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魔妖道仙乱》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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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教我好不好。”
孔翎闪动着大眼睛,宛如头上那颗颗闪耀着的星星。
明逸表示同意。然后两个人之间,再次陷入了沉默,这倒是非常像两个刚恋爱的人之间的尴尬期。
“啊,那条红色的……蛇呢?”
好不容易孔翎又找到了一个话题。
“呵呵,它叫红胖子。”
明逸轻笑着,显示自己并不尴尬。
“你是怎么得到它的?”
孔翎赶忙问,生怕这个话题快速的结束,有没的扯了。
“这说起来话可就长了。”
明逸感叹道,确实啊,已经三年了,“那还得从三年前说起。”
明逸思绪飘到那三年前的时间,那条巨大的红色身躯,又开始在他脑海中撞击着,仿佛一切刚刚结束在眼前……
“是不是觉得我很坏。”
明逸眼睛微红的看了一眼正泪眼模糊的孔翎,女孩子就是女孩子,即使是妖女也是一样——女人是水做的,这句经典的话始终是正确的。
“不……你不是。”
孔翎擦了下微红的眼睛,轻声说道。明逸想起以前那些电视剧里的男人总会在女人哭的时候,适时的拿出纸巾,明逸摸了一下口袋,却摸了个空——以前他吃东西的时候,完事就用手一抹了事,哪里会有纸巾?
明逸看着旁边楚楚可怜的人儿,有些不知所措,他觉得应该给予一些什么安慰,但是却不知道该干些什么。
“都……都已经去了,就不要伤心了,死的人死,但是活着的人还得活着。”
憋了好久才憋出这句话。一直红着眼的孔翎被他这句话,逗的扑哧一笑,顿时脸上绽开了花朵。
“你这人,这是什么话啊。”
孔翎白了他一眼。天地良心,其实明逸的本意并不是想去逗他,而是真真正正的想不出什么话,才憋出来的。
“呵呵。”
明逸笑笑,脸上一红。他这人说不清楚到底属于什么类型,就这一天来,疯的时候口油的要命,现在却是显得如一个腼腆的小男孩子。
“对了,你不是要看红胖子吗?”
明逸转过头,看着坐在旁边的孔翎,神秘的说道。
“是啊,现在可以看吗?”
“可以。”
明逸眼睛在四周看了一圈,这里并不是太喧哗,周围很宽的地方也没有人。回过眼睛,明逸才将葫芦拿出来,然后心念一动,变的很小的红胖子就从里面钻了出来。刚一出来就扑到了明逸的身上,这时候的红胖子已经变成了一个十几厘米的小家伙,模样非常可爱——仿佛它越小就越可爱,身形变小了很多,但是身体颜色的浓度却变的异常浓艳。
“小子,快叫姐姐好。”
明逸傻道。果然孔翎看白痴一样的看了一眼明逸。
“他是一只小动物耶,哪里会说话啊。”
明逸抓抓头,表示自己的憨厚和纯洁。
孔翎小心翼翼的将红胖子,拿到自己的手上,开心的欣赏着,像是看着一个自己喜欢的玩具。
听着孔翎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他也非常的开心,在这夜色中,这是一种享受。头上星空清凉,公园的恋人们静静的拥抱,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和谐。
要是这个世界每时每刻都能这样多好啊。
明逸如此想道。但是这大抵会是一个空想,任何一个有大脑的人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奢望,因为每个人都有大脑——所有的人都抱有后面一种想法。这话有点矛盾,但是实际确实就是如此矛盾与荒诞。
“你叫它什么名字?”
孔翎突然想到明逸对她手上的这个可爱的东西的称呼。
“红胖子啊。”
看着孔翎那怪异加不可思议的眼神,明逸又问道,“有什么不妥吗?”
“何止是不妥啊,简直就是大大的不妥。”
孔翎看着手上的小东西,“这么可爱的东西,你们既然就依照它的外型给它取了个这么土的名字,实在是太没品了。”
明逸想抗议,这个名字是溟涣那老头取的,不过想了一下,自己叫了这么久也算是默认了,也是没品——就不说了。
“不行,要换个名字。”
孔翎说道。
“换个什么名字。”
明逸对取名字不在行,不然也不会叫红胖子叫这么久,但是听着孔翎有问他的意思,他连忙开动脑筋,“不叫红胖子叫什么啊,叫火锅好不好?”
“火你个头,干脆把你煮火锅得了。”
孔翎没好气的看着明逸,明逸是取不出什么好名字,这次也就是纯粹的搞鬼,想博得美女一笑而已。
“恩……叫什么呢?”
孔翎看着手上乱串的小东西,“你这么胖……叫叫你嘟嘟好了,呵呵,就叫嘟嘟了。”
我怎么觉得像是一头猪的名字呢?
明逸想道。但是一看红胖子……嘟嘟的样子,肥成那样,确实有点像猪,也就不反对了。
“呵呵,从今以后你就是嘟嘟了,哦——”
孔翎欢呼着从椅子上跳了起来,高兴的将嘟嘟托在半空中,在空旷而安静的花园转着圈。明逸看的有点发呆的看着眼前的人儿,嘴角的微笑变大了幅度。
这一夜,他们始终未归。
凌晨的时候,兴奋的过后的孔翎靠在明逸的做肩上,睡着了。看着人儿脸上那甜美的笑容,明逸轻笑一下,空着的手轻轻的撩动了一下那一缕青丝,孔翎似乎有了感觉,脑袋轻微的移动了一下,随即停止了下来,均匀的呼吸着。
明逸将视线投向夜空,那星星在不停的闪烁,变换着形状,盯着下面幸福的人儿。
薄薄的雾气变成了晶莹的露水落在两人身上,明逸的眼睛依然在凝视着前放,孔翎依旧带着甜美的微笑靠在明逸的肩膀上睡着。
太阳冲破了山脉,跳跃到了空中,散发着自己的光辉。天空蓝的没有一丝云,明逸看着眼前的夕阳,脑袋里不知道想些什么。肩膀上的伊人突然动了动。
“醒了啊。”
“恩。”
孔翎脸上带着微红,明逸没有说什么,仿佛眼前的景色已经将他的全部心神吸去。两久,他才站起来,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长长的吸了一口早晨清凉的空气,微笑的看了一眼坐在椅子上的伊人——又是一个阳光灿烂日子啊……
第三卷:意在都市闻花香 第十七章:再遇刘强
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但短暂却不一定就快乐,明逸就非常的希望这短暂能够变长——最好是变成一辈子。
但是他自己知道这比较不可能,他有一种预感,这种平凡而幸福的日子不久之后就会结束。这三个月可以说是他自从家庭不幸之后,他最幸福的一段时间,即使和明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不及的。
值得庆幸的是他和孔翎的感情大进,不知情的人可能还会以为这两人已经认识了几百年。感情本来就是那么奇妙,虽然两人之间并没有挑明,但是两人都可以感觉到那种绝非朋友的感情——或者应该说是爱情。
这中间并没有发生过什么太过于激情的事,一切来的显得那么的平静,明逸羡慕那些电视和小说里所描述的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是他亦是明白在现实中,大多数人的爱情只是在平平凡凡的日子中,慢慢的产生,而不是天天会有强盗去使坏,然后再等着你去英雄救美。这种平淡中累积的感情,虽然待老的时候,没有什么可以在后辈面前吹嘘的,但是自己那淡淡的回忆绝对会让人牵动嘴角——他(她)曾经在我冷的时候为我披过衣服。这样便已经足够了。
虽然感情大进,但这并不表示明逸就可以免去了秘书的工作,而安安心心的吃软饭。孔翎在和他熟了以后,也就和他一样——更加的肆无忌惮。
所以最开始的时候,还能吃到孔翎做的饭,到后来就只能泡方便面了。这就不得不鄙视孔翎了,一个女人,既然如此这般……实在叫明逸气愤,更气愤的是他现在还没拿到一分钱工资,前面那板寸的“交朋友”钱早已经用光了。他是想出去跑跑也不行。
这就不能怪孔翎了,不是她不给,而是明逸要面子,虽然经常将吃软饭挂在嘴上,可是真的到吃的时候,却不想下嘴——因为他觉得这样很丢脸。
红胖子——不,应该是嘟嘟了,从容的从明逸身前游过,肥胖的小脑袋高高的昂着。鸟都不鸟明逸——它现在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这没什么——有什么的就是养着它的不是明逸,而是孔翎,所以理所当然的,嘟嘟叛变了。对此明逸非常不岔,心里鄙视嘟嘟重色轻友,是毫无人性的畜生。每次孔翎不在家的时候,嘟嘟都被明逸骂的惨兮兮的,眼泪汪汪。但是孔翎一回来,马上又会昂起高贵的头,表示对明逸的不屑。
“叛徒,你不会有好下场地。”
明逸鄙视的看着下面的小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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