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天之眼》第65章


“送炭的车?在哪?我过去问问。”
“你们不用去,一会儿他们还得从这儿过。一个老头和一个傻子赶着一辆马车,马是红的。”
浣衣女子的话音刚落,一阵马蹄声传来,伴着清脆的铃声。
一匹健硕的枣红马拉着一辆木板车悠然自得地走着,车上载着成捆的木炭。车把式站在车上勒着缰绳。车后面跟着一个脏兮兮的傻子,蓬头垢面奇'…'书'…'网,一脸络腮胡子。傻子走路的姿势很特别,步法细碎但却快捷,双臂垂直不动,僵硬而滑稽。
“嗨……老乡,去不去石门坎?”夏晓薇招手。
车把式高声答道:“去石门坎。”
沈默和夏晓薇兴奋地跑上前去,沈默说:“老乡,能带上我们吗?我们付脚力钱。”
“甭提钱,钱算个啥?”车把式说。
两相照面,沈默大吃一惊—车把式居然是先前在聊城火车站一同上车的那个老头儿!回头看那傻子,不是柳墩儿又是哪个?!
夏晓薇也认出了这一老一少,讶然道:“这……这也太巧了吧?”
老头儿一脸茫然:“年轻人,我们见过面?”
“老人家,我们乘坐过同一次火车。想想,山东,聊城。”沈默回身一指傻子,“他叫柳墩儿,是您的外甥。”
老头恍然:“原来是你们啊!人老了,健忘。快上车吧!你们去石门坎做啥?那地方不好走。”
“我们去那儿的教堂看看,听说那儿的教堂很有名。”沈默支应道。
“有啥名啊?不过是几间茅草房。上来吧,我带你们去。车上有点邋遢,将就着吧!”
夏晓薇皱眉,车上黑乎乎的,实在是太脏了。
“什么脏不脏的?有车就比没车强,谢谢您了!晓薇,上车!”沈默说着,先自己跳上车,转身伸手拉夏晓薇。
两人一上车便弄了一身的炭灰,横竖已经脏了,反倒没了顾虑,索性就势坐在捆扎成束的木炭间。
“柳墩儿怎么不上车?”夏晓薇问。
“他?就他那两条腿,比马的四条腿都能跑!”老头扬鞭。
夕阳,远山,一辆马车,四个奇怪的人。
行至空阔之处,老头儿站在车上亮起嗓门儿,唱的是京剧《武家坡》:
“一马离了西凉界,
不由人一阵阵泪洒胸怀。
青是山绿是水花花世界,
薛平贵好一似孤雁归来。
那王允在朝中身为太宰,
他把我贫苦人哪放在心怀。
恨魏虎是内亲将我谋害,
苦害我薛平贵所为何来?”
可惜,好好的国粹被糟蹋得不成样子,黄腔黄调的。
沈默和夏晓薇一直在忍着笑,怕伤了老头自尊。听到最后,二人谁都忍不住了,笑得前仰后合。
沈默笑着说:“大伯,您快别唱了。我怕您把狼招来……”
老头儿也乐了:“小伙子,不怕你笑话。我是真不会唱歌,不管是多好听的歌,让我这一唱准跑调儿。不是我老汉脸皮厚,总走这荒山野岭的,闷得慌。胡乱唱上一唱,心里敞亮些。”
听了老头儿的话,二人有些动容。沈默问:“大伯,韭菜坪离这儿很近吗?”
老头甩了一个响鞭:“韭菜坪?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一二百里,也许三四百里。山路弯过来绕过去的,谁能算得清?”
“这么远来卖炭岂不是很辛苦?”
“哪能?要是从韭菜坪拉炭来卖,有多少家业也得赔得净光。小伙子好记性啊,还记得我是韭菜坪人。我在这边有个表弟,一手烧炭的好手艺,看我日子清苦,想拉我一把,让我过来送送炭。我就带着傻子来这儿了。这傻子一身的蛮力,倒是一个好帮手,只是吃的忒多,一个人顶我三个。”
暝色渐浓,山路深邃而幽远,树木崔嵬而神秘。一侧是高高的山,一侧是深深的涧。但闻水声潺潺,鸟鸣啾啾。
置身在完全陌生的环境中,一切都是未知,而未知正是一切恐惧的来源。
夏晓薇紧紧握住沈默的手。
“还得走多长时间?”沈默问。
“两个小时就差不多了。”老头勒住缰绳,马停下。
沈默立刻警觉起来:“你要干什么?”
老头手拿一样东西晃了晃—那是一盏马灯:“天黑了,点灯。”老头儿点亮马灯,挂在车辕上。
山高月小,轻云浮动。
马蹄声在暗夜里益发清脆而响亮。晃动的马灯则更像一团鬼火。柳墩儿奇怪的身姿活像是一具行走的僵尸。
黑暗和恐惧是最好的借口,夏晓薇已经依偎在沈默的怀里了,头靠在沈默肩上。至少从外表上看,他们两个已经像是一对恋人了。
沈默用一只胳膊环抱着夏晓薇,扬脸对老头儿说:“大伯,您还是唱两嗓子吧!走夜路,太安静了没拧!?br />
“小伙子,你不怕我把狼招来?”老头调侃道。
“就您那两嗓子,差不多能把狼吓跑喽!”沈默也笑道。
老头儿再次开唱,无非是弄出些讴哑嘲哳之声。
一阵更加怪异的歌声传来—声音来自于夜色深处。
老头儿收声。
歌声远远地传来,空谷回响。咿咿呀呀,听不清唱的什么。只是那腔那调从骨子里透出一种凄凉。
“是怪歌何,石门坎就要到了。”老头儿说。
“怪歌何?”沈默不解地问。
“一个疯子,本姓何,整天胡乱唱些谁都听不懂的蛮歌。日子久了,人们都叫他怪歌何。真名反倒没人记得了。”
山路又转过两个弯。
月光下,远处的林间透出些许灯光。
路边,一座简易的茅草房。
马车停下,老头儿下车:“年轻人,你们也下来吧!我到地方了。”
沈默跳下车,再把夏晓薇接下来。眼前这座茅草房离前面的村寨似乎还很远。
老头儿说:“我和傻子就在这儿过夜了,这是没人住的废屋,不花钱的。你们沿着山路一直走,没多远就是教堂了。现在这个点儿,弥撒应该还没散。你们去教堂住吧,那儿干净些。”
“你们为什么不去住教堂呢?”夏晓薇问。
“我们自己都嫌自己脏,还是住这儿踏实。”
“老伯,坐了您一路车,还没问您怎么称呼呢?您贵姓?”沈默问。
“山野村夫,姓名贱,不值一提。你们去吧,我也该忙了,还得喂马。”说完,老头径自去忙。
怪歌何的歌声还在飘荡。
沈默和夏晓薇手拉手,深一脚浅一脚地走。
那片灯光越来越近。
树丛中有鸟儿惊起。
沈默抬腕看表,夜光表盘上的时间是21时9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沈默断然不敢相信居然有这么简陋的教堂。就像送炭老头儿说的那样—两间茅草房。只不过看上去比一般的民房更为高大一些而已。
沈默的手电打在灰白的墙壁上。墙壁上方画着一个十字架,几个不算工整的大字—苏科基督教教会。
刚刚做完弥撒的人们从教堂里走出来,很多人手里小心翼翼地举着一支蜡烛。烛光映在脸上,沧桑却坚毅。沿着四通八达的小路,人们三五成群地四下散去。
怪歌何还在唱,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一个老者最后一个踱出教堂:“别唱了,弥撒已经散了,你也该歇了吧。”老者的声音并不大,语调非常平和,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神秘的歌声戛然而止,好像是被人突然关掉了电源的音响。
沈默和夏晓薇走向前,不等他们张口,老者先开了腔:“年轻人,你们可以在教堂里待一个晚上,但是,万万不可有一丝一毫亵渎神灵的行为。”说完,老者竟然径直而去,转眼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沈默和夏晓薇甚至没有看清他的容貌。
步入教堂。迎面墙壁上挂着一个十字架,一侧是一大一小两幅耶稣的画像,另一侧是一个繁体的“爱”字。下面是一张大大的《贵州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还有一只石英钟及若干照片,随意地挂在同一面墙壁。看上去有些零乱。
靠墙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主祭台,其实更像是教室里的讲台。
三列低矮的长条木凳纵横有序,这大概是教堂里唯一的家当了。
沈默将几条木凳拼在一起,摆放在屋子一角:“只能这样将就一晚了。”
躺是没法躺了,两人相拥着倚在墙角。
月光如水,透过教堂的窗口。
夜,静极了。
第三十一章 怪歌
2006年9月29日。东方的天际刚刚露出第一抹熹微的阳光。
怪歌何的歌声又嘹亮地唱起来。那歌声张扬得有几分变态,肆无忌惮地搅扰了人们的清梦。
沈默揉着眼睛,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夏晓薇的头枕在沈默肩上,还在睡着。
怪歌何的歌声咿咿呀呀地飘进教堂。
“晓薇,晓薇!”沈默轻唤。
夏晓薇睁开眼睛:“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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