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第74章


每隔一段时间,哪天晚上他觉得时机正好,他就会到赌场周围晃荡,盯住那些赢了大钱的单身游客。他骑摩托跟踪他们。要是他们乘汽车离开,事情就麻烦了一点。他不得不跟他们到家,要是他们有车库,那就没辙了。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开进大门或者开下斜坡,亮起刹车灯,这晚上就算白费了。不过要是他们停在街上,那就立马搞定。他会趁他们站在大门口摸钥匙的时候下手。一眨眼就得。他戴着头盔扑上去,一只手藏在上衣里面,命令他们交出钱来。他藏在衣服里的手可能是虚张声势,也可能真是一杆枪。他抢来的钱数字并不大,不值得他们为之冒生命危险。把钱乖乖交给新主人比较明智。然后,他跨上摩托飞快逃走,这事就结了。剩下的工作就是迟些时候检点一番他从“自动出纳机”上得到的好处。
他的“客户”步行离开赌场后,他只需要等待时机到来——一条人流稀少的街道,周围没有警察,最好光线昏暗——然后就和从前一样啦。有时候甚至还要快得多。
自从他开始光顾到赌场的人,雷米就不止一次想过,他这到底是不是一种恶习,没准这也算是一种对赌桌的迷恋。他最终得出的结论是,自己是对那些赌徒的治疗手段,活生生地证明了赌博是恶魔的勾当。换言之,他为自己正了名。他从来没把自己看成个普通的罪犯。
他按下点火开关,阿帕瑞里亚摩托车听话地发动了,发出一声柔和的嗡嗡声。他希望“客户”不要朝巴黎旅馆旁边的出租车站走去。那倒是让事情简单了,因为坐出租车的人不会停到车库里去,不过这也可能意味着这晚的逍遥还没有结束,还会有风波。通常,赢钱的赌徒都会跑到尼斯那些典型的夜总会中的一个,把钱胡乱挥霍一空,那些地方几乎就是合法的妓院。他会为旁边的人付账买单,最后把足够养活一家三口一个星期的钱用来找个女人口交。要是这么多运气才换来的结果竟然落到哪个妓女口中,那他才要懊悔呢。
他抬起离合器,挂上一挡,穿过中央花床附近的广场,从目标前面横过。他停下车,放下脚架,下了车,好像打算检查车后面盒子里的什么东西。他宽慰地看到那人走过了唯一一辆在等客的出租车。要是他沿着圣德沃特走,那真是天大的运气。那里几乎没什么行人,随后他就可以开上通往尼斯的路,消失在三条海边路的一条中。
雷米对于这个小小的袭击感到有点儿兴奋。他离开巴黎咖啡馆后,就一直步行跟踪目标,跟着他穿过公园。那人朝前走去,离摩托车停的地方没有多远。要是可以就在这里下手,两秒钟后正好跳上摩托车溜之大吉。
他看到那人坐在长凳上,又看到另一个人坐在他旁边,便悄悄溜开。事情有点奇怪。他跟踪的那个脸色像死人的家伙把扛在肩膀上的一个包递给另一个人,得到一个箱子做回报。
这东西闻起来有钱的臭味——或者香味,全看你怎么看待它了。这手提箱里很有可能装的是贵重的东西。这个确信无疑的感觉,加上那人在巴黎咖啡馆赢的钱,使今天晚上看起来好像他个人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上的一个顶峰之作。
交易结束,这两个人分手时,他错过了一次出手机会。右边有一群人正朝赌场走去。雷米拿不定主意该不该下手。即使目标像他担心的那样大声呼救,可能也没人会出手管这种事。发生抢劫的时候,人们总是突然不爱管闲事。自我防卫课上教学生在抢劫时不要喊“小偷”,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是一个神奇的字眼,会让人们掉转方向,尽可能离开。喊“着火啦”就好得多。这会让人们赶忙过来救你。雷米知道庸世无英雄。不过,凡事总有例外,他不想冒那么大的风险。
他发动马达,朝艺术大街开去,向左拐上艾丽斯公主大街,设法不让目标离开视野。他的目标正走下蒙特卡洛路,这是一条能看到大海的街道,由奥斯坦德路和他所在的街道相连。要不是因为他正在开车,雷米恨不能得意地搓搓手。这个地区简直就是荒无人烟。正是他这样的动物为了谋生而进行狩猎的理想环境。
雷米拉起面罩,皮摩托服拉链半开着,像普通观光客一样,慢慢以二挡速度懒洋洋地在温暖的夏夜空气中滑行。目标就在前方。他悠闲地走着,抽着香烟。正好。在奥斯坦德路开头,他穿过街道,和目标肩并肩前进着。他还用左手拎着手提箱,位置正合适。雷米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哪怕要他自己来决定场合,也不会有比这个更合适的了。他想,这个客户在巴黎咖啡馆估计已经把运气耗尽啦。
考虑到实际情况,他觉得行动可能会比平时复杂一点。不过另一方面,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就像他的老板卡特兰波纳经常说的。他做了个深呼吸,觉得出手时间到了。他拎起前轮,猛地一推把柄,把摩托车开到人行道上。
他停在目标正后方,后者正在把手中的烟头丢掉。他得赶快,免得他把手提箱换到右手。雷米突然加速,赶到这人后面,后者听到噪音,回过头来。雷米一拳打在他左脸,正中他的鼻子和嘴中间。
这人更多地出于惊奇而不是因为被打中而倒到地上,仍旧紧紧抓着手提箱。雷米猛地提起摩托车,后轮直打滑。他把摩托车架好,像猫一样溜下车。他已经把车调整到得心应手,一停下来就稳稳当当。
他走到躺在地上的人面前,左手藏在口袋里,顶起皮夹克一角。
“不许动,不然就打死你!”
雷米跪在他面前,伸手到他的内衣口袋里,掏出那卷钞票。这个动作很粗暴,那人衣服薄薄的衬里被撕破了。他看也不看就把钞票塞进自己的口袋。然后他站起来,向男人伸出一只手。
“把手提箱给我。”
那家伙的脸色病得不行,身体瘫软,鼻子上全是血,看起来好像已经灵魂出窍。谁想得到他还能做出那种反应呢?这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快,他根本没时间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不过等他明白过来时,他只知道骑摩托车,穿皮夹克的人正在拦截他。他跳了起来,用手提箱砸向雷米的头盔。
男孩觉得这人可能其实没有这么强硬,他的反抗只是出于本能,其实不堪一击。他吓晕了,如此而已。
雷米身材高大,比那人强悍得多。他对准刚才的位置,又给那人来了一拳,听到他牙齿碎裂的声音。要是他没有戴手套的话,可能手都要打伤了。幸运的是,周围没有人走动,只有一辆车从路对面开过,上了上坡路。一个乘客转头看了看。要是他意识到发生的事,赶到赌场广场,通知总是驻扎在那里的警察,那事情就糟了。他得抓紧时间。
尽管又挨了一拳,那人还是不肯松开手提箱。他的鼻子鲜血直冒,染红了外套和衬衫。那家伙被打得眼泪汪汪,歇斯底里。
雷米抓住手提箱手柄,用尽全身力气拽了过来。他转身朝摩托车跑去。他的受害者可能是出于绝望,居然用尽全身气力用胳膊绕住雷米的脖子,抓住他的肩膀。雷米设法甩掉他,却没有成功。他用胳膊肘朝他胃部捅去,感到自己的胳膊猛地撞进男人的腹部,使抓住他肩膀的人发出一声闷哼。雷米觉得这像是气球突然被撞破的声音。
他感到男人松开他的肩膀。他转身看到他弯着腰,用胳膊按住腹部。为了避免他再捣乱,他推开了他,甚至都不用踢,只是用脚在他肩膀上点一下就搞定了。男人朝后倒去,摔过路堤,跌倒在街道上,一辆巨大的黑色轿车正飞速从奥斯坦德路开来。
劳伦特·贝顿被撞个正着,直飞到路对面,骨盆和大腿都摔断了。他的头猛地撞在路堤上,当场死亡。
他来不及听到摩托车呼啸逃走的声音,女人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另一辆车为避免再撞上他已经躺在一片血泊中一动不动的身体的慌忙刹车声。鲜血在他头部下方的石头上渐渐蔓延开。
机会对活人和死人都一样不可理喻,它突然卷起一阵风。一张报纸被微风卷起,盖到劳伦特的脸上,好像它打算为活着的人考虑一样,怜悯地遮住这幅可怕的死亡景象。在他由于命运的转变,开始感到沾沾自喜的这个晚上,他那没有生命的脸被让…卢·维第埃的大照片盖住了。《尼斯晨报》的首页上,印着用红线标出的大标题:“非人的真实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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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看了看属于尼古拉斯·于勒的办公桌上那叠急件。他坐在这间办公室里无法不感觉到朋友的存在,好像他随便一回头,就能看到朋友站在他身后的窗前。他像玩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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