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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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停了下来,挑衅般地扫视了一遍屋内众人。除了睁得大大的眼睛和支得长长的耳朵,他没再发现任何别的迹象。他立刻转入了对弗兰奇谋杀案的分析。
“女士们,先生们,我将向各位介绍一下整个案子的调查经过。”他的神情严肃而果断。“经过一层层推理,一次次观察分析,我将逐步引导诸位得出必然的结论。哈格斯托姆,都记下了吗?”
众人都顺着埃勒里的目光向哈格斯托姆看去。他就坐在墙边的那群侦探中,一手握着铅笔,一手拿着速记簿。他点了点头。
“今早这儿发生的一切,”埃勒里面带笑容,解释道,“都将记入本案的官方档案。题外话就说到这儿吧!”他清了清嗓子。
“周二中午12点15分左右,有人发现了温妮弗雷德·马奇本克思·弗兰奇夫人的尸体——她是被枪杀的,中了两枪,一发子弹击中了心脏,另一发击中了心脏下面的心前区。奎因警官赶到现场后,注意到了几点情况,正是这些情况使他相信——”他停了一下——“底层的展示橱窗并不是真正的凶杀现场。”
屋里一片死寂。好奇、恐惧、反感、悲痛——一张张专注、惨白的脸上展示着人类的各种感情。埃勒里迅速地接着往下说道:“调查的开始阶段由五个部分组成。它们都表明,橱窗并不是谋杀现场。”
“我们首先了解到,周一晚上,弗兰奇夫人还拿着她自己的那把寓所钥匙,但周二早上,尸体被发现时,钥匙却不见了。夜班总管奥弗莱赫提证实,周一晚上11点50分,她离开夜班室,乘电梯上楼时,手里还拿着钥匙。但她死后,钥匙却不见了,我们搜遍了整座楼也没能找到。由此能得出什么结论?那就是:这把钥匙和这个案子有某种联系。什么样的联系?这把钥匙是寓所的大门钥匙。如果它不见了,难道这不意味着寓所也在这案子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把失踪的的钥匙如此可疑,所以我们至少有理由相信:寓所可能是凶杀现场。”
埃勒里稍作停顿。听众中有人皱起了眉头,见此情景,他的嘴角掠过一丝笑意。
“你们以为这是牵强附会的推理?我在你们的脸上看到了不信任。但请记住我刚才说过的话。钥匙不见了,这事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但当它和另外四个事实结合到一起时,它的重要意义则是不可低估的。”
他又返回到主题上。
“我们所掌握到的第二个情况不仅怪异,简直可以说是令人发笑——附带提一句,诸位将会发现,侦破案情所依赖的并非是那些重大、显著的要素,一些不协调的事物往往是破案的关键。我今早有幸在此提及的,也将是一些不协调的东西……我提请诸位注意这么一个事实,即谋杀肯定是在午夜12点后不久发生的。助理医官普鲁提医生在他的验尸报告中指出,弗兰奇夫人的尸体被发现时,她已身亡近12个小时,因此我们不难推断,作案时间是在午夜后不久。”
“女士们,先生们,如果弗兰奇夫人是在午夜后不久被人枪杀在橱窗里的,”埃勒里接着说道,他的双眼闪闪发光,“那么,凶手不是在一片漆黑中作的案,就是在手电的微光下作的案!因为橱窗中没有照明设备——实际上是没有灯泡——甚至连电线都没有。但我们却得假设凶手和被害人在那儿见面,两人谈了会儿,或许还吵了起来,然后他开了枪,不偏不倚正中两个要害部位,他把尸体塞进壁床,清理干净血迹,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一间橱窗屋里完成的,而这屋里最好的照明设备也不过是一只手电筒!不,这根本不合情理。因此,奎因警官断定,凶杀并非发生在橱窗内。我相信,这个观点是非常符合逻辑的。”
听众们兴奋地悄悄议论着。埃勒里微笑着继续往下说。
“然而,他并不是单凭这一点得出结论的,还有另外一点,也就是我要说的第三点,即这支口红——这支细长的镂银口红——套子上刻着C。这是我们在死者身边的手包里找到的。这支口红显然不是弗兰奇夫人的,关于这个问题,我现在暂时不谈。这支口红与案子的相关之处在于,它的唇膏颜色比死者唇上的唇膏颜色深得多。这意味着弗兰奇夫人自己的口红——她用一支色泽稍浅的口红涂的嘴唇——应该就在附近。但我们却没找到它!它可能在哪儿呢?或许是凶手把它带走了?这听起来太荒谬了。最合理的解释似乎是:这支失踪的口红就在楼里某个别的地方……为什么是在楼里某个别的地方?——为什么不是在弗兰奇夫人的家里?或者至少是在商店外?”
“我这么说是有充分理由的。弗兰奇夫人的双唇上涂着淡红色的唇膏——那是两片将永远保持沉默的双唇——它们表明,她尚未修饰完双唇!她的上唇两侧各有两块唇膏印,下唇中央处也有一小块。唇膏尚未抹匀——这些唇膏被点上之后,显然就一直那么呆在那儿了……”埃勒里转向玛丽安·弗兰奇,彬彬有礼地问道:“弗兰奇小姐,您是怎样涂口红的?”
女孩轻声答道:“就像你说的那样,奎因先生。先在唇上点上三点,上唇两侧各一点,下唇中央一点。”
“谢谢。”埃勒里微微一笑。“‘那么,我们就此掌握了明确的证据。它表明,一个女人刚开始修饰双唇,但却没有完成整套程序。但这太奇怪了,简直不符合常情。几乎没有什么事能妨碍女人们完成这种细活。几乎没有!可能性之一就是出现了某种暴力干扰。暴力干扰?发生了谋杀!这会是干扰吗?”
他语气一转,加快了速度。“似乎有这个可能。但无论如何,弗兰奇夫人不是在橱窗里涂的唇膏。口红哪儿去了?后来我们在这间寓所里找到了它,这完全证实了我们的猜想……”
“我们掌握的第四点情况是一个生理学现象。尸体上血迹稀少,普鲁提医生对此感到奇怪。两处伤口——尤其是其中的一处——应该血如泉涌才对。心前区内有许多血管和肌肉,子弹穿过时破坏了这些组织,留下了锯齿状伤口。但血到哪儿去了?是凶手把它擦干净了?但伤口流了那么多血,在一片漆黑中,或在半明半暗中,他不可能擦干净所有的血迹。因此,我们不得不再次推断,血流到了——别的地方。这意味着,弗兰奇夫人是在别处被枪杀的,而不是在橱窗里。”
“第五点是个心理学观点,恐怕——”他苦笑了一下——“法庭是不会接受的。但不管怎样,在我看来,它的说服力是无可辩驳的。因为我的大脑告诉我,橱窗不可能是凶杀现场。任何一位潜在的凶手都会认为,选择这种地方作案不仅荒谬、愚蠢,而且非常危险。会面与谋杀必须私下里秘密进行——这是必备的具体条件。而橱窗根本达不到这些要求。它距夜班总管的办公室不到50英尺。周围又有人定时巡逻。杀人必须开枪——但没人听到枪声。我列举了五个理由,其中任何一个单独拿出来都不具有说服力,但如果将它们综合在一起,其意义却是非常重大的。奎因警官和我本人由此推断出,橱窗不是凶杀现场。”
埃勒里停了一下。听众们一脸的迫切与渴望,专注地听着他的每一句话。韦尔斯警督瞪着他那双小眯缝眼,以一种全新的眼光审视着埃勒里。警官则陷在沉思之中。
“如果橱窗不是凶杀现场,”埃勒里继续说道,“那么,凶手到底在哪儿杀的人?钥匙将我们引向了寓所——作案所需的隐秘、照明,涂口红的合理场所——看起来,寓所显然是可能性最大的地方。奎因警官相信我的判断力和洞察力,同时,也因为初期调查当时正在进行中,他不能离开橱窗,所以,他就派我来寓所,看看能找到些什么。我照办了,结果找到了些非常有意思的东西……”
“我在卧室的梳妆台上找到了弗兰奇夫人自己的这支口红,这是我在寓所找到的第一件东西。”埃勒里从桌上拿起那支金色的口红,让众人看了看。“这支口红当即表明,弗兰奇夫人周一夜里曾来过寓所。我是在桌上一只螺钿小碟的卷边底下找到它的,卷边完全把它遮住了,这表明,凶手可能忽略了它。实际上,凶手根本不会想到要找它,因为他显然没有注意到,弗兰奇夫人包里那支口红的颜色和她唇上的口红颜色不符。”
“好了,我在梳妆台上找到了口红,这意味着什么?情况似乎相当清楚: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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