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交响乐》第19章


“什么,你叫老板拿奶茶?这种事让侍应生去做就可以了。”
有人在球形隔膜里面哂笑,好象在通风的旷野中那么凉快,三五人回应。末了一句:“外地的?是乡下来的吧?”
这些人一向把上海以外的城市,当作村子和小镇。
“无聊!”披风大叫了一声。
众人嘘了一声,又有人在喊:“嗨,侍应生!我也来一支饮料。”
接着,便谁也不再理会那外地女人了。
外地女人嘀咕一声后,接过侍应生送上的饮料喝起来,然后向披风示意了谢谢。
披风微笑!
张三九突然捏紧披风的手,叫道:“我爱你。”'手机电子书网 Http://。。'
“什么,你说什么,说大声一点!”
“我、爱、你!”张三九差一点没喊起来。
二、怪狗阿飞
一个猎户肩膀上沉沉地扛着一头刚被枪杀的野猪,缓步行走,很快来到了一个热闹非凡的菜场里。
下了山没剩下多少力气的猎户喘着粗气,将死猪拖在水泥地上,走到一个卖馄饨的摊子上招呼老板:“给我来一碗馄饨,一定要肥的肉馅!”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馅,绝不可能是肥肉。因为开水是那么烫!等馄饨熟了,馅也就没有了,可能早已全部都化成了油水……
暖壶里的开水本来十分烫,倒在锅里过了一眨眼的工夫便烧得沸腾了开来。在这里做生意的是一个老板娘,她十分客气地请猎户大爷就坐!
应客户提出的要求,一位站在铁锅边上打下手的小姑娘,将已包好的肥肉馄饨倒了进去。但不到两三秒钟的时间,她又赶紧全捞了出来。
馄饨原来是烫熟的,肥肉还没有来得及完全溶化呢!
“哎!黄衣,黄大哥,点心上来了——”
原来,这猎户的名字叫黄衣。
“小心烫!”那老板娘又叮咛了一声。
但黄衣兄对眼前这个女人热情的态度很不以为然,右手松了猪头上紧紧饶着三圈的草绳子,不置可否笑了:“行!这不用你招呼,我也知道食物烫的。”
那猪头撞击地面的声音却巨大——“咚!”
这一声响,着实叫所有在场吃馄饨的人在心里大吃一惊,但心惊肉跳过后,就是讨厌。
“草你老母的!”有人说这一句。
“喂,你是不是有病?”接着,那人又说这一句。
隔三张桌子望过去,猎户大爷瞅见一位斯文秀才。
此秀才敢情是吃多肉了!在大庭广众之下也敢如此污言秽语、口出不逊。
黄衣兄“腾”地一下就火大了,提起一只暖壶要击出去。
老板娘不赞成,因为在现下的市场上,一只暖壶的开口价要好几块钱的人民币。
更严重的是——如果损失了这几块钱,恶性循环也便开了个头。黄衣摔了暖壶,秀气书生就一定会摔掉瓷碗,接着所有人都会跟着摔碗,丢飞凳子、劈开桌子,没完没了。
这不是完了么?
老板娘好象看过一些武术的小说,或者本身就会使一点武术。
飞身向前,一掌就想劈死了黄衣大哥,这个罪魁祸首。
黄衣大哥接了招,拆了招:“好!老板娘使的好,好一招‘关公吃刀子’。”
“好个屁!”
老板娘使了“吃刀子”一招,等黄衣喊完了又已连续地使出七招。
“我喜欢……”黄衣叹气!
“喜欢你老母。”老板娘正没好脸色给黄衣看,冷不丁着了黄衣的道儿。
原来黄衣使了个虚招,误导了对手。对手刚看他的肩头明明已在自己的掌握中,于是漂亮的手爪子便收紧了,其实却不然——这老板娘并不会一点点功夫,她黄衣大哥只是陪着练了这许久。
老板娘被抱在怀里怎么也挣不脱!于是她的脸红了,像晚霞一般。
甲:“这脸,我喜欢,喜欢得紧!”
秀才:“我也很喜欢——”
众人一齐拍手,刚才明明要发生的一件惨事一转眼便成了一幕人间喜剧。
一个人从一个没有人见到的角落里站了出来,本来他一直在喝酒,闷闷的一声也不响。
他穿着黄颜色的长长的披风,披头散发,像一只狗一样模样滑稽地钻出了人群。
大家都奇怪地看着“它”,“它”却哧的一声轻笑起来,好象想到了一件很快活的事情一般。
足足过了两分钟,“它”还是在轻轻地笑着、笑着。
老板娘的脸不红了,而且突然变得有一点发青,凭着女人的直觉她感觉并不妙!好象有一种预感:“某事要发生”!
果然大事不好了,天大的事就这样降临下来了。
狗一样的怪人,从黄衣和他的那个绝代佳人身旁溜过去!
是在溜走的时候出了问题——溜走的时候,那条狗居然顺手捏了一把这一对绝配之一的佳人的胸口。
“真可爱啊!”
如果时间允许,“它”可能还要亲它一下子才好。
“讨厌,讨厌死人了!”被唐突的佳人有点想哭出声来。
“扁死它!”黄衣大哥的条件反射,他这一声大喊连脸上的两只眼珠子都弹跳了出来。
“扁!扁死它!”
“它”已经引起公愤,吃了狗胆的大狗已然一步三跳地渐渐走远……可所有人都没有放弃,拔步便追。
那条大狗又拔了腿便跑!
怪狗,正是“阿飞”于壁虎。
他突然感觉肚子好饿,极饿!所以就一路跟踪着猎户大爷黄衣来到了惊仙山下的菜场里面。
三、漂亮姑娘
(一)
天空烧坏了,落日在最后的一刹那照得它身边所有的事物都那么灿烂,那么红!
落日……多么的美好。
而只有在山顶上,人才可以真正地欣赏到这种美好。
因为,接近了落日,那美好便如触手可及!
能触手可及的美好,已不是一般的美好,因为这时候人的心似乎已经能拥有美好。
山脚下,有个怪人正像是一只猴子用手倒立了起来行走,他避开了荆棘,饶过了巨石,仿佛永远都不知道疲倦地行走着前进。
忽然——这人一头就栽进了水里,发出“噗”的一声轻响。
终于筋疲力尽的他,又在内心苦苦挣扎:此行的结尾,是不该这样子的下场!
他到底要到哪里去?
水底下有两只手,是这个人的手,水底下的两手已开始发冷汗,有风!风有一点点的冷,水也有一些冷,还冷多久?
这个怪人就是“阿飞”于壁虎。
于壁虎身体趴在一条河里发着愣,脚下遍地是被河水冲刷得洁白的鹅卵石头,就在猛然之间,他感受到了黄昏的伟大!
这种感受有如一个人被雷电击倒在地,到了不可挽救的地步。
于壁虎是准备上山。
在很久之前,他有过一个很要好的朋友,这位朋友很喜欢在雷电交加的下雨天里登上山顶去看风景。
而于壁虎平时只喜欢在天气阴凉的某一天上山去看地面上忙碌不停的人们在互相打招呼。
山不大高,山脚下是一个小镇。
于壁虎已上山。
他在山腰上看到小镇上的人们都在房子里亮起了灯,有许多人在乘凉。
这个时候,天边还有一团团的红云。
……但是等到于壁虎爬到一个山头上来,天却已经全黑了。
晚风微凉,吹拂着于壁虎的衣襟。
他大口地喘着粗气,感觉很幸福。
(二)
张三九坐在一棵高大的槐树下面,树荫很大的一片,她人就坐在里面,面前放了一盆冰凉的清水——正准备洗头!
“披风,披风!”她叫,没有人应。
“披风?”还是没有人应。
她想叫披风另换一瓶洗发精,她并不是很喜欢“无头”这个牌子的产品。
披风终于还是从一个角落里闪了出来,并跑过来:“哎,我的大小姐,我就在这,有什么事?”
“也不知去哪了?你——”张三九怒不可遏。
“没,没去哪!”
终于换成了“海飞丝”这一个牌子。
“哎呀!可恨的披风。”
竟然只有塑料壳子,没有洗发液。
姑娘遗憾,很是怒恨。
她绞起几捧长发,弄得稍微有一些干燥了,站起身子,去房间里拿一瓶新的海飞丝来。
房子的门前有一个水池,旁边有三只蝴蝶。这边上,还有一脸盆只洗了一半的衣服。
这是披风本该洗掉的,但是他却是一个很不称职的家庭工作人员。
“死披风,怎么这么懒?”姑娘的气未消。
……终于洗好了头发。
指甲光亮,老长,带着一点粉红的颜色。
张三九抽空剪了粉红指甲,又上上下下地把几块其实长得并不是很明显的疤痕用玉白色的胭脂粉覆盖住。
这么修理一通,她上街去了。
路过一家超级市场的时候,她被一个刘姓老板叫住。
“嗨!张小姐。”
“啥事情?”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