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时代》第164章



“唉!”店伙计重重地叹了口气,“舅舅呀,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地方的人,会觉得我不难看的吗?”
“没!”他舅舅回答得既快又斩钉截铁,“亚特兰蒂斯王国虽然没有了,但是从那时候起留下的观念还是没有变,男人一定要长成女人脸才算是漂亮,象你这样的脸,我听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也算是可以的,不过你就别妄想了,你的脸是怎么也不可能改变得了的啦!”
凌珑终于恍然大悟,敢情就是这原因啊?店伙计的脸确实十分的有“男人味”,方脸,浓到夸张的眉毛,突出的眼珠,大鼻子,大嘴巴,大耳朵,满脸都是胡子渣,皮肤粗糙而且相当黑,放到凌珑的时代,虽不是帅哥但也绝不讨人嫌,但既然要长得象女人脸才叫漂亮,那店伙计与这时代的审美观当然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并且完全背道而驰了,再看自己,虽然顺着这时代人的脸型稍有改变,但变化不大,源自祖先的女人脸到他这一代只是变得更漂亮了,这也许是时代的趋势,当人们生活优越,就会喜欢柔顺的、优雅的、可爱的、女性化的男人,觉得皮肤白嫩、腰细、肌肉美观等等才是一个帅哥的标准,而当人们生活不是那么优越时,又会喜欢男人味重的男人,因为那种男人看起来更强壮更有力量。
显然,亚特兰蒂斯虽然亡国了,但人们的生活仍然十分轻松舒适,所以源自优裕生活的审美观也没有什么变化,店伙计最惨的事是:他不仅有着一张男人味很浓的脸,而且还是个秃头,本来凌珑就觉得伙计的穿着与他的脸十分不相配,现在看来,何止是不相配,简直就是对那身服装的侮辱,亚特兰蒂斯的服装,至少以凌珑目前看到的型号来说,都是以飘逸、比较暴露为主的,无论男女,都没有穿裤子,女的穿着短裙,男的穿着长上衣,在腰上系一条带分隔上下半身,所以,那个店伙计两条腿上粗壮浓黑的腿毛,大概也是这时代的人不忍目睹的惨状之一吧。
想到这里凌珑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想当年自己还曾梦想过有浓密的胸毛和粗糙的皮肤,甚至在家里偷偷改变过模样对镜自照,只是出于法律上的禁止,才不敢在非作战状态下随意改变外形与人接触,与他那位多重人格的祖先不同,凌珑并不在意自己的脸是男性化还是女性化,他只是想让自己男性时更有男人味,女性时更有女人味而已,毕竟在他那个时代里,性别只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嗜好而已,没有任何法律归定必需要确定个体人类的某种性别,人们的相爱只是因为人格与性格上的吸引,与性别基本无关,如果两人相爱而性别上一样,只要其中一方改换性别就可以恩爱和生育,所以,他那时代甚至没有严格的男女称谓,只是约定俗成了做为男性时要有传统意义上的男人味,做为女性时要有传统意义上的女人味,如此而已,这算是为保持世界的多彩化与恋爱的激情化而做的最后妥协吧。
看起来伙计对凌珑的恶劣态度,还是有点原因的,凌珑摇着头,将这一份不快抛诸脑后,可怜的家伙,生不逢时,再晚个几千年的话,象在中国的秦汉时代或者唐朝时期,这个伙计搞不好还能被评为超级帅哥,时代的不同,审美的不同,使他可怜到连一个老婆都讨不到,真是悲惨呢!
将咖啡杯与壶收回包中,凌珑倒在那张大床上开始呼呼大睡,在树洞里缩了几天,好不容易可以伸展四肢睡一下,这回不用数绵羊也照样睡得着了,而且他也有必要做好准备
上一回来到这城镇时看到的聚会,是一个贵族的管家到这城镇来招收佣人的通告,虽然上一次他还根本听不懂这些亚特兰蒂斯人在说什么,但有记录保存在芯片中,现在他知道,那是一个招工广告,更从镇民的谈论中得知,佣人与奴隶是不同的,佣人是自由身,随时会被解雇,也随时可以自行脱离工作,只要肯付出一定金额的代价。从管家到女仆,从家庭教师到陪读书童,从保镖到车夫,都可以是佣人的工作,而上一次管家来招的就是陪读书童,性别不限,因为那位贵族有好几个孩子,年纪上要求与他的孩子相近,要身体健康没有残疾,长相漂亮至少顺眼,人要聪明,最好已经认点字。
凌珑自问自己附合每一条要求,所以上这来等候招工来了,成为贵族儿女的陪读书童,一来可以解决食宿问题,甚至还有一点薪水可拿,二来可以接触更多的人和文明的核心部份,总比自己天天偷窥偷听来得好,四个晚上至少让他听到上百次恩爱的声音,都快把他给逼疯了,本来根本不想孵化的机器人的蛋,最后也还是开始孵了,再过2天就可以出壳,当然如今的机器人也很先进,不仅外表与人类一模一样,反应也与人类一模一样,而且还能变性来顺应人类变性的能力,最主要的是这种机器人是中间者,并无自我,所以不用担心人权的问题。那个蛋被他放在树洞中,出世后便会自己寻找食物,无论泥沙还是动植物,都可以吃下肚成为构建成熟版机器人的原料,哪天他想到了这个机器人,通过卫星一个命令就会以最快速度赶到他的身边。
天再次变亮的时候,凌珑终于醒过来,虽然空间包里有食物,不过还是下楼去花钱弄了顿饭来吃,这个时代可能还没有点菜与自助餐之类的经营模式,花过钱,只能跟旅店老板一家五口以及那个店伙计坐在同一张长桌前进食,没什么好菜而且贵得要死,竟然要一个铜才能吃上一顿,连他在内七个人才只有4道菜,一荤三素,要不是他动作快,差点一口肉都吃不到,酒也不是什么好酒,气味浓烈味道却淡得跟水一样,芯片检测这酒的酒精浓度只有7度,对会喝酒的人来说它根本就不属于酒类而应当属于饮料类,好歹算是吃过了早饭,凌珑从桌上陶罐中取来一杯水,才喝一口便尽数喷出。
“这……这是水?”凌珑吃惊地望着那若无其事大口喝水的其余几人,店老板的三个儿子中最年长那个冷哼一声说道:“你以为是什么?”
“我知道是水,可是为什么水里会有虫子?”凌珑大声喊道,年长点的小伙子往自己杯中瞧了瞧,将那细小到几乎看不清的虫子以指甲挑出来,然后道:“水里当然会有虫子,你自己不细心还怪别人?别装得象贵族一样,你还不是个穷人?”
一只小虫子,当然害不死凌珑,就算这是一杯专门培养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的水,也无法令他生病,不过他最大的忍耐极限仍然是“眼不见为净”,好歹总也不能有可以肉眼可视的虫子吧?怀着万分的恶心,凌珑将口水吐得满地都是,自然也将那杯水放回了桌子上。
他的举动让在座的其余人都十分不顺眼,古往今来大家都是这样喝水的,又不是贵族,还要特意过滤、沉淀过才能喝,水烧开了虫子不就死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凌珑叹了口气,心想算了算了,跟史前人没什么好说的,房间里没有牙具,是不是又要买呀?于是他离开桌子问道:“有没有刷牙的东西?”
“刷牙?”那六个人异口同声的问道,语气之古怪,令他顿觉自己问了不该问的话,坏了,这地方该不是不刷牙的吧?这可怎么办?当初他为了在空间包里装下尽可能多的东西,把牙刷之类的物事全扔了出来,想着不管哪个时代,既然是文明人不是野人,牙总有地方可以刷的,难道竟然不是?
“刷牙?”那六个人还是这样问着,对这个凌珑自己拼凑起来的单词表示不能理解,“刷牙是什么东西?是指把刷子放到牙齿上洗牙吗?”
凌珑瞪大了眼,深吸一口气,不过最后还是没有再问出话来,显然,这时代的平民都不刷牙,而且搞不好连贵族也是不刷牙的。
“算了,算了。”叹了口气后,又想到了另外的问题,这时代八成也没有自动马桶吧?那要怎么弄干净屁股?装甲身体是自然生物与机器在分子层次上的结合,除了需要能量以外,也需要食物,吃进去的东西当然不可能全部用到,用不到的自然要排出体外,而这个过程以生物的模式进行是最省时间最省能源的,身体可以做到的极限便是一周之内吃喝拉撒随心所欲,但也顶多一周而已,这会儿已经来了有六天了,再不解决排泄问题,他的健康就会受到损害,凌珑叹着气走出旅馆,想着这些本来从不用担心的烦心事,当然,天赐机可以解决一切营养问题,由天赐机摄取营养也不需要担心排泄问题,但人毕竟不同于机器,吃饭是人生一大享受,怎可为了省事就丢弃?
城镇很小,凌珑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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