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刑警奇闻录》第35章


镄∨艽┰铰砺罚夜室夂退砜敫錾碜樱雍竺婵慈ィ呐懿阶颂谷皇值南褚恢谎甲樱笥野诙群艽螅詹抛呗肥蓖耆挥胁炀酰肥凳侵挥信芷鹄床拍芊⑾帧?br /> 带着他往前方一个派出所方向走,他焦虑地问我:您家这是在哪啊,还有多远。我笑着告诉他,马上就要到了,这时迎面走来几个从派所出来的警察,其中一个人我还认识,我打着招呼:老王,今天我找个师傅给咱做柜子,咱一起带他去看看吧。说完我使了个眼色。老王立刻心领神会,几个人不经心的围在装修工身旁。老王哈哈笑着:等你半天了,那柜子尺寸还得请师傅重新量一遍。此时,这个装修工已是惊慌失措,但已经骑虎难下,硬着头皮乖乖地和我们进了派出所。他带着颤音说着:俺手艺不行啊,还是找别人吧。老王则拍着他肩膀安慰道:既然已经到了,就看看吧。看你这样子没问题。到了拘留室门外,老王指着里面的一个小木柜说:师傅,您看看,就照那个柜子做就成。装修工冷汗直流,已经迈不动步,看看众人的表情,磨磨蹭蹭的进去了。铁栅栏门随即关闭,上了锁。这么奇特的“请君入瓮”抓捕方式,也是我平生没有遇到过的,我和老王相视一笑,就地展开审讯。
很快,没费什么周折,那个装修工就交待了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他在深夜看到一名下班的女子,脖子上有条金项链闪烁,便带上手套,上前实施抢劫,但遭到女子激烈的反抗。厮打中,他将该女子刺死,将金项链取走。这时后面一辆汽车冲他鸣笛,并察觉到有人向他跑来,于是惊慌失措的逃跑。这些供述与刘虎的描述相一致。同时我们从他的工具箱里搜到了一把作案的工具刀,继而从他暂住地起获了那条金项链。
刘虎终因盗窃未遂而被判刑,但是,他的命保住了,已是从鬼门关里走了一圈,又被活生生的拉了出来。再次面对他时,我告诉他:经过查证,你的杀人嫌疑被洗刷了,但你必须要为盗窃待上一段时间,这些日子以来,你承受了难以忍受的压力,我希望你能理解我们的苦衷,我不想放过一个罪犯,但也绝不想抓错一个好人。同时希望你能好好改造,我会尽快安排你的儿子与你见面。
刘虎委屈的像个孩子一样,哽咽着对我说:警官!我虽然并不认识你,但我会这辈子都记住你,其实,当我带上这脚镣,我就以为我不会再活着出来,你们并不相信像我这样的一个人的话,我也不再相信你们,但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觉得你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至于那5名目击者的证词,至今也令我无法解释,难道说记忆真的会产生扭曲么,与事实大相径庭。我尝试着做出如下的解释
该母女两人看到的是装修工正在行凶的场景,而女儿为什么会一口咬定是刘虎呢,我觉得是女儿从小就被灌输老虎吃人的可怕印象,当她看到警方提供的多名嫌疑人照片时,一眼看到刘虎前臂的老虎纹身,便产生了凶恶的联想。这个信息编码在记忆中成为一个标签,使他和嫌疑人的形象产生重叠,似乎嫌疑人就该长成这个样子,于是就指正是刘虎。而母亲出于某种认同女儿的观点,连小孩子都能认出,而当妈妈的当然也能认出的动机,随从了女儿的观点,再加上那些照片中只有刘虎与真正的凶手体貌特征接近,这也给母女二人一种强烈的暗示,案犯就在这堆照片中,一定要在这堆照片中找到凶手,否则就产生愧疚的感觉。并且警方同时让母女二人辨认嫌犯照片,使得母女二人心灵上产生了互动沟通,产生了心理干涉现象。也造就了这个疏漏。 而那名近距离看到疑凶的路人,给他的记忆刺激最深的就是那个刀疤,刀疤就是罪犯,罪犯就使刀疤,这个强烈的符号使得刀疤与罪犯划上等号。他并没有清晰的分辨出究竟在左侧眉骨,还是在右侧眉骨。鼻子,眼睛,嘴的特征全被这刀疤所掩盖。其他的体貌特征差别将不再对他的判断施加影响。所以,对他来说,无论刀疤在哪里,无论鼻子如何,脑门如何,只要是照片中有刀疤的人,必定是凶手,从而完全忽略了其他的细节。就如同你能记得某人嘴边那醒目的痣,却不记得那人的牙齿是否黄,如果让你回想那个人,你脑海中必定浮现出那个痣。那个人的体貌特征在你的记忆中,完全被那个痣的符号所代替。
当人们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受到强烈情绪影响的时候,会对某些事物特别注意。正因为如此,他所注意的范围就会变得狭窄。从而,人们可能会对感兴趣的一些细节记得非常清楚,而另一些同样比较重要的细节就会完全忽略。这样,在不经意的时候就会产生一些记忆上的错觉。
在特殊情况下,有人甚至对眼前的事物。 “熟视无睹”、“充耳不闻”。比如探索节目中介绍到这样一幅场景,研究员要求一些被测试的观众观看一个拍篮球的片断,并要求他们心中默数出那个运动员一共拍了多少下,当观看完毕后,观众们胸有成竹的准备回答问题,但是研究员却要求观众们回答画面中是否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观众们谁也答不上来,于是再次重放那个画面,发现在运动员拍篮球的时候,一只黑猩猩从他的身后走过,这么醒目而又滑稽的场面,被在场的所有观众所忽略。
至于那个老大爷,则是实事求是的描述了自己所见到的经过,但是为什么他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刘虎的照片呢?事后在和老大爷的闲聊中得知,老大爷曾经在马路上见到过一个强壮的男子殴打自己的老婆。这样的场面,让他在对案犯的回忆时,对他的记忆编码产生了内隐联系反应,使他本能的感觉到强壮的人很粗鲁,很残暴,最有可能是凶手。就如同我们看到鸽子就想到了和平,看到了玫瑰就想到了爱人。这样的关联效应造成了记忆的错觉,下意识的选择了同样健壮的刘虎照片。
而更为诡异的是那名阳台目击者,竟然无中生有,声称看到了刘虎挥刀杀人,并潜逃的画面。其实,他并没有看到真正的凶手那名装修工杀人的场景,他只是看到了刘虎在受伤女子身边救护,并逃离的场景。那个杀人场面完全是他主观臆测,凭空想象出来的,这完全是不存在的而又逼真的虚假记忆在作怪。人们在看到一些支离破碎的场景时,就会主观地、不自觉地将这些片断组合成一个很符合逻辑关系的、合理的画面。他看到昏暗的灯光下,刘虎在那倒地的女子身边实施救助,在他看来更像是图谋不轨,于是自然而然的把先前行凶的场景补充进来,使得这个场景连贯,解释得通,随即大脑便被补充进了那不存在的杀人场面。逼真的如同真实发生一样,让他误以为那就是当时真实的经历。
在记忆中,我们回味过去那美好的时光。在记忆中,我们一起去海边看那夕阳。在记忆中,你已成为我无尽的惆怅,这一切,令我神伤,这错觉,令我彷徨。
外传
网友clytzelili 写的一个案例
一直都是骆驼叔叔写故事,他今天没来。我写了一个,发上来大家瞧瞧,当然不如骆驼写得好,在他还没有更新之前,大家就当打发时间吧。
头戴王冠的少女(上)
冬尽春来,郁金香仿佛一夜之间轰轰烈烈的绽放了,水红的,明黄的,我家门前的骑士街上开满了小小的火焰,明亮的燃烧着。提起温哥华,大家总是说“quiet and peaceful”,安宁而平和。这座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岸的城市里居住着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有红头发的爱尔兰人,有眉心点一颗“并蒂”的印度人,也有裹着面纱的伊斯兰妇女。当然,在少数族裔中最多的莫过于操着各种方言的华裔了。
我的全名是Jason Failzeon Lam,杰森,家辉,林。一个典型的CBC名字,杰森是我的英文名,后边的是我几乎用不到的中文名字。我出生在香港,父母亲是澳门人。在我5岁的时候,一家又搬到了温哥华。升小学前,母亲担心我被欺负,送我去学咏春拳。那时学校里都是人高马大的洋童,罕有东方面孔。上周我开车经过西敏寺小学,隔着马路向操场上望去,竟有一半的孩子是黑头发,黄脸庞。感慨之余我庆幸自己没有丢下中文,尽管小时候的我是多么不情愿搭1个小时的车去列治文市参加周末的国语补习班,如今终于排上用场了。
同大多数孩子一样,我22时毕业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省立大学,获得生物和统计学双学位。
同大多数孩子不一样的是我报考了联邦警察。或许是男孩子挥之不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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