪村是一个不大的村落,总共不过三四十户人家,一踮脚就能把房屋全数过来,村民们皆依山采药,靠水打渔,民风十分淳朴,彼此间也都很熟悉。
那日秦霜到了,刚与一个枯瘦的老人形容了步惊云的样貌,那老人便笑道:“知道啊,呵呵,半月前叫水冲到这的,哎哟大家伙儿一开始还以为是死人呢,后来让于大侠的闺女救回去了。”
秦霜忙又问道:“那请问于岳大侠的家在哪里呢?”
那老人正要跟他分说,突然眼睛一亮,指着不远处道:“喏,那就是于大侠的闺女,你叫她带你去便是了。”
秦霜顺着望去,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背着药篓子走过,梳着两条油亮的麻花辫,皮肤黝黑,双唇丰润,果然是在天山上见过的于楚楚无疑,便忙过去拦下她,说明了来意。
于楚楚警惕地瞪大了眼睛,上下打量过来:“那你是什么人啊?”
秦霜诚恳道:“我是他朋友,一路过来找他的。我很担心他的伤,请快带我们去见见他吧。”
于楚楚脸上满是纯真的不信任,翘起嘴道:“骗人,你是他朋友,怎么会丢下他不管?还让他受了这么重的伤?你其实是坏人吧?”
秦霜在心里苦笑,若自己真是来追杀步惊云的人,你一承认他在你家,我早就把刀架在你脖子上了。但听了于楚楚的话心里也不免愧疚,垂下眼道:“这件事……确实是我不好。但我真的是他朋友,你若不信,把我带到他面前,不就全清楚了么?”
于楚楚咕哝了声“那倒不一定噢”,不过还是同意了,甩甩辫子道:“那你们随我来吧。”
二人一路跟着她,来到了一间竹竿做主架,顶上铺茅草的简易屋子。屋外的炉子火正燃着,一股浓郁的药味扑面而来。
于楚楚蹲下搅拌着所煎的药,指着那门道:“他就在里面了,你进去吧。我得先把药弄好了,好端给他喝呢。”
秦霜连声道谢,过去推开了那扇门。
随着门缝的张大,那张英俊而锋锐的侧脸渐渐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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