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机》第169章


“你还记得吗?”小枝停顿了一下,淡淡地说,“你答应过我,要无条件地帮我完成三件事。”
刹那间,叶萧的心里揪了起来,但只能故作镇定地点头道:“是的,我既然发过誓,便一定说到做到。”
“你已经为我完成了两件事,我非常感谢你。”
第一件事,是让叶萧吻她一下。
第二件事,是让叶萧放走刚刚抓住的黑衣人×。
第三件事?
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小枝,她却旁若无人地走上一步,对着叶萧的耳朵说:“现在,你要为我做第三件事。”
叶萧的嘴唇在颤抖:“什么?”
“留下来。”
“什么?”
“我要你陪我留下来。”
小枝淡淡地说出了她的第三个要求,也是最最致命的要求。
过去、未来、现在,三扇门前,所有人都感到不可理喻!顶顶摇着头说:“你疯了吗?要他和你留下来?你不想出去吗?”
“不,我不愿意走,不愿意离开这里。”小枝反而往后退了一步,仿佛回到那荼花开的小院,忧伤地摇着头说,“我不属于外面的世界,我只属于南明城,我必须要留下来。”
“疯了!真是疯了!”
在大家都纷纷摇头的时候,叶萧却紧盯着小枝的眼睛说:“你是说真的吗?”
“当然!”
小枝冷静地回答,她的目光里闪烁着什么,那是无比坚定的念头,谁都不能阻止她。
“好!就算你一个人要留下来,但凭什么让叶萧也陪你留下?”
这时,孙子楚从门里走回来,他的精神好了许多,却完全无法理解小枝。
“请让叶萧自己做出决定,我相信他的誓言。”
“切!”孙子楚轻蔑地瞪了她一眼,拉住叶萧的胳膊说,“别和这个女人?嗦了,我们赶快走吧,就让她一个人留下来。”
“等一等!”
叶萧低沉地吼道,把胳膊从孙子楚手中甩开。
他反而往小枝跟前走了一步,盯着她的眼睛说:“你――想清楚了吗?真的要留下来吗?”
“是,从我重返南明城的那一天起,我就没有打算再离开过!这也是我答应李小军的原因。”
“你不会反悔吗?”
“绝不!”她冷冷地回答,宛如生命最后的留言,“叶萧,我希望你留下来。”
“为什么?”
“没有原因,我只希望你留下。”小枝停顿了许久,表情再也不像二十岁的女孩,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似的,轻轻地吐出两个字,“陪我。”
叶萧的心,已沉到了水底。
他低下头,思考了一分钟。
“我答应你――留下。”
这句回答让所有人都惊呆了,甚至包括小枝。
平静了几秒钟后,孙子楚大喊道:“叶萧,你也疯了吗?”
“你别冲我大叫。”叶萧缓缓回过头来,“只要我承诺过的事,无论如何一定会做到。”
“这算什么承诺啊?要你去死你也去吗?你是不是已经被这个女人迷住了?”
“你想得太复杂了,这是很简单的事情,我发誓答应她三件事情,男人说出的话不能更改。”
孙子楚几乎要气昏过去了,“你***以为是《倚天屠龙记》啊!”
“闭嘴吧,你们快点走,不要再等我!”
叶萧执意地将孙子楚推走了,而顶顶走过来说:“叶萧,你真的决定了吗?”
“是的,我必须履行我的诺言。”
他的决定让所有人都感到难以置信,童建国回到他面前长叹道:“你啊,真是个男人!”
“这就是命运吧!”叶萧苦笑了一声,“童建国,虽然你曾经追杀过我,但我也很佩服你。现在你手里有枪,保护大家的责任,就托付给你了!拜托!”
“放心吧!”
看着这个年纪可以做自己儿子的年轻人,童建国只感觉到很可惜。他重新走进石门,招呼大家跟他一起走,只有孙子楚还喋喋不休,“叶萧,你脑子糊涂了吗?”
“够了,快点走!”
童建国将孙子楚硬生生地拖进了石门。
谁都无法理解小枝,更无法理解叶萧,大家只能遗憾地向他们道别。
最后一个走进大门的是顶顶,她回头望着叶萧,得到的却是绝决的目光。
“再见――不,不会再见了。”
当他们全部走进石门之后,叶萧缓缓地将石门永远关上,将自己留在天机的世界里。
三扇石门之前,只剩下了叶萧和小枝两个人,他们互相看着对方却不说话。
小枝看着他的眼睛,却关掉了自己的手电。
石室中仅剩叶萧的一支手电,但他也马上把手电关了。
世界再度陷入黑暗。
彻底的黑暗。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叶萧背靠在石门上,无奈地叹息着,也许自己的命运如此。
“我不想走,我也不想你走。”
“你知道吗?”既然已是满目漆黑,他也闭上了眼睛,“我根本不爱你,虽然我也不恨你。”
“那你为什么要留下来?”
“诺言。”
这短暂的两个字,让小枝停顿了许久才说:“你把诺言看得比生命更重要?”
“是。”
“所以――”她颤抖着说出三个字,“我爱你。”
“对不起,你的爱,与我无关。”
“你有没有想过未来?”
“未来不属于我,因为我的爱,遗失在了过去。”
×
黑衣人×。
黑色的帽子,黑色的眼镜,黑色的衬衫,黑色的裤子,黑色的皮鞋,还有黑色的夜。
站在巨大的顶棚底下,雨水形成一道整齐的瀑布埋在黑夜里轰鸣着倾泻而下。水幕之外什么都看不清,只有几排灯光如满天星斗,点缀在无边无际的沉默城市之上。
有些风雨固执地穿透水帘,直扑到他没有表情的脸上,轻轻钻入鼻子上的毛细孔,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这个突如其来的喷嚏,让他自己都感到十分滑稽,于是放声大笑起来,在大雨的伴奏之下,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笑得那么响亮,但很快就变成了苦笑,最後消逝为轻轻的叹息。
但淋漓的雨声还在继续,他摘下带了许久的墨镜,疲倦地将后背靠在墙上,似乎这的一切都是湿的,透过衣服浸泡着他的身体。他掏出一个扁扁的金属瓶子,熟练地拧开瓶盖,将瓶口塞进嘴里,仰起脖子喝下一大口——里面装满了上好的洋酒,平时藏在衣服里随身携带。
酒精滋润了他的口腔与舌尖,又经过喉咙灼烧胸口,让他解开衬衫扣子,大口喘息了起来。
是的,他的名字叫×。
这个他的许多个名字里,他自己最最厌恶的一个,也是使用最多的一个。
×——但这确实是最贴切的一个,这一点他自己也承认,他的人生就是一个×,起点是×,终点也将是×。
他始终眯着眼睛,面对烟雾弥漫的雨幕,眼前的一切越来越模糊。拿起瓶子又灌下一口,神经稍微麻醉了片刻,好久都没有这种感觉了。
很多年前,当他还是少年的时候,总是整夜麻醉自己。他没有办法继续读书,也没有其他的出路,终日拎着拳头和酒瓶,浪荡在南方炎热的街头。他的家乡在海边,是个有名的偷渡客之乡。有一天,他的舅舅从太平洋另一端打来电话,问他要不要去那里做事。一个月后,父母给他凑足了几万块钱,他便坐上了前往另一个世界的轮船。
在唐人街的第一年,他躲在中餐馆里端菜刷盆子,为了偿还父母为他借下的债务。时常会有移民局的官员过来抓人,他就在迷宫般的街道里东躲西藏。后来,他又因为喝酒而与人打架,结果打伤了一个老大的儿子。自然,他被抓起来打个半死,像流浪狗一样被抛弃在街头。中餐馆的老板不敢再雇用他了,他受伤了也不敢去看医生,一个人躲在贫民窟的破房子里呻吟着忍受伤痛。
后来,有两伙人发生了枪战,他亲眼看着一个黑人被乱枪打死,陈尸街头却没有人来管。在警察赶到凶杀现场之前,他偷偷藏起了死者的手枪。他带着手枪去向别人复仇,只是想要吓唬一下他们,顺便狠狠揍一顿了事。但没想到遭到对方强烈的反抗,他的手枪一不留神走了火,子弹钻进那个人的心脏,便再也不会跳动了。
他很快被警察逮捕了,作为二级谋杀罪的非法移民,判处了十七年的监禁——这段日子成为了他最悲惨的记忆,其中不乏被一群男人轮奸,尽管他每次都能打倒那些家伙,但毕竟势单力孤,就连监狱看守也不放过他。
两年后的一个早晨,他突然从监狱里消失了——警方动员了成百上千人追捕他,却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这次成功的越狱,使他进入了另一种人生,并为他赢得了“×”这个名字。他成为了一个职业杀手,变得越来越冷酷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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