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宇宙杀手》第17章


中的布包看。那胖子一身宝蓝色的绸袍,在袍襟上有一条老粗的 
、黄澄澄的金炼,一望而知,是一个财主。 
陈昌知道,那多半就是自己刚才撞中了的人。想向他道歉, 
胖子已抬头向他望来,神情讶异莫名。 
陈昌那时的模样,也确实叫人吃惊。他不知道自己身在古墓 
之中,一晃已快六十年了,外面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以 
,他仍然留著辫子,而前额上,却也已长出了头发来。他把辫子 
盘在顶上──在清朝,那是最普遍的打扮,但到了民国二十年, 
就变得古怪了。 
他满脸都是乱蓬蓬的胡子,长短不一。身上穿著一件灰袍, 
是在古墓中找到的,也不知是哪一朝哪一代的式样,总之样子怪 
异莫名。 
那胖子打量他,一面现出吃惊的神情,一面不由自主,后退 
了两步。 
可是胖子的神情十分怪,一面极吃惊,一面却又现出很不舍 
得离去的样子,欲退又止。 
陈昌先开口:‘对不起,撞著您老了!’ 
胖子一听,就吁了一口气。 
这胖子是一个相当有名的人物,他是徐州,也是长江以北, 
黄河以南,最大的联营当铺,恒大当铺的东主。恒大当铺是方圆 
五百里出了名的当铺,尤精于鉴别金珠宝贝、古董字画。自东主 
以下,大朝奉、二朝奉,甚至三朝奉的一个鉴定,也可以令天下 
信服。 
这胖子姓周,有一个外号叫‘神眼无虚’。他就以‘无虚’ 
为号,久而久之,也没有人记得他的原名了。 
他后来对人说那晚遇到陈昌的经过:‘在大酒楼门口,叫一 
个人撞了一下,正想骂是哪一个莽汉,一抬眼,看到那汉子手上 
,冒起一团火,闪得我睁不开眼──我的妈呀!哪里是火,敢情 
是那汉子手中,一包宝物冒出来的宝光。那种火一样的宝光,闪 
得我心往外蹦,我见过的珠宝珍奇还少了?可是那种宝光,只在 
古籍中看到过,小时候听老人家说起过,说是极西之地所产的红 
宝石,最罕有的称为“火齐种”,就会有这种光,珍罕无比。连 
当年慈禧老佛爷,听说有这样的宝贝,下旨要找,到她归天,也 
没能找到一颗!’ 
一个毕生浸淫在奇珍异宝鉴别行业中的人──尤其是在近二 
十年来,清廷覆亡之后,深宫中的珍宝,大量流传出来,周胖子 
就曾好几次,被人专程请到北京、天津去,鉴赏珠宝。各种珍奇 
的宝物,经他过目的,多至不可胜数。 
江湖上传说,若是某翁或某人,藏有甚么宝物,未曾经过‘ 
天’,‘神’、‘法’三眼鉴定的,就必然不会是甚么真正的珍 
品。 
这‘三眼’之中,‘神眼’就是周胖子。另外两‘眼’,是 
另两位珍宝鉴赏家,和这个故事全然无关,所以不提了。 
所以,周胖子一看到了那汉子手里冒起的火光,一下子认出 
了那是甚么东西,心痒难熬,一颗心几乎没从口中直跳了出来! 
可是,他抬头一看清了对方的模样,却又不免大吃了一惊。 
陈昌的样子如前述,周胖子事后对人说:‘这眼前的那大汉人不 
像人,鬼不像鬼,又像是江洋大盗,又像是深山野人,竟全然不 
知他是甚么路数?要不是他先开口,而且说话很是客气,我真不 
知如何招呼他才好!’ 
这时,陈昌已包好了布包,手中的‘火光’也消失了。他一 
面道歉,一面把布包系向腰带上──这是一种乡下人放置东西的 
习惯,看得周胖子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周胖子十分精明能干,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处事仍然十分有 
条理。他先手按胸口──心跳剧烈,令他的心口有点发痛。然后 
他道:‘壮士,可是有些好东西,想找买主?兄弟我是恒大当铺 
的东主,姓周。’ 
做穷人有一个好处,知道甚么是‘当铺’。而且恒大当铺立 
店逾百年,就在陈昌家乡不远处,陈昌倒是听说过的。一听之下 
,大喜过望,忙道:‘是!是!’ 
周胖子向酒楼一指:‘进去找个雅座,一面喝酒,一面详谈 
如何?’ 
陈昌虽然感到酒楼中发出来的味道,十分难闻,但总不成就 
在大街上谈买卖,所以又连连点头。 
一进酒楼,各人见了周胖子,无不殷勤致意。陈昌心知他这 
个当铺老板,货真价实,心中更是高兴。 
只是进了饭店之后,像是进了臭坑一样,难受之至。不过他 
是苦出身,也可以忍受。 
在一个小小的雅座坐定,周胖子点了酒菜,吩咐一起上来, 
再也不能有人来打扰。酒菜齐了之后,陈昌对著菜皱眉,只觉奇 
臭无比,厌恶之情,溢于词表;对酒,倒是和平日一样。 
周胖子一看到这种情形,更猜不透陈昌的来历了,心想莫非 
是宫里来的人?不然,何以那么好的菜肴,也看不上眼,而且, 
头顶又盘著辫子! 
周胖子屡劝,陈昌只喝酒不进食。被劝得急了,他说了一句 
:‘这‥‥‥几盘东西,怎么能吃?我不饿!’ 
他确然不饿,而他这样说,听起来倒像是桌上的菜太差,不 
合他进箸。这话口气之大,连周胖子也不敢说甚么了,又命撤了 
下去,陈昌才敢大口透气。 
周胖子已是心痒难熬之至,搓著手:‘老哥要出让的东西, 
可以‥‥‥看一看了吧?’ 
陈昌一口答应,自腰上解下布包来。一解开,周胖子一看之 
下,刹那之间,血往上冲,满脸通红,可是一下子又心脏收缩, 
脸色发青。 
他双眼发直,张大了口,口涎就那样流了出来,吓得陈昌不 
知发生了甚么事,他伸过手去在周胖子‘人中’上重重捏了一下 
,周胖子才回过神来。 
陈昌人不笨,他带出来的几样东西,分开来放。这时展示的 
,只是其中一件,已经使周胖子遭到了这样的震憾。幸好是如此 
,若是一起取出来,周胖子非心脏病发,命丧当场不可! 
陈昌其实一点也不识货,他生活贫困,别说是各类珍宝,一 
生之中,连碰到黄金的机会都没有,能摸上一下白银,已经很不 
错了。可是各类珍宝,之所以会成为珍宝,当然是它们本身具有 
极度的魅力,吸引人,使人自然对它如痴如狂地喜爱,认为那是 
天地间精华之所聚。若不是有那样的优点,怎么会千古以来,令 
那么多人为它追逐不休? 
所以,当陈昌在那古墓之中,发现有许多宝物之后,他也为 
之震撼不已。 
当然,他的感受,不如锦衣玉食惯了的豪富。他看著那些宝 
贝,自然觉得那些东西美丽得惊心动魄,可是对他这个长年累月 
,在饥寒交逼中过日子的人来说,一盘老大的珍珠和一盘五花肉 
让他来选择,饥肠辘辘之时,他自然会舍珍珠而就猪肉的──由 
此可知,珍宝再动人,性命还是比它重要,由此也可知,世上颇 
有些人,舍生命去求珍宝的,是如何愚蠢? 
但是周胖子却和陈昌的情形,大不相同。在他的眼中看出来 
,珠宝岂止是原始的美丽而已,还有它们社会上的价值──在周 
胖子看出来,珠宝等于巍峨巨宅,等于良田十顷,等于婢仆成群 
,等于锦衣玉食,等于美女如云,等于一呼百诺,等于一个人生 
活上所享受的一切! 
那自然又有了不同的意义。 
那时,陈昌解开了布包之后,周胖子就神为之夺,气为之窒 
。他的一双眼睛,本来已被他脸上的肥肉遮得只剩下了一道缝, 
可是此际,却睁得老大。 
他的脸色通红,一半是由于极度的兴奋刺激,一半是被那血 
一样红的宝石,所发出的火焰一样的光芒映红的。 
他真识货,料得一点也不错,那是极西之地所产的红宝石, 
史书上称为‘火齐种’。宝石并不大,最大的一颗,才如大拇指 
,被雕成一只神态威猛的狮子,可是看起来,这狮子其大如拳─ 
─因为它所发出的红光,凝聚上同实质,如一大团烧红了的炭, 
可是却又通透晶莹。 
除了一只大狮子之外,另有九只大小不同的小狮子。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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