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在说话》第40章


我听见他轻笑起来。“你也许没有枪,但你一定喜欢切割。”
“没错,我想这个变态已经分尸数人了。被害人都是女性,除此之外,还没发现任何相关之处。切割的痕迹都十分类似,显然是同一人所为。”
“是连续命案还是集体杀害?”“连续。”
他整理了一下。“好了,说吧。”
我开始描述死者手臂的锯口和切痕。他偶尔打断我问个问题,偶尔要我说慢些。我可以想像他现在一手拿电话,一手做记录的样子,他高瘦的身躯一定正埋首案间,在纸上狂抄乱写。虽然奥隆今年才42岁,但是他阴郁的脸和渤黑的眼睛,使他看起来像90岁。除了外貌,他的智慧也像个长者,心胸如戈壁沙漠般宽广浩瀚。
“有比较深的错伤吗?”他问。
“没有。错伤都很浅。”
“沟纹很清楚吗?”
“相当清楚。”
“你说滑刃都发生在锯口处?”
“嗯哼,没错。”
“你确定锯齿间距没有量错?”
“是的。几个地方的刮伤都很明显,岛状突起也很明显。”
“除此之外,沟底相当平坦吗?”
“没错,一眼就看出来了。”
“还有脱落碎片。”他喃喃自语道。
“不少。”
他沉默了很长的时间,也许正在计算我给他的资讯,分析研究各种可能。在等待的时候,我看见人们从我办公室门口走过、电话铃声响起、印表机突然有了生命,嘈杂运转着印出几张报表后,又安静沉睡。我坐着旋了半圈,面向窗外,看着马路上川流不止的车辆。时间滴答过去。终于,他出声了。
“唐普,我没看到那些骨头,等于是瞎眼工作。不知道你为什么想要问我,不过,答案出来了。”我又转回来,一只手肘靠在桌上。
“我猜这不是电锯,应该是某种特殊手锯。可能是厨房用的锯子之类的东西。”
猜对了!我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桌上的纸条飞起几张,又缓缓飘落。
奥隆继续说下去,他的判断跟我完全一样。“锯口太大了,不可能是小锯齿的弓锯或锯齿状的刀子,应该是锯齿相当多的锯子,从沟底的形状判断,我猜这把锯子应该是厨师专用的,用来锯肉或骨头的锯子。”
“它长得什么样子?”
“一种大型手锯。锯齿很宽,不容易使用,所以你在错伤痕迹中才会发现那么多骨岛。通常用这种锯子会造成许多滑刃,但是锯片一旦嵌进物体中后,就能锯得干净清洁。这种锯子强而有力,切骨头、软骨和韧带可说是绰绰有余。”
“没有别的可能了吗?”
“这个嘛,你也知道,只要有规则就会有例外。不过以你告诉我的资讯,除了这种银子外,我一时想不到基他可能。”
“你真是太厉害了。跟我推断的完全一样,不过,我就是想亲耳从你那里听到。奥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哈哈!”“你想看这些骨头的照片和报告吗?”
“当然。”
“我明天就寄给你。”
研究锯子是奥隆第二大兴趣。他把所有锯子的特性都整理出来,分门别类,并且熟读各个案例,归纳出不同锯子对骨骼造成的伤痕。这使他的研究室举世闻名。他吸了一口气,好像有什么话要说。我等着,顺手收拾桌上的粉红纸条。
“你说唯一完整的骨头是在下手臂?”
“是的。”
“连同关节一起?”
“是的。”
“很整齐?”
“非常。”
“嗯。”
他嗯了一声就不说了。我等了一下,便主动问:“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你刚才‘嗯’了一声不是想说什么吗?”
“我只是感到好奇而已。”
“好奇什么?”
“用厨锯的家伙啊。他每个部位都抓得很准,显然很明白该如何肢解人体,而且一次又一次重复这样做。”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
他沉默了一下。
“但是每次他都直接把手砍断。这怎么解释?”我说。
“这个嘛,布兰纳博士,这应该是心理学家的问题吧?”
我同意他的说法,把话题转开。“你的女孩们好吧?”
奥隆没结过婚,而且,我认识他20年了,从没看过他和人约会过。他最大的兴趣就是养马。从塔尔萨到芝加哥、到路易维尔。再回到奥克拉荷马市,这个兴趣从来就没断过。
“兴奋极了。去年秋天我买了一头种马,我的母马们个个仿佛都年轻了起来。”
我们谈了一会彼此的生活状况,聊一些共同朋友的消息,然后约好明年2月一起出席学院聚会。
“那么,唐普,祝你早日逮到凶手。”
“谢谢。”
我的手表指着4点40分。再一次,办公室和走廊又都寂静无声。此时,电话铃声又响了,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拿起话筒,耳朵仍能感觉到刚才留下的余温。
“我昨天看到你了。”
“戈碧?”
“别再这样做了,唐普。”
“戈碧,你在哪里?”
“你只是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可恶!戈碧,别耍我!你在哪里?到底怎么了?”
“别管那么多,我现在不能见你。”
我不敢相信她竟然又来了。我感到胸中的怒火一下子沸腾起来。
“离远一点,唐普。离我远一点,离我的……”
戈碧的自私和无礼的态度使我压抑的愤怒全炸开了。加上克劳得尔的妄自尊大、加上变态凶手的惨无人道、加上凯蒂的年轻无知,全被戈碧给引燃了。
“你以为你是谁?”我对着话筒吼道,抑制不住声音的颤抖。冲入话筒中的音量足以把塑胶震破。我大声咆哮着。“我会离你远一点!没问题!我就离你远一点!我不知道你在玩什么把戏,戈碧,但是我不奉陪了!滚吧!游戏结束了!我不吃你精神分裂那套!我不吃你妄想症那套!而且我不,绝不,再也不会随你的心情起舞了!”我体内每一条神经都已超载,就像110伏特的家电用品插入220伏特的插座一样。我胸腔鼓胀,泪水在眼眶盈绕。
我颓然坐了一会儿,什么事也没做,什么事也没想,只觉得头晕目眩。
慢慢地,我挂回话筒。闭上眼睛,我在脑海里翻着歌本,选了一首歌。音乐旋律轻轻从我口中流出,低沉而沙哑。
二十一
清晨6点,一阵大雨敲打在我窗前。一辆偶尔经过的汽车,没过街上的积水,开始清晨的旅程。这几天来,这是我第三次看到黎明破晓。我不是磕睡虫,也不是早起的鸟儿。这星期三看到的三次日出,有两次是太晚睡,而今天则是起得太早。我在床上翻来覆去了11个小时,一直睡不好,也没有得到休息。昨天接完戈碧的电话后,我在回家的路上大吃了一顿。炸鸡、加上综合作料的马铃薯片、玉米粥和苹果派。然后洗了热水澡,花很长时间把右脸的结痂揭去。这个小小手术没什么作用,我脸上的伤痕还是很明显。在晚上7点,我打开电视运动节目,在播报员简介选手资料声中,才昏昏睡去。
现在是清晨6点,我打开电脑。我得写封电子信给凯蒂,透过麦吉尔大学的主机,传送到她的信箱。她只要打开笔记电脑,接上数据机,就可以看到我的信,然后在卧房马上回复我。真棒!网络的确好处多多。
荧幕上滑鼠的游标对我眨着眼睛,告诉我开启的文件上没有任何资料。它没错。电脑上现在是空白一片,什么文字也没有。我是什么时候建立这个档案的?是游行那天。只不过一个星期,感觉像过了一年那样久。今天是13号。离发现伊莉莎白·康诺的尸体已过了四星期,离玛格莉特·爱德基遇害的时间一个星期。
这些日子来,除了又发现另一具尸体之外,我们有什么收获呢?警方在圣博杰街的公寓外监视了一个星期,确定那个家伙再也没有回去过。真意外。上次的追捕一点用也没有,我们不知道“圣杰魁斯”的真名,就连最后发现的那个死者的名字也查不出。克劳得尔仍不愿承认这是连续杀人案,而莱思则认为我是太空闲了,没事找事做。
回到荧光幕上,我开始在表格上打下文字。身体特征、居住地、家居情况、工作、朋友、家人、生日、死亡日期、尸体发现日、时间、地点。我把种种可能有关联的资料全输入电脑,在最左边,则打上玛格莉特、伊莉莎白、茜儿和“无名氏”的名字,随后,我把无名氏消掉,打上“圣伦伯特白骨。”到了7点30分,我关掉档案,盖上笔记电脑,准备上班。
交通十分拥挤,于是我决定绕行维尼马利隧道。天空很黑,厚厚的乌云包围了这座城市,街上的水渍反映早晨拥挤车阵煞车灯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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