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爱神》第26章


嘎?我瞪向阿瑞斯,这画根本不是我画的,他想怎么样啊。
这小子居然好整以暇,大言不惭的说:“只开画展就。。。其实我们小姐不止是对作画有兴趣,文章也写的很好,不知。。。”
凌氏接口说:“这样最好,我刚好有位朋友在出版界有一定影响,或者我请他过来一起商谈一下?”
凌氏起身走进旁边另一房间,不知为什么,我居然可以清楚的听到他的对话。
“老何,在开会?不要开了,抓紧时间到会馆来。”
“有惊喜。。。是,绝世美人。。。”
“我是没有见过女人的毛头小子吗?。。。美的无法形容,不能用语言表达。”
“她刚刚进来时,我以为房间里亮了灯。。。你知道,我的房间从来不开灯。。。是,整个房间都被她点亮了。”
“夸张?半点也没有夸张。。。换个年青一点人人,只怕当场就要失态。”
“好,一会见。”
就这样,我轻而易举的成了凌氏的签约画家和何氏的签约作家。。。我辛辛苦苦工作了十多年,吃了多么苦流了多少汗,所赚得还顶不上今天一幅画的价钱,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觉得挺难过,说不出的感觉
画展风风火火的开过,我忽然就成为了一个传奇人物,文化界奇人,溢美之词听的我耳朵都要起茧。各类宴会的邀请好似雪片飞来,应接不暇。
天天端着酒杯钻在衣香鬓影中,心里却越来越没底。
问过凌氏一次,什么时候要交新书稿,他笑着说:“这些事不必费心。”
我问他可是这样总不写,要出书时怎么办呢?
他说:“这不用担心,出书时自然有稿。”
这样轻而易举的收获,我拿的非常没底。以前许多年积攒的人生经验全告报废,原来我什么也不用做,就往那里一站,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就全解决了!
我搬了新家,是一幢临海的白色西班牙式别墅,这是凌氏给我安排暂住的“员工宿舍”---我住过无数员工宿舍,刚刚工作时甚至住过十几个人挤在一间房里的大通铺,头在屋子里,脚要伸到屋外去才能躺平---现在这样的宿舍,让我心情复杂。
为了方便我出行,阿瑞斯被指定为我的司机,凌氏为我安排了座驾---一个QQ也买不起的人,突然出入有房车接送,说不出的奇怪。
阿瑞斯自从成功推荐我晋身后,天天保持着标准的大黑超装扮,我时常想,不知他摘下黑超生活的话,会不会比我更加传奇?
新书果然如期出版,配上我的巨幅照片做宣传,很快销量突破一百万册
凌氏说要请我吃饭
富丽的餐厅、精美的鱼子酱、醇香的红酒、显赫的男人
这是平凡的我心中想过无数次的舒适生活,可是不知为什么,身临其境时,感觉并不如想像中美好
凌氏讨好而有节制的笑容,在我看来是这么的不诚恳,我觉得他完全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心底里某个角落,似乎记得曾有一个人,不为我的样子,我也不为他的表像,完全的互相温暖过,是谁呢?
最近这段时间,天天在各种宴会中吃吃喝喝装笑脸,什么也不用做,最辛苦的事不过是去售书现场签签名---也是形式大过内容,做做样子而已---我这个劳累惯了的人,觉得万分不习惯,觉得非常有罪恶感。我时常想,以前那样苦挣苦捱,粒粒皆辛苦,得到的每一分钱掰开里面都有血汗,虽然苦,但拿的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现在。。。唉。
“小惑,要不再来个甜点?”凌氏今晚的语气温和极了,我自然感觉得到,他对我有若干异样的好感。
这样一个单身男士,年龄不算太大,身形仍然保持的很好,有风度,有事业,有时间,有情调,样子也颇颇得过---这是我很多年来一直向往的结婚对象。。。今晚出来时,阿瑞斯对我大叫:你是我的!不许你和那老头子约会!
切,好笑了,我凭什么就成了他的了。我还偏要出来。
翻开餐单,我瞪大了眼睛---什么什么,一点子指尖大小的甜品,最便宜的也要三百多?最贵的居然要上千!
往前翻到主菜---天,原来我刚刚吃的那两三碟塞牙缝也不够的玩意,居然要四千多!!!
我的小市民意识徒然发作,大怒,姥姥的,杀人啦,什么东西收这么贵,甜不够甜,酸不够酸,辣不够辣,偷工减料,三口都用不了就能吃完的东西,居然要卖这么贵!
有多少人,辛苦工作一个月,连这一餐饭都吃不起!
我大怒,猛的把餐单拍在桌上:“不吃了!”忽然觉得失态,真的,关我什么事,人家凌老头有钱,人家喜欢花,又不要我花钱,发哪门子脾气。
凌氏相当容忍我,微笑着带我出了餐厅---如果我还是过去那个平凡的模样,他会这样对我吗?想想人不可貌相这句话真是。。。
餐厅外,凌氏的车就停要门口---现在就是这样,出了门就上车,下了车就进宴会厅,出了宴会就去舞会,出了舞会就上高级会所。。。
世间上今天到底发生过什么有趣的事?隔壁阿花的小崽生下来没有?路边的铃兰开花了吗?这些,似乎都是离我很远的事,真怕有一天世界大战,我仍在人群中吃吃喝喝---简直像一头猪,名贵漂亮的猪,唉。
我对凌氏说:“还不想回去,我们去走走吧。”
凌氏惊喜的看着我,直搓手:“好,好,附近有几间服装沙龙,去看一看?”
灯火辉煌的名牌时装沙龙,偌大的营业厅,一整队的服务人员,只得一位女士在里面挑衣服。
“嗨,凌总。”女士含笑向凌氏微微颌首,有着无比美好的气质和完美的风度,眼角浅浅的皱纹让人有若干从前的联想,她的自信和发诸于内而形诸于外因为经历和磨难所蓄积的风采,令我觉得黯然失色。这样的女人,虽则不一定在锦衣玉食中生活,却因为有着自己的坚持和历炼,越来越芬芳怡人。
凌氏与她打过招呼,叫我看新装:“随便挑挑。”
我颇多感慨,曾几何时,我的终极目标就是有朝一日可以随意逛这样的名店,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可是,当什么都放在手边,随时可以拥有时,一切却似乎变了味道,得到的太容易,有意思吗?
随手翻到标价牌,我目瞪口呆,再三数那牌上的零,一二三四五。。。没错,五个零!
这是什么地方?孙二娘的黑店?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脸倏的涨的通红。
凌氏问我:“怎么了?不舒服。”
我回头看他一眼,不不,他再显赫,也不是我那杯茶。虽然现在我衣食无忧,可以买最奢侈的奢侈品,消费最不可思议的高消费,可是,我骨子里仍是个最普通不过的小市民,并且,我刚刚才发现,我居然,是这么依恋和怀念我的小市民生涯。我就喜欢为三餐而忧,喜欢和别人为芝麻绿豆的蝇头小利争的你死我活,喜欢为取得小小成功而雀跃,喜欢攒两个月的工资买一小件限量版披肩沾沾自喜。那样的日子,我过的开心、乐意,说不出的舒服。
现在,一切都可以信手拈来,得到的全无半点乐趣,多年来赚到的钱,在这里连一件外套也买不起---这样的日子,让我充满罪恶感。我只能活几十年,买再贵的衣服,吃再贵的饭,还能长出翅膀来不成?有什么意思?
“凌总,我先回去了。”扔下不知做错了什么事的凌氏,我扬长而去。
第二十三章 生人离魂
阿瑞斯看我心事重重,很疑惑:“以前你没工作烦恼,现在成功了还是烦恼,你能告诉我怎么才能不烦恼吗?”
我才发现我的难缠---算了,大家都不容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也别为难他了:“阿瑞斯,我真的很成功?”
“那当然,你没听说啊,你的画展第一天,画就被抢购一空。”
“这么好卖?”
阿瑞斯贼笑:“那是。。。其实最值钱的还不是你的画,如果你自己本人肯往画展上一站,第一个被抢走的肯定就是你自己。”
我把手中的茶杯直接扔到了他头上,在“哇哇”大叫中,我终于寻回笑脸。
眼前这幢豪宅里住的,据说就是画展的主要买家。
为了他的慧眼识英雄,我好奇心发,来见他一见。
佣人说主人不在家,不过他认识我是著名的荧小姐,请我进屋先等等,他这就去给主人打电话通知。
---名人果然有些好处。
豪宅就是豪宅,面积真大。我从这头溜达到那头,足足走了十几分钟,满眼看到的都是金碧辉煌,看得我头晕目眩。
这就是有钱人的品味?非把大块的黄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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